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广西人力资源管理师缴费时间9月13日起

2017年11月广西人力资源管理师缴费时间9月13日起。考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审核表,就跟随本站小编一起去了解下吧,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2017年11月广西人力资源管理师缴费时间9月13日起

  一、报考程序

报考人员须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申报条件审核、网上缴费等报考程序,方为报考成功。电子商务师职业和心理咨询师职业的报名工作由我中心负责,分别由各电子商务师培训考核站和心理咨询师定点培训机构(广西医科大学<联系电话:0771-5358243>、广西心理卫生协会<联系电话:0771-2626645>及广西大学<联系电话:0771-3235268>协助,其他职业按要求由各地市、各有关单位进行组织。

  (一)网上信息填报

报考人员在报考时间内统一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资格工作网统考网上报名界面,按要求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提交报名信息并预约所在考区的相关审核机构。

  (二)申报条件审核

1.报考三级及以上级别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审核表,并按要求带上相关资料到预约的审核机构进行现场审核。

2.报名补考及报考五级、四级的人员实行网上资格审核。

  (三)现场审核材料要求:

1.在职人员(社会人员)申报:《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报名审核表》(网上报名生成打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已获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材料。若报考职业等级需提交撰写论文或业绩评估报告的`考生,报名时要提交打印稿(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word格式);

2.在校学生申报:《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报名审核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已获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有关职业等级论文(业绩评估报告)的撰写要求和格式要求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资格工作网“全国全区统考有关事项通知”栏目进行查询。

  (四)网上缴费

1.缴费方式

本次考试全部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操作结束后,请留意查看缴费状态,若缴费结束2个工作日后查询仍是未缴费状态,说明缴费未成功,请在缴费时间内及时缴费。

2.收费标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函[2014]263号)文件规定执行。

3.票据领取

⑴在规定时间内凭报名审核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票据;

(2)票据领取地点:南宁市葛村路5号区社保大厦5楼507室(所开票据均为非税收入专用收据);

(3)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票据领取资格(票据领取与否都不影响考试)。

(五)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成绩,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报考时间安排:

统考批次(考试时间)

5月20、21日

11月18、19日

报名受理时间

3月13日4月12 日

9月12日-10月15日

资格审核时间

3月14日-4月12日

9月13日-10月15日

缴费时间

3月14日-4月13日

9月13日-10月16日

票据领取时间

4月18日-5月18日

10月23日-11月17日

准考证打印

5月15日_5月19日

11月13日-11月17日

报名资格审核及票据领取仅在工作日(节假日不上班)工作时间段,缴费截止时间为缴费截止当日18:00时,过期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