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土地租赁合同

原棚甲方:

大棚土地租赁合同

承包乙方:

今有甲方大棚5个,拱棚19个转租给乙方连同住房、空地一起转租,水、电及设施齐全。租赁期限为六年。从至。

一、租赁费每年陆万陆仟元,每年6月15日一次性付清全年费用。 2017年6月15日——2017年6月14日,陆万元租赁费。自2017年6月15日后每年陆万陆仟元。

二、在租赁期间,甲方不能做出堵路、停电、停水等其它妨碍大棚交通和生产的事相来。

三、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用的水、电费及设备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不承担地租,地租由甲方付给土地主人。

五、甲方以前的任何债务,乙方概不负责。

六、如果甲方中途违约,乙方投入的损失则由甲方全部承担。如果乙方中途违约,乙方应付甲方违约金(50%的全年租赁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大棚土地租赁合同 [篇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发展蔬菜种植、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甲方将所属的蔬菜大棚,发包给乙方从事蔬菜生产。具体条款约定如下:

1、租赁设施:蔬菜大棚**个(其他有关租赁设施附明细),位于安丘市***镇山前***村,占地***亩。

2、租赁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租赁费:第一年每个大棚租赁费***元/年,共计****元。第二年每个大棚***元/年,共计***元。第三年每个大棚***元/年,共计****元。

4、付款方式:租赁费一年一交,第一年乙方于 年 月 日交清;第二年乙方于 年 月 日交清;第三年乙方于 年 月日交清。乙方交清租赁费后甲方将大棚交付乙方使用。

5、乙方在生产中保障所使用的化肥、农药无药残,蔬菜种子乙方自行采购,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乙方在蔬菜种植过程中要精心管理,使用有机肥料,确保蔬菜质量,如乙方生产销售的.蔬菜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6、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收有关税费,执行国家政策,由乙方承担。

7、甲方按协议约定按时交付租赁物,否则每日向乙方支付年租赁费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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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乙方不得将租赁的蔬菜大棚转租给他人种植管理,一经发现甲方将解除乙方的承租权,终止本协议,收回大棚,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9、大棚租赁期内,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租赁大棚抵押或转让他人,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0、本协议租赁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规划征用该土地时,双方服从国家需要终止协议,如占地部门给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青苗补偿费,将按实际占用青苗面积给予乙方补偿,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费等费用归甲方所有。

11、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引起的大棚损坏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人为管理不善及风、雨、雹灾等自然灾害造成对大棚的损失以及大棚内种植蔬菜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

13、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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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棚土地租赁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温室大棚租赁给乙方使用,将其有关事宜协议如下:

一、 日光温室大棚位置,租赁数量及租赁用途

甲方将坐落在 的温室大棚 个,耳房 间 号号号号,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为整,每个大棚每年租金(大写: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付款方式:一年一付,第一年签订合同期满后于下一年元月一日交清当年租金。

四、如遇国家征收或征用土地的补偿款和甲方投资温室大棚及配套固定设施等原有物补偿归甲方所有,地上种植物及青苗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五、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将建好的温室大棚提供棚膜、棉被、卷帘机等设施配套的温室大棚,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交付乙方使用。

2.在租赁期间,大棚设施因质量原因(大棚墙体拱架等)倒塌,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缮,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负责赔偿。乙方可自行解决。

3.甲方需确保该土地及大棚是合法的产权所有人,否则由此造成的相关风险及法律责任,以及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4.在租赁期间,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大棚的正常使用,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大棚不能正常使用,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由甲方全部赔偿(包括水、电导致的损失)

5.大棚的经营生产由乙方独立进行,甲方其他人员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否则乙方有权利追究甲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6.如遇天灾及不可抗拒(如地震、洪灾等)因素发生造成大棚及附件设施损毁,造成损失与甲方无关,乙方不负责修缮。

六、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按时交纳租金,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大棚。

2.乙方必须保证大棚设施完整,在合同期满后,保证所承租的大棚的棚膜、棉被、卷帘机、耳房等全部配套设施完整配套,如有破损必须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保证配套设施能正常使用为准。

3.乙方在承租期间,不得随意改变大棚用途,不得随意改建棚室结构,否则甲方有权利收回大棚。

4.乙方在承租期间,因经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1.在承租期间,甲方因自身非法不合理原因,单方面终止合同,需全额退还乙方租金,还应承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2.在租赁期间,乙方因自身非法不合理原因,单方面终止合同,需全额缴纳当年的全部租金,方可解除合同。

3.承租期满,乙方如需要继续租用,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合同期满后若甲乙一方不再继续发包或续租须在合同到期前30天内通知对方。

4.如因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租赁大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反之将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