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近期,市政协副主席杨丘远率民族宗教台侨属部分政协委员和市直有关单位及天长街道负责同志就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视察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察看了我市夕阳红等部分老年公寓,走访考察了我省养老服务工作开展较好的铜陵市、合肥市肥西县、黄山市黄山区和歙县等四个市县区,并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在实地察看、走访考察和座谈讨论的基础上,委员们就如何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全面提升我市社会化养老水平,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关于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基本现状

据统计,2011年底,我市60岁以上人口9.4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9%。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医疗健康、文化娱乐等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凸显。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全市人民的迫切需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主动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趋势,积极采取措施,着重抓好养老服务场所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得到了不断完善。

1、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全市现有敬老院17所,其中铜城、秦栏各2 所,其他镇(街道)各1所,总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可容纳床位2000张,现入住农村五保老人1260人。

2、推进社会福利院建设。福利院位于我市冶山镇张巷村,为2011年民生工程,总投资546余万元,建筑面积达4138平米,可容纳床位90张,6月份已投入使用。目前,收住社会“三无”对象20余人。

3、鼓励兴办民办老年公寓。据调查,全市现有10家民办老年公寓,其中正常运营的9家,在建1家,共设置床位1200多张。正常运营的9家老年公寓,千秋和夕阳红两家规模较大,每家可容纳100人左右,其余7家均为30床位以下小规模养老院。在建的金太阳老年公寓规模最大,设置床位800余张,软硬件设施较为齐全,预计2013年全部建成。其中,一期工程3500平方米,已建成,可容纳床位89张,10月底完成装修并投入使用。

此外,作为主要养老方式之一的社区养老服务,我市暂为空白,将在今年推进社区建设工作中统筹安排。为进一步适应老龄化的要求,从2011年底,我市对满99虚岁的老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补贴,对99周岁以上老人每月发放200元生活补贴。目前,该项资金尚未列入财政预算,暂从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列支。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养老服务体系功能不全。养老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是搭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体系。但目前,我市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建设方面存在许多空白,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尚未启动。

2、养老服务场所存在供需矛盾。从农村来看,我市各镇均没有社会养老场所。除了五保户可入住敬老院外,其他老人只能在家养老,导致敬老院床位闲置,资源浪费现象严重。而另一方面,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空巢”老人和社会老人需要入住但也无法入住。就市区而言,目前公办的福利院没有起到养老服务的引领作用。2011年新建的市社会福利院距市区较远,城区老人不愿入住,导致入住率较低。而民办的老年公寓虽然为数不少,但大多数规模偏小、条件差,个别

还存在安全隐患;两家相对规模较大的,又不同程度存在着建设不够规范、服务不够全面等问题,完全按市场化运作,见效慢,效益低。市政府还没有出台相关政策来扶持民办养老机构,社会资金投资没有积极性。

3、养老服务机构缺乏规划管理。市区民办老年公寓虽发展较快,但与我市老年人口实际增长的情况不相适应,现有的养老场所缺乏合理规划布局,不能满足现代城市发展的需求。在管理方面,对农村敬老院的管理有了进一步的规范,但对民办老年公寓管理远远没有到位,大部分民办老年公寓没有履行正规的审批手续,虽发放了《社区服务证》,但目前从未开展年度重审工作,更未开展安全检查。

三、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

1、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我们所考察的4个市(县、区)政府都根据省政府皖政[2011]20号文件,出台了本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其中,铜陵市从2007年起,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政府为困难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连续5年将此列入政府民生工程,先后制定出台6个政策性文件,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的落实;城市社区养老托老机构每年新增200张床位,同时建立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为70周岁以上低收入家庭老人按每天10元的标准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券”,开通2881890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上门服务。肥西县建立了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为高龄空巢老人提供服务。

2、落实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对80-99周岁老人,上述各地都提供了每人每月30-60元不等的生活补贴,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提供200-300元不等的`生活补贴。黄山区对90岁以上城乡低保和

重点优抚对象、特困及省级以上劳模、有特殊贡献的困难老人,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服务。此项经费各地均列入财政预算。

3、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兴办养老机构。铜陵市将民办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公办养老机构一并纳入公共服务行业政策扶持范围,对民办老年公寓,也按实际床位数,市、区两级财政给予每张床位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黄山区、歙县分别对新建、改扩建的以及床位数超过50张以上的民办养老机构,经验收合格,正常运营1年后,财政给予每张床位2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其中,歙县对床位300张以上的,给予每张床位5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已开业的民办或公建民营养老机构,黄山区和歙县均根据养老机构实际入住人数,由财政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给予运营补助。

四、意见和建议

参照省内先进地区的做法,结合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实际情况,为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1、尽快出台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建议市政府要以省政府《决定》和滁州市政府即将出台的实施意见为指导,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意见要明确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即逐步建立健全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服务方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居家养老普及化、服务队伍专业化,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同时,意见要尽量细化、量化、具体化,要切实可行,便于操作。

2、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完善社区服务平台。建议对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进行调研,合理确定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范围和方式,依据不同情况为老人提供有偿、抵偿或无偿的养老服务。可借鉴铜陵市的做法,搭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政府可为少数特困老人提供部分购买服务。逐步把社区养老服务站、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建设列入市政府民生工程,加大推动力度。今年可把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列入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一项内容,先建成1-2个示范点,以点带面,逐步展开。切实落实分散供养农村五保对象、孤老优抚对象、城镇三无人员的村(社)干帮扶责任制。

3、加强养老机构建设,满足老年人集中照料需求。重点支持社会养老机构建设。鼓励单位和个人以独资、合资等形式兴办养老机构,加大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政策扶持,吸引民营资金投入养老服务业。建议在征地安排、税费征收、水电收费标准、建设和运营补助等方面,政府应给予扶持政策,明确优惠标准。民政及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管理,规范民办养老机构的行为。继续推进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积极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转型,可在城郊结合部和有条件的地方,通过完善设施设备和服务功能,打造一批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农村敬老院也要积极探索转型,将空余床位用于收住社会老人和空巢老人,满足农村社会养老的要求。

4、健全完善高龄、贫困老人生活补贴制度。建立高龄津贴制度,将80周岁以上老年人纳入高龄补贴范围,结合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高龄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