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摊位租赁合同范文

篇一:夜市摊位租赁协议

夜市摊位租赁合同范文

甲方(出租人):张守月

乙方(承租人): 经营品类:

为了共同发展,繁荣市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场地的位置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丹阳市丹北镇后巷夜市一条街的摊位(具体位置____________长______,宽_____),租赁给乙方经营 ,乙方经营期间更换经营品类,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二条:租赁期限和租赁费交纳

1、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租赁期内乙方共需向甲方缴纳场地租赁费为___元/年,支付方式:先付后用。

3、本协议履行期满,双方如有意延长租赁期限,应在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重新签订新书面租赁协议,同等条件下,以承租方优先为原则。

第三条: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必须向甲方交纳保证金500 元。如遇乙方出现投诉而乙方不及时处理,则由甲方代为处理,费用从该保证金中扣除。协议期间,如该保证金减少,则由乙方及时补足保证金。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向乙方提供协议约定的经营场地,保证乙方经营活动的开展。负责夜市公共部分照明用电和用水。

2、在租赁期内向乙方有偿提供租赁经营场地以外的辅助设施及服务。

3、若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开业,或者乙方在租赁期内无故撤场,甲方有权没收500元保证金。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严格遵守税收、工商等规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场合、工作时间内必须配合管理。

3、租赁期间,使用该摊位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不按时交纳,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不得超范围经营,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整体企业形象(商品展示、营业秩序等)。乙方必须文明经商、公平竞争,不得使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

5、乙方不得将经营场地转租他人,未经甲方同意转租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场地。

6、在租赁期内,若遇甲方经营所需市场进行规划、调整,乙方必须服从。

7、乙方租赁场地必须承担安全责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器。租赁期间因操作不当等引起的火灾等事故,其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

8、乙方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保证甲方所提供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缮或赔偿。

9、甲方租给乙方的夜市摊位甲方不承担风险责任,乙方在使用夜市摊位时所产生的卫生、治安、现场秩序等相关管理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

10、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的夜市摊位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在承租的场地内搞永久性建筑。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在租赁期间如乙方要求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并且办好所有退场手续方可退场。

2、在租赁期间,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决定解除协议,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1)不按时交纳场地租赁费的;

(2)违反工商、物价、税务、治安、卫生、消防、技监等法律法规,经警告后不纠正的;

(3)因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被新闻媒体曝光影响甲方声誉的;

(4)不妥善使用、维护公共设施,或造成甲方严重财产损失的;

(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品经营出现质量问题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经甲方警告,仍不纠正的;

(6)与顾客吵架或打架,或者有其他严重侮辱顾客行为影响甲方声誉的。

第七条:违约责任

签约双方应本着诚信合作、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签订此协议。本协议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若有违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本协议的约定处理,并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

在租赁期内,如因城市建设(以政府职能部门的批文为准)需占用该场地,乙方应自行拆除其在该场地内自建的项目及相关设施。如发生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免责条款。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及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篇二:夜市摊位出租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有效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夜市摊位A62出租给乙方该摊位长度2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2013年4月10日至2014年4月9日。

第三条:租金为一年壹万伍仟元(¥15000.00)元整。

第四条:租赁摊位的用途,乙方向使用承诺租赁摊位仅作为经营小吃产品的摊位使用。

第五条: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转租承租摊位。由此造成的第三人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合同期满后,若乙方继续承租,乙方对现承租房有优先承租权,甲方在价格合理的情况下,一律不回收摊位。如果乙方租期已满提前需一个月通知甲方。

第七条:乙方在租赁期间,水电费由自己负担。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行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篇三:夜市摊位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为了共同发展,繁荣市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场地的位置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门口的摊位,租赁给乙方做为经营 ,乙方经营期间更换经营品类,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二条:租赁期限和租赁费交纳

1、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夜市营业时间:每日到;

3、租赁期内乙方共需向甲方缴纳场地租赁费为 元/月,支付方式:先付后用。首次缴纳需缴纳三个月的租金,租金到期时需提前10日付清下月的租金。

4、水、电费用根据乙方的电器功率和用水频率缴纳( 元/月)。

5、本协议履行期满,双方如有意延长租赁期限,应在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重新签订新书面租赁协议,同等条件下,以承租方优先为原则。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本协议第二条之规定向乙方收取场地租赁费。

2、甲方应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依照这些制度对乙方的经营活动统一管理监督。

4、在租赁期内向乙方有偿提供租赁经营场地以外的辅助设施及服务。

5、按时向乙方提供协议约定的经营场地,保证乙方经营活动的开展。

6、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的租金。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独立经营从事合法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严格遵守税收、工商等规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场合、工作时间内必须配合管理并负责夜市当日的`清洁工作。

3、乙方必须按本协议第二条及时交纳场地租赁费、电费等,如不按时交纳,甲方有权终止租赁协议,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不得超范围经营,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整体企业形象。乙方必须文明经商、公平竞争,不得使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

5、乙方不得将经营场地转租他人,未经甲方同意转租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场地。

6、在租赁期内,若遇甲方经营所需市场进行规划、调整,乙方必须服从。

7、乙方租赁场地必须承担安全责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器。租赁期间因操作不当等引起的火灾等事故,其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

8、乙方应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保证甲方所提供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缮或赔偿。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在租赁期间如乙方要求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退场。

2、在租赁期间,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决定解除协议,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1)不按时交纳场地租赁费的;

(2)违反工商、物价、税务、治安、卫生、消防、技监等法律法规,经书面警告后仍不纠正的;

(3)因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被新闻媒体曝光影响甲方声誉的;

(4)违反甲方各项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不妥善使用、维护公共设施,或造成甲方严重财产损失的;

(6)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品经营出现质量问题或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经甲方警告,仍不纠正的;

(7)与顾客吵架或打架,或者有其他严重侮辱顾客行为影响甲方声誉的。

第六条:违约责任

签约双方应本着诚信合作、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签订此协议。本协议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若有违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本协议的约定处理,并由违约方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租赁期内,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免责条款。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及其他

1、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提起诉讼。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凡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