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师考试相关事项

初级和中级均2个科目,具体是:《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欢迎欣赏与借鉴。

初级经济师考试相关事项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

应试人员应按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认真填涂试卷代码。应试人员试卷代码填涂有误影响考试成绩,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本考试将继续采用“变换卷”,考试结束后还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和处理。

(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根据部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的规定,客观题阅卷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三)报考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签名。

(四)报考人员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2B铅笔(填涂卡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携带者必须关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考试结束后,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交卷签字”栏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