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转让合同【必备7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转让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实用的转让合同【必备7篇】

转让合同 篇1

售车方(甲方):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购车方(乙方):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一辆 色牌汽车(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行驶证登记人: )于20xx 年1月 日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交易金额为人民币____万__千__百元整(¥________.00),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协议

(一) 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二) 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所出现的一切问题(损坏、维护修理或被盗)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三) 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日期(时间)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四) 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以后,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五) 该汽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之前,售车方(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购车方(乙方)无关;

(六) 售车方(甲方)向购车方(乙方)提供该车辆的一切真实、有效、合法的手续、票据和证件,并对车辆来历及所有手续、票据和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事后如调查发现售车方(甲方)提供的该车辆的手续、票据和证件系虚假、伪造证件,或车辆来历不明,购车方(乙方)有权退回车辆给售车方

(甲方)并要求售车方(甲方)退回购车款,同时因伪造证件而给购车方(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产生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售车方(甲方)承担。

(七) 双方约定于20xx年___月日前过户,过户所需费用由_______(___ 方)承担,由_______(___ 方)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_______(___ 方)协助办理。车辆必须按合法的手续过户,如不过户,由乙方承担车辆转让之日起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关后果。

(八) 该车以后办理年审、保险等事宜由乙方承担。

(九) 该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签订时间20xx年___月日,时间:::,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双方均不得违背以上各条款。 (十) 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售车方(甲方)签字: 购车方(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xx年__月 日签订日期:20xx年__月 日

转让合同 篇2

甲方(转出方) :身份证:

乙方(承转方) :身份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的商铺转让给乙方,作为使用。

二、转让费为人民币 ,不包含任何设备、设施,即为空店转让。

三、在不损害房屋结构的情况下,店内一切,物品归甲方自行处理,乙方不得干涉。

四、乙方应付订金 元给甲方,在 年月日前付清余款 元,若年

五、甲方应在乙方付完全款之后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若甲方违约,赔付乙方违约金元。

六、乙方接手之前所有水、电、通讯等费用,由甲方支付,水表 ,电表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3

合同权利、义务转让条件与限制 合同权利的转让与限制 合同权利的转让也称债权的转让或债权让与,是合同中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从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与他的合法行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并不改变合同权利的内容,而是由合同一方当事人(且是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合同权利的转让并不包括合同的义务内容;合同权利的转让可以是全部转让也可以是部分转让,在全部转让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转让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

合同权利转让的条件:

第一,必须有有效的合同债权存在;第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转让达成协议;第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第四,必须有转让通知。合同法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转让通知是绩权转让的必备条件,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债务人应出具收到通知的。对于债务人的通知,一般应当由原债权人进行。但经与原债权人协商同意后,也可由新债权人进行。新债权人必须向债务人提供必要的关于合同权利已经转让的证明文件。如果未尽通知义务,债权人对合同权利的转让就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人向原债权人履行义务时,原债权人不得拒绝接受履行。

在下列情况下,债权人不得将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人:第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合同的标的与当事人的人身密切相关的合同权利是不能转让的。如委托合同、赠与合同。在有些合同中,合同权利的转让会实质性地改变债务人的义务或增加债务人承担的风险,因而也禁止转让。但如果债权人承担新增加的负担或风险的除外。第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如果合同中约定债权不得转让,那么债权人未经债务人同意,一般不得转让合同权利。第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合同权利转让的法律后果:

合同权利全部转让,则受让人取代转让人成为合同关系债权人,转让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如果合同权利部分转让,则受让人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共同债权人。转让人将债权证明文件交付受让人并将有关主张债权的一切必要情况如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告知受让人,并将转让人占有的担保物及文书也应全部交付。债权人转让债权时,依附于主债权的从权利也一并转移,但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转让人对转让的债权负瑕疵担保责任。无偿转让债权,转让人对权利瑕疵不负担保责任。但转让人故意不告知瑕疵,对受让人因瑕疵所受损害负赔偿责任。受让人明知权利有瑕疵而接受的,转让人不负担保责任。

合同权利转让中债务人的抗辩:

抗辩权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转让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对于债权人具有抗辩权主要有以下情况:当事人双方虽订有合同,但债权并未实际发生;债务人已经履行债务,债权业已消灭;债权人在订立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中有过错。因而债务人不能依照原合同履行给付义务;债务人遭遇不可抗力;可撤销合同,债务人享有撤销权的。

抵销权

抵销是指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进行清偿,按照对等的数额相互充抵,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相同数额内互相消灭,不再履行。合同法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其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抵销的实行应当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即当事人互有可以抵销的债权;在存在抵销的债权时,债权必须是均已到期;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或同一性质的债务,不同性质或不同种类的债务是不能抵销的';抵销的债权必须属于法律所允许。

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进行抵销的债务不能进行抵销。如违约金债务不得自行以扣发款等方式作为抵销。故意实施侵权行为的,债务人不得主张抵销侵权损害赔偿。

债务人在债权转让通知到达时,主张抵销的,应当及时向债权转让人发出抵销通知,抵销的通知在到达债权人时,即可发生的效力。但是,抵销的通知中不得附加任何的条件或者期限,否则,抵销的通知不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义务转移的条件与限制;

合同义务转移,是指合同中的债务人将自己应履行的义务转让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地位成为合同当事人,而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合同义务的转让,只要依法进行,是受法律保护的。

合同义务的转移首先须经债权人同意。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由于债务人在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方面是不相同的,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可能对债权人实现合同权利发生重大影响,在债务人更换后,新债务人可能缺乏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从而严重损害债权人的权益。所以,债务人将其合同债务转让给第三人,必须经债权人。并且转让人与受让人就合同义务的转让达成协议,被转让的合同义务具有可转让性。合同义务的转移应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合同法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义务全部转移,由新的债务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成为合同的当事人,承担合同中原债务人的义务。主债的全部转移,只是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内容不发生变更,并没有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合同义务的部分转移,由第三人对债权人承担一部分债务,原债务人和第三人共同成为新债务人,而第三人仅就其与债务人签订了转让债务的协议部分承担合同义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例如,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同意转让债务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再如,属于债务人的人身权的继承权、抚养权、著作权等不能随原债务人转移义务而转移。

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新的债务人的抗辩是基于原债务人所享的对债权的抗辩而存在,如果原债务人没有对债权人的抗辩,新的债务人也就没有对债权人的抗辩权。

转让合同 篇4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乙方(受让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承包的位于乡(镇)村组的 亩土地(详见附表)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XXX等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转让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三、付款方式和时间

1.付款方式:每年每亩人民币 陆佰伍拾圆整(¥650.00),付款周期为三年,考虑物价等因素,每三年在原流转费的基础上递增百分之十。

2.付费时间:第一次付费乙方须在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支付甲方土地流转费,第二次以后为每三年的同期时间付费。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当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并经发包方同意。 2.转让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在该转让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3.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4.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签订新的土地承包合同,需要登记的,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有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等行为。乙方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臵权。

6.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转让价款,同时承担与发包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7.乙方有权享受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与服务。 8.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后补偿费的分配约定:土地补偿费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归甲方所有,地面附着物补偿归乙方所有;。

9.其他约定:在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受让。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支付转让价款,每延迟一天,按转让价款总额的50%承担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转让土地,每延迟一天,按转让价款总额的50%承担违约金。

3.因不履行合同致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4.一方当事人违约,经书面通知后,30天内仍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六、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地震、水灾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

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七、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1.经发包方同意,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经协商,决定需提交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在征得甲方的同意下对甲方的土地进行平整,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乙方所建设的管理用房或鱼塘可按照甲方的要求归甲方所有。

4.在合同期满前建设期间,在征得甲方的同意前提下,对土地进行平整或在土地上实施相关农业设施建设造成土地原貌改变的`,在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在甲方的监督下,按照甲方的要求,恢复土地原貌,恢复为耕地,可按照甲方的要求耕地恢复至亩产达到土地租用前为止。

5.在建设过程中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保持甲方耕地面积界限清晰,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保证甲方耕地面积不变,界限、田坎清晰。

6.在征得甲方的同意下,乙方在甲方的土地上修建硬化公路,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通过挖掘撤除公路并将土地恢复为耕地。

7.其他需说明的事项:甲方用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乙方,除非乙方自愿放弃;。

8.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发包方(签章): 鉴证单位:(签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鉴 证 人:(签章) 年月日

附表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表

甲方(转让方)签字: 乙方(受让方)签字: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5

甲方(卖方): 省 市 (区、县)

姓名 手机 身份证号: 乙方(卖方): 省 市 (区、县)

姓名 手机 身份证号: 经双方多次洽谈,验证试车,自愿达成以下协议,共同信守承诺。

一、甲方愿将车型为 车,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挂车大架号码 的旧机动车一辆卖给乙方。

二、双方决定车价为 元(小写 元整)。 付款方式:

三、一次性付清全款。

四、 年 月 日 时以前的`所有事故责任、民事责任,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年 月 日 时以后的所有事故责任、民事责任,经济纠纷由乙方负责。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以上几点均由双方当事人在场协议商定,如发生其他纠纷可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证明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为了共同发展致富,搞活经济,本着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愿将树脂厂家属院后边的猪场及养殖的猪转让给乙方养殖发展。

一、转让方式及价格

1、猪总价为:壹佰玖拾万元整(1900000元)。

2、猪场每年出租费为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注:现有场地、猪圈、猪栏等养殖设备。

3、猪的'数量:公猪7头、母猪193头、大猪270头、中猪838头、小猪仔679头,总计1987头。

4、租期为:15年整,即从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止。

二、付款方式:

1、开始进场,(20xx年5月1日)应付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其中第一年租金10万元、猪款50万元。以后每年5月1日付给甲方租金10万元。

2、到20xx年12月31日应付款给甲方猪款伍拾万元整。

3、到20xx年6月30日付款给甲方猪款伍拾万元整。

4、其余猪款在20xx年底一次性付给甲方,但乙方在养殖各方面出现任何问题与甲方无关。

三、租赁到期,如乙方继续经营,甲方应优先考虑。如乙方不干,应完好无损的交回猪场及养殖设施,更新或新增的设施不再作价,存栏猪双方协商处理。如乙方中途退租,则应赔偿甲方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四、以上协议双方各执一份,受法律保护,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 篇7

甲方(转让人):,,岁,族,人,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人):,,岁,族,人,个体业主,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精神,为确保实现各自目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就转让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以咨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财产说明。

二、财产交付乙方,乙方的义务。

三、甲方之前的`财产债务问题。

四、乙方接收之后的财产债务问题说明。

五、甲方保证采取切实措施为乙方办妥门市部和制作部商铺使用权转让手续,办理转让手续所需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

六、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协议或者履行本协议有瑕疵,须对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责任范围以能补偿乙方为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为限;如乙方无正当理当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须对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责任范围以能补偿甲方为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为限。

七、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保证全面切实履行。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双方同意交由人民处理。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如有未尽事宜,须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