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方案模板八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评选方案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评选方案模板八篇

评选方案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管理机制,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学科教学方面具有影响力的骨干教师队伍,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是逐级晋升(首次除外)的三级梯次骨干教师,每2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 校教务处、教研处负责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和管理工作,按照“认真遴选,合理分布、悉心培养、严格评定、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教师培养规划,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培养培训和评价、激励机制。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对象

第四条 评选的范围和对象是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五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师、家长、学生中反响较好。

2.必须满教学工作量和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3.教坛新秀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教学能手原则上为40周岁以下,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为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教师。

4.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学位的教师在评选时可以优先考虑。

5.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教学能手必须具有中级职称并聘任3年以上。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2)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

(3)搞有偿家教或其他与本专业不相关的第二职业的;

(4)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的;

(5)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第六条 教坛新秀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按质按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科考试成绩在本校列同年级同类型班级前茅,教过本校一届毕业班及其以上,所教班级高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优异。

2、具有两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成效较为显着。

3、具备独立承担本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学生、家长评价好。

4、近三年来参赛课获校级二等奖以上(含校级二等奖)或在市直以上(含市直)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上示范性观摩课等。

5、近三年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所撰写的论文近三年获市级二等奖(含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6、近三年来在市级及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在学校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随笔5篇以上(有网站的复印材料)。

第七条 教学能手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按质按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科考试成绩在本校近三年列同年级同类型班级前茅,教过本校两届及两届以上毕业班,所教班级高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优异。

2.具有三年及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在本校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

3.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改革进取,积极参与本学科的教学研究,有一定的教学特色与风格,学生及家长评价好。

4.近五年来参赛课获市直(含市直)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教学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含上示范性观摩课)。

5.近五年来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所撰写的论文近三年获市级一等奖(含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

6. 近五年来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三篇或三篇以上,在学校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随笔8篇以上(有网站的复印材料)。

7.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在校内外有一定影响的老师可直接认定为学校骨干教师。

第八条 学科带头人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

1.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具有熟练、艺术地驾驭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水平高,掌握并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近3年在市(区)级以上开过2次以上示范课,或作过2次市(区)及以上的专题讲座,获得好评,或获得州泰市优秀课评比二等奖及以上,教学经验丰富,有自己的教学特色,教学实绩在市级同类学校居领先水平。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掌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参与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和实验室建设,取得显着成绩。近3年来,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的研究论文2篇或2篇以上,或参加专着(不含教辅材料)编写,本人承担1/3工作量以上,主持或负责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并通过成果鉴定。

3.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能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对提高本地区教师的政治思想、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有较大贡献,有计划地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近5年被培养的教师在市(区)级教学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或所撰写的论文获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一篇,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一篇以上)。。

第四章 评选程序和办法

第九条 评选一般由下而上逐级进行。

1.个人申报,组织推荐。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各专业(基础)教学部对照条件,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经过述职、评课、评论文论着、考核教学质量,提出建议候选人名单上报校教学委员会,校教学委员会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2.校教务处、教研处根据评选条件逐个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听课、查看备课记录、核实教学与科研实绩、个别谈话、调查访问、民意测验等形式进行。确定我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单,予以公布。

第五章 职责

第十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担任本学科(专业)满工作量的教学任务,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带头上好研究课,每学期在校内评课不少于4节,上示范课不少于2节;在市(区)及以上范围内承担1次以上高质量的观摩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研读专着1~2本;写教学反思不少于2篇;撰写优秀教学设计不少于3篇;参加市级及以上培训(活动)2~4次。

第十一条 校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主动参加组织安排的各类讲学活动以及培训青年教师等工作任务。每学年指导青年教师2人以上,并明确培养对象的目标和任务。

第十二条 校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承担市级以上课题研究任务。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市级及以上获奖,或在市级及以上报刊发表,或在专业会议上交流。教坛新秀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市级以上获奖,或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或在专业会议上交流。

第十三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必须承担一定的教师继续教育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义务讲学活动,完成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的教育教学研究及其他任务。

第十四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应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水平,积极参加高一层次学历或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课程)进修。

第六章 管理和考核

第十五条 校教务处、教研处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和管理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考核,若三届满后未晋升上一梯次的骨干教师,其荣誉称号自然免去,不搞终身制。

第十六条 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制度。已退休的不参加年度考核。认真记载他们的主要业绩及考核奖惩情况,按学年建好管理台帐,填写《骨干教师学年考核表》。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经审查属实,取消其荣誉称号。

第十七条 学校积极培养和推荐骨干教师参加高一级评选。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资格:1.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符合评选条件的;2.离开教育教学第一线岗位的;3.不具备师德要求或不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的;4.依照法律、法规应当撤消其荣誉称号的。

第七章 待遇和奖励

第十九条 学校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授予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在教师职务评聘中,优先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第二十条 凡被评选为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教师且年度考核合格可享受一定的津贴。学校每月发给学科带头人科研补贴经费80元,每月发给教坛新秀、教学能手科研补贴经费50元。

第二十一条 学科带头人每3至5年可享受一个月的学术假,优先参加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境内外教育考察或交流。

第二十二条 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离岗后,不再享受有关待遇。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为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创造有利的工作、学习环境,做到人尽其才,有计划地提供外出进修、参观考察、健康疗养的机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在同一届评选中,每人只能参加一项评选。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校长室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评选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评选“三好学生”和“先进集体”,是引导学生好好学习、奋发向上相互促进、健康成长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教育形式,也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培养社会主义一代新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具有重大意义。

二、评审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年级组长。

三、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优秀队员)评选条件:

(1)德育:品德等第必须是“优”。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地执行《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

(2)智育:学习成绩优秀。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学能力,学习成绩优良或有显著进步。

(3)体育:即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成绩75分以上(或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特长:积极参加学校各类活动,在文化、科技、艺术等方面有较突出表现,多次获奖者优先。

(5)社会实践:积极参加教育局、学校规定的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活动和社区活动,表现良好。

“优秀团员”除以上条件外,还必须认真履行团员义务和权利,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承担和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有突出表现。

“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学生干部”除以上条件外,还应积极自主、有创造性地开展班团工作,较好地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能团结带领同学,在活动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在某些方面有突出才能。

2、先进集体(快乐中队)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班风班纪,团结友爱,朝气蓬勃,遵守校规校纪。

(2)全班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气氛浓厚,专业思想稳定,学科成绩突出。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科技文体等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4)班集体团结向上,班团干部团结协作,班集体团结互助,有较强的凝聚力,并起到示范带头的作用。

四、评选过程

(一)宣传动员阶段

通过对“三好学生”和“先进集体”标准的学习、宣传,引导学生好好学习、奋发向上,营造相互促进、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二)候选人(集体)产生阶段

1、各班主任组织班级学生进行投票民主评选出一个候选人并填写申请表;

2、由评审小组按照评选标准:成绩(40%),体育(20%),荣誉(20%),工作(20%)给候选人打分并进行排序;

3、召开老师、学生座谈会,在征求老师和同学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排序先后产生区先进候选人;

4、先进集体由年级部组织,按照学风建设、日常考核(由政教处提供)、班集体主体活动和特色几个方面讨论,任课老师投票差额选举产生,并由政教处汇总上报学校讨论通过;

(三)公示阶段

公示3个工作日

(四)上报审核

1、参加团区委组织的测试

2、上级部门进行审核

(五)公布结果

材料审定通过后,公布结果,并将材料存档。

评选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三爱教育,弘扬校训精神,继承一中历届校友勤于学习、敏于求知、敢于争先的优良传统,培育一中广大学子学习自主、修身自觉、行为自律的核心素养,按照重在过程、重在进步、重在品行的激励原则,特设立“安六一中奖学金”。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审组织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主任的“安六一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选、审定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设置分类

“安六一中奖学金”分普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两大类。

1、普通奖学金暂设综合考评奖和学习进步奖两项。综合考评奖设一、二、三等奖学金,其中班级第一名至少获三等奖学金;学习进步奖由班级推荐,每班1名;

2、专项奖学金暂设新生奖学金和学科竞赛奖两项。新生奖学金授予被我校录取的本市各县区中考前三名(叶集区第一名);学科竞赛奖授予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科奥赛省级三等奖以上获得者(如设奖标准有异议的`,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认定)。

获奖同学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

三、评选依据

1、综合考评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优秀,高一、高二年级以本学年期中、期末四次考试成绩总排名为序,高三年级以本学年第二学期第一次月考(含本次)之前的几次月考总成绩排名为序。普通班、国际班以同类班级数(n)为基数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各n名;选修班以班级数(n)为基数,理科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各2.5n名,文科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各2n名。其中,20xx年度高一、高二年级以秋学期期中考试成绩排名为序,高三年级以前四次月考总成绩排名为序;

2、学习进步奖:各班级以本学年学习进步最显着的同学为推荐人选,由班级负责公开公 平推荐;

3、新生奖学金:以当年高一招收新生的中考成绩(含加试科目成绩)为依据;

4、学科竞赛奖:以当年国家、省级权威部门下发的奥赛结果文件为依据。

四、资格审查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促进学生学习和人格同步和谐发展,体现“安六一中奖学金”的设立宗旨和价值取向,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同学取消评选资格:

1、考试作弊,诚信不足者;

2、多次不参加应该参加的集体行动、文体活动、公益劳动和班级卫生值日,经教育后效果不明显者;

3、不尊敬师长,不团结同学,影响课堂和自习堂秩序,经教育后效果不明显者;

4、不遵守作息时间,不服从寝室管理(家长管理),影响个人和他们的健康和休息,经教育后效果不明显者;

5、具有其他违反《中学生守则》或《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行为,经教育后效果不明显者。

五、评审程序

1、综合考评奖:由年级部汇总获奖名单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初审后,上报学校评审委员 会审批;

2、学习进步奖:由各班级推荐至年级部汇总,年级部报送教务处初审后,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批;

3、新生奖学金:由教务处汇总初审后,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批;

4、学科竞赛奖:由教研组报教务处初审后,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批。

六、颁奖时间

“安六一中奖学金”原则上每学年各发一次。

1、综合考评奖:高一年级安排在高二第一学期开学之初颁发,高二年级安排在高三第一学期开学之初颁发,高三年级安排在高三第二学期开学之初颁发;

2、学习进步奖:与年级排名奖同步颁发;

3、新生奖学金:安排在高一新生军训期间颁发;

4、学科竞赛奖:安排在竞赛结果文件下达之后颁发。

学校评审委员会视情安排不同规格的颁奖会议,进行颁奖。各种颁奖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筹备,奖金由总务处负责筹集。

七、奖金标准

1、综合考评奖:一、二、三等奖学金分别为每人300元,200元,100元;

2、学习进步奖:每人100元;

3、新生奖学金:县区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3000元,第三名20xx元;

4、学科竞赛奖(同一学科以最高奖次计算):

国家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

省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八、资金来源

“安六一中奖学金”资金来源由学校从办学经费中统筹安排。

九、附则

安六一中衷心欢迎、诚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一中校友支持赞助我校为国育才、精品办学的“英才工程”。

各种赞助原则上按两种方式安排:

1、用于扩大“安六一中奖学金”范围,提高“安六一中奖学金”标准;

2、单独命名设立奖学金或助学金。

本方案(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方案解释权在“安六一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zz

安六第一中学

评选方案 篇4

一、指导 思想

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的原则,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主线,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认知规律,丰富德育内涵,重视榜样作用,关注全员参与,建设学校德育新途径。

二、活动目的

在学生参与活动过程中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取向、健全的人格品质、科学的思维方式、良好的行为习惯;利用该活动促进学校德育走全程育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之路;利用该活动促进家庭、学校、社区的横向沟通,建立更有广度的学校德育体系;树立一批学生榜样,引导全体学生在选举榜样、学习榜样的过程中成长。

三、评选标准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模范遵守小学生行为规范、行为守则,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在某一方面具有突出的进步、突出的专长。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不予考虑。

四、评选类别

"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分别从在校生的思想品德、科学文化、操作技能、艺术才能等方面进行评价,主要设立以下 20种类别:文明礼仪之星、遵规守纪之星、诚实守信之星、学习榜样之星、学习进步之星、未来作家之星、探究合作之星、明日科技之星、阳光运动之星、才艺魅力之星、低碳环保之星、值周值日之星、社团活动之星、自强自律之星、孝老爱亲之星、朗诵演讲 之星、组织管理之星、公益服务之星、校园读书之星、劳动创造之星,并从以上 20个类别中推选产生"xx校园之星楷模",并从其中择优上报推选产生"鄂尔多斯市校园之星楷模".

五、评选办法

1.各班参照评选标准,采用自我推荐、同学推荐、班主任推荐等方式,并通过候选人的`公平竞选,最终由全体同学评选出本班的"校园之星"2人。

2.请班主任将本班"校园之星"将推荐表和事迹 材料 (电子版)务必在11月3日之前发到 ,并打印一份纸质版交到云科伟老师处,(纸质版和电子版缺一不可,否则将取消评选资格)逾期未交的班级,视为自动放弃评选,并将扣掉班主任考核分。

5.学校根据各班上报"校园之星"候选人材料 和实际考察,将评选出的"校园之星"在11月5号前上报教育局。

六、宣传、表彰办法:

1.学校统一拍照公布在校园网上,并在宣传栏上宣传,每天的播音时段上播放先进事迹 .

3.凡被评为区级的"校园之星",将为所在班级相应加分,并作为以后评选市级、自治区级"校园之星"、"优秀班干部"以及其他评优的重要参考条件。

七、评选时间:

20xx年11月1日――20xx年11月5日(评选区级)

八、注意事项:

1.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2.各班、各年级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校园之星"的优秀事迹,通过平凡小事,折射出学生的高尚品质和人性光芒,共同创设"让学生尝到成功的喜悦" 的良好氛围。

3.各班、各年级要注意评选的公平、公正、公开,增加透明度。

评选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成长,引导全体学生寻找自身潜力,挖掘自身潜力;引导广大教师发掘学生的闪光点,关注学生的点滴进步。通过榜样带动的作用,使同学们有进一步努力、前进的目标,让更多的同学发现自己的闪光点、找到成长中的自信。通过评优对学生进行多方面的正面引导,树立学生的自信心,最终达到多出人才,出尖子人才目的。为我校的德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项目

学习之星、德育之星、体育之星、才艺之星、孝亲之星、劳动之星、尊师之星、礼仪之星、守纪之星、节约之星

三、“校园之星”基本条件

(1)热爱校园、尊敬师长、模范遵守校规校纪,认真贯彻落实《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一日常规》。

(2)思想道德素质高,人格魅力强,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综合素质好。

(3)热爱学习,锐意进取。在班级学习中成绩突出,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有一定的影响力,是同学的学习楷模。

四、评选机构

评选活动由学校德育处、教导处、总务处、团委等部门组成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评选活动的领导工作。

五、评比程序与时间

1、各班组织学生按照评比条件进行民主评议,“校园十星”每周评选一次,每班利用周一班会时间确定“十星”的名单(确定为班级之星)填好申请表周二上午上交德育处(此表一式两份,一份上交德育处,一份在班内的德育专栏公示,接受学生监督),学校根据上报的事迹初步确定出校园之星名单,再跟踪调查一周,情况相符的确定为“校园之星”发荣誉证书。每月评出本月的“月度校园之星”学期末评选出“年度校园之星”作为学校向上一级推荐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人选。

2、校园之星评选要求每个被推荐人有200字左右的推荐材料。

3、各班所报的学生事迹必须真实,如有老师和学生反映与事实不符的,追回所发证书和奖品,全校通报批评,取消该班评选先进班集体资格,取消该班班主任评选为优秀班主任资格。

4、各班要在班报中留出位置用于书写班级之星名单。各班要创设竞争机制氛围,发动学生开展争星保星活动,注意教育学生本周被评为班级之星,下周不一定再被评上。

六、各项评比具体条件

(1)学习之星

思想健康、积极向上;有强烈的求知欲和钻研精神;乐于学习,善于总结好的学习方法;乐于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同学,并且自身成绩优良。

(2)德育之星

思想品德好,做事讲诚信。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说谎话、假话。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孝敬父母。

(3)体育之星

能坚持锻炼身体,认真上好体体育课和活动课;认真做好广播体操和眼保健操;积极参加各种体育比赛;身体素质达到标准;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4)才艺之星

在美术、音乐、舞蹈等方面有突出特长并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艺术比赛。

(5)孝亲之星

懂得关心父母,孝敬长辈。能经常帮助父母分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有典型的事迹,并得到大家一致好评。

(6)劳动之星

讲究卫生,有良好的环保意识和卫生习惯,积极参加讲卫生活动,并起表率作用,关心学校和本班卫生情况,发现问题能采取措施解决。有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劳动锻炼,劳动中能吃苦肯干,不怕脏、不怕累。

(7)尊师之星

尊敬师长,是老师的得力助手。有典型的事迹,并得到大家的好评。

(8)礼仪之星

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模范地遵纪守法,爱护公物,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集体荣誉感强。性格开朗,衣着整洁,仪表端庄,模范遵守学校《仪表规范》。讲文明、懂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谦虚诚实,有良好的文明礼貌习惯。

(9)守纪之星

有强烈的进取心,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集体荣誉感强。纪律观念强,为本班学生遵纪意识的增强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模范地遵纪守法,当月内无任何违纪行为,在做好自律的同时,能配合班主任开展纪律工作,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积极监督。

(10)节约之星

爱护学习用品,生活用品。时能节水、节电,做到不乱花零用钱、不乱买零食生活简朴,做到同学之间不攀比穿戴,不讲排场等。有典型的事迹,并得到大家一致好评。

总之,这是一项新举措,一次新尝试,对全方位评价学生、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推进学校素质教育有着深远的意义。希望全体师生能高度重视和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激发全体学生的上进心,把我校学生打造成“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的一代新人。

评选方案 篇6

为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在全校学生中创设积极向上的氛围,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增强对学生的榜样教育,增强校园活力,学校将在每月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在同学身上找长处,在同学当中找榜样,在同学当中树新星。使同学们真正感到:学习的榜样就在身边,真实可亲,实实在在,真正做到学生之间找差距。人人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为树立良好的校风而努力。

活动理念:以赏识教育的态度来关注与重视每一个学生。

一、评选基本条件:

凡被评为校园之星的.学生必需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按时完成作业、遵守纪律、团结友爱、尊师爱校、关心集体、讲文明、懂礼貌,并接受学校、老师和同学的监督。

二、评选办法:

由政教处发出倡议,并制定校园之星的项目及评选标准,由同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申报,由班主任组织本班同学对申报校园之星的同学进行民主审评,获得通过的由班主任上报各负责部门(部门主任),由学校进行颁星奖励。

校园之星每月评选一期,其中文明之星每期每班初评出2位同学,被评上校园之星的同学需要交个人生活照片1张(近期),以及本人的简介、人生格言。

三、评选内容及标准:

1、学习之星:学习刻苦,成绩突出,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自主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各科学习成绩优异。

由教务处负责。评选时间:2月、4月、9月、11月(共四期)

2、进步之星: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进步幅度大的学生。

由教务处负责。评选时间:2月、4月、9月、11月(共四期)(学习之星与进步之星教务处根据期末和期中成绩

在每学期开学初与期中考试后同步评选)

3、体育之星:热爱体育锻炼,在体育比赛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由政教处负责。评选时间:10月

4、艺术之星:具有文艺、书法、美术等特长,在各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由团委负责。评选时间:6月

5、科技之星:热爱创新科技,在科技创新、机器人、信息学编程、电脑制作、模型等比赛中有突出成绩的学生。

由团委负责。评选时间:1月

6、文明之星:尊敬老师,孝敬父母,对人有礼貌,主动问好,与同学友好相处,举止文明,不乱扔垃圾,不追逐打闹,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拾金不昧,争做好人好事,表现突出。

由政教处负责。评选时间:3月、5月、10、12月

四、奖励办法:

评选出的校园之星,学校将利用升旗仪式进行颁奖,通过学校网站、橱窗等途径进行宣传、报道。

备注:橱窗宣传安排:

1、利用和平校区文化走廊十块小展板对在各类比赛中获奖的学生进行及时宣传(负责部门:校办公室)

2、学校在文化走廊开辟“校园明星榜”橱窗两大块,每月由负责评选部门按时张榜公布。

3、学习之星与进步之星每期每个年级分别评出10星;体育、艺术、科技之星,每期每个年级分别评出15星左右;文明之星每学期评两次,每期每个班级初评2名,表现突出的评为校星。文明之星每期学生不要重复。

评选方案 篇7

优秀班级”评比是我校传统的一项对学校各个班级的日常行为规范、常规管理、班风班纪、精神风貌等方面的重要评比。这一评比在学校德育工作的指导下,是少先队开展活动对学生进行教育的重要途径。

为了更好的促进学校班集体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本着全面考核各个班集体,达到树立新风尚,奖励先进班级,争创优秀班级的目的。在原有评比制度基础上进行修改,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比制度

1、评比项目及要求

(1)热爱国旗:

出旗、升旗要肃立,立正脱帽敬队礼,国旗下讲话认真听。

(2)尊敬师长:

见到师长问声好,老师教导要记牢。

上课专心又动脑,作业及时完成好。

(3)友爱同学:

同学之间要友好,互相帮助少不了,

遇到分歧要谦让,快乐合作共提高。

(4)讲究卫生:

穿着干净又整齐,物品摆放要有序。

耐心细致做值日,见到垃圾弯弯腰。

(5)爱惜公物:

学习用品都是宝,爱惜使用要倡导,

花草树木有生命,自觉爱护别忘记。

(6)锻炼身体:

广播操:做操排队快静齐,动作整齐又有力。

眼操:坐姿端正穴位准,闭眼闭嘴听口令。

(7)热爱学习

早晨到校要按时,进入教室就早读。课后常读课外书,勤做笔记勤交流。

(8)遵守秩序

教室里面轻轻走,走廊里面慢慢走。

上下楼梯靠右走,放学排着队伍走。

(9)文明礼貌:

粗话脏话全抛掉,您好谢谢对不起。

文明言语心中记,现在开始比一比。

2、值日分配:

检查人员由值日生、值日老师组成。值日生由大队部成员担任。值日老师由科任老师担任,配合值日生检查并对其进行监督。

3、公布方式:

每日公布前一天全校各班得分情况,于校大黑板。每周公布上一周流动红旗得主班级,于升旗仪式。每月公布上个月优秀班级,于下月第一周升旗仪式上。

4、评奖方式

根据学生心理的不同阶段分高、中、低三个年段进行评比使竞争目标明确具体化。一年级、二年级为低阶段,三年级、四年级为中阶段,五年级、六年级为高阶段,各年段评优的'数量原则上为50%。

一个月内连续获得周评的班级给予奖励,月末公布、表扬。(所有记录表格大队部均留存以便查询、校对)

二、检查职责

值日生:大队部对值日生上岗前进行严格的训练,保证检查评比的公正、公平、公开。每次检查扣分必须写明扣分情况并及时准确向大队部上交检查结果。

值日老师:配合值日生的工作,在值日生检查后对其结果进行审核、监督。

班主任:支持大队部工作,管理好本班级,促使学生不断进步、不断团结。

评选方案 篇8

一、活动目的

为了更好的促进我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不断反思,及时总结经验,紧扣“关注课改”这一主题,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的科研意识、科研水平和科研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质量,以论文评比活动为契机,组织教师积极参与课改实践,提升课程改革内涵,拓展教学研究与实践范畴,促进教育教学的思想、理念、方法在德育工作、特色建设、自主管理等领域不断延伸,完善各学段、学科、课型的教学模式,完善教学管理网络体系,争创开封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先进集体。

二、参赛对象:全体任课教师。

三、论文要求

1、所有参评论文,均须紧扣“关注课改”这一主题,立足教育教学实践,摆事实(案例),讲道理(观点),忌理论泛谈、简单空洞,尚实际实用。叙事性的案例分析、教学随笔也纳入此次评奖范围,但须在“论”上下功夫,即须有理性分析,而不是单纯的叙事文章。必须是未发表、未评奖过的新论文、案例。

2.论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

3.每篇参评论文一式二份,按份分别装订,一份有单位、姓名,另一份不署单位、姓名。提交的论文一律不得在文中透露与本人有关的信息,否则作弃权处理。

4.每人限提交论文1篇,且须为独立完成(不能有第二作者);不得提交已发表、获奖及已在任何网站上发表的文章,如发现即取消获奖资格;严禁抄袭或请他人代笔,如发现有抄袭者,5年内取消参加该活动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严禁网上下载或抄袭他人论文参评。发现一人次抄袭,优秀备课组评选时扣本组一分。

5.所有参评论文在提交两份打印稿(统一用A4纸排版)的`同时还须提供电子文本,首页左上角须标有“开封市金明小学教育科研论文评比”字样(楷体小四号)和“作者任教学科类:……”字样(黑体小四号),论文标题一律为三号黑体,正文为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 “标题”首行居中,加粗,三号;姓名,第二行居中,四号;“正文”首行空两格。

四、评奖办法:

1.采取匿名评审的办法,坚持公平公正、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按评审要求和程序规范操作。

2.获奖奖次额度及认定:一等奖(不高于全部评审论文的10%);二等奖(不高于全部评审论文的20%);三等奖(不高于全部评审论文的30%)。获奖文章期末学校统一予以表彰。

3、依据每组团体得分的的平均分,颁发集体奖。

4、一人不按时上交,将扣除本组0.5分。

说明:评比结果除存入科研处档案作为考查本学期教师科研业绩的资料外,同时上报学校校长室,作为本学期优秀备课组的依据之一。特别优秀的论文向市级以上刊物推荐。或编辑我校优秀论文集。

五、时间安排

1、文章提交时间:11月26日,电子文稿以备课组为单位发送至小学教科室苏洁琼邮箱sujieXXXXX521@163。com ,打印稿备课组长收齐交与教务处于伟老师,过期不予受理。

2、评比时间:评比小组于12月1日~12月15日期间进行评审。

六、评比小组成员

庄建新、秦渝、牛驭、王静、苏洁琼、强海霞、王新红。

请各备课组,积极宣传,认真组织,确保教师在“关注课改”的研究中有收获、有成果,提高本届论文评比的质量和数量,从而进一步促进金明小学教师的内涵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