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巧析题干的三种方法

纵观历届司法考试,每年都有数十万的考生参与其中,面对同样的基础知识,每每只有五分之一的考生过关。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的差异,当然是重要原因。但解题思路和方法的差别同样是重要因素之一。而司法考试的解题过程是严谨的逻辑推理的过程,这点决定了回答选择题必须遵循“题干决定题肢”的思路,“以干求肢”来正确选择。yjbys考试网小编就为大家提供了以下这一篇关于司法考试巧析题干的三种方法,仅供大家来参考一下:

司法考试巧析题干的三种方法

  一、确定题干的规定性

题干的范围决定了题肢的范围,依逻辑同一律的要求,题肢的范围只能等于题干的范围,题肢的范围大于或小于题干的范围都不行。题干的规定性决定了正确题肢的范围,回答好选择题关键在于确定题干的规定性。题干中一些关键的词语标明了题干在时间、空间、内容、程度、逻辑等方面的规定,对此考生应加以认真的分析。

如时间上的`规定性:在现代法律实践中,当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通常采取哪些原则?

A.价值排序原则

B.秩序优先原则

C.个案平衡原则

D.比例原则

答案为ACD.本题题干中关键词为“现代”,它明确限制了题肢中正确的原则只能是现代法律实践中的原则,而不能是古代法律实践中的原则。如果忽视了这一时间限制,就有可能误选B项。

其次还应注意题干中对空间上、程度与模态上或者法律性质上的规定的涉及。

  二、充分利用题干现有的信息

要在短时间内迅速正确进行选项的选择,固然要依赖于平常的对法律条文、法学理论的掌握,但善于充分利用题干现有的、有帮助的信息也是明智的举动。历年司法考试中的选择题,从知识测试方式出发可以分为三类:识记水平类、理解水平类与运用水平类。运用水平类选择题大多是以案例的方式出现,一般考生均知道题干(案情)信息的重要价值。其实在识记水平类选择题与理解水平类选择题中,题干部分也往往存在了不少有用的信息。这些信息或是提供了相关概念的定义,或是说明测试法理的主要内容,或是暗示了考生进行判断所依据的部门法名称……有些聪明的考生即使对某个法条或法学概念一时间产生了记忆的空白,也大可从题干中搜寻出有价值的信息进行答题。

  三、确定考试思维的方向

选择题测试有两种思维方向:正向思维与逆向思维。对于正向思维的测试,大多数考生早已驾轻就熟;而对于逆向思维的测试,一些缺乏训练的考生,往往会因为思维转换而弄得思路堵塞,以至于耽误大量的时间。而近年的司法考试中又每每出现逆向思维的考题。

逆向思维的选择题要求考生选出“错误项”、“不正确项”,或是选出“不属于项”、“不符合项”、“不享有项”等等。解决此类问题方法也十分简单,在平常的备考中多练习此类题目,以求做到在考场上能迅速转换思维方向、从容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