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统计师考试《统计法基础》:外债统计

导语:外债统计就是通过建立外债统计监测指标,反映一定时期内我国对外债务和债权的水平及变化,为我国制定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政策提供依据。

2017年统计师考试《统计法基础》:外债统计

外债是指国内各单位对国外以外币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全部债务。

  外债的五种类型: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外国政府贷款

国际商业贷款

对外发行债券

国际金融租赁

  外债统计的总量指标:

  (1)外债余额

(2)当年应偿还外债总额

(3)实际偿还外债总额

(4)当年形成的外债总额

总量指标的关系:期末外债总额=期初外债总额+当期形成外债总额-当年实际偿还外债总额

以外债总量指标为基础,结合其他指标,统计相关的比例指标主要有:

  (1)人均外债总额指标

(2)负债率指标:是一国承担的外债总额与其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反映相对于国内生产规模的外债负担水平;

(3)债务率指标:以外债总额与当年外汇收入相除计算比例,立足当年对外经济活动规模反映外债的负担水平。

  内容

1.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会等贷款。

2.外国政府贷款:指外国政府对我国提供的双边政府贷款。例如日本海外协力基金贷款,丹麦、科威特政府贷款等。

3.外国银行和金融机构贷款:指国外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银团组织等提供的现汇贷款。

4.买方信贷:指出口国银行提供的商业贷款,包括不经过中国银行办理的具有买方信贷性质的.贷款。

5.外国企业贷款:指国外企业(包括国外出口商)、私人提供的贷款。

6.发行外币债券:指在国外资本市场发行的券面金额以外币表示的债券。在国内市场发行的外币债券由境外机构、外籍私人购头的部分也包括在此项目之内。

7.国际金融租赁:指国外非银行机构提供的商品形式的租赁,在分期付清租金后,用象征性的代价将所有权转移给租赁方。国内租赁公司向国外银行的借款应统计在国外银行贷款项日内。

8.延期付款:指经过中国银行办理的出口国非银行提供的商品贷款,包括远期付款和延期付款。其他不经过中国银行办理的延期付款(买方信贷)统计在外国企业贷款项目内。

9.补偿贸易中直接以现汇偿还的债务:指一是合同签订时规定以现汇偿还的债务;二是由于某种原因中途将商品偿还更改为以现汇偿还的债务:

10.其他形式的对外债务:指一是境内金融机构吸收的境外机构、私人的存款;二是与外国银行之间的同业拆放;三是已在境外注册的驻外机构,其调入境内并需境内机构实际偿还的借款;四是中方替外方担保,由中方实际履行偿还义务的债务;五是国内企业向境内外资、合资银行的借款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