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15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总归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15篇

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1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任第一副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镇综合办、水务站、安监站、派出所、民政办、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综治办、司法所、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林业环保站、电管所、村镇规划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学、卫生院、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区、区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镇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镇防汛抗旱方案;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镇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综合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安监站:负责防汛抗旱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3、综治办: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镇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电管所: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确把握全镇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7、水务站: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8、镇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10、民政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11、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12、国土资源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13、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4、林业环保站: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及环保工作。

15、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6、中(小)学: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7、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每月26日前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56—)。

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2

为了做好防范和处置因暴雨、干旱等造成的各种自然灾害,采取争取有效的防御措施,保证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20xx年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具体资料如下:

一、基本情景

全镇下辖11个行政村、185个村民小组,总面积5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8万亩,总人口2、78万。防汛防旱分4个主属联圩、2个附属圩区,即:西南联圩、东南联圩、东北联圩、西北联圩、营西附属圩、幸福附属圩。联圩总长62、82公里,现有圩口闸97座,排涝站15座,排涝总动力2175千瓦,排涝总流量58立方秒,排涝模数到达1、035m3s?km2,地面平均增高2、7米,警戒水位2、2米,闭口水位2、6米。1991年我镇历史最高水位达3、34米,根据现有防洪本事挡排可达3、5米水位。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汛防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汛防旱工作在镇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按照行政村实行属地管理,各行政村是基层防汛防旱工作的职责主体。

3、依法应对,科学调度。坚持依法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实行公众参与,干群结合。防汛防旱和抢险救灾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洪涝旱灾和水利工程险情时,镇政府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三、防汛应急预案

1、联圩闭口方案

(1)当水位到达2、5米,上游闸门全部下闸。

(2)当水位达2、7米时,下游闸门全部关掉。

2、排涝动力方案

(1)当水位到达2、3米时,所有排涝站排涝动力设施做好调试出水准备工作。

(2)当水位到达2、7米时,所有排涝站全部运转预降水位要求挂坎0。5米以上,以确保汛期日降雨量200毫米,48小时内能顺利排出。

3、河道清障方案

(1)汛期到来时,根据市防指办通知要求做好清除河道内鱼簖、网箔等行水障碍物准备工作。

(2)当水位到达2、5米时,对全镇各分圩河河内的捕鱼设施障碍物进行强制拆除。具体实施由抢险突击队来实施,水产、水务、公安、供电部门牵头配合。

四、防旱应急预案

1、农田灌溉期在外河水位0。8米以下,确保河道水位正常,排灌站能及时抽水灌溉。

2、在外河水位0。6米以下,确保农田灌溉及时、有效,保证农作物不受损失。

3、当水位在0。4米左右时,部分流动机船无法抽水时,各行政村自发组织疏通水系,确保灌溉。水位再有下降趋势时,实施二级翻水。

五、防汛防旱职责

镇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防汛抢险的领导和指挥工作。

镇防汛防旱分指挥部:各分指挥部根据各联和附属圩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异常是圩堤的险工患段和庄圩做好相应的物资储备。

人武部:负责组织应急防汛防旱抢险队伍参加防汛、防洪救灾工作。

监察室:负责监督各行政村、各单位的.防汛防旱工作。

财政所:负责保障防汛防旱资金及时到位。

水务站:负责防汛防旱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时通报汛情、旱情,做好防汛物资的储备和保管,确保排涝站运行正常。

集镇办:负责集镇区域内防汛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统计、收集和上报农副业受灾情景,制定农业抗灾补救措施,做好水系清障工作,协助水务站维护泵站运行。

工业服务中心:负责工业企业的防汛救灾工作。

广电站:负责宣传防汛防旱工作。

供电所:负责防汛防旱,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

供销社:负责防汛防旱物资前期定购工作。

民政办:负责受灾统计上报及救灾工作。

各行政村: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村范围内防汛防旱工作,组织抢险救灾人员,落实防汛防旱期间的值班,统计核查灾情并及时上报。

各分指挥部、行政村、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和时光要求,全力以赴做好防汛防旱工作。

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3

村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xx年,XXX村为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将我村防汛抗旱工作落到实处。有效应对突发暴雨、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的减轻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和救灾能力,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基本情况我村共有9个村民小组,农户295户1100人,占地面积3.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120亩,林地3500亩。地势东高西低,二高山气候,G209国道横贯其中。

二、组织指挥村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XXX(驻村第一书记)常务副组长;XXX(村支部书记)副组长:XXX(村纪检委员)成员:驻村尖刀班成员;XXX,村两委成员:XXX,及各组组长各成员分片包干,做好村滑坡监测点、易滑区域等防洪安全重点区域的监督巡查工作,并按职责分工配合组织指挥好本村抢险救灾和转移安置等工作。

三、监测预警

(一)预警依据根据上级防汛指挥机构预警及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分析确定汛情的威胁程度,并明确一般汛情预警、较大汛情

预警、重大汛情预警的相应指标及安全转移避险的前提条件。

(二)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预警依据信息,及时发布相应预警信号或转移避险命令,确保预警信号及转移避险命令及时通知到户到人。并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当地相关情况。

(三)当村防汛指挥机构发布预警信号后,村防汛指挥机构各成员、各防汛安全责任人、信息监测人员、防汛抢险队伍等要根据不同预警信号立即采取相应应急响应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相关责任人到岗到位,加强值班值守和雨情、水情、工情监测,及时向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村防汛指挥机构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村各相关安全责任人通报情况。

2、各安全责任人密切关注所负责区域内沟渠、公路、监测点等情况,落实好各项抢险措施。

3、防汛抢险队伍做好准备。全村动员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有关情况。相关责任人立即到岗到位,加强值班值守,加密雨情、水情、工情的'监测,强化现场报汛制度,及时向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

4、各安全责任人要随时掌握雨水情变化,密切关注所负责区域内沟渠、公路、监测点等情况,落实好各项抢险措施,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转移准备,特别对易发灾害点重点住户及老弱病残孕等行动不便的人员加强联系。

四、保障措施

1、防汛抗旱物资保障情况。由村刘松同志负责保管发放防汛抗旱必须物资及储备、刘本雄负责必要物资的补充。

2、交通、通讯、电力及医疗保障由驻村尖刀班第一书记向仕新同志牵头负责、村两委协助落实。

3、善后处置工作有村书记XXX牵头负责、驻村尖刀班、村两委其他成员协助配合解决。

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4

为确保“防汛、抗旱”期安全供水,提前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保证供水设备、设施运行安全、正常,确保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细化责任分工,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组织保证。防汛、抗旱期险情发生时,在第一时间向县防汛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汇报险情,并及时组织抢险工作。

2、成立以公司经理任组长,水厂负责人任副组长的“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应急抢险组,汛期险情发生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组织抢修,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3、“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组长:杨建龙,副组长:李建国,成员:贾启军、钟睿、黄福美、田蕾、王俊英,以5个抢修小组划分为抢险单位及区域,由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各小组成员必须严格履行好各自的“防汛、抗旱”抢险责任,不能贻误抢险时机,做到指挥有力,部署有序,上下呼应,相互沟通,协调调度。

4、加强宣传,提高全民“防汛、抗旱”抢险工作的紧急意识,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工作,为应急抢险工作积累经验。

二、“防汛、抗旱”抢险物资要有针对性的储备

对抢险物资的储备,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发生险情时,确保人员、车辆、抢险物资及时到位迅速组织抢修,千方百计确保居民生活用水的正常供应。

三、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应急抢险各项准备工作

1、发现险情领导干部要在第一时间组织抢险,服从统一调度安排,顾全大局,哪里出了问题,哪里的责任人负责,绝不能推诿扯皮,贻误抢险时机。

2、严格“防汛、抗旱”值班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严明纪律,密切监视险情变化情况,一旦遇有险情,及时向领导小组上报,确保险情发生时,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修。

四、加强水质监督检测

严格出厂水质监督检测,确保出厂水质达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加强水资源地的环境保护,对各取水点的.源水水质检测每周不少于两次,防止源水水质污染。

加强供水工作的供、管、用管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严格岗位责任制度,确保安全供水,为县城居民身心健康负责,为县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供水行业应有贡献。

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5

根据全县汛期安全会议精神,为了切实做好我乡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防御汛期洪水和夏季干旱灾害,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防汛抗旱任务

1、负责管辖区范围内农村公路和桥梁的防洪安全及抢修组织指挥。

2、负责防汛抢险救灾交通运输,调度安排人员和物资运输车辆。

3、负责协调并妥善解决在建桥梁等项目涉河问题,确保行洪畅通。

4、负责在建道路工程的`通堵工作。

5、负责协助各村做好农村公路防汛抗旱工作。

二、组织领导

(1)成立乡农村公路防汛抗旱领导组

组长:

成员:

(2)防汛抗旱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唐敏(兼)

办公室设在乡农路办,联系电话:,具体负责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三、抢险队伍及物资准备

1、乡级配备抢险突击队员10人,各村至少配备5名突击队员。

2、准备沙袋、铁丝、钢管等器材,随时应急堵口。

3、汛期实行全天侯值班,参加防汛抗旱的人员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接到命令后迅速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抢险。

四、信息报告

1、各村在得知交通中断,要在第一时间向乡领导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和采取的措施等。

2、应急处理阶段要随时向乡领导组报告处置情况和灾情的发展情况。

3、应急状态解决后,乡农路办要及时将处置情况上报县农村公路管理局。

灾情发生后,各村要在乡领导组领导下启动抢险应急预案。

(1)根据灾情,通知有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

(2)立即疏运受灾群众;

(3)立即设立公路绕行标志,并告知绕行路线;

(4)立即组织抢修;

(5)协助有关部门对重要地段实行交通管制;

(6)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五、附则

各村、相关单位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报乡农村公路防汛抗旱领导组备案。

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我村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南中村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村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水旱灾害包括:大雨洪水、干旱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引发的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镇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镇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镇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南中村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 成员组成如下:

组长:王文全(村委副主任) 副组长:罗应昌(支部副书记) 李连城(支部书记) 成员:卢松华(支部委员)

鲁传华(支部委员、五组组长)郑永强(村委委员、六组组长) 姚永进(村委委员) 叶林海(村委委员) 陈远红(一组组长) 王秀琼(二组组长) 王守玉(三组组长) 黄树全(四组组长)

刘木华(禁毒办主任、七组组长) 左家棋(八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企办,由叶林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2.2工作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村的防汛抗旱工作,及时掌握全村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村水利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汛情信息

结合当地气象部门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防汛指挥部和相关成员单位。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时,防汛指挥部应提早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发生洪水时,雨情、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镇防指,为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洪涝灾害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交通运输、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防汛指挥部应及时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对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将初步情况报到县防汛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

3.1.3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防汛指挥部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加强旱情监测,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的监管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和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并开展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编制的效果,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镇防汛指挥部应储备充足的抢险物资。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及指挥调度指令畅通。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4、防汛应急响应

依照《防洪法》和《防洪条例》的规定,按照防汛工作的统一部署,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各抢险队在队长领导下,按现场指挥制定的抢险方案,分工合作围绕抢险这一目标,进行有序的工作。

5、防汛抢险责任制、责任人、通讯联络方式及责任目标。

5.1抢险责任制

贯彻行政首长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洪;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尽可能调动全社会积极因素。

5.2责任目标

立足防大汛、抗大灾,做到遇设防标准洪水不出险,遇超标准洪水有对策。

6、抗旱应急响应

6.1防范措施

基于旱灾的特殊性及发展形势,使我们认识到防灾减灾的重要性。首先要树立与旱灾作长期斗争的观念。旱灾主要由自然因素引起,而且有很大的随机性,要消灭或完全控制是不可能的,但还是可以通过一定的防御措施和手段来避免的减轻灾害。针对不同等级的干旱,我村采取如下措施:(1)轻度干旱主动到受旱区域查看现场,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随时掌握旱情变化情况,并及时收集灾情;

(2)中度干旱

①加强自我旱情监测,密切注视旱情变化,每月上下旬分析旱情情况,收集灾情并严格按照报旱制度统一归口上报;

②采取具体行动,做好抗旱准备工作;

③及时向上下级通报旱情的抗旱情况;

④按照旱情的变化趋势,适时部署相应的抗旱工作。

(3)严重干旱

①通报域内灾情的抗旱工作情况,随时掌握旱灾的发展趋势;

②抗旱指挥部及时召开抗旱工作会议,并部署抗旱工作方案;

③发布通知,进一步落实各部门的抗旱职责;

④启动本抗旱预案。

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7

一、 制定本预案的目的:

为防范学校遇洪涝灾害事件的发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方针,确保在发生遇洪涝灾害事件时,能够妥善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 本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学校遇遇洪涝灾害事件发生时。

三、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郑老师

副组长:吴老师 李老师 吴老师

组 员:全体教师

抢险队:全体教师

信息报送员:王老师

(二)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学校的防汛工作;负责协调全面工作;负责灾后重新开学工作。防汛领导小组受班竹乡中心小学防汛领导小组的领导,并对班竹乡中心小学防汛领导小组负责。

组长职责:组织、指挥、协调我校的防汛及抢险工作,负责安排落实防汛领导小组成员的防汛抢险工作。

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做好学校的防汛及抢险工作;负责组长安排的其他防汛抢险工作,并就防汛及抢险工作对组长负责;在组长因事缺位时,代理组长行使职责。

其他人员职责:服从领导小组和领导的`指挥,坚守防汛及抢险工作岗位,积极准备抢险物资、机具,踊跃参加抢险,认真完成防汛及抢险的各项任务,并做好信息报送,对学生的疏散及家长的安抚工作。

抢险队员职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英勇顽强,不怕牺牲。抢险人员在接到工作指令后,必须迅速、准确到达指定地点,并按指挥员的指令迅速展开抢险工作。

四、防汛监测及防汛值班

(一)防汛监测

主要针对我校的重要设施的安全性的监测工作,校舍的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门窗、屋面的维护情况,并将监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心小学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防汛值班

本预案确定每年4月1日——10月1日为汛期。学校将设立防汛值班室、值班电话,保持上下情况联系。汛期值班坚持24小时无间断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如遇紧急汛情,灾情立即向中心小学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防汛值班室电话:xxxxxxxxxxx

五、预案的启动及工作程序

按照要求准分为四级:

(一) 防汛四级预警信号:

1、 学校保持正常值班。

2、 抢险队队员对校区的重要设施进行巡查,并将巡查结果记录上报中心小学防汛领导小组。

3、 信息报送员每天坚持向学校报告汛情及处置情况。

(二) 防汛三级预警信号:

1、 学校进行预警值班状态。

2、 抢险队队员对校区的重要设施进行巡查。

3、 对学校的重要设施、设备的存放点进行巡查,校舍的门窗、屋面进行巡查,信息报送员将巡查结果记录上报中心小学防汛领导小组。

(三) 防汛二级预警信号:

1、 学校进行警戒值班状态。

2、 防汛领导小组进行待命状态。

3、 抢险队队员就地待命。

4、 对校区的重要设施进行巡查。

5、 对学校的重要设施、设备的存放点进行巡查,校舍的门窗、屋面进行巡查,信息报送员将巡查结果记录上报中心小学防汛领导小组。

(四) 防汛一级预警信号:(出现灾情、险情)

1、 学校进行紧急状态。

2、 防汛小组组长组织、指挥抢险工作;及时将险情上报中心小学防汛领导小组。

3、 副组长协助好组长搞好抢险工作,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值周教师负责做好学生的人员疏散工作。

4、 抢险队队员负责对物资的抢救,尽可能的排除隐患;协助班主任搞好人员疏散的工作。

5、 涉及到人身安全、重要设施抢救,由防汛小组组长立即报告中心小学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听从上级统一调度、指挥。

六、灾后处置程序

1、学校收到“洪涝灾害结束”的信息后,防汛小组组员文彦负责灾情统计工作,写出书面材料上报到中心小学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

2、及时与卫生防疫部门联系,卫生检查和消毒;

3、如水、电、交通等受灾害影响,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4、组织学校教职工对学校进行清理,准备灾后正常教育工作的开展。

5、积极协助各有关部门抢救,配合调查取证,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家属的安抚工作,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班主任负责)

七、 培训与演练

学校应针对制定的遇洪涝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行演练,使师生熟练了解和掌握相关流程,预防和杜绝安全事件的发生。

八、 落实责任

学校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成员责任落实,各司其职。

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8

一、总则

1、编制目的:为切实做好公交总公司汛期安全生产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汛期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河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保定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上级有关部门防汛工作要求等。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汛期内暴雨、大风、冰雹、雷电、短时强降雨等恶劣天气,造成道路积水、交通阻断、场站积水、车辆、设备、房屋损坏等汛期突发性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4、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应急处置及时有效的原则。

二、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汛期一直是安全生产事故的易发多发期,这一时期暴雨、大风、冰雹、雷电等恶劣天气较多,防汛形势十分严峻。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极端天气对安全生产的影响,总公司要求各单位紧密结合汛期安全生产特点,认真梳理排查隐患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安全防范措施逐级逐层落实到各岗位及生产各环节。遇有强降雨、强雷电、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时,要强化现场盯防,及时发现和处置险情,消除事故隐患。同时,严格做好以“六防”为重点的安全检查。

1、防火灾。一是加强对本单位电器设备和明火的安全检查,特别是针对夏季高温条件下用电负荷量大的特点,防止因电器设备故障或超负荷运行而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强对所有营运车辆的电器、管路、线路、防静电拖带的隐患排查力度,坚决杜绝由于隐患排查不到位而引发的车辆火灾事故。

2、防坍塌。重点对本单位的场站、房屋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及险情,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3、防泄漏。各单位要重点加强对天然气、柴油、汽油、各种润滑油脂等易燃物品的加注、储存等环节的安全检查,防止发生泄漏、火灾、爆炸、窒息中毒等事故。高温气象条件下要严格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加强对相关设备、设施的检验、检测,防止泄漏事故发生。尤其是天然气车,务必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加大检查检验力度,杜绝泄漏事故发生。

4、防雷击。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场站内加液站、加气站、油库等所属单位的沟通联系,强化防雷安全管理,保持避雷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5、防触电。根据汛期容易发生触电事故的特点,加强对输电线路及各种电器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避免超负荷或带电运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别是纯电动公交车,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充电作业,杜绝触电事故发生。

6、防道路交通事故。各单位要对所属营运线路进行全面排查,加强通行低洼路段、地道桥等危险路段的`营运线路的动态监控值守。安保部门及各单位要特别加强恶劣气候条件下的道路安全管理,并加强对营运车辆消防器材的检查,严禁“三品”进站上车,严格执行“两率”检查,强化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防汛工作重点

1、营运线路途经重点路段:百花路地道桥、东风路地道桥、恒祥大街地道桥、三丰路地道桥、变压器厂地道桥、五四路地道桥、二道桥、七一路地道桥、复兴路地道桥、朝阳大街地道桥、保清桥、保石桥(107国道)、巨力大桥。

2、市区内低洼积水严重地段:七一路与阳光大街交叉地段、向阳大街与天威路交叉地段、利民大街。

3、地势低洼积水严重场站:五公司、一公司。

4、LNG公交车和纯电动公交车涉水深度和防汛要求:

涉水前,观察过往车辆,以确定水深和路面可以安全行驶的线路。LNG公交车和纯电动公交车涉水深度必须小于300mm,否则会对车辆引擎系统、电脑零件造成严重的影响,极易发生漏电或机械事故。

涉水过程中,驾驶员应挂低速挡,稳住方向盘和油门,保持车辆低速运行,并有足够而稳定的动力,避免积水涌起。车辆涉水时出现发动机熄火,必须确认发动机内是否有积水,否则严禁启动发动机,必须经专业人员检查、维修后方可再次启动。

涉水后,必须及时排除刹车片水分,否则车辆会失去制动,造成严重危险或事故。具体操作是:低速行驶时反复多次轻踩刹车,使刹车鼓与刹车片通过磨擦产生热能蒸发排干水分。

四、防汛抢险处置

1、遇有洪水袭击预报或超标准降雨可能带来较大危害时,由总公司汛期安全生产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统一协调指挥,全力防汛抢险。

2、总公司汛期安全生产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后,各单位要听从指挥,服从命令,迅速集中,在做好抢险人员自身安全防护基础上,迅速靠前指挥,分布到我市各个地道桥路段和易积水路段进行抢险。一旦积水超过300mm以上,做好乘客疏散、解释和车辆返场工作。

3、市内线路经地道桥、低洼积水路段,出现积水300mm以上,车辆禁止通行,选择走地道桥两侧非机动车道或绕行,无法通过或绕行,则就地返回,或选择就近的公交场站停车。

4、总公司信息管理中心调度大厅根据汛期安全生产指挥部要求,充分利用车载语音通话设备,调度指挥营运车辆按照预定线路绕行或就近回场。

5、各营运公司、有车单位要切实加强驾驶员的防洪抢险意识教育,使全司驾驶员充分认识车辆涉水瞬间淹没的严重性,始终把保护乘客生命安全放在防洪抢险的首位。遇突发大水,当班驾驶员必须采取果断措施,疏导乘客撤离深水区域,坚决杜绝危害乘客生命安全的问题发生。各营运公司可结合本公司运营线路划定可能出现深水的路段,并组织司乘人员进行疏散乘客模拟演练。

6、总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场站,在汛期要加强巡检,发现房屋漏雨和场站积水要早报、早修,采取油毡盖顶并组织排水,确保不造成重大损失。尤其要对途经地道桥路段的路况情况,做到心中有数,预防地道桥路段雨水中车辆熄火。一旦出现水中熄火现象,及时将险情上报总公司汛期安全生产指挥部,并组织抢险分队赶赴现场救助乘客,将水中车辆拖离危险区域。

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9

为做好防汛工作,提高应对特大洪涝灾害的能力,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社区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防汛工作实行街道领导班子负责制和社区属地管理负责原则,街道统一指挥,各股室、各社区配合。

3、以防洪安全和辖区倒灌水地域、棚户区人身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不断提高防汛抗洪的现代化水平。

4、坚持依法防汛抗灾,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积极参与和支持抗洪救灾工作。

二、工作职责

根据有汛报汛、有险排险、有灾救灾的要求,区域内各有关社区都要围绕防洪抢险救灾开展工作。

社区负责辖区内居民疏散,妥善安置疏散居民的生活,组织居民抗灾自救。

三、预防、预警机制

1、汛前准备

(1)防汛抢险物资器材准备。社区按要求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器材储备

(2)防汛抢险队伍组织。社区组建抢险队伍,做到临战待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3)健全机构,明确责任。每年4月前,调整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名单,实行街道领导班子负责制和社区属地管理负责原则。

(4)防汛检查。由社区城管专干负责与区水利局联系,进行防汛保安检查;提出处理方案以及度汛措施。

2、不同灾害应急响应措施

(1)雨情

根据区防汛安排,本区24小时降雨达50毫米以上,社区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24小时降雨达100毫米以上,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电话报告,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将汇报情况备案存档。

(2)水情

当湘江水位衡阳站达到56米时,社区防汛领导小组领导开始进入24小时防汛值班。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上岗,按街道指挥部安排,对辖区和部分单位进行局部动员,做好人员、财产转移与抢险准备。

湘江水位衡阳站达到56米,1小时内降雨达50毫米以上,社区工作人员分头下到各居民小组指挥抗洪。

水位达到57米时要进行全面动员,社区所有工作人员,要下去检查了解汛情和指导有关单位的抗洪工作。

湘江水位衡阳站达到59米(城区达到50年一遇洪水,堤防设施已超过当前运行能力),或日降雨达到200毫米以上(特大暴雨),抢险队员进入一级战备,保证随时出动。所有单位必须做到无条件服从街道防汛指挥部调遣,尽一切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3)险情

凡发生险情,如辖区出现倒灌水内涝地域、棚户区安全险情,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及时组织力量排险。

(4)灾情

汛期,社区了解灾情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电话报告。对灾情不祥的,要边报告、边收集、边继续补充。2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灾情态势及抢险情况。

四、督查

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法,对社区防汛地段进行抽查、督查,确保防洪防汛安全。

五、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要求

(1)按区防指部指示安排,将应急响应行动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2)从4月1日至9月30日为防汛期,汛期内,社区要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特别是手机要保持畅通)。社区要按照街道防汛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3)灾害发生后,社区应及时向街道防汛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并及时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救灾工作,重大洪涝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由区防指直接指挥,街道各单位要大力支持配合。

2、紧急处置

(1)抢险、排险

一旦发生险情灾情,在及时向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积极配合区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妥善处置人畜遗体。二是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对灾区作好卫生防疫工作。同时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2)转移

转移工作采取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统一指挥、统一转移、安全第一。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3)灾民安置

按区防指的.统一安排,街道大力配合支持灾民安置工作。采取借住公房、非受灾户对口接收受灾户、投亲靠友、兴建厂棚、搭建帐篷等办法,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临时安置与长期安置、集中建房与分散恢复相结合。

(4)物资调拨

坚持属地管理和就近原则,配合区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救灾物资调拨。

(5)应急人员的安全保护

所有参加应急抢险的人员,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汛期进行统一的技术安全培训,在实施应急抢险时由指挥部统一装备安全服与必要的安全设备。

(6)群众安全防护

出现险情后,一方面及时组织受灾区群众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对来不及转移的群众按区防指安排及时组织民兵和部队进行营救。

3、保障措施

(1)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由区防指统一部署,街道办事处指挥部组织落实,并负责统一管理与调度,确保发生险情时应急队伍能全部及时落实到位,投入抗洪抢险工作。

(2)治安保障

社区要大力配合公安部门维护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

六、应急结束

当洪水水位处于警戒水位以下,水文、气象部门预报短期内无异常变化,灾民得到妥善安置等条件具备后,整个应急处理工作结束,随即进入生产自救与水毁工程恢复建设阶段。

七、纪律与奖惩

1、纪律

防汛期间,防汛有关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出现空缺岗现象。要加强对雨情、工情、水情等情况的统计,并及时上报。对工程出现的险情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抢护,确保工程安全。加强防汛值班,做到昼夜有人接听接收电话、传真,确保畅通。

对不到岗到位的,不履行防汛职责的,一经查出,将按防汛工作纪律论处。对出现险情、灾情不及时采取措施、不及时报告或者出现漏报、错报的,根据情节轻重按防汛工作纪律处罚当事人和主要负责人,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和主要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2)奖励

对表现突出的予以适当的精神或物质奖励。

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10

各村、镇直(办)有关单位:

目前正值清明节气,又是农忙季节。各村上坟烧纸,焚香点烛等野外用火逐渐增多,林内可燃物载量聚增,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农村稳定,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指挥机构的工作职责

1.扑火队组织。本镇森林防火突击队是由镇机关干部职工和林业站人员组成,分为主力、后备、后勤三个小组,受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直接领导。

2.指挥员职责。指挥员2个,总指挥:(镇长),副指挥林华琴(分管镇长)。主要职责是:组织扑火人员,调遣交通车辆、安排扑火队伍、发布扑火命令、进行现场指挥。

3.警令。当指挥部接报警讯后,应即示警,指挥员应马上组织扑火队伍和调遣交通车辆,进入临战状态,各扑火员闻警后应立即停止一切工作带好扑火工具(柴刀、铁锹、水桶、扫帚等)火速奔赴火灾现场扑救。

各小组的工作职责

主力小组作为扑火的骨干力量,对于一切森林火灾、火警、荒火等灾性,都应率先赶赴现场,进行扑救工作。

后备小组闻警后应集中镇政府待命,根据需要,听从指挥部命令随时准备出击支援。

后勤小组负责值班、救护、运送器材、茶水供应等工作,听命出发。

在灾场上,主力和后备小组接受现场指挥的统一调配,执行同样任务。明火扑后,主力、后备小组站在火场边沿,由外向内,逐点消除余火,直到余火完全扑灭,方为扑火结束,接到现场指挥的撤退命令时,清点参战人员,依次撤离现场。

森林防火办公室工作职责

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是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下属机构,负责日常的森林防火工作及林火资料的收集,即报案人起火时间,出事地点,天气状况火场情况,参战人员,扑救过程扑火时间,起火原因,损失程序等有关事项。

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11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防指和区委、区政府防汛抗旱工作重大部署,更好的执行区防指的各项指令,根据“防汛工作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工作原则,结合区发改局工作实际和单位职责,特制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防汛抗旱应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

区发改局成立防汛救灾领导小组,小组组长由局主要负责人房强担任。

领导小组在区防指的领导下安排部署区发改局防汛抗旱全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房强为防汛抗旱第一责任人,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组织全局的防汛抗旱工作;副组长胡新轩同志负责协助房强同志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统筹安排;刘绪伟、徐同金同志负责防汛设施、重点工程除险加固规划及建设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冯尚根、陈建利、刘宏志同志负责日常防汛抗旱工作和对外发布工作,以上领导小组副组长为防汛抗旱第二责任人。发改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为各科室工作人员。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下设灾情核查、应急抢险、后勤保障三个专项工作组。

(二)专项工作组成员及职责

1、灾情收集核查组

负责人:

成员:

职责:负责灾情搜集、现场查勘工作。

2、应急抢险组

负责人:

成员:

职责:负责应急抢险工作。

3、后勤服务保障组

负责人:

成员:

职责:负责做好防汛救灾车辆和防汛救灾物资调度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以上人员服从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安排调度,遇特殊紧急情况时,可由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剂安排。

(三)防汛抗旱值班

1、防汛抗旱值班:日常值班由局人秘科负责,联系电话:;法定节假日外的周六、周日值班由人秘科科长负责,联系电话:;法定节假日值班参照上报两办值班表进行。局应急预案启动后,从启动预案当日起执行局防汛抗旱24小时值班人员安排表(附件1)进行轮值,特殊情况由后勤服务保障组上报局领导小组批准后再行调剂。

2、防汛抗旱值班职责:

(1)做好电话接听的详细记录,包括来电时间、单位、姓名、通话内容等。需及时处理和请示的`要立即办理,同时做好记录。

(2)对上级部门有关防汛工作指示,值班人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将工作办理情况报告上级部门。

(3)对区委、区政府和区防汛指挥部发出的暴雨预警、汛情预警和启动抢险预案的信息和命令,值班人员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4)对各乡镇(街道)、企业、居民、村民报告的险情、灾情,必须认真记录,如情况属实,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同时报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5)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若临时有急事需要离开岗位时,必须落实人员顶班并报带班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

(6)做好交接工作,对当班内所发生的情况,处理结果要记录清楚,遗留问题,需详细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7)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擅离岗位,造成损失和贻误汛情、灾情、防汛指令者,要通报批评。由此给防汛工作造成损失或发生重大事故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3、防汛值班时间:应急预案启动后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

4、防汛值班电话:

5、防汛抗旱保障车辆:

二、防汛救灾应急预案的实施步骤和终止

汛期中,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汛情通知后,按如下步骤进行:

(一)值班人员迅速报告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组长或带班领导,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组长或带班领导组织发改局防汛救灾工作。

(二)各领导小组副组长和成员按组长指示,完成自己负责的工作,并经组长同意后及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应急预案启动和实施情况。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区发改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所有成员立即到局人秘科集合,听从局防汛救灾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

(四)当汛情减除,灾情稳定后,所发生的防汛突发事件得到了妥善处置,防汛救灾应急预案终止后,及时将应急预案的具体执行情况、灾害损失情况、成绩经验和不足等作出总结。

三、物资保障

救灾储备:手电筒50支、雨衣50件。

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12

连日来的强降雨给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造成影响。为确保城区安全度汛,保障城市安全供水,市自来水公司迅速行动,立即投入到防汛应急供水工作中。

按照局防汛应急工作部署及要求,公司成立了以客户服务中心为平台的.防汛应急工作指挥中心,张支农经理任总指挥。结合市城管局《防汛排涝应急预案》及郭强局长就防汛应急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公司进行了布置和安排。

一是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检查落实各项工作

实行属地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管线分公司做到“三要三随”,快速反应:

⑴要备足备品备件,做到随用随取;

⑵要保障抢修设备正常完好,做到随到随用;

⑶要抢维修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做到随喊随到。工程公司加强对施工工地管理,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二是加强水厂监管,确保水厂和运行安全。

针对雨季源水浊度高的情况,科学调整水处理工艺,加强出厂水、管网水检测,确保水质达标。加强巡视,做好厂区排涝工作,防止雨水倒灌。全面排查供水机电设备,严密监控设备运行情况,保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三是加强值班管理,确保信息畅通。

执行领导值班制度,加强巡视,发生突发事件,立即上报。供水热线电话xxxxxx,24小时全天候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快速传递。办公室及时做好信息传递及发布。

四是加强应急队伍抢险力量,随时待命。

由公司保卫科牵头,从营业所、工程公司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供水应急队伍,随时听候调度。工程公司挖掘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做好应急准备,随时待命。

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13

为了使我校防汛抗旱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规范化,有效预防洪水和干旱给我校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确保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1.坚持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对可能发生的灾害采取有效的防御、救灾措施;把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学校师生员工安全。

2.学校实行防汛期领导负责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以预防为主,对可能发生的灾害,学校配合上级相关部门进行自查、自防、自保、自救。

3.根据《水法》、《防洪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家、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并上报教育局备案。

二.防汛应急预案内容

1.当受洪水影响;或气象台发布暴雨警报,黔江河水达到警戒水位时,启动本预案。

2.当暴雨袭击或市有关部门发布紧急警报时,学校汛期抢险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召开防汛紧急会议进行紧急部署。各部门和有关人员要按各自的.职责进入工作岗位。暴雨和洪水过后,总务部门要及时对校舍进行清扫和消毒处理,预防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

3.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学校要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地下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必要时及时组织足够的临时排涝设施进行强排。

4.当遇到暴风雨袭击,学校校舍楼房倒塌时,学校应及时把情况在第一时间报告教育局防汛工作办公室,及时查明是否有人员被困。如发现人员被困,要火速组织营救,并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学校根据校内的地质环境、低洼地带、操尝校舍和易发生倒塌地方进行全面排查。凡有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转移到安全地方。必要时要采取停课等紧急措施,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汛期严禁组织学生外出及从事重大活动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成员的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日常防汛抗旱工作,

四、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做好日常防汛抗旱工作的宣传和情报传达。

2.组织指挥学校做好防汛抗抗旱和应对极端天气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

3.检查督促学校做好信息上报,后勤保障、灾后自救以及恢复教育教学秩序的工作,严防灾后发生疫情。

4.保持与气象台联系,了解天气信息,及时反映和上报本校防汛抗旱工作。

五、防汛抗旱措施

(一)日常工作

1.学校制订切合实际的防汛抗旱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配备防汛抗旱的必要工具和物资,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汛情通告。

2.加强对全校师生防汛知识的宣传,通过出校刊、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汛抗旱的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提高全校师生防范灾害能力。

3.学校要加强检查和防范工作,要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要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以及围墙,自行车棚,宣传栏等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要坚决封闭学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要加强对学校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的防护工作,对图书馆、电脑房、实验室要进行严格管理,要特别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二)当接到重汛情预告时

1.当接到防御通知时,领导小组成员要全部进入临战状态,采取24小时的值班工作,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

2.学校要按上级通知精神,立即行动起来,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洪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3.学校防汛抗旱小组成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并安排领导带班,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汇报。

4.学校要组织抢险小组待命、对易受洪涝、雨水浸蚀的设备、图书等要做好转移的准备。要重新检查学校校舍门窗关闭情况,化学物品保管情况和学校用电安全情况,发现异常马上整改,坚决把隐患清除在萌芽状态。

5.切实加强预防管理,严防学校重大灾情发生。若确实因人力不可抗拒发生重大事故,学校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时马上上报中心校、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以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把损失降到最低。

(三)救灾报灾工作

1.学校要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应及早向学区和当地政府报告灾情损失情况。

2.学校应抓紧组织人员对灾后校园大扫除。对被俺的校园,及时请区防疫部门进行防疫消毒处理。对受损较严重的校舍门窗、屋面以及围墙、宣传栏等,应及时提出整改方案上报,并抓紧落实维修工作,尽快恢复教学工作。

3.抗灾救灾后,学校应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查清灾情损失的原因,吸取教训,修改预案,并为下次防汛抗旱工作做好各项准备。

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14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做好我镇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xxx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大雨洪水、干旱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引发的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1.4.1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1.4.2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

1.4.3 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 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 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

1.4.6 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 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xxx镇人民政府设立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成员组成如下:

2.2 工作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拟订全镇防汛抗旱预案和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镇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镇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信息

3.1.1 汛情信息

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县防汛指挥部和相关成员单位。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时,镇防汛指挥部应提早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发生洪水时,雨情、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县防指,为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 洪涝灾害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镇防汛指挥部应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对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将初步情况报到县防汛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

3.1.3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镇防汛指挥部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加强旱情监测,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涵闸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和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并开展预案演练,通过演练检验预案编制的效果,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镇防汛指挥部应储备充足的抢险物资。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及指挥调度指令畅通。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3.2.3 地质灾害预警

(1)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每个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并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县防汛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4 干旱灾害预警

(1)镇防汛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防汛抗旱的应急预案15

1、总则

1.1编制目的做好洪涝台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防汛防台抗旱及抢险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国家建设部《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国家防总《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浙江省海塘管理条例》、《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市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市范围内台风(含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下同)、暴雨、大潮、洪涝、干旱等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防台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1.4.2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及分级分部门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4.3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

1.4.4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汛防台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驻温部队、武警部队、预备役团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坚持防汛防台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律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组织机构市人民政府设立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汛指挥部),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水上防台分指挥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分指挥部和监测预警中心;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市、区〕防汛指挥部)。

2.1.1市防汛指挥部市防汛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市水利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军分区首长、市委和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及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城管与执法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瓯江口新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生态园管委会、广电传媒集团、日报报业集团、市供销社、海事局、市气象局、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电力局、市各财保公司、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浙江金温铁道开发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和海军91765部队、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预备役团的首长为指挥部成员。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汛办),市防汛指挥部负责日常工作的副指挥兼办公室主任。

2.1.2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副市长任指挥,市城管与执法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市人民政府联系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副秘书长、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分管城市建设工作的副区长任副指挥,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城管与执法局、电力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瓯江口新区管委会、生态园管委会、市温瑞塘河管委会、市城投集团、市公用集团分管领导为成员。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市城管与执法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2.1.3水上防台分指挥部水上防台分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市长任指挥,海事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市人民政府联系交通工作的副秘书长任副指挥,市公安局、海事局、市港航管理局、市海洋与渔业局、海警二大队、航标处、东海救助局基地、港集团、海运集团公司等单位分管领导和海军91765部队首长为成员。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海事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2.1.4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分指挥部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分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任指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市人民政府联系国土资源工作的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旅游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武警支队、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安全监管局、电力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电信分公司等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分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5监测预警中心监测预警中心由市气象局局长任主任,市气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海洋与渔业局、海事局、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市经信委、广电传媒集团、日报报业集团、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市水文站等单位相关负责人为成员。

2.1.6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

2.2工作职责

2.2.1市防汛指挥部职责组织防汛防台抗旱知识与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防汛防台抗旱的定期演练;在上级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协调本地区的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防汛防台抗旱预案,审定和批准洪水调度方案和抗旱应急供水方案;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抗旱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涉及防汛防台抗旱安全的有关问题;组织会商本地区的汛情、旱情;负责本地区的江河、水库、水闸等洪水调度和抗旱应急供水调度;组织指导监督防汛防台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负责发布和解除紧急防汛期、非常抗旱期;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2.2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职责负责市区城市防台防洪工作,落实上级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达的任务,制定修编分指挥部防台防洪预案,组织协调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防汛防台工作。

2.2.3水上防台分指挥部职责负责水上船只、人员防台抢险救灾组织工作,落实上级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达的任务,制定修编分指挥部防台防洪预案,组织协调分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防汛防台工作。

2.2.4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分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有关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示精神,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市范围内中型地

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抢险救灾工作;部署和组织跨部门、跨地区的紧急救援;协调市武警支队参与地方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处理其它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2.2.5监测预警中心职责负责台风、大潮、暴雨、洪水、地质灾害、干旱等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建立统一预警发布平台,制定预警发布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市防汛指挥部、分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和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报送监测预报预警信息。

2.2.6成员单位职责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发改委:组织实施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有关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及任务,负责编制防洪抗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做好提高防洪抗灾、减灾能力的项目建设和申报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市经信委、市国资委:负责归口管理企业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监督管理。市经信委同时负责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负责协调防汛防台抗旱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

市住建委:负责建筑工地、风景名胜的防汛防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助当地政府做好危房居住人员的安全转移,参与村庄整治、农房防灾减灾等工作;负责做好城建系统防台、防风、防涝工作,指导、监督物业公司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市水利局(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承担市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台抗旱的日常工作;负责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调度,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旱情信息及水利灾情;负责水资源的调配,组织指导水工程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

负责珊溪水利枢纽工程的防汛抗旱工作,做好水库调度运用;负责珊溪水利枢纽工程涉及防洪方面公共安全的各建筑物、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管理。

市教育局:负责学校防汛防台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防台交通、抗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防汛防台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盗窃、抢劫防汛防旱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犯罪行为,做好防汛防旱的治安和保卫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防汛防台纪律、决策、命令等情况,对执行不力、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依法依纪实行责任追究。

市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市水旱灾害的救助和救济工作,

负责救灾捐赠工作;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提供水旱灾情信息;指导灾区各级政府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负责避灾安置场所的指导和监督。

市财政局:负责及时筹集和下达防汛防旱专项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市规划局:负责本系统防台抗洪抢险工作;加强城乡规划的监督、管理,协调各类专项规划与防洪规划的关系,协助防汛、水利等部门落实基础设施规划中有关防洪功能的规划,指导沿海农村住房防灾能力普查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指导道路、水上运输企业,港口企业,各级公路部门和交通在建工程的防台避风工作;组织、协调公路、水路防汛防旱抢险重点物资运输;协助海事部门做好防台避风安全水域(锚地)的划定,负责防台避风锚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必要时协助公安、海事部门实施水上交通管制;组织修复水毁公路和及时协调、疏通航道;及时提供交通系统水旱灾害损失情况。

市农业局:负责农业防汛防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市级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

市卫生局: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预防控制疾病流行。

市安全监管局:指挥、指导、协调防汛防台抗旱中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本系统防汛防台抗洪抢险工作,做好水质污染的监测和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市城管与执法局:负责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市区防汛防台工作;做好城管系统防汛防台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做好林区防汛防台抗旱及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做好汛期漂木管理和防汛木材供应工作。

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渔船和沿海水产养殖防台避风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旅行社防汛防台安全监管,协助建设部门做好旅游景区(点)的防汛防台工作,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星级饭店的防汛防台工作。

市粮食局:负责粮库防汛防台保安工作,协助做好救济粮的发放工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行政管理中心防汛工作;负责防汛防台抗旱期间市防汛指挥部的后勤保障工作。

市瓯江口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负责瓯江口新区防汛防台抗旱及抢险救灾工作。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汛防台抗旱及抢险救灾工作。

生态园管委会:负责生态园区防汛防台抗旱及抢险救灾工作。

日报报业集团、广电传媒集团:负责及时向公

众发布防汛防台抗旱工作部署以及气象、海洋、水文部门发布的台情、汛情、旱情信息,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宣传报道。

市供销社:负责归口管理企业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监督管理;做好抗灾、救灾化肥等农资商品的储备,指导灾区做好农资商品的供应和市场的稳定。

市各财保公司:及时做好灾区投保单位和个人的理赔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监测预警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台风、暴雨、干旱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汛防台抗旱有关气象资料;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市国土资源局:承担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分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滑坡、山体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指导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和完善预防预警体系,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提供山地灾害易发地区分布情况。

海事局:承担市水上防台分指挥部日常工作,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提供各地运输、工程等船舶归港避风数量,及其分布情况;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沿海内港水域、船舶、设施等的防台工作。

—12—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工作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通讯保障,承担市防汛指挥部交办的应急预警短信的发送。

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沿海海洋水文要素的监测工作;及时提供热带气旋、风暴潮以及沿海大浪的预警、预报信息。

电力局:负责防汛防台应急指挥及防洪排涝、抗旱用电的供应;负责所属水电厂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在汛期,督促所属水电厂严格执行控制运行计划,服从市防指调度;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全市电力供应。

浙江金温铁道开发公司:负责所辖工程及设施的防汛防台安全,优先运送防汛抢险救灾的人员、物资和设备。

军分区、海军91765部队、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预备役团:执行抗洪抢险任务,在重大汛情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派驻联络员。军分区同时负责组织市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申请支援救灾部队,协调驻温部队参加当地抗洪抢险。

2.2.7市防汛办职责市防汛办是市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拟定防汛防台抗旱的有关行政措施及管理制度;掌握雨情、水情和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情况,编制和发布汛情、旱情通告;具体实施洪水调度方案、抗旱应急供水方案;检查督促、联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程设施和毁损工程的修复及有关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总结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并做好与省防汛办及市应急委的通联工作;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3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在市防汛指挥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汛情信息

(1)监测预警信息内容和发布标准监测预警信息包括气象、水文、国土、海洋、海事等方面内容,具体根据各行业相关规范和各单位相关规定进行监测、采集、传输、处理和发布。各单位对其发布的监测预警信息内容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方式

一是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当市防指启动应急响应后,由监测预警中心按照《市防指监测预警中心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将各单位提供的监测预警信息按照统一的格式,通过网络(包括农民信箱)、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以及乡镇气象灾害发布系统,统一向社会公众发布。统一发布的频次和时点,由监测预警中心征求相关单位提出意见,报市防指确定。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由各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和防汛防台工作需要分别确定发布的频次和时点自行直接发布。

二是面向各级各类责任人发布。监测预警中心申请统一服务号,通过手机短信方式,由各单位分别向各级各类责任人直接发布。发布的频次和时点,根据相关规定和防汛防台工作需要,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三是面向各级防指及其成员单位、各级防汛办发布。由各单位按现有程序和要求进行发布。

四是上述以外其他情况发布。由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和需要,按照各自规定进行发布。

3.1.2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当江河可能或已经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时,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堤防、涵闸等工程的监测,并将运行情况报县(市、区)水利局和防汛指挥部。当堤防、涵闸等工程出现险情征兆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工程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并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同时向县(市、区)水利局和防汛指挥部报告,县(市、区)水利局、防汛指挥部应及时向县(市、区)政府、市水利局和市防汛指挥部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险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

(2)水库工程信息

a、在大中型水库水位接近汛控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按照经批准的控制运用计划调度,并及时向水库下游发出泄洪预警,同时报告市、县水利部门和防汛指挥部。

b、水库出现险情征兆时,水库管理单位及水库业主必须立即向水库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市、区)水库主管部门和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到现场检查,并将情况及时向省、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c、水库出险时,水库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抢险工作,并及时向预计可能受影响的地区发出警报。当群众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时,当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群众撤离至安全地带,并做好生活安排。

3.1.3洪涝灾害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及市民政、教育、市政、交通、电力、农业、海事、渔业等部门应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发生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后,应立即将初步情况报到市防汛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市防汛指挥部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省防汛指挥部报告。

(3)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乡镇(街道)防汛指挥部应按规定上报受旱情况。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台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防台抗旱责任人、队伍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预案和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并开展预案演练,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储备充足的抢险物资。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和防汛专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信息及指挥调度指令畅通。

(7)防汛防台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3.2.2江河洪水预警

当主要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市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水的监测情况及趋势,并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

3.2.3水库洪水预警

当大中型水库发生洪水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做好水库洪水预报工作,并及时将洪水预报结果书面报市防汛指挥部及市水文站。

3.2.4地质灾害预警

(1)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市国土资源、气象、水文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地质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每个乡镇(街道)、村(居)、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并落实地质灾害监测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县(市、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和防汛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台风暴潮灾害预警

(1)市气象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台风信息,并报告市防汛指挥部、分指挥部及各有关单位。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市防汛指挥部和市气象部门应及早将信息传达给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气象部门。

(2)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分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应加强值班,密切注视台风动向。

(3)水利部门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有关水库、水闸和沿海海塘管理单位及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做好防范工作。各工程管理单位和在建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

(4)预报将受台风影响的地区,各级防汛指挥部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台风工作。

(5)加强对城镇危房、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和采取加固措施,组织船只回港避风和涉海作业人员撤离工作。

(6)低洼地带的水闸、海塘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运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县(市、区)水利局和防汛指挥部。

3.2.6干旱灾害预警

(1)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山洪灾害

县级非工程措施根据中央和省要求,做好山洪灾害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发挥预警支持作用。

3.3.2洪水调度方案

飞云江流域洪水调度方案、鳌江流域防御洪水方案由市防汛指挥部组织制定,并报省防指备案(瓯江流域洪水调度方案已由省防指制定)。其他重要流域由所在县(市、区)防汛指挥部组织制定洪水调度方案,报市防汛指挥部备案。

3.3.2水利工程放水预警方案

水库、水闸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制定水利工程放水预警方案,由当地人民政府公布后实施。预警方案的制定应当听取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4、防汛防台应急响应

4.1汛情分级

汛情分级依据预报或实测汛情信息分为四级。

4.1.1一般汛情

(1)发布台风消息,预报台风影响较小;

(2)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或全市平均日降雨量:50-100毫米;

(3)三江潮位:鳌江站3.94-4.32米(黄海85高程,下同),飞云江瑞安站3.84-4.26米,瓯江站4.00-4.41米;

(4)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最大风力:8级;

凡符合上述4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一般汛情,特殊情况可以作较大汛情处理。

4.1.2较大汛情

(1)发布台风警报,预报台风影响较大;

(2)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或全市平均日降雨量:100-200毫米,过程降雨量:200-300毫米;

(3)三江潮位:鳌江站4.33-4.60米,飞云江瑞安站4.27-4.55米,瓯江站4.42-4.71米;

(4)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最大风力:9-11级;凡符合上述4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较大汛情,特殊情况可以作重大汛情处理。

4.1.3重大汛情

(1)发布台风警报或紧急警报,预报台风严重影响;

(2)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或全市平均日降雨量:200-300毫米,过程降雨量:300-500毫米;

(3)三江潮位:鳌江站4.60-4.82米,飞云江瑞安站4.55-5.0米,瓯江站4.71-5.47米;

(4)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最大风力:12-15级;凡符合上述4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重大汛情,特殊情况可以作特大汛情处理。

4.1.4特大汛情

(1)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预报台风登陆或强台风、超强台风严重影响;

(2)全市平均日降雨量:30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500毫米以上;

(3)三江潮位:鳌江站高于4.82米,飞云江瑞安站高于5.0米,瓯江站高于5.47米;

(4)台风影响期间沿海最大风力:16级以上;凡符合上述4条中1条或1条以上的定为特大汛情。

4.2应急响应

4.2.1应急响应启动、调整与解除

当汛情等级达到一般汛情,由市防汛办宣布启动预案应急响应;当一般汛情影响结束后,由市防汛办宣布解除应急响应。当汛情等级达到较大汛情、重大汛情和特大汛情,由市防汛指挥部宣布启动或调整预案应急响应;当较大、重大和特大汛情影响结束后,由市防汛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响应。

4.2.2一般汛情

(1)市防汛办向市防汛指挥部负责日常工作的副指挥报告汛情;

(2)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处室负责人进岗到位,防汛办专职主任、气象台台长、市水文站站长进岗到位;

(3)市防汛办向县(市、区)防汛办通报汛情。

4.2.3较大汛情

(1)市防汛指挥部常务副指挥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特殊情况下向主要领导)报告汛情;

(2)市防汛指挥部及各分指挥部负责日常工作的副指挥、成员单位负责人进岗到位,召开汛情分析会;

(3)市防汛指挥部下发防御通知,部署防御工作;

(4)市防汛指挥部指挥全市防汛防台抢险工作。

4.2.4重大汛情

(1)市防汛指挥部指挥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汛情;

(2)市防汛指挥部指挥、分指挥部指挥进岗到位,部署防御工作;

(3)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下达防御紧急通知;

(4)必要时,市防汛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4.2.5特大汛情

(1)市委、市政府领导进岗到位,研究防御对策,部署防御工作;

(2)必要时,市防汛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3)必要时,市委、市政府部署防汛防台工作;

(4)必要时,市政府领导发布电视讲话。

4.3工作内容

4.3.1组织指挥

(1)市防汛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行使全市防汛指挥权。

(2)市防汛指挥部及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分指挥部、水上防台分指挥部、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汛期均实行24小时值班。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分指挥部、水上防台分指挥部及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挥部要编制各自防台预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3)在台风、洪涝时发生地质灾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分指挥部应按照《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做好防地质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并将地质灾害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原因和造成的损失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4.3.2灾害救助

在防汛防台期间出现重特大灾情,由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指挥部根据《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和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4.3.3信息发布

(1)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和抢险救灾相关信息由市防汛指挥部统一负责发布;

(2)市气象局负责发布台风消息、警报、紧急警报、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信息;

(3)其他部门按职责发布有关汛情信息。

4.3.4预测预报

一般汛情12小时预报一次,较大汛情3小时预报一次,重特大汛情1小时预报一次,遇特殊情况增加预报次数或按需预报。预测预报结果按规定格式填写,经领导签字(盖章)后发布。

(1)市气象局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台风的移动方向、速度、强度、登陆地点;

(2)海洋中心站预报沿海和瓯江、飞云江、鳌江风暴潮最高潮水位及出现时间;

(3)市水文站预报主要江河洪(潮)水位;

(4)市国土资源局预报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强度和时间。

4.3.5水利工程调度

(1)珊溪、赵山渡、泽雅、百丈漈水库由市防汛指挥部调度,其余水库由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或主管部门负责调度;

(2)温瑞塘河、永强塘河由温瑞塘河水系管理处负责调度,瑞平塘河由瑞平水系管理处负责调度,其余河流由所属县(市、区)主管部门调度;

(3)市防汛指挥部对全市水利工程有权优先调度。

4.3.6物资车辆调用

(1)在紧急防汛期,市防汛指挥部根据防汛需求有权在全市范围内调用防汛物资、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2)市级物资、车辆调用由市防汛指挥部统一安排;

(3)各地要求调用市级物资的,由当地防汛指挥部提出书面申请(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口头申请,事后补办书面申请),经市防汛指挥部决定后下达调运任务;

(4)抢险物资款原则上实行谁调用谁负担。

4.3.7人员转移

可能受到灾害严重威胁的群众,应当按照防汛防台预案自主分散转移或者在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下转移。重特大汛情时,需要由政府组织集中转移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发布转移指令,被转移地区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和有关单位具体负责做好相关转移工作。在可能发生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洪水、台风和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或者政府决定采取分洪泄洪措施等紧急情况时,组织转移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人员实施强制转移。在转移指令解除前,被转移群众不得擅自返回,组织转移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群众返回。

4.3.8新闻采访

(1)报道汛情、灾情必须真实,不得随意夸张、臆测,天气预报、洪(潮)水预报、汛情公告必须按市防汛、气象、海洋和水文等部门提供的材料公布;

(2)综合性报道、向上级新闻单位和对外的报道,必须按市防汛指挥部提供的材料公布;

(3)发生重大灾情,广电传媒集团在台风登陆后2天内编辑灾情录像专辑,上报市防汛指挥部。

4.4领导分工

4.4.1市委书记、市长领导指挥全市防汛防台工作;

4.4.2分管副市长具体负责全市防汛防台工作;

4.4.3市四套班子其他领导根据需要分赴各县(市、区)指导防汛防台工作,具体方案由市防汛指挥部会同市委办、市府办负责安排。

5、抗旱应急响应

5.1旱情等级划分

旱情分级依据旱情信息分为三级。

5.1.1轻度干旱

(1)中型水库平均蓄水率50%以上-60%以下;

(2)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30天;

(3)新增饮水困难人口10万以上30万以下。

凡符合上述3条中2条或2条以上的定为轻度干旱。

5.1.2中度干旱

(1)中型水库平均蓄水率40%以上—50%以下;

(2)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50天;

(3)新增饮水困难人口30万以上100万以下。

凡符合上述3条中2条或2条以上的定为中度干旱。

5.1.3严重干旱

(1)中型水库平均蓄水率40%以下;

(2)7-10月份连续干旱天数达到70天;

(3)新增饮水困难人口100万以上。

凡符合上述3条中2条或2条以上的定为严重干旱。

5.2应急响应

5.2.1应急响应启动、调整与解除

当旱情等级达到轻度干旱,由市防汛办宣布启动预案应急响应;当轻度干旱影响结束后,由市防汛办宣布解除应急响应。当旱情等级达到中度干旱、严重干旱,由市防汛指挥部宣布启动或调整预案应急响应;当中度干旱、严重干旱影响结束后,由市防汛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响应。

5.2.2轻度干旱

(1)市防汛办发出抗旱工作通知;

(2)市气象、水文部门掌握气象、水雨情变化情况,做好监测、分析、预报工作,并及时向市防汛办和有关部门通报;

(3)市水利部门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工作,检修抗旱设备,制定具体抗旱对策和要求;

(4)市气象局做好人工增雨设施和物资准备。

5.2.3中度干旱

(1)市防汛指挥部发出抗旱工作通知;

(2)市防汛指挥部召开会议,部署抗旱工作;

(3)市防汛指挥部每半个月组织一次气象、水利、水文、电力部门召开抗旱会商会,提出下阶段抗旱措施;

(4)市防汛办每半个月编报一次抗旱简报;

(5)市气象、水文部门密切注意气象、水雨情变化情况,加强监测、预报工作,每10天向市防汛办提供气象、水文实时信息和预测预报;

(6)市水利部门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对水利工程实施调度;

(7)市农办牵头组织水利、农业等部门深入抗旱第一线,帮助解决抗旱中的实际困难,收集资料,统计灾情;

(8)市气象部门进一步做好人工增雨准备工作;

(9)市财政部门及时下拨抗旱经费;

(10)市新闻部门做好节约用水宣传;

(11)县(市、区)防汛办和有关单位每10天向市防汛办上报旱情、灾情和抗旱工作情况和下步打算。

5.2.4严重干旱

(1)市政府发布抗旱救灾通知,紧急动员抗旱,必要时召开会议,进一步部署抗旱工作,遇特别严重旱灾时,市防汛指挥部宣布进入非常抗旱期;

(2)市政府组织农业、水利、电力、卫生、民政、财政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分赴各地督促检查指导抗旱工作,帮助群众解决抗旱中的实际困难;

(3)市防汛指挥部每周召开一次会商会;

(4)市防汛办每周编报一期抗旱简报;

(5)市气象部门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情况,加强监测、预报工作,每5天向市防汛办提供天气形势、降雨趋势等预测预报信息;

(6)市水利部门做好水库的水资源统一调度工作,首先保证城镇和农村居民的生活用水,加强水政执法工作,深入重灾地区,及时调处水事纠纷,办理水事案件;

(7)市新闻部门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加强灾情报道和抗旱救灾的宣传工作;

(8)市防汛、财政、民政部门加强灾情统计,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积极争取省级的支持,争取国家特大抗旱补助经费;

(9)市人工增雨领导小组应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实施人工增雨;

(10)市环保部门对污染水源企业实施监控;

(11)市水文站每旬对大中型水库、主要江河水量、水质实时监测,必要时要加密监测;

(12)驻温部队和市港航管理、市政、消防等部门要全力支持饮水困难地区运水和送水工作;

(13)市防汛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同意后,要求有关部门采取用水限制措施;

(14)县(市、区)防汛办和有关单位每5天向市防汛办上报旱情、灾情和抗旱工作情况和下步打算。

5.3抗旱调度

5.3.1水量调度原则

抗御旱灾的落脚点是充分利用水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水资源的作用,为此,确定抗旱用水调度基本原则如下:

(1)按“防大旱、抗长旱”的原则制订用水方案;

(2)在水资源利用上,先用地表水后用地下水,先用活水后用库水,即先用江河水后用水库山塘水;

(3)在供水调度上,先保证生活用水,后保证重要工业用水,再考虑农业及生态用水;

(4)在供水对象上,实行确保重点原则,在生活供水方面先确保城镇生活用水,在生产供水上先保重点工业生产用水,在农业用水上先保重要作物和经济作物生长关键需水时段为重点。

5.3.2调度权限

(1)承担重要供水任务的大中型水库在抗旱库容以下调度权归市防汛指挥部,在市防汛指挥部授权范围内,各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可以对辖区内重要水工程进行调度;

(2)其余水工程由所属县(市、区)水利局负责调度;

(3)根据需要,市防汛指挥部对全市水利工程有优先调度权。

5.3.3具体负责人

(1)重要水工程日常调度由市防汛办常务副主任负责;

(2)增加或减少重要水利工程用水量的调度由市防汛指挥部副指挥负责;

(3)增加或减少珊溪水库用水量的调度,跨县(市、区)用水调度,动用中型水库死库容的审批,由市水利局负责。珊溪水库动用死库容,由市水利局(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审查后,上报省水利厅审批。

5.3.4抗旱库容划定重要供水水库的抗旱库容,合理分配水量,以便遭遇干旱时尽可能保证正常供水。

(1)珊溪水库抗旱库容87020万方。当珊溪水库到达抗旱库容时,市水利局(市珊溪水利枢纽管理局)应制订相应的抗旱应急供水方案,报市防汛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2)苍南桥墩水库抗旱库容210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20万方;低于165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5万方;低于120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0万方;低于75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万方。

(3)苍南吴家园水库抗旱库容800万方。低于抗旱库

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万方;低于65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6万方;低于50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万方。

(4)乐清钟前、白石水库合计抗旱库容100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0万方;低于80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万方;低于60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6万方;低于45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4万方。

(5)乐清淡溪水库抗旱库容100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0万方;低于73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万方;低于64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7万方;低于46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万方。

(6)文成百丈漈水库抗旱库容620万方。低于抗旱库容时,每日供水量3万方;低于53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2万方;低于440万方时,每日供水量1万方。

6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市、县(市、区)通信运营部门有依法保障防汛防台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

6.1.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水库、海塘、水闸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6.1.3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防台抗旱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防台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1.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网络、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出现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该工程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防汛防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3)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做好大型抢险设备和特殊救援设施调查统计,并登记造册,以备抢险救灾调用。

6.2.2应急队伍保障

(1)防汛队伍a、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高的抢险任务。

b、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市人民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军队参加的,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军分区提出,由军分区按照部队的有关规定办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军队参加的,应通过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部队成员单位提出申请,由部队成员单位按照部队有关规定办理,紧急情况下,部队可边行动边报告,地方政府应及时补办申请手续。

c、申请调动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的文件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d、明知抢险无明显效果又非常危险的地点,一般不派抢险队伍进入抢险,但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害扩大。

(2)抗旱队伍。

a、在抗旱期间,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部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b、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生活用水、流动灌溉,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6.2.3供电保障市、县(市、区)电力部门负责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2.4交通运输保障市、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防台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船舶的调配;负责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负责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

6.2.5医疗保障市、县(市、区)卫生局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卫生防疫、抢救伤员等工作。

6.2.6治安保障市、县(市、区)公安局、派出所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6.2.7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a、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重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

b、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根据规范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和数量,结合本地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

c、抗旱物资储备。干旱频繁发生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贮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由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负责调用。

d、抗旱水源储备。严重缺水的洞头县等地应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建设应急供水备用水源方案。

(2)物资调拨a、市、县级防汛物资调拨原则:先调用县(市、区)级防汛储备物资,在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可调用市级的防汛储备物资。先调用抢险地点附近的防汛物资,后调用抢险地点较远的防汛储备物资。当有多处申请调用防汛物资时,应优先保证重点地区的防汛抢险物资急需。

b、市、县级防汛物资调拨程序:市级防汛物资的调用,由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向市防指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由市防指办公室向代储单位下达调令。

c、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和抗旱需要时,市、县(市、区)防汛指挥部应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运、生产所需物资,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募集和征集。

6.2.8资金保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6.2.9社会动员保障(1)防汛防台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参与防汛防台抗旱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各级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防台抗旱(3)市、县(市、区)防汛防台抗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防台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在防汛防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