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集锦15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有时会有一些突发事件出现,为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集锦15篇)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1

为认真做好抗雪防灾工作,有效应对大雪冰冻灾害的发生,迅速、准确、有序、高效地开展减灾救灾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提高抗雪救灾应急能力,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和合力作用,提高抗雪防灾工作整体水平和工作效率,程度地减轻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平罗县政府关于修订发布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县范围。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决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反应迅速原则。灾害发生时,各相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具体实施。

(3)可操作性原则。一旦发生灾害,及时启动相关层级应急方案,使整个灾害应急工作有机结合,高效进行。

(4)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专业队伍负责清除县城主要道路和重要部位的积雪积冰,确保城市运行安全、道路畅通;

社会力量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清除背街小巷、人行道和重点部位的积雪积冰,确保群众正常生活和出行安全。

三、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县政府设立抗雪防灾指挥机构,在市抗雪防灾指挥部领导下开展抗雪防灾工作。

(一)县抗雪防灾指挥部。

主要职责:

1、组织全县抗雪防灾应急工作。

2、部署救灾应急准备措施。

3、督促检查救灾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情况。

4、检查各乡镇抗雪防灾指挥部和有关部门的救灾工作。

5、根据灾情发展情况组成抗雪防灾现场领导小组,实施靠前指挥。

6、遇重、特大雪灾冰冻,适时联络驻平部队请求支援。

7、组织协调建设、房管、国土、工商、交警等部门共同做好抗雪防灾工作,并按各自职责落实包干责任制,积极清除辖区内道路及两侧人行道、背街小巷、桥梁、住宅区、公园(景点)、绿化(行道树)、工地(工棚)、垃圾收集房、公共厕所等设施上的积雪,确保市政公用、市容环卫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

要加强对设施农业、畜牧业、渔业养殖及户用沼气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对温室大棚除雪、增温、保温、补光,牲畜家禽防寒、保暖,户用沼气防寒、保温和渔业养殖扫雪、破冰增氧、补水防冻等工作,确保农牧业生产安全。

8、督促落实各乡镇与县城内街道沿线两侧的企业、机关、学校、商店等单位做好门前积雪的清除工作,并纳入“门前三包”检查管理范围。

9、研究解决有关抗雪防灾工作的重大问题。

10、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它抗雪防灾工作。

(二)各乡镇抗雪防灾指挥部。各乡镇参照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组织建立。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的抗雪防灾工作,并按专群结合的原则,制定或完善辖区抗雪防灾方案。

2、根据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的指令执行方案,组织动员辖区村队和企事业单位建立抗雪救灾工作网络

3、完成县抗雪防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抗雪防灾工作。

(三)县抗雪防灾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

1、负责处理县抗雪防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并根据相关部门建议,向指挥部提出应急方案的`调动终止建议。

2、传达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3、会同民政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救灾工作。

4、会同民政部门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

5、会同民政部门向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6、负责对抗雪物资使用情况进行初审汇总上报,由县财政审核并落实专项资金保障,用于抗雪工作所需。

7、完成县抗雪防灾指挥部赋予的其他任务。

(四)县抗雪防灾指挥部现场处理组。县抗雪防灾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为现场处理组成员单位。

1、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抗雪防灾工作应急方案,并做好预警工作。

2、做好物资储备和重点部位的保护工作。

(五)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后勤保障组。设在县民政局,县抗雪防冻指挥部所有成员单位为后勤保障组成员单位。

1、负责抗雪防灾物资采购的信息储备。

2、负责督查各成员单位抗雪防灾物资储备情况,确保2次以上重大雪灾的抢险物资需要,必要时统一调配全县抢险物资。

3、负责对防灾救灾物资使用情况进行初审汇总上报,由县财政审核并落实专项资金保障,用于防灾救灾工作所需。

4、及时收集信息,综合评估灾情,会同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

5、会同指挥部办公室向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及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六)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宣传组。设在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各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救灾法规、政策,播报防范知识,报道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

四、灾情分级及工作程序

气象预报以平罗县气象局发布的气象信息为准。

(一)小到中雪

气象预报有小雪或小到中雪时进入二级值班,县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业人员24小时值班,加强对重点地段的巡查,在冰冻以前及时清扫本部门(区)负责的雪灾区域的积雪,及时掌握并上报灾情动态。

县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保持与公安局指挥中心的联系,对全县道路、桥梁上积雪冰冻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掌握降雪气象信息、发展趋势和灾情,督查落实方案措施。

(二)中到大雪

气象预报有中到大雪时进入一级值班,所有成员单位启动抗雪防灾方案,主要领导到岗值班,并视灾情做好抢险队伍和物资、机具设备的准备工作,在冰冻以前及时清扫本部门(区)负责的雪灾区域的积雪。

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工作部署;

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到岗值班,掌握灾情动态,并按照县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五、抗雪防灾工作要求

(一)抗雪防灾工作是关系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县城生产生活正常运行的重要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单位都应高度重视,积极应对。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对党、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抗雪防灾工作及时到位,限度地减少雪灾带来的损失。

(二)各乡镇要保障抗雪防灾等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要明确清雪除冰工作责任和任务,并建立应急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配备好抗雪物资和设备,落实专人加强对抗灾物资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做到物资和设备定点存放。

(三)抗雪防灾工作中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企业应按照县指挥部办公室的要求,听从调度、服从指挥,遇有重大事宜应及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抗雪防冻工作实绩列入年度精神文明工作考评及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内容。

(四)建立领导带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在抗雪抢险过程中,要落实专人及时汇总上报灾情和所采取的应急措施,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每2小时报告一次情况制度(重大问题随时报告)。当日情况汇总应于次日凌晨8时前书面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灾情过后,各单位要及时对灾情、抗灾情况及经验教训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县指挥部办公室作出书面报告。

(五)建立双休日及节假日清雪除冰防冻应急机制。在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发生大雪天气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企业值班领导及工作人员要在第一时间通知人员开展责任区域内的清雪除冰防冻工作。如发生因清雪除冰不及时,或防冻措施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经县抗雪防灾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认定后,相关部门承担一切责任,并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六)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企业应在每年11月底前将抗雪防灾准备工作情况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2

1.总则

编制目的

快速高效安全实施道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对社会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治安秩序良好,维护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

《xxx道路交通安全法》《xxx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xxx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实施〈xxx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道路交通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工作原则

(1)防治结合,预防为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交通安全设施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的义务,努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要将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

(2)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和指挥以当地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关部门(单位)应与当地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3)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进行有效整合,保障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4)快速反应密切协作。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互相支持,协调联动,整体作战,在最短时间内控制势态。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组织机构

省人民政府设立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任指挥长,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省交通厅省安监局省建设厅分管负责人任副指挥长,省政府xxx省监察厅省农业厅(省农机局)省卫生厅省财政厅湖南保监局省环保局省通信管理局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由省交警总队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

领导指挥协调全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在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和市州人民政府应急处置道路交通事故。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省委政法委

协调指导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督促做好事故责任倒查工作。

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

负责组织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维护应急处置现场秩序和治安工作,组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责任认定等工作,对肇事者及其相关责任人依法进行控制处理。

省交通厅

参与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负责组织修复交通事故中毁坏公路安全设施,完善相关交通标志;督促肇事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

省安监局

负责组织省内一次死亡10-29人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批复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省政府xxx

组织协调和指导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新闻宣传报导工作。

省监察厅

负责组织对有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行政责任追究工作。

省建设厅

参与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负责维护修复交通事故中毁坏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等。

省农业厅(省农机局)

参与涉及低速汽车农用机械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救援抢救施救工作,协助调查处理低速汽车农用机械发生的交通事故。

省卫生厅

负责组织调度卫生医疗队伍,对道路交通事故中的伤员实施紧急救治。

省财政厅

负责督促落实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资金并监督使用。

湖南保监局

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中死伤者的保险理赔工作。

省环保局

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的环境监测,指导环境污染的防控与处置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

负责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通信保障工作。

专家组

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成立专家组,在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时,为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3.预防预警机制

信息监测与报告

信息监测

各级交警部门应及时收集和掌握辖区内可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关信息,包括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的情况,因塌方山体滑坡洪水等毁坏道路中断交通的情况,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因素导致道路拥堵或封闭交通的情况。

公众报告

鼓励单位和个人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影响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及时通过110122报警。

信息分析与发布

交警部门应及时将监测与公众报告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提出应对措施。对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的有关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及交通诱导系统向社会公告。

预警行动

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接警中心(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接到报警后,交警部门对情况进行初步分析,及时出警。重大情况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交警部门报告。

4.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分级

道路交通事故按其死亡人数的情况,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颜色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一般(Ⅳ级):一次死亡3—4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较大(Ⅲ级):一次死亡5—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重大(Ⅱ级):一次死亡10—29人的道路交通事故;

特别重大(Ⅰ级):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众多人员受伤重大财产损失及存在其他重大险情的,应及时向市州省交警部门报告,市州省交警部门认为有必要由市州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处置的,向相应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预案建议。

事故报告

发生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市州公安局,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省交警总队指挥中心。

发生Ⅲ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总队,省交警总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省公安厅,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xxx交通管理局。

发生Ⅱ级Ⅰ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交警大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警支队,交警支队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交警总队,省交警总队接报后应立即报告省公安厅,省公安厅应立即报告省人民政府,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详细情况电传至xxx。

应急响应行动

发生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县市区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市州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发生高速公路的Ⅳ级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队所属大队负责处置,高速公路管理支队要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

发生Ⅲ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市州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市州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发生高速公路的Ⅲ级道路交通事故,由高速公路管理支队负责处置,省交警总队要做好应急处置指导工作,并做好应急准备。

发生Ⅱ级Ⅰ级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由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置,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将事故基本情况通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并及时报告xxx办公厅或xxx。

应急处置

应急处置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现场群众应立即报警,并及时救助受伤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2)接警后赶赴现场的交警医疗急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立即救助受伤人员。交警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现场,疏导交通,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

(3)发生Ⅱ级Ⅰ级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发地人民政府领导先期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负责人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处置指挥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市州县市区在事故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全面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秩序维护组急救抢险组现场勘查组调查访问组施救清障组和善后安抚组,并预留机动力量。当事态演变扩大到Ⅱ级Ⅰ级时,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要迅速报请指挥长,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措施,组织公安交警医疗急救保险消防等相关部门(单位)赶赴现场处置救援。

应急处置措施

抢救伤者;疏散群众,维护现场秩序;设置警示标志,封闭现场,必要时封闭现场路段或道路;排除险情,严禁在险情未消除前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控制交通肇事者,必要时将肇事者带离现场,严防发生意外;及时进行现场勘查现场照相现场录相绘制现场图和调查访问,提取相关证据;尽快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5.善后工作

善后处置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完毕后,及时将肇事车辆拖离至安全地带,清除路面障碍物,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有关法规处理。有关人民政府应组织xxx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民政等有关部门(单位)做好丧葬抚恤工作。参加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导致伤残或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事故调查

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完毕后,事故所在地交警部门要开展相关调查,查明交通事故事实,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认定事故责任。特别重大(Ⅰ级)交通事故发生后,省人民政府派遣调查组进行调查,写出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信息发布

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发布应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省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省交警总队会同省政府xxx按照《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6.应急保障

人力资源

各级人民政府要组建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具体情况和道路交通应急指挥部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各级人民政府可按规定和程序请求官兵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财力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保障应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所需经费。审计财政等部门负责对应急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物资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物资,满足现场专业力量和公众防护的需要。储备物资应存放在交通便利贮运安全的区域,确保应急需要。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

医疗卫生保障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3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应急工作,确保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确保辖区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一般事故降到最低水平。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委任组长,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交警大队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队所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警大队,由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局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二)规范运作,加强管理。认真调研,加强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安全应急管理,针对天气变化情况和各自工作分工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三)快速反应,预防为主。加强以辖区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减少恶劣天气造成的人员伤亡和道路拥堵。

三、工作措施

(一)做好天气信息的预知和路面交通状况的`掌握。局指挥中心要与当地气象部门加强联系,建立天气信息联系机制,及早预知天气状况和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对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事故预防工作做到早安排、早行动,争取工作主动。

(二)严密交通安全管控措施。对雨雪雾天,交警大队要根据天气和流量情况,采取警车前导压速领驶、在路口发放警示卡、低速巡逻、开警灯喊话等措施,加强交通管控。对恶劣天气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的路段,要及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并向社会公告,同时要注意做好管制路段车辆的分流工作,防止发生交通堵塞。

(三)加强对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交警大队要组织民警深入各有车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一次恶劣天气下安全行车知识教育,提高其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驾驶技能,增强处理各种路面交通情况的能力,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四)加强宣传诱导。通过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播发实时路况信息,播放有关恶劣天气条件下的驾驶知识,为缺乏驾驶经验的驾驶人提供帮助。

(五)做好值班备勤和与有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局属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备勤,要做到一呼百应,服从统一调遣和指挥,要建立抢救伤员的“绿色通道”。对可能或已经结冰的路段,特别是桥梁、坡道、弯道,要提请交通局、公路局等有关部门及时设置警告标志,并采取撒盐、撒沙等融雪、防滑措施,组织力量及时清扫路面积雪和碎冰。

(六)事故现场处置。交警大队要成立交通秩序疏导组,如恶劣天气条件下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处理民警、交通秩序疏导组要快速出警,迅速到达位置,正确保护现场,快速勘查现场,快速疏导交通,严防二次事故发生。在未恢复交通前,民警绝不允许撤离现场。

(七)做好民警自身安全防范工作。要配备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反光背心、头盔等。并加强民警安全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养成注重安全的自觉性。巡逻过程中要警灯长亮,警笛常鸣。勘查现场,疏导交通,要规范执勤,全部着反光背心,严防民警发生意外伤亡事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体民警要以对党、对人高度负责的态度,立足本职,发挥职能,切实把这项预防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大事来抓,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

(二)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各单位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严格落实责任制。一旦遇有恶劣天气,要按照职责分工,快速反应,协调一致,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有序、有效地做好恶劣天气条件下道路的交通安全管控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责任心不强而造成一定后果和社会影响的,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值勤和报告。要密切关注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管理动态,及时掌握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好信息控制工作,遇有紧急情况立即上报。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4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黑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各有关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辖区内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大雾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12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在本镇境内死亡1人或重伤2人以上,其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四)其他情况。运输危险化学品泄露、爆炸和火灾事故等。

根据实际需要,全镇预案分为两级,镇政府制定的预案为一级预案,各村各有关部门制定的预案为二级预案。

三、情况报告

(一)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司机或群众可拨打中敖派出所电话02343300037或向镇政府(02343301021)报告。发生人员伤亡的,可拨打急救电话(120或者43721120)向区人民医院求救。遇现场起火或交通事故伤员被卡在车内需要切割车体的,要迅速向公安消防部门上报。

(二)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紧急情况发生地村委会必须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镇长和驻村联系领导报告。

(三)镇政府文书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镇长和分管领导报告,并按照镇长或分管领导的指示,在最短时间内(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情况向区政府报告,相关部门对口上报。

四、组织领导

(一)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镇政府分管领导(分管交通、安全生产等工作)、人武部部长等有关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沿线各村及镇政府交安办、综治办、安监办、派出所、医院、民兵应急分队等部门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镇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黑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组长由分管副职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组成。

2、事故抢险组: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雾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事故抢险组由派出所、交安办、卫生院组成,组长由中敖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由各单位内部调配安排。派出所主要负责交通管制、车辆疏导、维护治安等工作;镇交安办主要负责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如有人员伤亡情况,首先要协助医疗救护组抢救伤员。

3、应急救援组: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组长由武装部长担任,副组长由人武部副部长(具体负责救援工作)及沿线各村主任担任,成员由镇民兵应急分队、沿线村治保主任和基干民兵组成。应急救援实行属地负责制,沿线各村要独立成组。

4、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是在接到抢救信息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并迅速展开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组长由分管卫生领导担任,成员由镇卫生院相关医护人员组成。

5、事故调查组: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安部门应及时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责任,由镇综治办、司法所协助,分管政法领导任组长。

6、善后处理组:由镇民政办、司法所、派出所抽调人员组成,由分管民政领导任组长。主要职责:协调处理死者安抚、伤员救治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动态,稳定思想情绪。

五、预案启动

(一)紧急情况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二级预案、一级预案依次启动,必要时同时启动。

(二)紧急情况发生后,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快速反应,在一级预案未启动前,首先启动本级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三)启动一级预案由镇政府镇长决定,启动二级预案由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决定。一级预案启动后,按照预案要求,迅速组成镇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并通知二级预案的主要负责人。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接替二级预案指挥或指导二级预案指挥。

六、应急措施

(一)镇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和事故调查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工作,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展开。

(二)派出所、综治办要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三)镇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抢救工作。

(四)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五)如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事故的,要立即报告交警大队事故科派员赶赴现场处置,同时,上报治安、消防、救护、环保和抢险等部门。现场民警要加强重点和要害部门周边安全防范,并为其它参加救援的车辆预留救助通道。

七、其他事项

(一)镇政府针对交通道路发生的紧急情况,有本预案以外的随机处置权力。

(二)加大路面控制力度。公安交管部门要严格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交通部门要做好公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交通道路安全。

(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公安、交通部门要将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等常识纳入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预防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的宣传工作。沿线各村要积极配合,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司机朋友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到预防交通事故中来,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大力整治事故黑点。镇派出所、安监办要认真、详细排查镇境交通道路事故黑点,并制定和落实事故黑点整治计划和措施。镇交安办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黑点的交通安全设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五)沿线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村、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镇指挥部备案。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5

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气候对公路运输带来极大的影响,冰雪天气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为了对因突发事故而需救援或撤离的人员提供援助,并使其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将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及对环境污染减到最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在冬季突发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情况下,采取应急救援处理的全过程。

3、责任

3.1 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到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2副总经理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3.3 安全员负责紧急救援时的具体事务及救援现场的安全保护工作。

3.4 其他员工应服从组长的安排,快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组成员:

组长:印永久

副组长:黄林云?

组员:印永利 印永营 王淼 印涛

5、应急救援小组电话:

0550-5960599025-57799115

6、应急救援备用车辆:

皖M-23766 皖M-23889

7、应急救援主要程序

7.1 接到事故报警,立即召开应急小组会议,组织救援人员,安排救援车辆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采取下述活动。

7.1.1人员伤害事故:若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在场人员应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若伤者行动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伤势非常轻微,身体无明显不适,能站立并行走,在场人员应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区域,再设法消除或控制现场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然后找车护送伤者去医院做进一步检查。

若伤者行动受限制,身体被挤、卡、压、夹住无法脱开,在场人员应立即将伤者从事故现场转移到安全区域,防止伤者受到二次伤害,然后,根据伤者的伤势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若伤者伤口发生出血不止的症状,在场人员应立即用现场配备的急救药品,为伤者止血(一般采用指压法,加压包扎法,止血带止血法),并及时用车将伤者送医院治疗。

若伤者伤势较重,出现全身各处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内脏受伤等症状,在场人员应立即根据针对伤者的症状,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并在急救的同时,派人联系车辆或拨打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

7.1.2 化学危险品伤害事故。

身体接触到化学有害液体者,在保暖的情况下,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用肥皂擦洗并送医院就医。

眼睛受到化学有害液体或气体刺激者,抬起眼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并送医院治疗。

吸入有害化学蒸气者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上风处,安置休息并保暖。

吸入过量有害气体而引起呼吸困难或心脏停止跳动,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紧急措施,同时要立即联系车辆或呼叫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员送到最近的医院急救。

7.2 在公司组织救援的同时,应立即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

7.2.1报告部门:当事故发生在县运管所辖权范围内时向县运管所报告;当事故发生在县运管所辖权范围之外时,向运管所及市运管处报告。

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运输危货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公司已采取何种救援手段。

7.2.2当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时,请求上级部门支援。

8、化学危险品泄漏

8.1 化学危险品泄漏,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迅速关闭槽车阀门,防止化学危险品流淌。

8.1.1少量化学品液体泄漏时,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旷处理其发挥或用沙土掩埋。

8.1.2 大量化学品液体泄漏时,应拨打消防电话(119)请求消防部门支援,用大量雾状水喷洒罐体降温防爆,同时用喷淋水保护抢险人员的堵漏工作。

8.1.3发生火灾时,请救消防人员用大量水冷却罐体降温防爆,同时采用相应的化学方法稀释,中和化学危险品液体。

8.1.4泄漏排除后,用大量水冲洗被污染的地面并将污水引流到允许排放的地点。

9、车辆排障

9.1当交警、保险等部门完成好相应的程序后,立即对事故车辆进行排障。

9.1.1 车辆损坏轻微,仍能行驶的车辆,在驳载后送附近有危险品修理资质的修理厂维修。

9.1.2 车辆损坏严重时,在驳载后请求排障车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车场等待处理。

10、事故处理结束后,紧急救援组长应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对调查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备案。

皖东业阳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12月11日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6

为了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地预防和杜绝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和车辆财产不受损失,确保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能迅速、果断、有序地进行救援,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事故发生时,组长和副组长负责协调、指挥救援工作,单位警车临时用作紧急救援车辆,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1、迅速赶往出事现场,救助伤员,控制事故蔓延。

2、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维护好救援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4、配合交警或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三、应急救援的具体办法

1、车辆交通事故发生后保护事故现场的要点:

(1)保护好车辆制动时的拖拉痕迹;

(2)受伤害方行进、终止位置;

(3)双方车辆的位置;

(4)车上的散落物;

(5)标明和保护好伤(亡)人员的倒位、血迹。

2、及时抢救伤者,采取急救措施。临时变单位公务警车为紧急救援车辆,并拦截过路车辆、尽快将伤员送到就近医院抢救(急救电话120)。提醒:配合交通民警指挥、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交通警察进行现场调查和分析。

3、消除危险,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当发生车辆事故后,除了要注意人员伤亡外,还要注意因事故造成的危险因素,如汽油外泄等,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现场勘察完毕后,当事人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组织下,按照要求及时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并清理现场。

4、紧急救援的同时,向就近的.交通警察部门报案,或者拨打122交通事故的报警电话或110报警电话。

5、记录下事故目击证人的联系方法,因为证人和证据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依据,一定要留下证人的联系方法、防止与目击证人失去联系。

四、应急物资

应急车辆:发生事故时单位公务警车临时充当应急车辆。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7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提高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紧急救援能力,减少事故损失,避免事故升级,确保事故得到迅速有效的处置。结合我县道路运输实际,特修订该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较大及以上道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行业管理部门为成员。

二、本预案运用于县道路运输企业发生的较大及以上行车事故和发生在外地属县道路运输企业的较大及以上行车事故,即:

(一)一次死亡(失踪)3人及以上的事故;

(二)一次死亡重伤10人及以上的道路运输行车事故;

(三)涉及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死亡的道路运输行车事故;

(四)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道路运输行车事故;

(五)发生危险化学品(包括剧毒、放射、爆炸品)运输翻车或泄漏的运输事故;

(六)事故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已造成较大影响易引发其它事端的,或其它需要及时上报的重要情况。

三、事故报告制度

(一)发生以上所列的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事故的道路运输经营企业或运管所应立即报告我局及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道路运输机构及有关部门。

(二)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市交通局报告。并应尽快了解详情,及时作补报或续报。

(三)发生事故后,在死亡(失踪)人数不明的情况下,一律按以上报告制度报告,待事故伤亡人数确认后再补报或续报。

四、事故报告内容

事故报告统一使用交通部《省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快报》(以下简称《快报》),按照事故报告程序,由事故报告单位负责填写,报告的具体内容严格按照《快报》解释说明进行认真填写。

五、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

(一)应急救援

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后,要立即报告市交通运输局和有关部门,需要公安、消防、医疗卫生、武警、驻军等救援的要迅速与其联系,发出救援请求。

(二)事故处理

1。特大事故发生的单位领导、运管所和县局主要领导得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抢险救护,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财产损失,做好必要的`现场保护。

2。运管所、县局和上级领导亲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协调有关救援力量。

3。立即启动突发公共事件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行动方案,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帮助事故救援和调查,分析预防可能发生的相关问题,通报事故信息。

六、事故调处和结案

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要专门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认定各相关责任,在事故调查处理中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单位、运管所和县局要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一)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和调查组汇报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和吸取的教训。

(二)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和各级领导对事故调查处理的意见、指示,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三)配合调查组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寻找证人和目击者并做好笔录。

(四)协助做好群众思想的稳定工作,消除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五)协助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协助做好对死难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

(六)做好上级对事故处理的督查落实工作。

(七)通报有关道路运输企业应吸取的事故教训,采取有力防范措施,努力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事故结案力求保证质量,按时完成。对有权作出事故结论的程序及时结案,对需要有关部门作出定案决定的要协商催办、并提供结案所需材料。

本预案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从发布之日开始执行。上述组织机构人员因工作需变更岗位的,接替人自然履行变更人的职责。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8

一、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地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在街道办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社区)、各部门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街道办行政辖区内道路交通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特殊天气。雾、雪天气,车辆不能正常运行或车辆不能通行。

(二)严重堵车。由一般性交通事故、人为因素、道路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且连续堵塞时间超过12小时。

(三)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四)其他情况。

三、情况报告

(一)紧急情况发生后,属地村(社区)必须立即向街道办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街道办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街道办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并按规定将有关情况向县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四、组织领导

(一)街道办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街道办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街道办分管安全、武装的领导担任,指挥部成员由沿线各村(社区)及街道办党政办、派出所、卫生院、应急管理办(交管办)等部门组成。指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督促、检查全街道办交通道路安全情况;

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地点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

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

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

适时发布公告,指定报道负责人。

(二)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

成员:

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事故抢险组

组长:

成员:

在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雾雪天车辆通行受阻等),负责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

3、应急救援组

组长:

成员:

发生紧急情况后,及时赶赴现场实施抢险救援。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迅速展开人员救助以及善后工作。

五、处置要求

(一)紧急情况发生后,事发地村(社区)书记、主任要快速反应,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实施应急救援。

(二)接到村(社区)报告后,根据街道办应急救援指挥部安排,由指挥部综合协调组通知有关成员单位和各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现场处置。

六、其他事项

(一)加大路面管控力度。派出所要严格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积极做好乡道、村级道路的养护及管理等工作,确保道路安全。

(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各个村、广播站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交通劝导员作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司机朋友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到预防交通事故中来,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大力整治道路隐患。各村(社区)要认真排查、整治辖区内道路隐患,并制定和落实整治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四)各村(社区)要根据本应急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村(社区)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街道办指挥部备案。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9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用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企业内因公驾乘汽车车辆时,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具体办法,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

2、总则

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规范事故的责任认定,善后处理、损失赔偿,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司人员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应急救援体系,保证在接警后能够迅速赶赴现场,配合公安和车管部门了解情况全力救护,减少损失和影响,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3、组织机构

3.1、为妥善处理重、特大交通事故,公司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任组长,主(协)管机动车辆安全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任副组长,组员由综合管理部、生产经营部、人力资源部、安全技术部、各单位(车间)车队长(或车管部门负责人)组成。

3.2、交通事故救援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事故救援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应急处理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部长负责,成员由公司生产经营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安全技术部、公司所属各单位车管部门负责人、安全专兼职、劳人社保专职、技术设备专职、工会干事、以及各单位(车间)汽车班长组成。事故救援组由公司生产经营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安全技术部、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部门、综合部门负责人及汽车班长组成。事故调查组由主(协)管机动车辆安全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牵头,公司安全技术部组织各单位安全车管、技术设备、工会、人劳、事故发生地有关负责人员协助调查。善后处理组,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各单位安全车管、技术设备、工会、人劳、事故发生地有关负责人员组成并开展工作。

4、主要职责

4.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4.1.1、事故发生后,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及其它相关专项应急预案;

4.1.2、协调与地方交通管理部门应急处置工作;

4.1.3、需其它部门协助配合时,负责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4.1.4、有关紧急事项决策;

4.1.5、善后工作的统一协调处理。

4.2、应急处理办公室职责:负责公司管内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上传下达和协调指挥工作,参与事故处理,通报有重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

4.3、事故调查组职责: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负责调查、分析和处理公司管内因公驾乘汽车所发生的责任交通伤亡事故。做好公司内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现场的勘查意见,提出初步定性定责意见。

4.4、善后处理组职责: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通知保险机构赶赴现场,开展伤亡人员及财产的保险赔付工作。

5、应急响应程序

5.1、事故救援

5.1.1、发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乘车人要在30分钟内向公司调度和各单位安全、车管部门报告。车辆驾驶人员及乘车人员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做好防护工作,拦停过往车辆运送伤员,并迅速拨打120(医疗急救中心电话)及122(交通事故投诉台),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应当予以协助。

5.1.2、公司调度、各单位安全、车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分别向有关领导汇报,对达到本预案适用条件时,应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公司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按照各自分工和兰州铁路局汽车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组织指挥安排、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处理措施。协助事故救援的'人员和事故单位,在现场救援时应服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统一指挥,按照有关法规展开救援工作。

5.1.3、根据就近先救援的原则,安排就近的地区先进行救援,同时,公司及事故单位内有关人员应在30分钟内出发,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在接到事故报告30分钟内,公司及事故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向路局安监室、中心人力资源部报告,公司安全技术部及事故单位办公室负责向中心安全部门、路局总值班室、物资处车管办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概况,同时报告车辆投保公司(4995518)

5.1.4、公司救援小组在中心、局救援小组未到达现场前,应积极配合当地交管部门积极抢救伤员,做好各项救援准备工作,勘察现场(有条件的做好摄影摄像工作)保存可疑证物,做好记录,对交管部门的事故现场勘察记录确认无误后,方可签认。

5.1.5、公司救援小组应向中心、局救援小组主动汇报情况,不得隐瞒事故情节或有碍事故救援调查的言行发生。并在路局、中心救援小组的指导下,根据事故性质,迅速制定救援处理措施,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统一领导,专人指挥,工作有序,力争将交通事故的人员伤亡损失和带来的社会影响降到最低,同时要加强事故现场安全监控,以防不测事故再度发生。

5.2、事故调查:

5.2.1、事故调查由公司主(协)管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牵头,安全技术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及事故单位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协调,并统一安排协调各部门,迅速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应急处置工作。

5.2.2、在现场调查、内部取证时,应由公司主管交通安全副总经理牵头、综合管理部组织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询问、笔录,配合协助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拍照、录像,搜集事故现场物证痕迹,对制动人拖印,机动撞击程度、进行测量、测算,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记录事故当事人、目击和相关人员的口述、笔录及伤亡人员、车辆损失的准确情况,写出事故概况及事故原因分析。在确认事实后,请事故责任人签认。

5.2.3、处理原则应遵循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和比照本预案有关内容办理。事故的当事人和本单位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事故现场调查记录确认无误后,当事人和单位方能签认。

5.2.4、事故概况的书面报告要在24小时内上报路局相关部门。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发生单位,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年月时分);发生的地点(省、市、县地名, 国道或其它道路名称、公里、米);天气、路面情况;车辆驾驶员、乘载人基本概况、伤亡情况;驾驶公车的基本概况(车型车号、核定车载人数)和车辆损失情况;道路交通事故基本概况及原因的初步判断。

5.3、后期处理

公司及事故单位安全、车管、技术设备、工会、人劳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赶赴现场,开展伤亡人员及财产的保险赔付工作。

6、其它:

6.1、在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的事故应急救援、定责、处理工作中,各有关部门、事故发生地的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或玩忽职守。对发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在事故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要给予表彰奖励。

6.2、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产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管理部门调解。发生事故后,必须在48小时内将书面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10

为切实加强旅游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杜绝旅游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科学、迅速、有效地处置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最大限度地预防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的发生和降低旅游道路交通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有关精神,结合我县旅游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的范畴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是指发生在景区内交通道路上或组团外出旅游的突然发生涉及游客,造成人身财产较大损害的交通事件,以及由自然现象引起的灾害性交通事故。主要包括:

1.游客在组团外出旅游过程中的交通事件。

2.游客进入景区过程中的交通事件。

3.因突发自然灾害,致使游客乘坐车辆发生交通事件。

4.其他不可预料因素而造成的旅游交通事件。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按其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划分为一般、重大、特大三个级别。处置旅游道路交通事件的责任单位根据旅游车辆使用情况和游客所属情况而定。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出现后,负责人应遵循属地原则,向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同时,及时先行处置,以最快速度、尽最大努力实现应急处置。

二、建立旅游道路交通事件预警系统

成立由县文体和旅游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人员组成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文体和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大队大队长

县文体和旅游局二级主任科员

组员:游国文县文体和旅游局旅游股负责人

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大队队员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导我县旅游道路交通的安全预防工作。

主要职责为:及时提供旅游交通事件的危险信号,畅通信息渠道,提醒游客注意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发生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发生后,能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及时向领导建言献策。旅游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应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三、建立保障机制

1.督促、教育游客遵守交通规则,阻止游客乘坐非法营运和不合格的车辆等。

2.加强对旅行社用车的'监督,不定期抽查旅行社的用车情况。教育督促旅行社办理好各种车辆证照,按规定参加车辆的各类保险,自觉接受运管等部门对车辆的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排除行驶中的不安全因素。

四、建立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处置机制

1.信息报送与现场保护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发生后,知情者或当事人应立即将情况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向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需要医院、公安派出所、交警等部门提供帮助的也要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相关人员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交通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向县人民政府汇报。

迅速展开抢救工作的同时,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现场痕迹和相关物品、证据破坏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信息报送时限:一般突发事件在2小时内报送,重大、特大突发事件即时即报,最迟在30分钟内报送,具体为先口头报,再书面报。同时,应时续事件进展情况、原因、后果及对事件的处理情况。

2.立即成立现场指挥组织

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发生后,应立即成立事件处置现场指挥组织,由现场最高领导任总指挥(上级领导到场后立即调整),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的施救和各项善后工作。其具体职能为: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件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配合交通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材料。在处理旅游道路交通事件时,现场指挥机构可视情况设立若干工作组。如:现场处理协调组,现场抢救协助组,警戒维护组,善后处理组,游客安抚组等。

3.迅速启动与实施救援

五、建立健全紧急重大情况信息报告制度,保障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发生交通事件信息报告后,立即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1.发生突发交通事件时,县文体和旅游局领导应亲临现场(如遇出差,先指派分管领导立即赶赴现场,并根据方案进入应急处理程度;以最大可能、最快速度赶回处理情况),了解事故情况,视情况作出指示,指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2.迅速启动《旅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包括明确现场事故处理中设置机构人员、分工和职责,并向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3.指挥协调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组织调集救援人员和相关物资等,督促检查各项救援措施落实到位;负责现场新闻报道的指导、解释、说明和把关工作;

4.指导善后处理和游客安抚工作。

六、善后处理工作。

1.旅游道路交通事件调查工作,由处置道路交通事件的组织及文体和旅游局相关人员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交警队等)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维持正常的旅游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2.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对散布谣言、破坏、扰乱社会秩序的,及时报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3.对旅游道路交通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表现积极,贡献突出,奋力抢救、成效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反之要给以批评和处分。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11

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安全,建立和谐校园,防止现在。

温雨雪及酷热干旱极端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的处理突发事件,切实有效降低极端天气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切实从我校实际出发,制定本预案。

一、学校极端天气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xx

全面负责校园极端天气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xx

组员:xx

二、恶劣天气范围

大风、雷电、雨雪(中大)、冰雹、酷热等。

三、安全工作措施

1、当日值班人员全部到岗,早晨7:00到校,放学之前10分钟到达学校大门口,引导学生安全有序离开教学楼和学校大门口。

2、安全领导小组有关人员及时到岗,遇到雨雪天气时应提前通知各年级学生按时放学,并在大门口、教学楼等区域引导学生安全离开校园,引导家长站在大门两侧接送学生。

3、班主任课间加强巡视,确保学生课间不追逐打闹,确保课间活动安全。遇紧急疏散时,在班级内疏散学生,各司其责,确保本班学生安全有序离开班级。班主任必须等到最后一名学生离校后方可离开。

4、各班主任利用电话等通讯手段,要求家长教育孩子在上学途中注意安全,确保上学放学途中不出意外。

5、安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清扫校园内主要路段的`积水、积雪,对校园校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及时整改。

6、未尽事宜,以紧急通知为准。

四、应急宣布及工作要求

1、恶劣天气应急预案根据具体天气状况,在学校广播里临时宣布。

2、宣布为恶劣天气后,各部门应全力以赴组织好各项工作,坚决杜绝大事当前而无所事事的现象出现。

3、对于在恶劣天气中置学生于不顾先行离开岗位的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谈话、批评、处分及至追究相关责任。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12

今年9月份起,我县已全面进入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戒严期,为了全面贯彻县局的有关要求,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切实把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特制定《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应急预案》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今年夏季,由于我县降水分布不均,柴草茂盛,进入秋冬季以来,降雨量偏少,柴干物燥,致使我县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隐患剧增。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生态环境建设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因此一定要认清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增强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工作放在全盘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早安排、早检查、早落实。要认真按照相关规定,由领导亲自负责,明确重点,确保我县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工作万无一失。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一)要进一步充实完善组织机构,成立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领导小组,抓紧健全预警、调度、信息、抢险快速反应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分工,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合作,以便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值班人员要确保24小时到岗,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回报。

(三)统计应急救援物资,随时备战秋冬季防风防火防雪抢险工作:

应急车辆:

应急物资:

铁锹20个;搞头8个;污水泵1台;雨披20个;雨鞋20双;手电筒20个。

三、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各项防汛措施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安排部署,结合险情和单位实际,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需实行24小时待命,随时准备投入抢险救援,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

(二)注重安全生产,及时收集和掌握汛情工作动态,做好防风防火防雪保畅的组织协调和紧急情况的准备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纪律性,一切行动听指挥,所有抢险人员必须无条件地抢险的统一调度,以保证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掌握现场情况,并能及时到现场指挥工作。

(二)各人员必须恪守岗位,忠于职守,要做到24小时开机提高警惕,密切关注险情变化,确保秋冬季安全生产。

(三)积极做好宣传上报工作,对秋冬季的工作动态及时上报。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13

为了提高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坚持事故处理工作为辖区经济建设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综合效能,抢救伤员,将死伤人员降到最低限度。

二、预案适用范围

1、客运车辆发生群伤道路交通事故;

2、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3、辖区周边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4、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处置原则

1、接到事故报警后,交警队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抢救伤者,勘察现场,掌握案情,按照上报范围及时将情况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2、有通行条件的应及时疏导群众和车辆,恢复交通,确保安全。

3、事故调查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交通事故处理人员自身安全防护的规定,公开、便民、高效地处理交通事故。

四、指挥系统和工作职责

处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必须在辖区统一领导下,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职责任务:组织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统一部署迅速开展处置、抢救工作,力争将事故车、物损失和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予以调整、修订和补充;紧急调用各类所需物资、设备、人员等;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事故受伤人员救治情况公布于众;办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救援程序

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辖区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报人民政府应急办,再由辖区应急办视情况报告辖区安监局、公安局、交警大队。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单位、型号、车号;肇事驾驶员基本情况;死、伤人员情况;车辆受损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

(4)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2.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并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情况。

3.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接到报告,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根据事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事故处置和医疗救援等事宜。

4.应急预案启动后,处置救援总指挥部应立即投入工作,总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

5.各相关部门按照处置总指挥部指令开展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

六、应急措施

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群众、事故当事人必须立即报警,并严格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救护伤员。因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任何单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事故抢险救护的义务。

3.事发地公安机关应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和肇事逃逸。

4.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紧急调用车辆、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七、交通故现场救援步骤

1.勘查现场情况

:开始进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员应对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堪查,以避免意外发生,若现场四周有诸如损坏的电线或致命的气体或液体等危险情况,应先将其排除后再进行救援工作。

2.固定事故车辆位置

尽快将事故车辆固定下来。先在汽车车轮前后放上木条或砖石,使汽车不能前后滚动,然后将车轮放气以保证车辆在救援过程中不能摇摆,以免加重伤者伤势。

3.检查和保护受伤人员

救援人员要检查受伤人员的情况以确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处理汽车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将受伤者盖起来,可起保暖和防止受惊的作用,另外还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伤害。在救援时间内,应有人员陪伴伤者,及时观察受伤者的情况和满足伤者的要求。

4.救出被困人员

如果汽车被撞变形,受伤人员无法移动,应使用专门救援工具把有关的汽车部件移动或去除,将车中被困人员救出。

5.现场诊断急救?:如果医疗救护人员未到现场,救援人员应先将伤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带,立即作必要的检查和救护。

6.清理现场?:当交通警察勘查完现场后,救援人员应立即拖走事故车辆并清扫路面,协助警察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注意事项及要求

1.事故处置要坚持统一指挥,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

2.事故处置、救援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努力增强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3.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事故处置所需的设施、物资、器材的配备,确保应急使用。

4.事故处置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九、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中,工作滞后,反应迟钝和不听从指挥,工作不负责,违反事故处置工作纪律,影响事故处置工作的有关责任人,依照相关规定从严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它事项

1.本预案是辖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发生在道路上的较大交通事故组织实施的处置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

2.各相关部门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预防较大交通事故的意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处置、救援工作。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1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置深圳市各类道路交通(含桥梁、隧道)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本市应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特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和《深圳市交通抢险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在深圳市的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区两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相互协调,有效应对。各相关单位或职能部门应积极配合、密切协作、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证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发布,高效有序地开展处置工作。

(4)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防范水平;不断完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四)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1.分类。

根据造成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原因及其影响,将深圳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分类如下:

(1)道路坍塌。道路路基、路面全部或局部、高边坡发生塌陷,造成交通流持续中断,严重影响交通通行的事故。

(2)桥梁事故。桥梁发生倒塌、断裂或结构异常、发生较大损坏,危及桥梁行车安全的事故。

(3)隧道事故。隧道发生坍塌或衬砌发生变形,危及隧道行车安全的事故。

(4)其他设施损毁。道路交通设施损毁影响道路交通乃至中断,或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2.分级。

按照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可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1)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Ⅳ级)。

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社会政治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需要紧急疏散、转移较小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轻微损伤,导致交通需要部分封闭或改道,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Ⅲ级)。

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一定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设施较大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Ⅱ级)。

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较大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严重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③超出本市应急处置能力的。

(4)特别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Ⅰ级)。

事态非常复杂,对深圳市范围内的公共安全、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威胁。符合以下几类情况的事件可视为特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中毒);需要紧急疏散、转移特大区域范围内的人员。

②道路交通设施严重损伤,导致交通中断,交通抢险工程规模1000万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③超出本市应急处置能力的。

所有分级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各类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六)突发事件现状

近几年,深圳的机动车保有量以每年近20万辆的速度增长,深圳的交通压力日益严峻,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频发。突发事件的发生对城市道路交通有很大的影响,除了破坏道路基础设施、对路网结构和交通控制产生影响外,严重的甚至会影响生命安全,造成财产损失,给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影响。

因此,做好该类事件的预防与监控,提高该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对深圳市交通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领导机构

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简称市应急委)是全市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市应急委下设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二)应急指挥体系

1.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交通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分管应急的市政府副秘书长担任,执行总指挥兼现场指挥官由市交通运输委主任或由其指派的相关人员担任。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职责:贯彻执行预防和应对有关突发事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和修订有关市交通运输应急预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负责有关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和应急演练;建设和完善专业应急平台,纳入全市应急平台体系;统筹专业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和调用;及时确定较大以上有关突发事件的等级与响应级别,按预案规定程序启动和结束应急响应,组织和指挥有关力量和资源参与事件处置工作;指挥、协调或协助各区(新区)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和应对工作;开展专业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参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其职责如下:

(1)市交通运输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的综合协调;负责交通运输应急保障,组织协调各种交通运力,做好人员、设备和物资的运送工作;负责组织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受损道路交通设施的抢修维护等工作。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应急储备物资供应保障计划。

(3)市经贸信息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救援过程中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负责协调深圳通信、网络相关单位落实通信、网络等应急装备的抢修和通信物资的储备。

(4)市财政委: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的各项经费保障,制定所需处置经费的开支范围、项目并确定其开支渠道,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5)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全面调查掌握地质灾害分布情况,协助交通运输部门和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对影响道路交通运输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防治,协助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开展危险区域人员的转移安置,拟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协助做好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6)市人居环境委:负责快速查明因道路交通突发事故导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种类及影响,在职责范围内及时控制污染的扩散,监督管理对污染危害的消除工作,并对潜在危害进行监控。

(7)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开展事件伤病员医疗救治工作,报告人员伤亡情况和伤病员救治信息。

(8)市公安局:负责制定治安、交通管制、反恐怖等相关应急专项预案;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警戒工作;负责人员撤离区域的治安管理;预防、制止和侦查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进行人员疏散;参与突发事件调查处理等。

(9)市监察局:负责按照规定参加重大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查处事件中涉及的违法违纪行为;对调查工作进行监督;督促落实对事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

(10)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向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物资,必要情况下使用应急避难场所;协助做好死亡人员的处置及遇难家属的安抚工作。

(11)市国资委:指导并督促受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影响的国资委监管企业处理各项善后工作;指导并督促受影响监管企业做好维稳工作,尽快恢复正常运营;参与所监管企业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12)市住房建设局:协助开展涉及燃气(天然气)输管线或场站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调查工作。

(13)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市政供、排水运营单位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市政供、排水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承担因此导致的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设管理和运行监管职责;负责事发地及其周边地区的供水保障工作。

(1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各类特种设备突发事件应急专项预案;提出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现场特种设备的处置措施。

(15)市气象局:负责提供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区域的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工作;组织道路交通气象灾害风险评价、雷击风险评估和协助灾害成因界定工作。

(16)市外办:负责向有关外国驻华外交机构和香港、澳门地区有关机构通报本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并协调市相关部门处理上述机构提出的问题;负责突发事件中涉外受灾人士的救援与安抚工作。

(17)市台办: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置涉及台胞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保证在处置事件中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协助新闻办做好涉台新闻发布,涉台媒体服务工作,并负责向省台办、国台办等相关机构报送涉台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动态信息和处置情况。

(18)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较大级及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必要时协调市主管部门及辖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新闻办共同成立新闻中心,做好新闻发布、媒体服务等工作。

(19)市应急办: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市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事态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有关信息通报市政府新闻办;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指示;当突发事件超出本市应对能力时,请求国家和省支援,并在国家和省的统一指挥或指导下开展处置工作。

(20)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组织指挥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灭火、抢险、救援及防化洗消等相关工作;负责配合有关成员单位组建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队伍。

(21)市公安交警局: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导分流以及交通疏导信息的播发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22)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应急救援力量,积极配合现场指挥部及市有关部门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23)市通信管理局: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的通信保障、恢复和监管等工作。

(24)市无线电管理局: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期间无线电通信的畅通,根据抢险工作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协调有关单位尽快组织恢复受破坏的无线电通信设施。

(25)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负责所辖范围内的所辖电力设备设施的损坏修复及电力调度工作。确保灾区的电力供应,保障防灾抗灾救灾的用电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日常用电。

(26)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所有成员单位还应承担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应急处置工作。

2.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委,具体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委分管领导担任。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落实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工作,传达上级领导的有关要求。

(2)负责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执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指令。

(3)负责及时组织发布或配合上级单位发布关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及其处置情况的消息。

(4)负责监视道路交通网络运行,采集、分析、处理相关运行信息。

(5)负责建立应急工作联络员制度,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交流沟通应急准备情况,共同研究应急工作中的问题。

(6)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研究工作。

(7)组织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的有关应急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

(8)组织编制全市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

(9)参与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与评估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应急委交办的职责范围内的其它事项。

3.区应急指挥机构。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建立相应的区一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处置和管理本区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

4.专家机构。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专家组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组织,专家组成员由道路、交通、气象、水务、电力、市政等行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对应急准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供建议。

(2)参加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

(3)应急响应时,根据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进驻指定地点、研究分析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建议。

(4)为现场指挥部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支持。

(5)参与事件调查。

、运行机制

(一)预防、监测与预警

1.预防。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从可能发生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多个环节进行深入分析,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开展日常预防工作,做好完善应急体制建设、加强隐患排查、加大安全宣传、加强协调沟通等工作,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

2.监测。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监测机构,负责健全成员单位之间的监测网络,促进不同成员单位之间气象、交通、经济社会影响等监测信息共享。

相关成员单位须及时发现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风险隐患,并进行详细调查、登记、专项风险评估、形成分析报告,为及早治理风险和控制风险、保障安全运行提供决策支持。

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客运车辆、出租车、校车、泥头车、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上安装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建立和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加强道路视频监控系统、交通引导及信息发布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3.预警。

(1)预警级别

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个级别。

Ⅳ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进一步扩大。

Ⅲ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Ⅱ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Ⅰ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蔓延。

(2)预警信息发布

①Ⅳ级预警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发布,同时报告市应急办,通报可能受到影响和危害地区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

②Ⅲ级预警信息:根据市政府授权,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发布,同时报告市应急办。特殊情况需报市政府审定的,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应及时签署意见报市应急办核定后,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发。

③Ⅱ级以上预警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有关部门(单位)提出预警建议,报市应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报告省应急办,由省应急办根据省人民的政府授权发布。

(3)预警信息发布内容

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应包括:发布机构、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和咨询电话等。

(4)预警信息发布方式

全市通过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设在市气象局)和深圳政府在线网站统一发布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各区(新区)、市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警报器、宣传车等通信手段和传播媒介,及时、准确地将预警信息传播给社会各界和公众。

(5)预警响应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有关成员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6)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处置情况和专家意见,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信息,终止预警期。

(二)应急处置与救援

1.信息报告和共享。

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前往现场初步判定事故等级,同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Ⅳ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通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如遇紧急情况先以口头形式报告,随后再在24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同时立即按照相关预案,先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当发生Ⅲ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时,相关成员单位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通过电话向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事件简要情况,并通报事件可能涉及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在事发后1小时内将突发事件信息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通报事件可能涉及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事件后续处置情况应及时报告。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报告应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危害程度、伤亡人数、影响范围、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先期处置。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企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先期处置措施,同时报告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请求有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置工作,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事态扩大;向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报告信息。

3.应急响应。

(1)Ⅳ级应急响应。

①事发企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应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按要求将事件主要情况向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②当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事件初步判定为一般(Ⅳ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力量,指挥、督导先期处置单位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③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2)Ⅲ级应急响应。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

①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Ⅲ级以上事件报告后,及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并提请启动本预案。

②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时进行研判,如果达到Ⅲ级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立即启动本预案。

③预案启动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开展现场指挥协调、制定救援方案、救援抢险、交通管制等应急处置工作。

④各成员单位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好现场人员防护工作。

⑤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关于交通管制、公交运营线路调整等影响公众出行的信息发布工作。

⑥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3)Ⅱ级以上应急响应。

Ⅱ级以上应急响应工作经指挥部研判确定后,在前一级响应的基础上,根据上级应急机构的指示,由市应急委进行统一指挥与部署,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积极配合上级应急机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指挥协调。

启动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协调有关区(新区)、市有关部门(单位)提供人力、物资、装备、技术、通信等应急保障。

(2)制订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或事件处置的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3)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事态进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将有关信息通报市政府新闻办。

(4)协助市领导综合协调、指挥处置突发事件,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有关决定事项和市领导批示和指示。

(5)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事发地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或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开展应急救援和事件处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市应急委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2)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人力、物资、装备、技术等应急保障工作,维持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维护本区内社会稳定。

(3)组织动员、指导和帮助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

(4)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或指导下,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或事件处置工作,向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

(2)派出或协调有关领域的应急专家组参与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应急救援、处置事件、减灾救灾等方面决策建议。

(3)其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

5.现场指挥部与现场指挥官。

启动Ⅲ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官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执行总指挥兼任,现场副指挥官由市应急办、市政府新闻办和有关区(新区)应急委的负责同志分别担任。

现场指挥官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官有权决定现场处置方案,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调度现场应急队伍。

现场指挥部吸收事件涉及的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相关专家为成员。参加现场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现场指挥部统一协调下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与突发事件有关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主动向现场指挥部提供与应急处置有关的.信息资料,为实施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1)执行上级下达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

(2)负责提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开展现场组织、协调、指挥等具体处置工作。

(4)及时收集、掌握、反馈现场信息情况和提供现场新闻材料。

(5)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6.处置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按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类别和处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人员搜救、医疗救护、风险源控制、交通管制、设备和场所管制、基础设施抢修、市场秩序维护、治安维护、社会影响面控制等相应措施。

7.响应升级。

经应急处置,Ⅳ级突发事件事态仍难以有效控制,呈现蔓延、扩大、恶化趋势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报请市交通运输指挥部,进行应急响应升级。

经应急处置,Ⅲ级以上突发事件事态仍难以有效控制,呈现蔓延、扩大、恶化趋势时,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报请市应急委,进行应急响应升级。

8.社会动员。

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危险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和应对工作需要,市、区两级政府及各新区管委会可发布社会动员令,动员公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其他力量,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紧急救援、秩序维护、后勤保障、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等处置工作。必要时,报请上级应急机构支持。

9.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要求。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信息实行统一、快速、有序、规范管理。

(2)信息发布机构。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发布。

(3)信息发布内容。

信息发布应明确事件的地点、性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救援进展情况、事件区域交通管制情况以及临时交通措施等。

(4)信息发布方式。

通过广播、电视、移动通信、气象信息发布平台、互联网平台(政府的网站、政务微博)以及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向公众发布信息。

10.应急结束。

突发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造成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停止有关应急处置措施,撤销现场指挥部,采取或继续实施必要措施,防止事件反复或发生衍生、次生事件。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应急结束后,事发地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应及时组织协调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协调处理好有关工作。

2.社会救助。

应急结束后,由市民政局、事发地区政府(新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助。

3.保险。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派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单位及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4.调查评估。

(1)调查机构。

较大级及以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调查主体为:

①Ⅳ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由其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②Ⅲ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指派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③Ⅱ级、Ⅰ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由上级应急机构牵头进行调查。

(2)调查要求。

应急状态解除后,现场各应急处置部门应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和措施;必要时,提出修订本预案建议,并及时做出书面报告。

(3)总结评估报告内容。

①发生事件的道路交通基本情况。

②事件发生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分析与评价。

③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④事件责任认定及对事件责任人的处理建议、结果等。

⑤总结事件的主要处置经验、教训和防范整改措施等。

5.恢复与重建。

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结合调查评估情况,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组织制定恢复与重建计划,及时恢复社会秩序,修复被破坏的设施。

四、应急保障

(一)人力资源保障

各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平时要不断加强各自应急救援、工程抢险队伍的各项建设,并通过经常性的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确保能随时承担应急救援、抢险任务。

(二)经费保障

市、区财政部门应保障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费用,建立应急经费快速拨付机制。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财政经费,由市、区两级政府和新区管委会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三)物资保障

相关成员单位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意见》(深府办函〔2011〕87号)有关要求,加强应急物资日常储备,建立应急物资生产能力、技术储备、产品储备信息数据库,加强相关物资储备、生产及加工能力储备、生产工艺流程的技术储备;制定应急物资调拨、配送方案,并建立应急物资紧急生产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特点,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救灾物资,并加强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

(四)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计生委建立和完善全市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和医疗卫生救援体系,组建医疗专家队伍和应急医疗救援队伍,组织储备医疗救治应急物资,开展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演练。

(五)交通运输保障

启动应急预案期间,市交通运输委制定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调用方案,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应急联动机制,保障紧急情况下的综合运输能力。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社会交通运输工具。根据现场需要,市公安交警局对突发事件现场及有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维持应急处置期间的交通运输秩序,必要时开设应急救援通道。

(六)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制定相应治安应急预案,负责制定突发事件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集结、布控规划、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

(七)人员防护保障

现场应急工作必须在确保现场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实施。参加现场应急工作的指挥人员应按有关规定配带具有明显标识的专业防护服装及装备。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充分考虑对人员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种类,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方案,配备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护设备,严格执行参与应急工作有关人员进出现场的管理程序。

(八)通信和信息保障

市经贸信息委牵头负责,会同各成员单位建立和完善通信网络,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为各应急单位提供多样化、高效率的通信方式,确保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通信网络通畅。

(九)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各成员单位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需求,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设备,建立应急装备、救治药物和医疗器械等的储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以及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情况的档案管理制度。

(十)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市规划国土委负责制定全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市民政局、应急办(地震局)分别负责指导和检查室内、室外(地震)应急避难所的建设工作;应急避难场所的归属单位负责场所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由民政部门负责灾时统一协调使用和管理避难场所。

应急避难场所的归属单位应按照要求设置各种设施设备,划定各类功能区,设置规范的标志牌,储备必要的物资,建立健全应急避难场所维护、管理制度和灾时应急预案。

(十一)科技支撑保障

由市科技创新委牵头负责,市经贸信息委配合,采取扶持政策和优惠措施,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关机构等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科学研究;研究制定促进应急产业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本地产学研机构和有关企业研究开发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

(十二)气象服务保障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应对事故的需要,提供事发地区的气象监测预警服务,并加强对极端天气的监测和预警,为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提供气象服务和保障。

(十三)法制保障

在突发事件发生和延续期间,市政府依法发布紧急决定和命令。市法制办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十四)其他应急保障

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完成其他相关应急保障工作。

五、监督管理

(一)应急演练

各相关单位不定期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市应急办负责规划、组织和实施跨区域、跨系统的市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各单位应急处置能力。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综合演练或单项应急演练,加强对基层部门(单位)的检查和指导。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应急演练的综合管理工作,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综合应急演练。

(二)宣传教育

相关成员单位各区(新区)、市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开展面向内部、面向社会的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海报、互联网以及安全实景模拟教育基地等多种载体,开展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宣传教育,让公众掌握应对道路突发事件避险、互救、自救、减灾、逃生等基本知识和技能。

(三)培训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定期组织救援专业队伍进行救援知识的专业培训,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调查等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四)责任与奖惩

市应急委根据调查报告,提请市委、市政府对在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做出贡献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在处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附则

(一)部门应急预案目录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制定相应预案,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办备案。

(二)预案管理

1.预案修订。

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并报市人民的政府审定:

(1)相关成员单位职能发生重大变更,或在施行中发现重大问题和缺陷。

(2)专家评估提出重大修改建议等。

各成员单位负责修订和完善相关专项预案,并报市交通运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如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应及时作变更报送。

2.预案审定。

本预案由市人民的政府审定。

(三)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是深圳市应对道路交通突发事件预案体系中的综合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委牵头制定和解释。

交通道路的应急预案15

一、人员安排

根据项目整体安排,参训人员主要人员分配如下:

客服部:主要负责人员疏散及安抚工作。

保洁员:主要负责道路清障及路面清理工作。

二、所需物资

1、铁锹、铁铲。

2、除雪剂、除雪板。

3、垃圾运输车等。

三、具体内容

(一)建立暴风雪等恶劣天气预警机制,随时关注气温变化,如遇气温骤降或暴风雪等恶劣天气,紧急做好防风、防雪工作、关闭公共门窗,提醒业户关门窗、检查除雪工具设备、设施、广告招牌、花盆等。并提前准备好相应物资,并对参与人员进行明确分工。

(二)明确各自分工,并按照相关要求展开工作:

客服组:及时疏导受灾群众,沿安全路线撤离,并安抚业主情绪,避免出现恐慌情况。

保洁组:重点清理园区门口及主干道路面,采用除雪剂融化路边积雪,并用铲雪板、铁锹、铁铲铲除路面结冰,并由垃圾运输车负责清运。

灾后需全面检查园区树木、花草等损毁情况,并及时联系园林公司负责修缮。

四、注意事项

1、正确对待暴风雪天气,克服恐惧心理,避免出现大面积恐慌,影响救助工作。

2、加强日常应急演练,明确各项工具的用途和功能,提升应急技能。

3、严格要求保洁公司,配备暴风雪天气必需工具,以免在暴风雪来临之时出现工具不全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