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中外合办项目介绍

苏州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目前主要有“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2+2”双学位合作培养项目、“3+2”及“3+1.5”本硕连读合作培养项目、“3+1+1”及“3+1+1.5”联合培养项目、“4+1”及“4+1.5”硕士项目以及1学年或1学期校际交换项目等形式。下面具体看看苏州大学中外合办项目介绍吧!

苏州大学中外合办项目介绍

  一、“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

该项目要求学生在我校完成第1学年本科课程的学习,赴美方大学进行为期2年的学习,然后返回我校完成第4年课程学习。学生在4年内完成双方大学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符合相关条件,可同时获得苏州大学与美方大学的学士学位。

与我校合作的美方学校有美国特洛伊大学、美国鲍尔州立大学、美国乔治·梅森大学、美国北亚利桑那大学、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圣贝纳迪诺分校。

  二、“2+2”双学位合作培养项目

该项目要求学生在我校完成2年本科课程的学习,赴外方大学进行为期2年的学习,在4年内完成双方大学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符合相关条件,可获得双方大学的学士学位。与我校合作的外方大学有加拿大滑铁卢大学(限生物学、生物化学、生物医学、化学、计算科学、环境科学、数学、物理学、纳米科学与技术专业)、韩国大邱大学(外方大学学习时间为二年半,包含半年韩语学习的时间,有韩语TOPIC考试三级可直接申请)、韩国又松大学(限城市轨道交通学院学生)、日本北陆大学(限日语专业)、日本金泽星陵大学(有日语基础,限东吴商学院相关专业学生)、美国新泽西瑞曼波大学(限商学院与凤凰传媒学院相关专业学生)。

  三、“3+2”本硕连读项目

该项目要求学生在我校完成3年本科课程的学习,赴外方大学进行为期2年的学习,学习期满,完成双方大学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符合相关条件,可获得苏州大学的学士学位和外方大学的硕士学位。与我校合作的外方大学为:

1、新加坡国立大学,我校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光电·能源学部和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学生可以申请参加。新加坡国立大学理学院学习的硕士专业主要为:. in Mathematics, . in Statistics, . in Applied Physics, . in Physics, . in Chemistry。

2、美国阿克隆大学,我校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学生可以申请。

3、法国商科联盟(SKEMA)全英文授课,我校东吴商学院学生可申请。

  四、“3+1+1”和“3+1+1.5”联合培养项目

这是我校与加拿大劳伦森大学(Laurentian University)开展的学生合作培养项目。

“3+1+1项目”指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会计学(USCPA)专业的学生在完成前3年的`学习并满足要求,可以申请进入劳伦森大学进行第4年商学学士项目或工商管理学士项目学习,满足学分要求后可以进入劳伦森大学的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学习,如果顺利完成学业,将获得劳伦森大学的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学生完成四年学习,符合苏州大学相关要求,可以获得苏州大学的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

“3+1+1.5项目”指苏州大学除了会计学(USCPA)专业以外的全日制商科类本科生在完成前3年的学习,可以申请进入劳伦森大学进行第4年学习,满足学分要求后,可以进入劳伦森大学的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学习,如果能够在1.5年后顺利完成学业,将获得劳伦森大学的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学生完成四年学习,符合苏州大学相关要求,可以获得苏州大学的毕业证书及学学士学位。

申请对象:东吴商学院经济、管理类相关专业(会计学、财政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金融学、电子商务、经济学专业)3年级在读学生。

  五、“3+1.5”本硕连读项目

法国雷恩商学院:该项目要求学生在我校东吴商学院已完成3年本科课程的学习,赴法国雷恩商学院学习(全英文授课)1.5年,学习期满后,完成双方大学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符合双方授予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相关条件,可获得苏州大学的学士学位和雷恩商学院的硕士学位

  六、“4+1”或“4+1.5”硕士项目

法国商科联盟(SKEMA):东吴商学院大四学生可申请“4+1”项目赴该校攻读硕士学位课程。

加拿大劳伦森大学:东吴商学院大四学生可申请“4+1”或“4+1.5”赴该校攻读硕士学位课程。

法国雷恩商学院:东吴商学院大四学生可申请“4+1.5” 赴该校攻读硕士学位课程。

  七、1学年或1学期校际交换项目

根据我校与外方大学的友好交流协议,外方大学接受我校本科生或研究生作为交换学生赴该校学习一学期或一学年,符合苏州大学要求的学分将被认可转换。主要的项目有:

1、江苏省-加拿大安大略省交流项目:

该项目为江苏省与加拿大安大略省为了进一步促进各高等院校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实施的大学生交换计划。双方各选派一定数量的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医学、法律专业不参加本项目交流)交换到对方省份学校学习1年(二个学期),符合要求的学分将被认定。加拿大安大略省参加本交流项目的学校有:滑铁卢大学、约克大学、布鲁克大学、西安大略大学、圭尔夫大学、卡尔顿大学、尼皮辛大学、温莎大学、瑞尔森大学、皇后大学、渥太华大学、安大略艺术设计学院、特伦特大学。

2、美国匹兹堡州立大学交流项目。

3、美国宾汉姆顿大学交流项目。

4、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淡马锡基金奖学金项目,南洋理工大学邀请我校推荐5名来自不同学科和专业的本科生参加选拔。获选者可在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进修一个学期。

5、澳大利亚邦德大学交流项目,邦德大学每年资助我校3名学生奖学金,赴该校学习一个学期。

6、德国福特王恩应用科技大学交流项目,申请对象为东吴商学院本科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机电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7、韩国梨花女子大学、淑明女子大学、全北大学、庆南大学交流项目,韩语专业学生优先。

8、俄罗斯莫斯科市立师范大学、俄罗斯联邦社会人文学院交流项目,限俄语专业学生。

9、法国拉罗舍尔大学交流项目,限法语专业学生。

10、法国圣太田·莫奈大学交流项目,限法语专业学生。

11、日本金泽大学、关西学院大学、京都产业大学、群马县立女子大学、国士馆大学、信州大学、神户亲和女子大学、东京学艺大学、奈良女子大学、花园大学、兵库县立大学、福井大学、宫崎公立大学、神户国际大学、明治大学学生交换项目,限日语专业学生。

12、西班牙巴塞罗拉自治大学交流项目,限西班牙语专业学生。

13、阿根廷拉普拉塔国立大学交流项目,限西班牙语专业学生。

14、台湾大学、东吴大学、东华大学、中华大学、云林科技大学、台湾科技大学,台湾艺术大学、台湾世新大学交流项目。

各项目具体事宜请查看我校国际合作交流处网页()及学校通知栏、E海报发布的项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