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社区调研报告

一、 调查目的

新农村社区调研报告

农村社区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必然选择。国家的“十一五”规划及党的“十七大”报告均强调要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及其他公共服务体系,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而农村社区是农村最基层的组织,也是农村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的组织平台。农村社区建设不仅城乡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一体化的要求,也是城乡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一体化的表现,为城乡的社会融合和一体化奠定制度基础。

但是, 在建设的过程中,摆在面前的问题无疑在告诉我们,在农村中设立社区存在着很大困难,为推动我县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积极稳妥、健康有序地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与社会和谐稳定,特作此调查。

二、 调查对象及一般情况

1、调查对象:日照市莒县在建设区或筹建社区的57个行政村

2、调查目标:社区作为一个新型的社会生活模式和社会组织形式,正在形成并逐步趋向成熟,正所谓社区是一个社会的缩影。我们将通过了解社区结构和居民生活来总结其优缺点,以期完善社区建设,从而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

二、调查方式

网上调查及检索,同时随机调查报告

三、调查时间

2017年8月1日---2017年8月17日

三、 调查内容

详情见附录

四、 调查结果

<一> 新社区建设存在很多【问题】:

(一)、社区规划安置问题

1、社区范围规划问题

一个合理有效地规划只有符合农民的需要,才会被农民所认可,才会使农民满意,才能达到建设新农村社区的根本目的;但我们却总会发现有许许多多的社区规划总有这样那样的缺陷和弊端,最终不能被农民买单。

2、社区规划范围征地赔青问题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而粮食就是他们的孩子。在处理社区规划范围征地赔青时,只有合理处理好规划范围内粮食作物的赔青问题,才不会引起农民的积怨,才能平稳顺利解决。

3、社区规划范围房屋的征收问题与居民安置问题

社区规划范围最好不要涉及居民住宅区,不但加大征收难度,而且增加安置问题。如有与实际相冲突,则本着居民至上的原则,合情合理解决居民的困难,避免使规划范围内居民流离失所,无家可归。

4、社区规划范围迁坟工作

做人重在不能忘本,在农村农民最重风俗祭祀,因此在社区规划时,各级部门要顺应民风,合理规划好坟墓搬迁问题,要在认识上与农民在同一战线,努力做好迁坟工作。

(二)、社区建设进展缓慢问题

1、部分领导干部对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认识不高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部分干部和群众不能全面把握和深刻领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认识上存在不足。具体表现在:一些村组干部认识上“错位”,部分乡镇干部工作“不到位”,部分共建单位和企业“缺位”。主要体现在:思路不清、措施不明、作风不实,一般号召多,具体指导少,对新农村建设规范缺少自己的思路。

2、各级职能部门合作力度不足

农村社区建设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重大步骤,是一项全方位的系统工程。但是,目前一些单位特别是基层主要领导,对农村社区建设的内涵及其与新农村建设关系认识还不到位,尚未把农村社区建设列入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在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上部门之间还没有形成合力。

3、多数基层部门对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思路不清

在我国,人口分布较广,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地区之间差别较大。部分领导和群众将文明生态村、农村社区建设二者产生了混淆,对农村社区如何抓思路不清,更不知如何推进。

<二>合理化【建议】:

(一)、注重科学规划

化与田园化兼容的基本理念,切实提高农村社区的配套标准,确保把农村社区真正建成具有一定现代气息又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的美好家园。

(二)、统一广大干群思想。

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以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为中心和主线,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上来,把农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调动起来,形成全县上下关心、支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有序整合部门资金,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和利用各部门的优势,将相关涉农资金集中起来捆-绑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和调动农民主体作用,通过农民自筹资金解决一部分建设资金。

(四)、加大共建力度。

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引导各行各业的人才、智力和资金资源流向农村,支持农业,服务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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