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司法考试国际私法单选练习及答案

司法考试注重于平时多思考多做题,在题目中感受到知识的运用,今天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2017司法考试国际私法单选练习及答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17司法考试国际私法单选练习及答案

  单项选择题一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查取证的安排》(以下简称《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安排》),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澳门终审法院之间可以相互委托送达与取证

B.受托法院应优先处理受托事项,完成受托事项的期限,送达文书最迟不超过三个月

C.送达费用一般由委托方支付

D.受托方可根据其本辖区法律不承认对该请求事项提起诉讼的权利为由,拒绝接受委托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依据《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安排》,协助机关内地为各高级人民法院,澳门是终审法院;送达文书的期限为两个月;送达取证费用一般互免;受托方不得以其本辖区法律规定对委托方法院审理的该民商事案件享有专属管辖权或不承认对该请求事项提起诉讼的权利为由,不予执行受托事项

2.位于广东的一企业与一台湾公司因供货争议诉诸内地法院,该台湾公司在内地有业务代办人,依涉台文书送达的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台湾公司主要负责人到广州出差时可直接向其送达

B.必须通过外交部门才可向到北京出差的台湾公司主要负责人送达

C.只要是该台湾公司在内地的业务代办人,即可向其送达

D.凡业务代办人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收或者盖章,即可依法留置送达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依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第3条,受送达人不在大陆居赚但送达时在大陆的,可以直接送达因此,A正确,只要在送达时台湾地区公司主要负责人到广州,即可向其送达B错,不需要通过外交部门送达C错,依该《规定》第3条第4款,受送达人在大陆有代表机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的,向其代表机构或者经受送达人明确授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业务代办人必须是明确授权的才能送达D错,依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只有明确授权的业务代办人拒绝在回证上签收或者盖章,才可依法留置送达,没经明确授权的不能留置送达

3.内地技术人员李某与一香港公司在香港订立了三年的雇佣合同,后发生争议,合同协议选择由香港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该法院对案件审理后作出了判决,有关该判决在内地的认可与执行问题,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

A.如该港资企业在内地和香港均有财产,李某只可向一地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的申请

B.如该港资企业在广东和浙江均有财产,李某可分别向两地法院提出认可和执行的申请

C.香港法院出具的证明书如需在内地执行必须进行公证

D.本案判决的认可与执行不适用《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依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安排主要适用于内地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具有书面管辖协议的民商事案件中作出的须支付款项的具有执行力的终审判决,当事人可以根据安排向内地人民法院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特定法律关系"指当事人之间的民商事合同,不包括雇佣合同以及自然人因个人消费、家庭事宜或者其他非商业目的而作为协议一方的合同因此,本题的雇佣合同并不适用该安排

4.内地法院受理的一涉港民事案件需要向在内地没有住所的香港当事人送达文书,依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当该香港人赴深圳出差时,法院应通过高院向该人送达

B.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颁布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被废除。

C.受送达人在香港下落不明的,可以采取公告送达,三个月没有音信的视为不能以此种方式送达

D.采用公告送达等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

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A错,依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3条,作为受送达人的自然人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内地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该自然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送达B错,1998年的规定并没有被废除,依新规定,人民法院向在内地没有住所的受送达人送达的,可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查取证的安排》送达C错,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而不是"视为不能以此种方式送达"D对,依第10条除公告送达方式外,人民法院可以同时采取多种法定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采取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

5.一涉香港仲裁在北京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了裁决。关于该裁决的执行问题,依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项?(  )

A.内地被申请人在内地和香港均有财产的,申请人可以同时分别向两地的法院申请执行

B.香港法院同意执行内地所有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

C.内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对执行案件有管辖权

D.被申请人在内地和香港均有住所的,可分别向两地法院申请执行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A错,依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第2条第2款的规定,被申请人在两地均有住所和财产所在地的不同的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的,申请人可以选择一个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裁决,不得同时分别向两地法院申请执行,只有一地法院执行不足以偿还其债务时,可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请执行两地法院先后执行的总额不得超过裁决总数B错,依照《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香港法院同意执行内地仲裁机构(名单由国务院法制办经港澳办提供)依中国仲裁法作出的裁决C对,第1条规定,内地管辖的法院即为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有关人民法院D错,依第2条第3款的规定,被申请人的住所或财产所在地,既在内地又在香港特区的,申请人不得同时分别向两地有关法院提出申请只有一地法院执行不足以偿还债务时,才可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请执行。

  单项选择题二

1.中国某公司与法国某公司订立了向中国进口货物的买卖合同,并订有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条款。在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法国公司于是在法国向某法国法院提起以中国公司为被告的诉讼。对此中国公司提出了异议。关于此案,下列选项哪项是不正确的?(  )

A.法国公司不应向法国法院提起对中国公司的诉讼,因为其有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义务

B.法国法院应终止诉讼程序,因为仲裁协议具有排除法院管辖权的效力

C.法国公司可以向法国法院提起对中国公司的诉讼

D.有关争议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本题涉及仲裁协议的效力问题,属于否定命题,即需要找出不正确的选项A正确,当事人签订了仲裁协议后即承担了不向法院起诉的义务B正确,因为仲裁协议具有排除法院管辖权的效力C不正确,由于本题是否定命题,因此是本题的答案D正确,因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是双方选择的仲裁机构

2.甲某是外国公民,在一起由中国法院审理的涉外侵权案件中为原告。甲某请求使用其本国语言进行诉讼。关于中国法院对该请求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司法考试卷一真题解析 卷二真题解析 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 模考估分

A.允许使用其本国的语言进行案件的审理

B.驳回该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告知由其自行解决翻译问题

C.驳回该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但在其要求并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应为其提供翻译

D.驳回该请求,使用中文进行案件的审理,但可为其提供免费翻译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当事人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当事人承担"C正确

3.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就合同中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在我国涉诉。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机构为位于巴黎的国际商会仲裁院,但对该仲裁条款应适用的法律未作约定。依相关法律,我国法院审查该仲裁条款效力时,应适用下列哪国的法律?(  )

A.中国的法律,因为一方当事人为中国籍

B.法国的法律,因为仲裁机构位于巴黎

C.适用法院地法律

D.美国的法律,因为一方当事人为美国籍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8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或者仲裁地法律B正确

4.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受理涉及特权与豁免的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我国法院受理对在我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起诉的民事案件,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A.如在我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为民事案件中的第三人则不适用报告制度

B.受理以外国驻华使馆的外交官作为原告的民事案件不适用上述报告制度

C.若在我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在我国从事商业活动,则对其作为被告的民事案件的受理无须适用上述报告制度

D.受理以临时来华的联合国官员作为被告的民事案件不适用上述报告制度

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依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受理涉及特权与豁免的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包括外国国家、外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外国外交代表与领事代表及其共同居住的家属、享有外交代表待遇的外国官员、因国际条约而在我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国际组织官员等在我国享有特权与豁免的主体如果作为原告在我国人民法院起诉,则视为其主动接受我法院的管辖,并且放弃对与本诉直接有关之反诉的豁免权利,此种管辖符合国际法规则,因此无须再按照该《通知》的要求上报最高人民法院,B正确

5.我国规定外国法院的判决需要在中国得到承认与执行需要向我国法院提出申请,下面就申请方式表述正确的是哪项?(  )

A.可以直接由当事人向我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B.分为当事人申请和外国法院申请两种方式,前提都是该外国同我国有共同参加的条约或互惠

C.先由外国法院向我国外交机关提出申请,我国外交机关同意后再转至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

D.由当事人向我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但其必须委托中国律师代理其申请

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承认与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与执行,也可以由外国法院依照该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人民法院承认与执行因此,我国法院对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只有当事人申请和法院申请两种方式,只有后者需要以条约或互惠为前提,故BC错此外,根据我国法院管辖权的划分,有权受理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法院是中级人民法院,但我国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必须委托中国律师代理申请,D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