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国家司法考试易错考点汇总分析

甲预谋拍摄乙与卖****的照片,迫使乙交付财物。一日,甲请乙吃饭,叫卖****丙相陪。饭后,甲将乙、丙送上车。乙、丙刚到乙宅,乙便被老板电话叫走,丙亦离开。半小时后,甲持相机闯入乙宅发现无人,遂拿走了乙的3万元现金。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国家司法考试易错考点汇总分析

A.抢劫未遂与盗窃既遂

B.抢劫既遂与盗窃既遂的想象竞合

C.敲诈勒索预备与盗窃既遂

D.敲诈勒索未遂与盗窃既遂的想象竞合

【答案】C

【解析】欲拍照片索要财物的行为,不成立抢劫罪,而是敲诈勒索罪。二者的区别在于,抢劫罪的手段行为(暴力、胁迫、其他方法)必须达到“足以抑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即程度比较严重,而本案的要挟方法并没有达到“足以抑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所以不成立抢劫罪,而属于敲诈勒索罪。

此外,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罪的预备而非未遂,因为行为人还没有着手实施犯罪。判断行为是否着手实施的`关键在于:(1)犯罪对象是否出现;(2)行为人是否实施了刑法分则的具体动词,如“杀”、“抢”等。如果同时满足,一般认为是着手了。而本案中,行为人还没有开始实施敲诈勒索行为。此外,行为人后来又在被害人家里盗窃,是另起犯意,需要单独评价为盗窃罪,这不是竞合的问题,而是数罪并罚。故C项正确。本题答案为C。

甲欲绑架女大学生乙卖往外地,乙强烈反抗,甲将乙打成重伤,并多次对乙实施强制猥亵行为。甲尚未将乙卖出便被公安人员抓获。关于甲行为的定性和处罚,下列哪些判断是错误的?( )

A.构成绑架罪、故意伤害罪与强制猥亵妇女罪,实行并罚

B.构成诱拐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实行并罚

C.构成诱拐妇女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实行并罚

D.构成诱拐妇女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实行并罚,但由于尚未出卖,对诱拐妇女罪应适用未遂犯的规定

【答案】ABD

【解析】(1)甲以出卖为目的而绑架乙,构成诱拐妇女罪,而非绑架罪,故A项错误。

(2)诱拐妇女罪可以包容****行为,但不能容强制猥亵行为。诱拐妇女同时对被诱拐的妇女又强制猥亵的,应数罪并罚。

(3)对于在诱拐过程中,甲为了制服乙的反抗,将乙打成重伤的行为,是否属于诱拐妇女罪的结果加重犯,是本题争议的焦点。一般认为,只要诱拐与伤害之间有高概率的伴随关系,就应理解为诱拐妇女罪的结果加重犯。如果诱拐与伤害没有这种伴随关系,则应数罪并罚。在本案中,诱拐必然引起反抗,而反抗也极易引起殴打,故成立诱拐妇女罪的结果加重犯,不应再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当然,如果出于与诱拐无关的目的,比如泄愤、报复,由于这种伤害与诱拐无关,故应数罪并罚。本题答案为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