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考题: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

高级会计职称考试开始进入备考时期,考生们可以边学边练,巩固所学知识,下面是小编收集的高级会计师临考模拟试题,就跟随小编一起去了解下吧。

高级会计师考题: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

H公司是一家国有控股集团公司,其旗下除了母公司具有较大的经营业务以外,还包括有甲、乙两家上市公司,均在深交所上市。为了更好的贯彻集团的发展战略,甲、乙两家公司的总经理均由H公司的一名副总兼任。为了稳定队伍,实现集团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集团决定在下属的两家上市公司同时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技术人员。集团公司向管理层支付的股票来源为H集团持有的国有股权。

甲公司创建于2000年,公司股本总额9000万,由于重视技术研发和市场开拓,近几年实现了30%的销售收入高速增长,预计这种势头还会继续保持下去。公司董事会决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讨论股权激励方案的具体条款时,相关人员畅所欲言,最终达成如下主要结论:

(1)由于公司发展迅速,为更大程度地激励员工,决定加大激励力度,本次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权数量累计为1020万。

(2)本公司投资部业务骨干李某虽然进入公司不满2年,但业绩突出,亦应获授股票期权(李某原在另一家上市公司工作,因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随后向公司提出辞职。考虑到该人业务水平非常高,是一个难得的人才,本公司在其辞职后立即以优惠条件引进)。

(3)考虑到目前股市低迷,股价未能真实反映公司价值,应当全部以回购股份作为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

乙公司创建于2004年,公司股本总额4000万,近几年公司取得了业务上的快速发展,但由于公司正处于成长期,公司并没有充裕的现金激励高管团队。为了更好的激励高管团队,公司拟采用限制性股票的方式激励高管。但以下事宜在董事会内部出现了分歧:

(1)乙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目前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人,其中独立董事2人,集团外派到董事会3人,公司高管团队4人。

(3)公司拟设立的.股票禁售期为1年,解锁期为3年。

要求:

1.分别指出甲乙公司采用的激励方式,并分析两种方式是以留住人,还是以激励人和吸收人为目标。

2.试从H集团的角度分析两家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不合理之处。

3.甲、乙公司采用股票期权激励方式是否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4.从甲公司角度分析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到的不合法之处,并简要说明理由。

5.乙公司董事会对股权激励方案的分歧是否合理,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公司激励方式:股票期权;乙公司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甲公司股票期权是以留住人为目标;乙公司限制性股票目标为激励人和吸收人。

2.H集团公司副总同时兼任两家上市公司总经理,不应该同时参与两家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最多只能参与一家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根据规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负责人在上市公司担任职务的,可参加股权激励计划,但只能参与一家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H集团作为国有控股股东,不能作为单一股东向股权激励对象无偿量化国有股权。激励对象不应包括全体董事和监事,独立董事不能作为激励对象,监事也不能作为激励对象。

3.甲公司恰当。

理由:股票期权适合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公司。甲公司正处于快速成长期,资金需求量大,采取股票期权方式一方面不会增加企业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激励对象行权时还需支付现金。这种激励方式与公司目前的发展现状是相适应的。

乙公司不恰当。

理由:限制性股票适用于成熟型企业或者对资金投入要求不是非常高的企业。乙公司处于成长期,因此不适合采用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方式。

4.甲公司涉及的不合法之处有:

(1)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权数量不合法。

理由:根据规定,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权总量累计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10%。甲公司总量累计为1020万,超过了9000万的10%。

(2)全部以回购股份作为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不合法。

理由: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但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员工的,可以回购股份,但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甲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权数量已超过5%,不得全部以回购股票作为股权激励股票来源。

(3)业务骨干李某不得纳入股权激励计划。

理由:根据规定,最近3年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5.(1)乙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影响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方案。

理由: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公司才不能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因此乙公司仍然是符合规定的。

(2)董事会构成方面,外部董事比例超过50%,符合股权激励的要求。

理由:H集团公司的主业并没有完全进入子公司,因此其外派的董事属于外部董事,这样加上独立董事的数量,满足外部董事超过50%的规定。

(3)禁售期不符合规定,解禁期符合规定。

理由:国有控股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禁售期不得少于2年,解禁期不得少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