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证据公证相关法律知识

保全证据公证,是指诉讼开始前,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与申请人的权益有关的、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的证据采取一定的措施,先行予以收集、固定并进行保管以保持其真实性和证明力的活动。

保全证据公证相关法律知识

一、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事实发生地公证处受理。

二、办理保全证据公证当事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件。

2、法人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如代理人代办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3、需保全证据的有关情况的材料,如拆迁房屋的拆迁证,房屋所有权证等。

4、需保全的证据与申请人在法律上有关联的材料,如知识产权、商标侵权的版权证明、商标使用权证明等。

三、保全的对象:

1、证人证言。

2、书证、物证。

3、视听资料。

4、现场情况。

四、保全证据公证书

()ХХ字第ХХ号

申请人ХХХХ(单位全称)因ХХХХ(申请保全证据的原因及用途),向我处申请对ХХХХ(保全标的名称)进行保全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的规定,本公证员与公员ХХХ于ХХ年Х月Х日在ХХ(地点)与鉴定勘验)ХХХ(性别、工作单位、职位、职称),对保全标的进行了ХХ、ХХ(鉴定、勘验、拍照),制作了鉴定(勘验)文件ХХ份,照片ХХ张,见证人ХХ(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在场见证。

兹证明,与本证书相粘连的《ХХХХ》、《ХХХХ》(文件名称)为公证员、鉴定(勘验)人现场鉴定(勘验)所作,公证人员、鉴定(勘验)人、见证人的签名属实;保存于ХХХХ(具体地点)的照片ХХ张为公证人员、鉴定(勘验)人现场鉴定(勘验)所拍摄,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ХХ省ХХ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ХХХХ年ХХ月ХХ日

注:此格式适用于现场保全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