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大全7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转让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转让合同【大全7篇】

转让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修理厂转让协议书

甲方由于经营和人员变动等原因决定不再经营修理业务,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修理厂全部手续转让给乙方,具体事宜如下:

一.时间由20xx年8月20日起,乙方承接甲方修理厂并继续使用名称:秦皇岛市晨光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二.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转让费伍千元人民币整,其中包括电脑,发票打印设备。变更完成后一次付清。

三.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完成所有证件的`变更,提供所需的一切手续,到变更完为止。

四.责任划分:在手续变更之前所产生的任何事宜(包括经济纠纷,刑事责任,及工商税务等拖欠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与处理,待手续变更完成之后上述相关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与甲方无关。

五.本协议经双方同意具有法律效益,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 法人签字: 日期:

乙方(公章): 法人签字: 日期:

转让合同 篇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 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荒山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亩,转让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四至为:

第二条该荒山转让使用年限为:即从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即 年。

第三条该荒山的转让金共计。

第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乙方于当日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向 甲方缴付全部转让金。

第五条甲方保证上述荒山权属清楚、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 关的产权、使用权纠纷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 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乙方依法享有荒山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经 营和处置。

第七条乙方受让的荒山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 应的`补偿,甲方不得干涉。

第八条转让包括了 。

第九条 甲方把原买卖协议交给乙方,另附村委会同意派出所在此建药库的村委会证明

第十条 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转让方(甲方):

年月 日受让方(乙方):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3

乙方(受让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所称探矿权,是指甲方已经依法取得、拟转让给乙方的勘查区块的探矿权。

第二章 探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三条 探矿权名称 。

第四条 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号 。

第五条 探矿权发证机关 。

第六条 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臵图

或勘查许可证拐点坐标)。

第七条 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面积 。

第八条 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 。

第九条 探矿权所涉及勘查区块的勘查工作程度和成果:

第三章 转让方式、价格及付款方式

第十条 转让方式

甲方转让探矿权的方式为(全部或部分权益及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甲、乙双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具有审批权限的政府管理部门申报。

第十一条 转让价格

该探矿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 )。

第十二条 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订立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支付甲方探矿权转让价款总额的 %,计人民币 万元,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如转让成功,定金抵作转让金。

(二)甲方在收到定金后,即启动该探矿权转让程序。乙方在探矿权转让程序启动后 个工作日内,须支付甲方探矿权转让价款总额的 %,计人民币 万元。

(三)乙方在取得该探矿权登记管理机关《探矿权转让批准通知书》 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探矿权转让价款的全部余款,计人民币 万元 ( )。

第十三条 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以进入甲方账户时间为准。甲方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第四章 双方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责任:负责办理探矿权转让手续。

第十五条 乙方责任:

(一)协助甲方办理探矿权转让手续,提供转让所需的各项资料,支付所需转让费用。

(二)按时支付甲方探矿权受让款。

第五章 双方陈述和保证

第十六条 甲方的陈述与保证: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单位,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经采取所有必要的前臵行为有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存在未了的或可能提起的影响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诉讼、仲裁、行政程序或行政处罚,甲方保证对其转让给乙方的探矿权资产拥有完整、有效的处分权并保证免遭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和任何第三方追索,甲方保证对其转让提交给乙方的矿业权及其工作成果不存在虚假成分。

第十七条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乙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经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合同义务,不存在未了的或可能提起的影响其履行本合同义务的诉讼、仲裁、行政程序或行政处罚,乙方保证对其支付甲方的资金拥有完整、有效地处分权,并保证免遭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和任何第三方追索。在未付清甲方受让款之前,乙方对该探矿权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洪水、探矿权转让政策变化等情形。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视为不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报告。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由于甲方违约而造成合同终止。甲方须以乙方已付出定金的两倍赔偿乙方,作为违约金。并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三条 由于乙方违约而造成合同终止。乙方已付定金及已支付其他费用全部作为违约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八章 合同终止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发生时终止:

(一)双方按合同约定完成探矿权转让,乙方应付款项全部付清。

(二)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三)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查不予批准转让的项目。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中止达到连续6个月,任何一方可要求终止。

第二十五条 合同终止后,双方按第七章、第十章等条款约定解决后续问题。

第九章 通知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变更通知和通讯地址,须在变更后2日内通知另一方。

第十章 适用法律及争论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理解或履行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在争议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就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向该探矿权登记管理机构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提起法律诉讼。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附件:1、××××探矿权证书(复印件)

2、区域地质矿产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探矿权引资勘查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所称探矿权,是指甲方已依法取得、拟用以和乙方合作勘查的勘查区块探矿权。

第二章 探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三条 探矿权名称 。

第四条 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号 。

第五条 探矿权发证机关 。

第六条 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地理坐标(附地理位臵图和勘查许可证复印件)。

第七条 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的面积 。

第八条 探矿权的勘查许可证的有效期 。

第九条 探矿权所涉及勘查区块现勘查工作程度和成果 。

第三章 合作方式

第十条 甲方以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勘查区块探矿权及前期勘查成果作为投入,乙方以货币投入,双方合作开展后续地质勘查工作。

第十一条 甲方拥有的合作区的探矿权称为“原探矿权”,本合同生效后,原探矿权变称为“合作探矿权”,探矿权持有人名称不变。

第十二条 甲方将原探矿权及前期工作成果作价人民币 万元。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 万元后,乙方拥有合作探矿权的 %权益,甲方拥有合作探矿权的 %权益。甲乙双方权益比例在双方约定的勘查阶段保持固定不变。

第十三条 双方约定后续地质勘查的工作量及预期成果: 。

第十四条 乙方出资名目、时限及支付方式:

(一)获取合作探矿权部分权益需支付甲方的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二)按双方权益比例投入后续地质勘查的地质勘查资金,按照勘查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提前10个工作日。

(三)按比例承担该探矿权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如年检、延续及其他收费项目),及时支付。

第十五条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付款金额和时间,将款项汇入甲方的银行账户内。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以进入甲方账户时间为准。

甲方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

第四章 双方权益

第十六条 本合同第十三条所约定的工作内容结束后,合作勘查终止,并实施清算。

第十七条 本合同授予甲方拥有对合作探矿权、合作勘查成果的处臵权,包括:转让、继续勘查或作价投资。

第十八条 双方约定按以下规定之一处臵合作探矿权、合作勘查成果及分配收益。

(一)通过市场方式向第三方转让。转让所得按双方权益比例分配;由于市场和技术原因暂不能及时转让,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待条件成熟时再按照有关规定转让。

(二)继续勘查。如果乙方不愿意继续合作,则由甲方决定对乙方权益的处臵方式(保留乙方权益或以货币化结算)。

(三)将探矿权转为采矿权进行开采。不论甲方单独投资或引入第三方投资人,由乙方决定对自身所拥有合作探矿权权益的处臵方式(保留乙方权益或以货币化结算)。

第十九条 甲方可以在该项目中进行地质调查、地质勘查技术等方面的科学研究,有权将在该项目中取得的研究成果申报奖项(费用自理)。

第五章 双方责任

第二十条 甲方责任

(一)选择勘查单位,代表甲乙双方与勘查单位签订勘查合同,支付工程款。

(二)审查勘查单位编制的勘查设计方案和勘查费用预算(由选定的勘查单位编制)。

(三)勘查过程中,有权要求对勘查设计进行变更、修改。

(四)监督勘查单位按照勘查设计要求施工,并保证勘查资料和成果报告的真实可靠性。

(五)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拥有的合作探矿权权益以及地质矿产资料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一条 乙方责任

(一)参与审核地质勘查设计及费用预算,监督勘查单位在勘查期间的各项地质勘查活动,参与地质成果报告的验收。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时限,支付甲方款项。

(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其拥有的合作探矿权权益转让给第三方。

(四)不得以其拥有的合作探矿权权益质押。

第六章 双方的声明、陈述和保证

第二十二条 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双方相互声明和保证:

(一)双方依法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二)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的代表或代理人已获授权签署本合同,并使本方受本合同约束。

(三)双方签署本合同和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义务,都不会与其章程或内部的任何规定有抵触或违背,构成对本合同中的义务不能履行。

(四)双方没有正在进行的诉讼、仲裁、其他法律或行政程序或政府调查,以致任何一方面会影响其签署或履行本合同。

(五)双方已将其所持有的,与合作投资勘查有关的所有资料,都已向另一方披露,而且在本方提供给另一方的上述资料中均无任何具有实质意义的不实或误导性陈述。

(六)双方已做出一切必要的年审、报告、付款及勘查投入,并满足了其他保持合作区勘查许可证合法有效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 甲方向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原探矿权合法有效,没有用于抵押、租赁、承包等,并保证对其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并保证免遭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和任何第三方追索。原探矿权至本合同签署之日前已投入的勘查工作和已取得的成果真实有效。

第二十四条 乙方向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支付各类款项,并保证对其支付甲方的资金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并保证免遭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和任何第三方追索。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几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不按约定条件履行本合同,即视为违约,另一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并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若双方均有违约,则按照责任大小,分别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合同一方的违约行为对本合同构成实质违约,使得双方合作无法继续进行,造成合同终止,则违约方按以下规定赔偿非违约方损失:

(一)由于甲方违约,合同终止。甲方须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甲方的款项,作为违约金。

(二)由于乙方违约,合同终止。乙方已支付甲方款项全部作为违约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八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洪水、探矿权转让政策变化等因素。

第二十八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九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信函或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报告。

第九章 合同终止

第三十条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发生时终止:

(一)依据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合作勘查工作完成。

(二)合同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中止达连续6个月,任何一方可要求终止合同。

第三十一条 合同终止后,双方按照本合同第四章、第七章、

第十章约定解决后续问题。

第十章 适用法律及争论解决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三十三条 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理解或履行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在争议发生后30个工作日内就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向该探矿权登记管理机构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提起法律诉讼。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如有部分条款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能生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4

甲方: 证件号证(身份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证件号证(身份证):

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之事宜,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甲方向乙方转让 汽车壹辆:发动机号为 ,底盘号为 。

2、该车辆转让款为 拾 万 千 佰 拾元(¥ 元)。乙方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3、上述款项付清后,该车辆产权视为完全转让给乙方所有,即转让已完成。

第二条 过户事宜

乙方请求,该车辆暂不办理过户;在过户之前,双方权利义务遵守如下约定。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该车辆的年审、年检、过户手续。

2、应乙方要求,甲方可配合乙方办理该车辆的附加证件(如道路营业运输证、道路非营业运输证、尾气合格证等)。

3、甲方如收到交通违章处罚单等通知,应通知乙方接受处理、缴纳罚金等。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按规定申办该车辆的年审、年检、各种附加证件等手续,并缴纳全部税费。

2、按规定办理该车辆的第三者责任险,并支付保险费。

3、及时缴纳该车辆所产生的各种罚金。

4、承担该车辆的全部过户费用。

第五条 双方特别约定

1、乙方承担未及时办理年审、年检、各种附加证件及缴纳各种税费、罚金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甲方的'损失。

2、车辆转让后,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甲方对该车辆都没有任何管理权、运行支配权和获得运行利益的权利。

3、对于因该车辆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包括事故赔偿等),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5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大连市图书城明天书店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大连市图书城号的店铺(原名为:明天书店)所有权、经营权及该店附属的所有商品设备(店内及库存的图书杂志、电脑及商品管理软件、运输车辆等)一并转让给乙方,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

二、甲方已与大连市图书城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租金为每季度交付一次,20xx年四季度租金已由甲方按约定日期交至大连市图书城。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大连市图书城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但接手日前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该店和库房所有设备商品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许诺20xx年12月31日前将大连市图书城明天书店所有经营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图书批发许可证、各项资质证明等)的法人代表或所有人姓名更名为乙方,完成过户手续。

四、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元(人民币大写 )分两次付清,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首笔转让费 元(人民币大写 ),余款 元(人民币

大写 )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一条至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的所有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签约后三个月内,甲方将协助乙方管理经营店铺,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双方约定乙方将于xx年xx月xx日正式接手该店。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其有关补偿归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转让合同 篇6

甲方(转让方):

乙方(接收方):

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优盛二手设备网):

(1) 甲方出售该设备提供该机;出厂合格证、购机发票、进口设备提供进口报关单等有效证件:

(2) 人员现场看机试机后,甲乙双方达成协商价为人民币¥110000.00 大写(壹拾壹万圆整);

(3) 如该机是甲方偷盗或来路不明的,甲方将负全部法律责任 ;

(4) 甲方若购机时在银行按揭款未缴纳完,私自出售给乙方后,银行要追缴任何责任和尾款补清由甲方负责;如出售给乙方后,是甲方原因(比如,甲方尾款未付清造成GPS卫星定位系统锁机后)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等误工费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5)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开设健身中心俱乐部(住所地址等详见房屋租赁合同),针对俱乐部的投资、经营、管理、服务等事项,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 健身俱乐部的投资

1、健身俱乐部装修设施投资金额为大写: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

2、器械等配套设施投资金额为大写:贰拾贰万元整(¥ 220,000.00元)。

3、年度房屋租赁费用为大写 :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

4、年度流动资金(最高预计)为大写:伍万元正(¥50,000元)。

5、总投资金额为大写: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

6、甲方投资金额为大写: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占66﹪ 的比例。

7、乙方投资金额为大写:贰拾万元整 (¥200,000.00元);占 34﹪ 的比例。

二、合伙期限

本协议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经营期限为五年。

三、俱乐部的利益分配与费用支出

1、俱乐部的各项费用均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共同承担,包括:处所租金、物业管理费、员工工资、水电费、办公费用、广告宣传费等。

2、俱乐部正常运营,各项费用支出需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3、甲、乙双方在每月月底进行账目核算,总结工作情况。

4、在除去各项费用后,利润按甲、乙各占50%的比例进行分配。

5、俱乐部在运行过程中,如产生债务,按照甲方50%、乙方50%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四、俱乐部的管理及职能分工

1、双方共同经营俱乐部,俱乐部所产生的收益归甲、乙双方,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2、乙方为俱乐部的总经理,负责俱乐部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及义务包括:

(1) 办理俱乐部设立的一切登记手续;

(2) 根据俱乐部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2) 负责针对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针对会籍顾问和总台服务

人员进行上岗培训。

(3) 享有经营管理权,提供管理的`具体资料。管理资料包括:会员入会档案表、运动安全调查表、会员签到表、会员预约表、课程价格表、课程安排表、会员卡的设计和制作。

(4) 负责安排教练进行教学工作,开设各类丰富、时尚的健身课程。

(5) 负责管理教练的教学工作,提供专业、细致、安全的课程为学员服务。教练员同时要配合乙方开展管理工作,不允许出现损坏健身房的言语、行为。

(6) 负责保养健身房的各项设施,共同维护。

(7) 审批日常事项;

(8) 俱乐部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2、乙方每月领取固定工资,为基本工资1,500元/月+岗位工资500元/月。

3、甲方担任俱乐部的监事,具体负责:

(1) 对乙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 检查俱乐部的财务;

(3) 监督乙方执行俱乐部职务的行为;

(4) 俱乐部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重大事项处理

俱乐部如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 拟由俱乐部为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 决定俱乐部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 《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见附页)

5、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定期进行甲、乙双方商讨会议,对俱乐部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俱乐部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五、资金、财务管理

1.俱乐部成立前设立临时账户,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俱乐部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俱乐部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俱乐部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六、第三方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 第三方入伙:

(1) 需承认本合同;

(2) 需经甲、乙双方全体同意;

(3) 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 退伙:

(1)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俱乐部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

(2) 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 退伙需提前1个月告知另一方并经另一方同意;

(4) 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 未经另一方同意而自行退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 出资的转让:

允许一方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另一方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七、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依法向靖江市人民法院起诉。

八、续签、解除及违约

1、合作协议期满,双方可续签本协议。

如果需要延长本协议期限,在期满前六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 如果确定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俱乐部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交给另一方。

2、如一方出现个人法律上的问题或做出对合作有损害的行为,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相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