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运输合同范文合集9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运输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运输合同范文合集9篇

运输合同 篇1

发包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 工程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 工程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三) 工程内容:本工程多余土石方(包括基础及桩基础)、沙石渣土外运工程;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挖、包运输车辆和装卸机具、包装车、包外运、包洗车的人工和机具以及其他需要的配套设施、包运出工地外的任命措施和一切正规手续及费用、包运输至省市规定的排放地点、包提供符合省市规定的资质和各有关证件。

第二条、工程计量及承包单价:按以上承包方式的内容以拟定单价包干;按实挖土量计,每立方米按如下的单价计算:(本单价包含沙石排放费、人员及机械的进退场路费、劳保用品和社保费用及赶工费、包办理暂住手续、安全教育合格证(平安卡)等手续和费用。包计生和流动人口等必须办理的一切手续及费用。

挖运至外面省市指定地点排放,每立方米土方XXXXXXX元(大写:XXXXXXXXXX)。注:土石方的划分:需用爆破才能散开的为石方;其余均为土方

第三条、工期

(一)按定标规定工期为XXXXXXXXXX天;按现场甲方安排计划规定实施。如甲方提出赶工期为XXXXXXXXX年XXXXXX月XXXXXXX日竣工。竣工日期为硬性日期,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不得延误。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故不承担工程或要求中止合同,则应赔偿甲方损失及违约金,违约金为工程造价的10%。

第四条、工程质量

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清远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精心组织、精心管理、精心施工,狠抓细部确保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第五条、文明施工

严格按市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实施。工地的土石方和沙石渣土及时清运,保证工地不积压土石方和沙石渣土等。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当日工完场清,出入车辆清洗干净,场内机具安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创造一个文明整洁的施工环境。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进场施工后以每十五天一次,按进度的60%付给乙方。中途不作借支,若有违例现场罚款部分,将在当月的进度款中扣回。待工程完成经甲方场地验收合格后进行结算,(验收合格标准以甲方指定的基坑底标高为准)双方认可后三个月内付清。(工程款以支票支付)。

第七条、工程管理

按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质量标准为合格等级,乙方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责任,必须按有关规定配足施工管理人员。严格按甲方技术交底施工,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乙方须指定现场施工责任人,合同责任人要认真履行本协议责任,离开工地应与甲方管理负责人请假,并委托其他人临时负责工程管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安全施工及工伤

1、乙方应在开工前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及其负责责任状,并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安全保证体系,负责现场全部作业的安全,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管理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措施,施工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等必须持证上岗,确保施工安全、防火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或违章所造成的责任和产生的费用,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甲方处罚及赔偿甲方损失。

第九条、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有关书面文件、合同、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的合格工程为据。

第十条、其他约定

1、若因乙方自身管理问题或未能配合现场需要以及质量问题等,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和执罚,甚至作请退场处理。若发生请退场时,其结算最高按实物量的75%结付,甲方也可视情况作部分工程甩项处理,乙方需无条件服从并配合。

2、如不能按甲方要求进驻工人(签订合同在甲方通知乙方进场的三天内),甲方有权划分工程量给第三者承包,由此发生的费用在合同中支付,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如乙方进场人员远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让乙方退场,乙方的费用自行承担,已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安庆退场结算方式结算。

3、由于政策变化及甲、乙双方以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履行,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退场提供条件,并支付已完成工程款的80%。余款待复工时再履行合同,若工程不能复工时,待甲方与建设方办完有关手续后进行结算付清。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或按有关法律程序进行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复检保修期满并结清款项后失效,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甲方留用。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运输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所属林地的活立木采伐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木材运输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

(一)工程名称: 20xx年镇 村 标段林木采伐及运输工程

(二)工程地点及林班号、小班号

镇村林班小班,采伐面积约 亩。详见附件 采伐作业边界区划示意图。

(三)工程款基本价及计量:

工程款单价标准详见表1。工程款单价采用“一条龙”作业的定价方法,

按伐木、打枝、造材、集材、归堆、装车及必要时木材运出林区等林木采伐工序所含的机械费、人工费,临时生活设施费等费用进行定价,并区分规格材和非规格材的分类标准计价。表1价格是基本价,实际结算单价按本木材运输合同履行。

木材计量方法:

⑴规格材优先在林地交货,以甲方设在贮木场地磅为准。

⑵非规格材数量以林地装车运至东美厂过磅重量为准

第二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解决林木采伐的相关政策手续,办理林业管理部门所需的相关证件,并按第十条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2、派驻采伐技术人员监督乙方按约定进行林木采伐和运输。

3、派管理人员监督乙方伐区内林木的管护情况。

4、处理因权属、界至不清所引起的纠纷,并承担相关费用。

5、负责伐区内现有林道的机械维护。

6、督促检查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

7、预支乙方进场作业前期基本费用 元,作为乙方的正常施工、生活及其他所需的经济垫付,日后从结算的部分工程款中按期扣除。(双方协商:分次扣除)

(二)乙方义务

1、组织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生产、生活材料进场。负责属下施工人员的劳动纪律、工作管理、安全生产、劳动木材运输合同、等事项。采伐、集材等方式及工具由乙方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决定和自备。

2、对照小班采伐证内容、范围进行摸底调查,确定并标记伐木顺序和作业小班总的树倒方向、集材方式、小型集材道及路边的归楞地点及临时堆场。

3、负责采伐人员具体的日常施工安排及相关事宜。

4、保证本木材运输合同签订后3天(日历天)内进场施工;保证本木材运输合同签订5天后达到每日50吨以上的产材量(可延期天数除外)。

5、乙方的生产施工务必按采伐证、施工木材运输合同规定的采伐范围、标准进行采伐。

6、乙方在采伐时应做到边采伐、边打枝制材、边集材归堆;上午采伐集材下午装车,尽量做到当天采伐当天运输当天过磅,原则上林地不留木材过夜。

7、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技术标准和小班摸查情况自行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注意事项、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并进行施工。组织工人时应根据运输及当天林地不留木材等特点进行分组分片,安排当天工人施工。承担因施工组织不当所造成的相关财产损失及因此延误工程造成甲方的损失。

8、生产施工必须按本木材运输合同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并接受甲方监督。清理后伐区验收时林地没有可利用桉树木材及活立木,伐根高不超过标准,未达标准的按本木材运输合同规定予以赔偿。

9、木材须根据实际地形及通道状况堆放,所有已采伐木材尽快归集到林地内临时堆场按标准分类堆放,以便于装车运输。

10、承担伐区内管理不善的部分责任。

11、承担施工中发生的安全生产责任以及由此所引起的一切费用,负责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伐区作业。施工前必须划定好安全作业警戒线,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施工人员要养成喊山的习惯。非工作人员特别是当地村民在施工期间不得随意进入施工工地捡拾采伐剩余物。如管理不善导致发生以上安全事故及其纠纷,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12、承担施工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如因作业不慎损坏到林地周边的房屋、作物、林果、竹木、墓碑、神位、架电线、光缆、引水管(渠)或其他设施的,由乙方自行妥善处理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3、承担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或生活中的失误而引发山火所引起的法律责任。严格执行山上施工的相关防火制度。

14、有高、低压电线通过的地方要注意安全,小心作业,严格控制好树的倒向,若乙方违章作业,承担所发生意外事故的相关责任。

15、乙方有责任管理已方人员不参与偷盗所采伐木材,如有此类情况发生,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16、不得将工程转包或中途退出,否则须承担相关损失及责任。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工程总工期为:20xx年月日前进场,工期为天(本木材运输合同按自然天数计算)。完成时间为20xx年月日前。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代表现场验证签字后,工期相应顺延,双方各自承担己方因此引起的损失、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调整本木材运输合同项下林地经营计划,延长工期采运工程。

2、因村民阻碍或主道路不通等外部原因而使木材暂时无法运输而影响进度,伐区林道维修或桥梁、公路修筑等问题引起不能及时或延缓通车运送原木。

3、甲方未能按木材运输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而影响施工。

4、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如雨季、台风、水灾、地震等)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技术标准

甲方对该项林木采伐工程施工除执行上述标准外,还特别强调下列技术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这些标准进行施工作业,接受甲方及林业部门的监督与验收。

1、造材规格:砍伐、打枝、造材与集材时应采用必要措施确保木材不劈裂、破裂和损坏,确保木材的使用价值不降低。按甲方规定的造材 ,进行分类归堆,以便装车运输堆放、过磅计量、结算工程款。

(规格造材:实际小头去皮直径≥( 6 )厘米,弯曲度<1%的,造2.0米长材, 非规格材:()<D<( )厘米,弯曲材、小木段、枝叉材)

2、原木装运前甲方现场检验人员会同乙方办理检验出货手续,并填写相关单据。

第五条 设计施工与变更

(一)采伐图纸经甲、乙双方进行技术交底后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更改。

(二)施工中甲方如需修改或变更采伐标准、采伐范围等,应提前通知乙方,因此如需增加施工时间的,经双方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 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交货时间:伐倒木材要求在当天集材到林区公路旁能堆放木材的位置,并且原则上当天装运交货,因故其它原因,必须在48小时内装运交货(雨天、台风、修建道路、调运车辆维修等意外情况不能正常运输除外)。

(二)交货地点:根据甲方安排,规格材非规格材直接装车后在林地交货。

第七条 工程验收

(一)工程验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工程队自查 填质量检查验收报告表 甲方现场施工员及工区加具意见 甲方采伐部接到要求验收的'报告后五日内安排正式验收 填验收结果报告表 。

(二)验收检查及自查项目如下:

1.伐桩高度检查:

⑴ 抽查面积:按小班面积的1%抽查,分别设“带状标准地”尽量涵盖林地的上中下部,调查其总伐桩株数,检查不合格(伐桩超高、树头破裂、抽心)所占百分比。每个抽查点随机检查半亩面积(比如亩植148株抽查74个伐根,亩植111株抽查55个伐根)。

⑵ 合格达标确定:按百分率≥95%(合格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下同)者为合格;<95%者为不合格,不合格者按违约条款执行。

2、林地检查:林地采伐剩余物没有覆盖在伐根上,达不到要求的限期返工。

3、伐倒木、活立木清查:

⑴ 集材质量检查:

清山检查,为了不造成浪费木材,采伐必须严格按要求操作,当乙方完成采伐作业时,乙方首先进行自查,然后向甲方申请质量检查验收。

自查内容:

① 有、无遗漏伐倒木材及活立木;

② 查有、无可利用的尾(树梢)材、木段等。

⑵ 检查及处理办法:

① 检查验收方法:由甲方委派技术人员、同乙方负责人一起实行林地巡查,以小班为单位,按自查内容把林地内所有残留桉树木材进行清理归堆。

②处理办法:清查出来的木材进行归堆计量后,按小班清查出木材的数量值,以2倍工程款的金额赔偿,

第八条 返工及其责任

甲方对施工时或质量检查时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须即时返工及整改,因返工超过工期的,乙方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工程款结算价、支付方式及期限

(一)双方按下列完工期限确定结算价:

1、工程在木材运输合同规定工期(含顺延期限)内完成,木材全部运出且林地又能全部通过验收的,作为准时完成者,甲方按基本价结算所有工程款。

2、工程在木材运输合同规定工期(包括有顺延期限但已届满的情形)届满后的20天内完成,木材全部运出且林地又能全部通过验收的,甲方按基本价的100%结算工程款。

3、工程在木材运输合同规定工期(包括有顺延期限但已届满的情形)届满后的20天内未完成的,或乙方及其聘用人员参与偷运所采伐木材被抓获的,双方不用办理任何手续,本木材运输合同无条件自行解除,甲方已支付工程款即为结算工程款,如有未付工程款甲方无须支付给乙方,且作为乙方违约金不以退还,剩余活立木及林地已采伐木材由甲方无偿收回后根据具体情况交由第三方继续完成采运工作,乙方不就此产生任何异议。

4、乙方采伐的木材数量在交货量达到300吨以上,甲方根据已采运木材数量按基本价支付应付工程款的85%,木材运输合同项下采伐小班均验收通过后5日内按结算价支付剩余工程款。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本木材运输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违约金赔偿甲方。

1、乙方没有按时在本木材运输合同签订后三天内进场施工;

2、乙方不能保证本木材运输合同签约三天后达到约定的日出材量(以磅码单、检尺码单为准);

3、乙方逾期完工20天以上(顺延天数除外)。

(二)、甲方逾期支付工程款,承担违约责任。

(三)、按本木材运输合同条款验收,对未达到技术标准及违反约定的除按前述约定处理外,下列情况双方同意按以下约定处理,乙方以违约保证金额赔偿甲方,不足部分甲方从应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中抵扣后乙方另行赔付。

1、在林地进行规格材检验时,质量合格率≥95%为合格;若造材质量低于合格以下的,,则扣除该车30%的工程价款【计算方法为:(95%-合格率)×100×本车木材数量×工程款单价×30%】。

2、对于采伐人员,凡是不听从甲方现场施工技术人员(伐区安全生产监督员)指挥的,不按木材运输合同要求采伐的,在采伐、集材、归楞、清理中损坏桉树萌芽木较多的,木材任由无关人员检拾不制止、不报告的。

3、乙方及其人员不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或不听劝告的,可根据情节按本木材运输合同相关条款及附件1(采伐施工安全木材运输合同)赔偿。

(四)、如有乙方或乙方所聘用人员参与偷运甲方木材,除由当地森林公安予以处理外,木材运输合同可无条件自行解除,解除时除前述约定外,甲方另向乙方追诉所偷盗木材价款的四倍赔偿。

(五)、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相应损失。

第十一条 附则

甲方:乙方:

时间:xx年x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阳新经济开发区官桥村委会

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阳新现价及相关法规,就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武九客专(湖北段)的部分碎石、黄砂运输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期共同遵照执行。

一、 运输物名称、运输线路及价格

1、 碎石

运输线路:甲方指定军垦龙山采石厂至中铁十八局武九客专项目部二分部拌和站(26公里)。

单价:11元/吨

2、 黄沙

运输线路:甲方指定阳新富池码头至中铁十八局武九客专项目部二分部拌和站。

单价:14元/吨。

以上单价为固定单价,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单价。

二、 交验方式:过磅,双方采取监磅,以中铁十八局武九

(客专)二分部过磅单为依据。(过磅费用与乙方无关)。

三、 支付方式:以实际磅单额按约定单价每壹万吨计量结一次帐并在结帐完成后7日内付清款项。

四、 其他条款:

1、 运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按时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运输材料给甲方,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协调费用以及风险、行车安全等一切事项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一概与甲方无关。

3、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运输,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运行,乙方如不能保证供应,甲方可终止本协议,且乙方不能以任何形式来阻工误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无故停工,甲方有权扣发停工车辆的运输费用,乙方自行承担。严重的情况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5、甲方如不能按约定付款,乙方可停止运输。

6、乙方负责约定材料的运输及施工环境协调工作,不得出现任何的阻工、误工等扯皮行为,按时保证材料供应。

7、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其他运输地点,再另行协商补充。

8、乙方车辆必须听从甲方调度指挥。

9、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及车辆,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现场人员指挥,否则乙方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 争议处理

有关本协议履行面发生的一切争议,力争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向阳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备法律效力。

七、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运输合同 篇4

托运方(甲方):编号:

承运方(乙方):合同签署地: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两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两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

水泥

第二条、承运数量

以工程实用量为准。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运输单价(均为含税价)价格见附表。

第四条、如遇油价上涨、运输路线发生变化、道路情况有恶劣变化、国家有关运输政策发生变化等,影响车辆正常运输时,两方可另行协商运输单价,若协议不成,甲、乙两方可终止合同。

第五条、交货时间及方式

一、甲方需提前36小时告知乙方水泥用量,乙方根据甲方实际用量调运车辆。

二、乙方将水泥运至制定工地后,甲方有义务在3小时内协助乙方完成卸货工作,并完善相关验货及签收手续。

第六条、验收方式

以甲方工地实际过磅数量为准,磅差不能超过千分之三,超过3‰时的误差由乙方承担赔偿。

第七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流失、无错收等现象发生,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乙方出现车辆及相关人员安全责任事故,由承运方全权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运费结算方式

乙方持有效单据与甲方对账,甲方应根据所收运输单及工地收货入库单的实际运输数量结算运输费用,并在结算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

第九条、付款方式

甲方按乙方指定的账户支付运费并进行转账(需乙方书面提供账户,否则视为无效付款)。

第十条、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必须完成甲方的运输任务(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因不能正常供应水泥,造成一切的供货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赔偿义务。

三、如因乙方不能完成运输任务,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四、若因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给乙方付款时,则需按银行同期贷款给付利息。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两方因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

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第十三条、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两方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两方各执 份。自两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托运方: 承运方:

20xx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5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车辆为甲方运送油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诺其具有我国法律所规定的从事危险品公路运输业务的资格和能力,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交通部门颁发的《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车辆的危险品道路运输证及相关资料;其运输人员必须具有运输危险品的上岗证及相关证件。

二、乙方用于为甲方运输油品的车辆应符合甲方所规定的适于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最低标准。

三、乙方车辆必须按规定要求购买足额的承运人责任险、交强险、商业险。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出示保单和已付保险金凭证。

四、因乙方送货车辆或司机原因在运输途中或甲方及甲方指定地点单位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司机出库前应自觉做好试水、量缸容、量密度等相关工作,在确保该车油品数量、损耗在正常误差范围内才打封条出库,到达甲方及甲方指定地点单位时封条必须完好,如封条破损,则该车油品数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确保油车运输损耗在甲方规定的范围内,超耗部分则由乙方赔偿(注:柴油超过千分之三以外、汽油超过千分之五以外)。甲乙双方相互监控油品质量。

六、乙方司机、押运员有偷盗油品行为的,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七、乙方按时、足量、准确地将甲方油品送到指定地点后,及时把甲方客户签收单、送货单等单据返回甲方,并向甲方提供正规运输发票、代运车辆运输清单,运费以每次确定的价格按月核算,双方核清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结清上月运费。

八、乙方不得将承运信息透露给第三方。

九、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并将配送计划(或油品配送单)以传真等方式传递给乙方并电话予以确认,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该计划(或油品配送单)执行;如遇到特殊情况及任务安排双方共同商定的可行办法处理并严格执行。

十、有效期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十二、若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附件:《代运车辆清单及运费价目明细表》

甲方: 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200 年 月日 日期:200 年 月日

运输合同 篇6

甲方(被服务方):

乙方(服务方):

为了甲、乙双方运输经营的需要,甲方将分期付款车辆(或全款车辆)以乙方的名义登记入户,经营货车运输,并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车辆基本情况

车牌号吨位车型、、入户时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作为车主以其对车辆的占有、使用、收益,对外独立承担运输安全风险和民事责任,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月,交全年免2个月,合计元;按国家政策规定代收代缴车船税/年。

3、甲方车辆按国家规定参加年检、审验、一级、二级维护,保持良好的车辆技术性能。

4、甲方招聘驾驶员必须具备所驾车辆的相关资格,原件交乙方审核合格后,甲方方可聘用。同时,甲方需与乙方签订《道路运输车辆所有人安全生产责任书》。

5、甲方车辆保险统一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除必须投保交强险外,第三者责任险并不少于50万元的保额,不计免赔也应投保,司乘险、车辆险足额投保,其他险种自愿投保,保险费用由甲方支付。如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甲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交警队、保险公司报案,同时通知乙方。如需乙方协助处理,应向乙方支付差旅费、诉讼费等一切事故处理费用。

7、甲方在运输经营中,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合法经营,不得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严禁运输国家禁运物资,为货主提供安全、优质、快捷的运输服务。

8、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对外以此车提供担保、抵押、转租、转卖,不得私自改型、改装等违法行为。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车辆挂牌营运、车籍管理、代收代缴税费、代收代办车辆保险、协助处理交通事故、车辆审验和二级维护。

2、乙方有义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管理部门的规定监督、检查、指导甲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及对违法、违规、违约行为进行教育、纠正、制止。

3、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协助甲方解决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法律、法规咨询服务。

4、当甲方车辆出现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五款约定投保或脱保、漏保时,乙方有权停止其营运,直至达到保险规定要求。

四、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代收代缴税费标准因政策规定调整或增加;

(3)因不可抗力使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甲方车辆达到报废年限或者技术等级达不到行业管理部门标准而要求强制报废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除向乙方支付3000—5000元违约金外,并对违约所造成的经营损失负全部责任,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变卖车辆抵偿债务。

(1)不履行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义务的;

(2)私自将车辆转让、变卖、改型、抵押或进行非法活动的;

(3)拖欠乙方服务费及乙方代收代缴的费用两个月以上的;

(4)非法、越级上访的。

2、乙方违约责任

(1)不履行本合同第三条所列义务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5000元;

(2)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牌证而影响甲方正常经营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费用;

(3)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民法院裁决。

六、合同签订及期限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2、合同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7

托运方: 承运方: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运输合同样本。

第一条 领货凭证

领货时凭托运人提货单(或提货单复印件)加之指定提货人身份证并签字。如收货人是企业公司,还应出示单位提货证明,提货时须当面验收货物,事后货物出现短损,承运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提货期限

货物到达目的公司后,承运方电话告知收货方提货。收货方必须在三日內提取,如货物存放超过七日未提,每超过一日将收取货物运费的5%作仓储费;超过30天无人认领按无主处理,介此承运方有权将货物拍卖抵扣仓储费。

第四条 保价运输

保价运输费:按保价额的 ‰ 向托运方收取。

托运人可自愿向承运人进行保价运输,如同一批托运的货物价值不同,托运人应对此批货物进行分别保价(运单上另行注明),否则视为平均保价,保价货物遭受损失时,承运人按照托运人的保价额折合实际造成的损失向托运人赔偿。如低于货物实际价值保价或高于货物实际价值保价,如出现意外承运人不予承担这部分经济损失,如不保价遇有丢失、货物受损、被盗、被抢、雨淋、火灾、交通肇事损坏货物和承运人被诈骗造成收货人整件提货不着,承运人最多赔偿托人该批货物实际短缺部分运费的二倍。

第五条 保价期限

自托运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之日起至提货期限內有效。托运人应在货物起运之前支付保价费,如只在运单上注明保价金额或声明价值无效视同未保价。

第六条 责任划分

货单上所记载的货物名称、数量和价值是托运人提供的,托运人应对其真实性负责。承运人在接收货物时只按件数接收并未检查和清点每件货物内装数量是否有短损,所以承运人不承担內装货物数量和货物是否完好的经济责任。如需确认请在发货时双方当面开箱验收,并在运单上注明。

第七条 查禁或扣留

运输途中如遇检查部门(公安、工商、税务、海关)对货物有异议被扣留或罚款均由托运人负责处理,并提供有关有效证件,并承担由此给承运人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八条 违法责任

托运人不准假报货名,不准托运国家禁运物品,不准夹带危险品,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合同范本《运输合同样本》。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推荐阅读:运输合同 公路运输合同样本

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4.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3.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请至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 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二零零 年 月 日。

货物经收货人签收后则表明此合同已完结,承运人不承担签收后货物短损等问题。

附属:货物运输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津效应。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等单位各留

运输合同 篇8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新宁县人防办办公大楼。

1、工程地点:地处金石镇古田村六组、七组、十六组。

2、承包范围:上述工程的土方运输。

二、合同价款:

1、运输价格:起步价为元,每超五百米加元,以此类推。

2、结算方式:本工程的结算为甲、乙双方确定的实际车数和本协议约定单价为结算依据,按已完成工程量支付油费,每个月支付一次。

3、工程全部完成,经业主方确认后一个月付清。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开工场地,保持车辆运输正常。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运输条件。

3、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施工运输,并合理加班,直到符合约定的标准。

5、正常施工时,乙方在施工现场应无条件听从甲方指挥、调动,如有不服从指挥的车辆甲方有权扣除他当月运费的10%作为罚款处理。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施工所需运输车辆。

2、乙方应当与车队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并收取驾驶人员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交于甲方存档。

3、按期完成承包的工程。

4、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的隐患。

5、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及费用。

6、因工程需要,乙方应按时增补车辆,甲方无权从外界调入车辆。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运输合同 篇9

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

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郑东新区综合交通枢纽区地下道路工程土方回填运输作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运输任务

由乙方负责郑东新区综合交通枢纽区地下道路工程土方运输作业任务,乙方承担的运输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计算。

甲方将根据工程项目所确定的作业时间、工作面、工程进度和运输数量的要求,对乙方运输任务进行统一分配、管理、调度和指挥,乙方必须服从。

  第二条 合同期限

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土方运输完成。

  第三条 运输起止地

取土地:原隧道土方开挖的弃土场

到达地:隧道土方回填甲方指定部位

  第四条 运输车辆

乙方自己组织机械开挖、运输,按照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堆卸到指定位置,每次运输完成后需有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

  第五条 运费结算

运费按 元/方计算(单价包含项目:从弃土场到甲方现场指定位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甲方支付运费时,乙方应出具运输费发票,当土方运输工程完成后甲方对乙方进行支付。

  第六条 结算办法

本次土方回填至原地面,回填方量有原隧道开挖方量扣减结构及结构内空间体积,其它如有无需回填部位另作扣减。

  第七条 运输质量和安全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进度、作业时间、工作面、运输起止地和运输数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确保运输安全。如发生各类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运输管理

1、乙方对运输车辆统一管理、调度,在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甲方的施工现场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交通规则,积极维护施工现场交通秩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的畅通和运输安全,不得乱停、乱靠、乱装、乱卸,不得争道抢行,不得超速超载。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不得对周边造成扬尘污染、路面污染和噪声污染。

2、乙方应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3、乙方的食宿和车辆停放场地由乙方负责,费用自理。

4、乙方运输车辆的运输作业时间服从甲方统一安排。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合同争议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定程序解决。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经合同双方或其签约代表签署后生效。一式两份,由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托运方(签字):承运方(签字):签约日期: 年月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