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燃油系统着火的应急预案

1 总则

锅炉燃油系统着火的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而迅速地处理锅炉燃油系统着火事故,避免或降低因锅炉燃油系统着火事故所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避免和减轻因锅炉燃油系统着火事故对本单位可能造成的重大设备损坏事故。结合发电部工作特点制订本预案。

2 概况

2.1 锅炉燃油系统概况

锅炉的燃油系统是发电厂主要的工作系统之一,对锅炉启动,停炉以及制粉系统发生故障时保证机组稳定运行起着相当大的作用,锅炉的燃油系统是由燃料的油罐通过管路接引到各台炉的.燃烧器前,再用高压油管接引到油枪,当需要投油时,开启有关的油管路和蒸汽管路阀门即可。系统燃用是的轻柴油。

2.2 燃油系统着火事故引发的因素有:

2.2.1 油管路漏油,并在附近有使用电焊,火焊作业,火星飞溅,造成油管路着火;

2.2.2 制粉系统着火或电缆着火导致油管路着火;

2.3 柴油是挥发、易燃、易爆物质,运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管路及阀门漏泄,油气浓度过高或压力过大、温度过高达到爆炸极限,与静电或明火均会发生爆炸,爆炸威力巨大,轻则危及爆炸设备本身和值班人员,重则造成严重火灾殃及其它设备和周围人群,并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3 应急预案内容

3.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应急救援指挥部

组长:发电部主任

副组长:发电部副主任

常务副组长: 值长组组长、当班值值长

3.1.2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a. 在锅炉燃油系统着火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情况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组织本单位力量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使损失降到最低限,迅速恢复燃油系统运行和将机组并网运行;

b. 负责向公司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c. 在锅炉燃油系统着火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按职责分工,赶赴现场组织事故处理,首先要按照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保障安全停机,避免重大设备损坏事故;

d. 事故处理期间,要求各岗位尽职尽责,联络渠道要明确畅通,联络用语规范,认真做好有关情况的记录工作;

e. 对事故发生的现象、设备损坏情况和事故处理经过一定要记录清楚,等待备查;

f. 事故应急处理的终止:所有停运机组均恢复正常运行为全公司锅炉燃油系统着火事故应急处理的终止点;

g. 组织和提供事故恢复所需要的人员、备品备件,组织事故恢复所必需的生产车辆,组织实施事故恢复所必须采取的临时性措施;

h. 完成锅炉燃油系统着火事故(发生原因、处理经过、设备损坏和经济损失情况)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i. 本预案的主管部门安培部。

j. 本预案的修订日期为二年。

3.1.3应急通讯

总指挥电话号码:

副总指挥电话号码:

日常管理办公室电话:7876207

厂内火警:119

新市区人民医院门诊:2063006

新市区人民医院急诊:2063120

厂内部值班报警:110 7876117

3.2 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 运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监盘思想集中,经常分析各运行参数的变化,调整要及时,准确判断及处理事故,不断加强运行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事故判断能力及操作技能;

3.2.2 在锅炉设计时,油燃烧器必须配有调风器及稳燃器,保证油枪根部燃烧所需用的氧量,新安装的油枪,在投运前应进行冷态试验;

3.2.3 锅炉燃用渣油或重油时应保证燃油温度和油压在规定值内,保证油枪雾化良好,燃烧完全。锅炉点火时应严格监视油枪雾化情况,一旦发现油枪雾化不好,应立即停用并进行清理检修;

3.2.4 若锅炉较长时间低负荷燃油或煤油混烧,可根据具体情况利用停炉空气预热器受热面进行检查,重点是检查传热部件,若发现结垢时要碱洗。

3.3 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 事故发生后由当值值长立即向发电部主任汇报,由发电部主任根据情况发布命令启动执行本应急预案,发电部主任下达应急预案启动令,运行人员应立即在运行范围内,紧急启动本预案,各就各位,组织事故的应急处理;

3.3.2 通信联系按公司网上的最新电话号码簿执行,在事故发生后,通信应急小组全力确保调度电话的畅通,确保值长岗位直拨电话的畅通。

3.4 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事故处理人员应沉着冷静,以保证人身安全为第一原则;

3.4.2 正确迅速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主管领导详细汇报事故情况;

3.4.3 在事故抢险过程中,指挥人员应详细了解事故现场状况,有序指挥,工作人员应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服装应符合安规要求,做好自身防护;

3.4.4 当班人员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迅速开展自救工作,采取有效隔断措施,将储油罐供、回油门及时关闭,防止事态扩大;

3.4.5辅网主值班员应立即停止运行供油泵,并联系值长将燃油系统停电,将2 台炉前供回油门关闭;

3.4.6 运行应急组应立即对伤员进行救援工作;

3.4.7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和本预案的要求,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3.4.8 保护好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并保证各安全通道的畅通;

3.4.9 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接警人员讲清单位,着火部位、什么物品着火、火势大小报警用的电话号码和报警人姓名;

3.4.10 消防人员到达火灾现场后,向消防人员讲清现场情况及注意事项,并协助消防人员进行灭火;

3.4.11 当事故现场火灾严重威胁应急小组人身安全时,应在值长的指挥下有序地撤离事故现场,到达安全区域;

3.5 生活生产维持或恢复方案

3.5.1 在锅炉燃油系统着火事故发生后,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情况下要坚守本职岗位,使生产正常进行;

3.5.2 根据实际情况恢复生产工作,防止损坏设备,并注意操作中的安全;

3.5.3 保安应急小组要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消防应急小组要随时准备进行救险工作;

3.5.4 根据现场恢复情况,由发电部主任宣布事故应急处理情况的终止,生产秩序恢复为正常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