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共1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 :B
个体工商户销售(营业)收入=30+15s45(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45×15%=6.75(万元)
(2) :C
转让过程中应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65×5%×(1+7%+3%)=3.58(万元)
仓库的账面成本=60-(60÷20×2)=54(万元)应纳税所得额=6554-3.58=7.42(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7.42×25%=1.86(万元)
(3) :D
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应纳印花税=100000×5×1‰+(150000+50000)×0.5‰=600(元)
(4) :C
调整增加所得额=15-100×14%+5=6(万元)
软件企业发生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全额扣除,未取得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的工会经费支出不可以在税前扣除。
(5) :D
选项A、B、C中扩大经营范围、变更开户银行、增设分支机构,都应变更税务登记;选项D属于经营场所、地点发生变化,总机构从河北迁至北京涉及变更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对于不涉及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只要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即可。
(6) :B
小汽车属于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自用应税消费品,所以,销售时应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税。应纳增值税=40000÷(1+4%)×4%×50%=769.23(元)。
(7) :D
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15-100×14%+5-100×2%=4(万元),软件企业发生的职工培训费用,全额扣除。
(8) :C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该公司将这些适用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应按从高原则,即适用粮食白酒的消费税计算方法计税。其应纳消费税税额=50000×(0.5×2+60×20%)=650000(元)。
(9) :B
分摊率=20000÷(70000+130000+200000)=0.05
(10) :A
出口企业收到主管国税机关《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后,依据注明的“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冲减原已确认的主营业务成本及进项税额转出,所以,选项A正确。
二、多项选择题(共1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1) :B,D,E
外国政府或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税,选项A是向企业贷款不符合规定,要缴纳印花税;选项C,分包合同应按规定计税。
(2) :B,C,D
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必须先向税务机关提出复议,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因此,选项A、E不符合题意。(3) :A,E
房地产企业申报纳税时,《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第l6栏“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按转让房地产时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三项合计数填写。
(4) :B,C,D,E
选项A,抵押贷款的房屋转让,属于房屋产权转让,应当征收土地增值税;选项B、C、E,房地产的代建房行为、重新评估增值和出借房产,没有发生房地产产权转让,不征收土地增值税;选项D属于免税范围。
(5) :B,D,E
委托人对重要涉税事项的处理与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抵触,注册税务师应指明;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关资料和文件的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6) :A,C,D
选项B,税务行政复议代理人限定于个人,不能扩大到法人;选项E,代征人不是税务行政机关,对其代征行为不服,复议时,该委托税务机关是被申请人。
(7) :A,B,D,E
选项C,房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8) :B,C,D,E
选项A,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9) :A,B,D
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研究过程中的相关支出计入管理费用;生产车间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日常修理支出计入管理费用。
(10) :B,E
选项B,注册税务师不得代客户制作原始凭证;选项E,注册税务师不应当代为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当由纳税单位的出纳人员登记。
三、筒答题(共8题,第3、8题5分,第1、2、5题6分,第6、7题7分,第4题8分)
(1) :
(1)经济林属于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2)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3)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税前扣除。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10年。
(2) :
(1)业务(1)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00000×13%+10000×7%)×40%=5480(元)
(2)以金银首饰抵偿债务,需要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消费税。
增值税销项税额=190000×17%=32300(元)
应纳消费税=220000×5%=11000(元)
(3)业务(3),商场的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不正确,啤酒逾期的包装物押金是要缴纳增值税的,应纳增值税=10000÷1.17×17%=1452.99(元)
借:其他应付款——押金 1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8547.0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452.99
(4)业务(4),百货商场应缴纳的增值税=117000÷1.17×17%-15300=1700(元)
(5)方案一:
商品八折销售,这是销售折扣,按减去折扣额后的金额确认销售收入。销项税额=1000×80%÷1.17×17%=116.24(元)
进项税额=750÷1.17×17%=108.97(元)
应纳增值税=116.24-108.97=7.27(元)
税前净利率=销售净利÷销售收入=(1000×80%÷1.17-750÷1.17)÷(1000×
80%÷1.17)=6.25%
方案二:
应纳增值税=1000÷1.17×17%+200÷1.17×17%-750÷1.17×17%-150÷1.17×17%=43.59(元)
税前净利率=(1000÷1.17-750÷1.17-150÷1.17-200÷1.17×17%)÷(1000÷1.17)=6.6%
方案三:
应纳增值税=1000÷1.17×17%-750÷1.17×17%=36.32(元)
税前净利率=(1000÷1.17-750÷1.17-200)÷(1000÷1.17)=1.60%
因为第二方案的税前净利率最高,所以百货商场应选用第二方案。
(3) :
(1)签订的购销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8000+3000×2+15000)×0.3‰×10000=87000(元)
(2)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50+20)×0.5‰+200×0.3‰+40×0.5‰]×10000=1150(元)
(3)签订的技术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1000÷4×0.3‰×10000=750(元)
(4)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300+1OO)×0.3‰×10000=1200(元)
(5)新增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应缴纳的印花税=(2000+500)×0.5‰×10000=12500(元)
(6)启用其他账簿应缴纳的印花税=10×5=50(元)
(4) :
(1)应纳营业税=60×5%+14000×5%=3+700=703(万元)
(2)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703×(7%+3%)=70.3(万元)
(3)土地成本=(6000+6000×3%)×70%×80%=3460.8(万元)
开发成本=5800×80%=4640(万元)
开发费用=300×80%+(3460.8+4640)×5%=240+405.04=645.04(万元)
销售写字楼的增值额=14000-3460.8-4640-645.04-14000×5%×(1+7%+3%)-(3460.8+4640)×20%=2864(万元)
增值率=2864÷(14000-2864)×100%=25.72%,适用的土地增值税税率为30%
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2864×30%=859.2(万元)
(5) :
(1)企业可以降低税收负担的税收筹划方法包括不予征税方法、减免税方法、税率差异方法、分割方法、扣除方法、抵免方法、延期纳税方法和退税方法。
(2)减免税方法是指依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可以享受减税或免税优惠的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方案,以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法。注册税务师的筹划思路属于减免税方法。
(6) :
(1)钢铁厂拒绝另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原因是:若再另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贸易公司应向钢铁厂取得该项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后,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钢铁厂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贸易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贸易公司最迟应于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办妥上述各项手续,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才能保证此项业务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7) :
(1)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即以1200万元为计税价值。
(2)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人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3)当期费用化的金额为800万元,可以加计扣除501%;无形资产应在入账当月摊销,当年摊销金额=1200÷10÷12×4=40(万元),可加计摊销20万元,合计当年可以在税前扣除1260万元(800+800×50%+40+20)。
(8) :
(1)扣除项目=4000×60%+3000×5%×(1+7%+3%)+3000×0.05%=2566.5(万元)
(2)增值额=3000-2566.5=433.5(万元)
增值率=433.5÷2566.5×100%=16.89%,应纳土地增值税=433.5×30%=130.05(元)。
(3)允许扣除的税金=(5000-2800)×5%×(1+7%+3%)+5000×0.05%+112=235.5(万元)
(4)允许扣除的项目合计=2800×(1+7×5%)+235.5=4015.5(万元)
(5)增值额=5000-4015.5=984.5(万元)
增值率=984.5÷4105.5×100%=23.98%,适用30%税率。
应纳土地增值税=984.5×30%=295.35(万元)
(6)因城市实施规划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四、综合分析题(本题20分)
(1) :
资料中存在的影响纳税的问题及账务调整分录:
(1)自产货物用于赠送,属于增值税中的视同销售行为,应计算缴纳增值税,因此,此业务应当补计增值税销项税额、相应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由于这是非公益性捐赠,应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0000元,应补缴增值税=120000×17%=20400(元)
调账会计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4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00
调增视同销售所得120000-70000=50000(元)
(2)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对于未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调账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10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00
应当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00000
(3)企业收到的租金应该确认收入。租金收入应纳营业税=20000×5%=1000(元),财产租赁合同适用印花税税率为1‰,企业应当补缴印花税20000×1‰=20(元)。补缴的营业税、印花税相应的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调账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00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
贷:其他应付款 20
借:其他应付款 20
贷:库存现金 20
应当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20-1000=18980(元)
(4)根据规定,包装物逾期押金应当转入其他业务收入,逾期押金应当补计增值税销项税额、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调账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包装物押金 234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
应当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
(5)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因此企业可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按税法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用不得在税前扣除,这属于会计与税法口径不同产生的差异,在汇算清缴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6)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本题目中借款利率为10÷50=20%,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利息支出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500000×(20%-6%)=70000(元)
财务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0000元。
(7)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未超过12个月,应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B公司的股息、红利所得,符合免税投资收益的概念,免征企业所得税。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
(8)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因此,税收罚款及滞纳金6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向希望小学的直接捐赠,也不得在税前扣除。营业外支出应当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万元。
计算2012年应补缴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并作出企业所得税补税的相关分录:
应补缴的增值税=20400+3400=23800(元)
应当补缴印花税=20(元)
应当补缴营业税=1000(元)
应当补缴城建税=(23800+1000)×7%=1736(元)
应当补缴教育费附加=(23800+1000)×3%=744(元)
由于企业已按自行计算的会计利润预缴了企业所得税,所以,现在只就纳税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补税。
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70000+50000+100000+18980+20000-200000+100000+70000-200000+90000-1736-744=116500(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16500×25%=29125(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91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9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