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

北京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外语要求

2015年北京市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

根据北京人事局《关于贯彻人事部<关于做好2005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京人发[2004]96号)要求“申报人的外语成绩不作为申报条件,其合格成绩或当年考试成绩作为职称评审要素之一”。申报人应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

1、取得外语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取得博士学位;

3、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高(A)级。

 北京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的要求

凡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应参加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4个模块合格证书。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只需取得1个模块合格证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

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博士学位;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的资格证书。

北京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专业知识考试要求

1、申报高级会计师职称的人员均需在评审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注:此成绩有效期为三年)。中央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持国管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参评人员,必须参加国务院机关管理局评审。

2、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工作由北京市财政局负责。

北京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种类及份数

申报人须如实填写《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提交的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

1、《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原件3份;申报表中须亲笔签名的地方一律用蓝黑或黑色的钢笔、签字笔,申报表中应加盖公章并粘贴照片;

2、申报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级职称(资格)证书、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3、申报人的近期同底版二寸或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不限);

4、申报论文一篇(论文内容和格式要求可参照“论文要求”);

5、申报人须提交与申报表中“主要获奖情况”、“主要发表论文、论(译)著情况”栏填写内容相对应的资料(申报人业绩成果须为担任现职称以来取得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其中著作复印件必须复印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整齐。

 北京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需提交哪些证书

1、申报人的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学位证书

4、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中级职称(资格)证书

6、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7、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8、《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合格证书

以上8个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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