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嘉兴银行行长人选公开遴选公告

嘉兴银行是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地方性城市商业银行。为进一步推进嘉兴银行改革发展,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嘉兴银行行长人选。现公告如下:

2015年嘉兴银行行长人选公开遴选公告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嘉兴银行行长人选1名。

  二、遴选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高的政策理论素养;实际工作能力强,有良好的工作业绩;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有较丰富的银行从业经验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组织领导、行政管理、业务拓展等能力;具有《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国有银行地(市)分行行长,或者3年以上国有银行地(市)分行副行长,或者3年以上股份制商业银行地(市)级分(支)行行长,或者3年以上地方城市商业银行总行副行长以上任职经历(任职时间截止2015年8月1日)。

2.一般年龄在55岁以下(196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一般具有浙江省行政区域常住户口(特别优秀的,可不受地域、户籍限制)。

4.身体健康。

具有地(市)级分(支)行行长及以上任职经历的优先考虑。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8月23日止。

2.报名方式和要求: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采用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向嘉兴市公开遴选工作办公室报名。报名人员可通过快递、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提交《报名登记表》(通讯地址:嘉兴市广场路1号行政中心5号楼6楼640室,邮箱地址:;传真号码:0573—82511117)。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任职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报名人员的个人资料和有关情况将予以全程保密。

  四、遴选方法和程序

本次遴选主要采用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宣传动员、组织报名、审核初选、面试、考察、决定聘任等环节。

  五、任期和待遇

遴选产生的嘉兴银行行长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首次任期含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任期届满考核合格的可以连聘连任。

遴选的嘉兴银行行长享有《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并承担相应责任。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组成,具体办法由嘉兴银行董事会另行制定。

咨询电话:0573—82511117。

嘉兴银行行长人选公开遴选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