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保险经济专业学习笔记:最大诚信原则

导语:经济师,是我国职称之一。要取得“经济师”职称,需要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证书。下面和小编来看看中级经济师保险经济专业学习笔记:最大诚信原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级经济师保险经济专业学习笔记:最大诚信原则

一、 保险人的说明义务

保险人违反说明义务,不要求存在过错;订立保险合同,对于格式合同,保险人应予以说明;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不做说明的,其后说明不产生说明的效果。

二、 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

1.如实告知义务的含义:询问告知;

2.如实告知义务的理论基础:危险估计说;

3.告知义务人:当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个人时,应当认为如实告知义务同样适用于被保险人,但受益人不负有告知的义务;

4.告知的时间与范围

投保人、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以前,均属告知义务履行时间。

通知义务和告知义务。

范围:询问告知

5.如实告知的义务免除

四种情况看课本;

6.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构成要件

主观上投保人应有过错,故意或者过失;

客观上投保人有未如实告知的事实;

例题2:

认定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应符合的.要件是( )。

A.主观上无过错,但客观上有未如实告知的重要事实

B.主观上有过错,但客观上无未如实告知的重要事实

C.主观上无过错,客观上也无未如实告知的重要事实

D.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有未如实告知的重要事实

答案:D

7.违反如实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

故意、过失

区别:是否退还保费;

8.保险人行使解除权的除斥期间

三、 保证

1. 保证的概念分类

表现形式: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

保证内容:承诺保证和确认保证

2.保证的起源与适用

源于18世纪英国海上保险制度

3.保证与告知的区别

主要有4点

四、 弃权和禁止反言

1.弃权

2. 禁止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