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注会《经济法》考试复习资料汇总

  知识点:汇兑

2016年注会《经济法》考试复习资料汇总

  (一)汇兑概述

1.汇兑是指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

2.汇兑适用于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的结算,且不受金额起点的限制。

  (二)汇兑的基本流程

1.汇款人按要求签发汇兑凭证。汇兑凭证上记载收款人为个人的,收款人需要到汇入银行领取汇款,汇款人应在汇兑凭证上注明“留行待取”字样。

2.汇出银行受理、审查汇款人签发的汇兑凭证。

3.汇入银行接收汇出银行的汇兑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根据收款人的不同情况进行审查并办理付款手续。

【注意】收账通知是银行将款项确已收入收款人账户的凭据。

  (三)汇兑的撤销和退汇

撤销

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

退汇

汇出银行已经汇出的款项

(1)对在汇入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由汇款人与收款人自行联系退汇。
(2)对未在汇入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收款人,汇款人应出具正式函件或本人身份证件以及原信、电汇回单,由汇出银行通知汇入银行,经汇入银行核实汇款确未支付,并将款项汇回汇出银行,方可办理退汇。
(3)汇入银行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立即办理退汇。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发出取款通知,经过2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