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租赁合同范文汇总五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租赁合同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的租赁合同范文汇总五篇

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充分利用高速公路地下管道的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高速公路地下通信管道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标的物、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位于高速公路至 ,长度为 公里的地下通信管道具体孔位描述 出租给乙方用于通信光(电)缆线的铺设和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以下第种:

1.确定期限

租赁期限年,自 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协商后可重新签订合同。

2.无确定期限

租赁期为无确定期限,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均可解除终止合同,但任何一方要求终止解除合同应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年租金为人民币元,每 年结算缴纳一次,首次缴纳时间为本合同签订后 天内,乙方应在每个结算年度 月日之前以转账的方式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租赁期限超过五年的,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和管道建设成本等因素适当调高租金数额。

2.其他约定: 。

 第四条 租赁物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乙方承租的地下管道仅用于其通信光(电)缆线的铺设和使用,其承租的地下管道的孔位的位置及使用应遵守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关于对我省高速公路机电工程通信管道实行统一管理的通知》(闽高控[20xx]5号)的规定;乙方不得将承租的地下通讯管道转租、转让或借给他人使用;甲方仅出租地下通信管道的使用权,乙方自行承担其地下光(电)缆线的铺设施工和维护管理费用。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因国家规划、高速公路改、扩建需要或上级有关部门的决定等原因需收回地下通信管道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接到解除合同通知后应在天内将所租赁的地下通信管道移交甲方,自行承担其地下光(电)缆线迁移的一切费用,乙方不得要求任何补偿费用。

2.乙方承租甲方的地下通信管道期间,在对其地下通信光(电)缆进行铺设、使用和日常维护时,涉及许可事项的应经相关机关批准,并将施工和日常维护方案报甲方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并根据有关规定规范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其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独自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3.其他:。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拒绝将约定的地下通信管道移交乙方导致其无法铺设光(电)缆线,应承担年租金%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定或约定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向守约方承担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租金的,应按逾期天数承担应付款项的 %/天的违约金,逾期时间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

3.乙方铺设、维护使用其承租的地下通信光(电)缆线未将施工、维护方案报甲方同意或在高速公路上作业时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应承担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乙方在高速公路上作业时因违章操作或不服从管理部门的整改要求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种方式解决:

1.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则

1.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取得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后生效。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需进一步明确约定的,可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相关的地下通信光(电)缆施工维护方案、与本合同相互补充的会议纪要、上级有关的规定等均是合同的一部分,双方均应遵守执行。

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 份,报备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年月日

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中联分马力电机公司革新经营部

承租方:(乙方)

合同签定地:上海

一、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柴油发电机组事宜,订立合同:

租赁设备说明:

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 柴油发电机组 台、 柴油发电机组 台,共 台出租给乙方使用。

甲方提供柴油发电机组的附件内容:启动电瓶 台(蓄电池已连接好),排气消音器系统 套。

柴油发电机组所用燃油、冷却水乙方自备,不在本合同租赁范围内。

租赁期限:

该柴油发电机组租赁期共 天,自 日起 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收回全部设备,乙方如果需要续租,须提前 天以 形式向甲方提出。

租金支付方式:

该设备 天租金为人民币 元。

该设备押金为人民币 元,以 方式保押。

二、乙方在甲方提供机组到乙方现场前,即支付全部租金。

租赁设备的使用:

乙方使用甲方柴油发电机组的环境必须符合gb28xx年 08 月 09日

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承租方必须具备的条件

1、向出租方交纳押金_____________________元;预付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向出租方提交如下证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如下内容:

(1)承租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驾驶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担保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租方必须身体健康,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A、B、C类的有效驾驶证,且驾龄在一年以上。

4、承租方在提车前,必须了解该车的主要技术性能及日常维护事项,做到正确使用。

第二条 租赁车辆状况

车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____、

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收费标准

1、基本日租金:每24小时/日,行驶里程在260公里以内,收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超程、超时租金:

(1)按租赁合同规定的行程,每超1公里加收人民币1元;

(2)按租赁合同规定的交车时间,每超1小时加收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

(3)如果按租赁合同规定的行程、时间双超,则按超过行程、时间双收费。

3、长期租用从优收费。

(1)租用期再一个月(30天)以上,每月行驶里程在6000公里以内,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元。

(2)租用期在一年以上,每年行驶里程在60000公里以内,年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条 租赁期限

出租方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时起,将车交承租方使用;承租方于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时止,将车交回出租方验收。

如果承租方需要续组租,应提前与出租方联系并经出租方认可。

第五条 交租金时间

本着先交钱后用车的原则。承租期在一个月(含一个月)以内的,租金一次付清,方可提车;承租期在一个月以上的,租金可以分期(每期不得少于一个月)交付,上一期的租金用完之前交付下一期的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收回车辆。

第六条 出租方责任

1、提供设备完整,技术状况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2、承担保险、年检、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等手续及费用。

3、定期对出租车辆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排除车辆自身故障。

4、对因车辆自身故障造成抛锚的车辆进行救援。

5、指导、协助解决车辆运行中的技术问题。

6、协助承租方处理交通事故现场问题;负责办理保险索赔。

第七条 承租方责任

1、承担出租方责任之外的一切费用。

2、保险责任:

(1)万一出现意外交通事故时,依法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交管部门、保险公司报案,同时通知出租方派人协助处理。

(2)承担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合同期内租金照付以外,还包括延误时间的租金、保险免赔部份的损失和交管部门处理事故收取的费用及罚款等)。

(3)因交通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全额支付(待保险索赔后,结清全部账款,余款一次性付给承租方)。

(4)缴纳交通事故车辆的全部损失金额的30%罚款,以弥补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技术性能和经济价值下降的损失。

(5)如果车辆被盗,由承租方负责追回,五日内未追回,承租方必须及时将车款(扣除折旧费6%/年,包括购置费、入户费、保险费、养路费)赔偿给出租方,并承担赔偿前的租金。待保险索赔后,结清全部账款,余款退给承租方。

3、如果发生证件遗失,由承租方负责补办,并承担补办费用和因此造成的租金损失(合同期内租金照付以外,还要承担延误时间的租金)。

4、承租方不得将所阻车辆抵押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收回车辆。不退押金、税金。

5、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所租车辆送去修理。

6、长期承租者,每15天将车辆开回出租方作定期维修保养。违约者,按规定时间每拖一天罚款100元。

7、选择安全停车场地,并注意关好车门、窗,锁好车辆,防止碰伤、被盗,否则后果自负。

8、爱护车辆,禁止在已毁坏或非正规路面上行驶,不许使用该车参加竞赛及测试;否则后果自负。

9、承租方自租车之日起,应依据交通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常对驾驶员进行安全行车的检查、教育,提高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好车辆的日常安全技术检查,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酒后开车,做到中速行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保持良好车容。

10、本合同当随车阔行,以备交通管理部门查阅。

11、离合器片损坏及轮胎损坏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12、在承租期间违反交通规则或有电子警察违章记录由承租方负责处理。

13、异地身份证租车,租车押金待查明无违章记录后退回。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承租双方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前终止合同(特殊情况协商解决)。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要向承租方退回剩余租金及全部押金,并付违约金1000元;承租方提前终止合同,不论实际租期长短,一律按基本日租金向承租方结算,并扣除违约金1000元,剩余款退回。

2、因承租方违约被收回车辆,对已发生的租车时间,按基本日租金结算,车辆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扣除违约金1000元,剩余款退回。

3、如果因为操作不当造成的车辆损坏,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其全部损失费用(合同期内租金照付以外,还包括延误时间的租金和修理费用)。

4、出租方如果保养、维修车辆的时间超过4小时,可为其更换车辆或退给承租方承租期的一天押金。

5、承租方不得将所租赁的车辆抵押、转卖,不得非法从事营运,更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承租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出租方的全部经济损失,轻者按违约收回车辆不退押金、租金,重者还要报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6、超过合同租车期限24小时不能还车,出租方有权报公安机关立案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承租方负责。

7、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卸所租车辆的里程表或其他零件,严禁在里程表上弄虚作假或改变车辆原貌;否则处以日租金或原件价值的5倍罚款。

第九条 车辆交接验收与结算

1、车辆交接验收内容:见表一和表三。

2、租赁车辆费用结算:见表二。

双方对交接的车辆按表一和表三内容确认、验收,按表二结算;如果交回的车辆验收不合格,承租方必须照价赔偿;结清账目后,终止所签合同。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果出租、承租双方发生争议,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共识的,再向当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的解释权在出租方,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制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保险条款的解释权在保险公司。

3、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承租方(章):

担保人(章):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签定本次灯光器材租赁及安装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 演出项目:

演出地点:演出日期:演出项目名称:设备交付地点:

二、演出器材租赁及安装总造价:

三、付款方式:

四、甲方保证乙方的正常施工时间,即从 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

五、甲方提前告知乙方施工场地的具体要求,为保证施工场地的完好,双方应一致确定安全的施工方式。必要时,乙方应提供地毯、木工板及其它材料来保护场地设施。

六、乙方须提前与甲方确认实施方案,并根据场地情况、舞台设计提供给甲方专业建议和意见,若因乙方未在活动前进行提前告知,导致活动中造成安全事故、场地损坏等问题须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和经济损失。

七、甲方须提供专人,与主办方就现场供电、场地占用等具体情况进行沟通,以配合乙方正常的施工进度。乙方进场后,若甲方临时改变施工地点、变更施工方式或增加设备数量,甲方应与乙方沟通,并作出相应补偿给乙方。

八、乙方设备进场后,由甲方负责设备保管工作及办理撤场后的场地出门手续。

九、本次活动的总用电量不低要求电量,甲方必须保证将总电源提供至舞台内区域。

十、活动演出器材的安装搭建由乙方全权负责。在乙方施工过程中乙方须确保施工人员正确安全施工,现场因施工问题或演出过程中,因乙方搭建的设备造成包括工作人员、演员、施工人员、观众等人身伤害等问题,相关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

十一、乙方技术人员及设备操作人员应提前到位,对演出器材进行全面的检验、调试,以确保器材设备能正常使用,保证演出的顺利完成。同时,乙方应安排工作人员全程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及服务,确保演出器材在演出过程中正常运行。

十二、活动执行现场乙方工作人员需全力配合甲方工作作业时间及作业要求,若因乙方施工进度(除人力不可抗拒的问题)造成活动不能按时交台、彩排、活动不能按时如期举行,相关后果由乙方全权承担。

十三、演出现场的安全秩序由甲方全权负责,由于甲方现场安保措施不力造成乙方工作人员身体伤害及设备丢失、损坏,甲方必须负责赔偿乙方损失。

十四、违约责任:

1、 合同一方因违约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必须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

2、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 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将演出器材租赁款支付乙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有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拖延时间付款,将按合同总价的每天5%付给乙方滞纳金,直到余款结清为止。

4、 若乙方提供的租赁器材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因乙方未能按期提供租赁器材,或因乙方提供的租赁器材严重影响甲方活动进行的,甲方有权要求索赔。

十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其他具体规定: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地震、水灾、火灾等)或由于并非当事人的过错或无法防止的外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七、附则

1、 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5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针对甲方租赁乙方汽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具体协议条款内容如下:

一、协议基本内容

1、乙方将一辆 汽车出租给甲方使用,牌号为 ,出租时行车里程为 公里,车况 基本情况为 ,驾驶员由乙方本人担任。

2、乙方必须提供本人及车辆有效证件。提供《身份证》、《车辆行驶证》、《驾照证》、《交强险》, 《购车发票》、《年检证明》、《机动车登记证》等原件扫描件。

3、甲乙双方签订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双方责任

1、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按甲方要求用车。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安全行驶,保证甲方乘坐人员安全,并保证将甲方货物准时送达 目的地,并有义务保管好甲方货物不得丢失。

3)乙方因 车辆保养、车辆维修、车辆保险、车辆年检、车辆丢失、交通事故、违犯交通法规 所产 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由于车辆或个人原因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甲方应按天数扣除乙方租赁费用。

5) 乙方需认真填写《带车司机日行程报销明细表》以此为报销凭证。

6)乙方如终止协议,须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如未提出申请公司有权拒绝支租赁费。

2、甲方责任

1)甲方正常用车发生过路(桥)费、燃油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需按照甲方报销管理制度凭票报销。

2)甲方提供行车路线,并每天确认乙方出车公里数。

3)甲方根据实际需要有权终止租赁协议,并提前3日内向乙方提出,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报销 费用的审核支付工作。

三、费用及结算方式

1、费用为两项:甲方用车所产生过路(桥)费及租赁费为人民币100元/天(大写壹佰元一天)

2、以上过路(桥)费及租赁费按月结算,每月5日前将费用报销明细上交甲方,每月15日支付完毕。

3、租用期间油料费由甲方承担。每百公里油费不超过7.5升油,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并履行双方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甲方: 乙方:

签字 :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