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驾考理论考试说明:一、在考试期间有下列行为的`中止本科目考试,本科目成绩作废,重新预约考试:1、携带学习资料进入考场;2、接听手机、查看传呼机的;3、扰乱考试场内秩序的;4、大声喧哗,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的。科目一考试流程:第一步:考生在候考室候考(接受交通安全教育);第二步:核对考生身份(指纹验证、图像对比);第三步:计算机无纸化考试第四步:第一次考试不合格者,现场补考一次;第五步:考生考试实时图像与资料图像比对;第六步:打印考试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