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章节测试: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判

判断题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章节测试: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判

1、对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由支付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

2、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

3、一般情况下,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全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

5、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

6、企业所得税,一般以人民币计算,但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也可以以外币缴纳税款。

7、企业从规划搬迁当年起的5年内,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5年后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前述规定处理。()

8、外商投资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全额扣除,不加计扣除。( )

9、企业境外业务在同一国的盈亏可以互相弥补,企业境内外之间的盈亏也可以互相弥补。( )

10、企业缴纳的符合审批管理权限设立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

11、销售商品需要安装的,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完毕时确认收入。

12、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在实际确认或者实际发生的当年申报扣除,若当年不能扣除,经批准,可以延后扣除。( )

13、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对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里的“减半”是指税率减半。( )

 判断题答案

1、【正确答案】 对【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然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2、【正确答案】 错【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税率。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正确答案】 错【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在所得税上确认收入。

4、【正确答案】 错【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正确答案】 对【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提取的专项资金的扣除。企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6、【正确答案】 错【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的计税货币。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计算。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并缴纳税款。

7、【正确答案】 错【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特殊业务的税务处理。企业从规划搬迁次年起的5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或处置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5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前述规定处理。

8、【正确答案】 错【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准予扣除的项目。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9、【正确答案】 错【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10、【正确答案】 对【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不征税收入的相关规定。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缴纳的不符合前述审批管理权限设立的基金、收费,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1、【正确答案】 错【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时间。销售商品需要安装的,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12、【正确答案】 错【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资产损失的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在实际确认或者实际发生的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扣除。

13、【正确答案】 错【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技术转让所得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对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里的“减半“是指税额减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