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评审答辩的规矩

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答辩是我们互相学习交流的机会,那么这其中有什么规矩呢?让我们了解一下吧!

高级会计师评审答辩的规矩

  一、答辩人员

参加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所有申报人员。

  二、答辩内容

1.本人介绍:个人基本简况、主要工作业绩、个人论文简介。

2.回答专家评委提问。

  三、答辩时间

每位答辩人员原则上10分钟,其中本人介绍4分钟以内,回答专家评委提问6分钟。希严格遵守,如果本人介绍或回答提问超时,专家评委有权终止答辩。

  四、答辩顺序

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答辩。前位上台答辩,下一位准备。无故不答辩者,取消本次评审资格。

  五、答辩要求

1.上台答辩时不得携带任何资料;

2.答辩时声音要洪亮,语速适中,使用普通话;

3.回答提问要抓住重点、简明扼要;

4.答辩会场应将手机关闭或设为静音,答辩进行中不得讲话议论,保持会场安静。

  六、其他事项

1.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答辩是我们互相学习交流的机会,凡参加答辩者,不得中途退场离开,待本小组所有人员答辩结束,专家评委点评总结后才能离开,对未经专家评委同意的中途缺席者,取消评审资格。

2.答辩地点

3.答辩时间安排:2016年12月10日。8:00在答辩现场抽签,凭本人身份证登记;8:40-12:00、12:50-答辩结束,中途休息时间由专家评委确定。请参加评审答辩人员务必于当日早上8:00到达。

4.午餐:愿意在学校就餐的人员,自行到学校工作人员处购买餐券,到指定餐厅就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