北京市2015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须知

 一、准考证打印安排

北京市2015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须知

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10月20日至10月30日登录北京财政网站会计业务板块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办法详见网上报名须知。

二、考试科目题型

2015年下半年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以财政部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财办会[2014]13号)作为考试范围,并统一使用财政部根据新版考试大纲组织建设的新版无纸化考试题库。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各考试科目题型如下:

考试科目题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会计电算化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实务操作题

三、考试方式及成绩查询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取无纸化考试方式,考试试卷由无纸化考试系统随机生成,每个考试科目一个小时,中间不休息,连续完成三个科目考试。各考试科目总分100分,60分及格。

各科目考试完成后当时显示成绩。网上查询成绩时间详见准考证相关内容。考生的电子试卷保存1年。

  四、证书颁发领取

报考人员应当一次性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三门科目,全部考试成绩合格者到各区县指定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证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上相关内容。

五、相关事项说明

1.为提高报名效率,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应严格按照报名须知中照片规格要求上传本人标准证件照。

2.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3.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后,所有报名信息将不能修改,且不再办理退考手续,请报考人员谨慎操作。

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5.报考人员考试时间由计算机随机分配,一旦确定不能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