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理合同集锦五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代理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代理合同集锦五篇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甲方作为乙方该项业务的代理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其他相关业务,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 甲方向客户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其他相关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乙方的利益及乙方的声誉。

2.2 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3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代理商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2.4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2.5 甲方在注册各类域名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域名注册协议的各项规定,在租用虚拟主机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虚拟主机租用合同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2.6 甲方通过其在乙方申请的会员编号管理其代客户注册的域名,同时甲方认同,客户有权利自主选择代理商,如果甲方的客户合理地要求将其域名的管理权转移到另外的代理商或会员编号下,只要域名注册人按乙方的操作规则提供完备的申请转移会员编号所需的证明文件及履行相关手续,乙方即会提供此项服务,甲方不应因此种原因引起的客户的流动向乙方提出任何异议。

2.7 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会员编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他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8 甲方应按乙方制定的届时有效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代理的域名及虚拟主机续费,乙方将以一定的形式提醒甲方续费事宜,但这并不意味着乙方负有通知的义务。甲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造成域名被删除、虚拟主机被关闭或数据库被删除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2.9 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10 甲方将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为甲方提供国际域名在线实时注册系统注册服务,并尽力使该注册系统有效运行。

3.2 乙方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直接面向甲方的客户。

3.4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3.5 乙方应对甲方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及其他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 乙方为甲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免费培训,主要地点在_________。

3.7 乙方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网站上查询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

3.8 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9 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10 乙方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违约责任

4.1 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2 域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域名支付的域名注册费。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3 虚拟主机: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访问,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10倍甲方已付相关时段费用的赔款。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的空间租用费。由于甲方或甲方客户违反规定使用虚拟主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4 其他收费服务: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收费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收费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5 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虚拟主机的使用权,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5.免责条件

5.1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2 因电信部门检修或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此类情况每月不得超过_________次,每次不超过_________小时。

6.付款/结算方式

6.1 甲方成为乙方代理商的最低资金限额是_________元人民币,此笔费用属预付款性质,甲方之后发生的业务费用可以逐笔从其中扣除。

6.2 乙方在实际收到甲方款项后的根据实际金额将发票寄出给甲方,并做相应的预付款确认以保证甲方正常的后续服务工作。该预付款仅供域名及空间相关服务使用,不可移做他用,也不退还。

6.3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7.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7.4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5 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7.6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8.合同附件

8.1 代理价格表

8.2 甲乙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附则

9.1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9.2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9.3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9.4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9.5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为处理与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合同债务纠纷事宜,委托乙方进行相关工作。现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为甲方代理人。

二、代理事项包括:通过发律师函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与债务人谈判和解、申请并参加调解、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代理法院民事一审阶段诉讼、代理法院二审阶段诉讼、代理申请强制执行、代理执行和解、代理执行调解、代为签收相关款项等程序,以及其他任何可以合法收回相应款项的事项。

三、代理权限:特别授权代理,详见双方签署的委托书。

四、承办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应遵守律师道德规范和执业标准,勤勉尽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

五、乙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责任。

六、乙方或者是承办律师非法使用或者非法披露在代理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机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七、乙方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发生变化,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但是甲方已经明确乙方全权代理且不须通知甲方的除外。

八、承办律师因客观原因不能代理的,乙方应指定其他律师接替,并应于事前或事后征得甲方同意。

但是,乙方指派其他律师或者是律师助理处理文件送达、调查、文件制作、文件复印、相关法律调研等程序性工作或者是一般工作不需要征得甲方同意,也无需通知甲方。

九、因情况紧急,为维护甲方利益,乙方指定其他律师接替不需取得甲方同意;但是事后需及时通知甲方。

这里的紧急情况,是指因为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疾病、交通或者通讯中断客观原因等导致乙方无法处理相关业务,而不处理该相关业务会可能影响整个案件的最后结果的情形。

紧急情况消除的,乙方根据具体情况,既可以指定原来的承办律师恢复代理,也可以指定新承办律师继续代理。

十、乙方指派其他律师办理案件,其他律师为新承办律师。乙方应及时将新承办律师联系方式通知甲方。

十一、乙方指派其他律师承办案件,不影响约定的律师费。

十二、为维护甲方利益,在征得甲方同意以后,乙方或者承办律师可以将案件转委托为他人办理。

除甲方同意以外,转委托不得加重甲方的负担。

十三、因情况紧急,为维护甲方利益,乙方或者承办律师律师将案件转委托为他人办理不需取得甲方同意;但是事后需及时通知甲方。

这里的紧急情况,同第九条约定含义一致。紧急情况解除的,乙方应该及时解除转委托,或者取得甲方同意后继续转委托。

十四、因紧急情况转委托则由甲方承担费用。

甲方承担费用过于不合理的,则乙方也可以承担部分费用,但是乙方承担的部分费用不得超过总转委托费用的30%,也不得高于乙方最后律师费的总额。

十五、甲方须真实地向承办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案所涉及的相关资料。

对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线索而导致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要承担该赔偿责任。

如果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发生变化,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如果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在本案件代理期内变更联系方式,必须及时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案件不能按时办理或者是转交款项的的,乙方不能担责任;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要承担该赔偿责任。

十六、乙方接受委托后,若发现甲方弄虚作假,捏造事实,隐瞒情况,提供伪证,则有权解除本合同终止代理,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如果甲方弄虚作假,捏造事实,隐瞒情况,提供伪证,导致案件败诉的,则甲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

十七、甲方已得到乙方明确提醒:乙方不能保证谈判后债务人付款、到法院起诉可能败诉、即使胜诉也可能执行阶段不能令甲方满意。

承办律师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断、意见,均不代表承办律师就案件做出了成功或者是胜诉的保证。

十八、乙方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按照案的实际情况建议甲方采取适当的措施,建议甲方及时起诉或者申请仲裁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证债权的实现。

如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甲方拒绝采用起诉或者仲裁或者其他合理方式保障权利的实现,则视为乙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代理工作,甲方须得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

甲方未及时缴纳诉讼费等有关费用为拒绝采用合理的方式实现权利的表现之一。

十九、非归于甲方或者乙方主观原因导致债权无法最后实现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丧失债权,乙方丧失律师费。

非归于甲方或者是乙方主观原因导致的债权无法最后实现,包括但是不限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债务人破产且无剩余财产、法院的判决、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无法找到债务人、债务人被注销、债务人移居境外等等。

但是因为甲方或者乙方的主观原因导致上述结果的,按照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处理。

二十、经向甲方介绍XX市有关律师服务收费的规定后,甲方选择乙方的律师服务费按风险代理的方式收取,具体收费比例、缴费时间等按照第二十一到二十六条约定办理。

二十一、甲方同意签约当日先支付乙方人民币叁仟元整,作为乙方承办律师来往的交通、差旅费用包干。

二十二、如果甲方收到债务人的相应款项,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30%给乙方作为律师服务费。

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律师费的,则每日按照未付律师费的0.5%支付违约金。

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将相关款项转交的,甲方可以将相应款项提存;提存后甲方不再承担责任;提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十三、如果乙方代为收取相应款项,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扣除30%作为律师费以后,将剩余款项及时转交甲方。

乙方未按照约定及时转交的,则每日按照未付款项的0.5%支付违约金。

乙方也可根据客观需要,可以直接将全部款项转交甲方,甲方按照前项的规定支付律师费。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将相关款项转交的,乙方可以将相应款项提存;提存后乙方不再承担责任;提存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十四、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外,承办律师在代理过程中所支出由司法部门、行政机关和其他专业机构收取的诉讼费(包括但是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保证金、执行费)、申请费、查询费、资料复印费、材料打印费、鉴定费、公证费等办案费用,由甲方负担。

若乙方垫付的,由乙方凭票据向甲方据实结算。甲方拒绝结算的,自拒绝之次日起,每日按照未结算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

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及时结算转交的,甲方可以将相应款项提存;提存后甲方不再承担责任;提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代为收取相应款项的,可以按照前项的规定扣除相应费用后再将剩余款项转交甲方。

二十五、除前项规定的费用以外,乙方在本案代理过程中,无论通过何种方式解决本案,只要是乙方指派的律师或者乙方的其他人员所做的工作和劳动,都不再增加或者是减少收费。

二十六、因客观或者主观原因导致以非货币财物抵债的,则前述第二十二到二十四条约定的日期为甲方取得财物所有权之日。

上述财物通过拍卖等方式变现的,则前述第二十二到二十四条约定的日期为财物变现之日。

二十七、如甲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已收律师服务费不予返还;如乙方无故终止本合同,律师服务费全部退还甲方。

二十八、鉴于甲乙双方之间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代理该案件,因此,乙方也承担了更大的风险。为了公平起见,在整个案件办理结束之前,甲方不能变更代理人。

如果甲方变更代理人,则推定为乙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代理工作,甲方必须按请求的标的额和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代理费。

但是乙方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是律师职业道德的情形的,甲方有权更换代理人并不支付费用;乙方已收的代理费必须予以返还。

二十九、鉴于甲乙双方之间采用风险代理的方式代理该案件,因此,双方也承担了更大的风险。为了维护双方的利益,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双方一致同意的原则处理该案件。

甲方未经过乙方同意而私自和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放弃或者部分放弃标的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该债权的。应该按照请求的标的额及合同约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费用。

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而私自和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放弃或者部分放弃标的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该债权的。应该按照请求的标的额及合同约定的比例,向乙方赔偿损失。

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乙方与对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或者和解协议,为双方一致同意;甲乙双方在调解协议或者是和解协议上共同签字的,为双方一致同意;在律师的书面建议书建议的范围内,当事人和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或者和解的,为双方一致同意;在甲方或者是乙方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息、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等方式与对方协商并得到同意以后,为双方一致同意;甲乙双方通过会谈协商等方式达成一致并签署的,为为双方一致同意;其他能证明双方意思一致的,为一致同意。

三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相应款项执行到位之日止。

三十一、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之间正式合同,取代之前双方之间作出的口头或者书面的约定。

三十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本合同如有任何附件,除非另有约定,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三十三、双方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发生的任何争议,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XX市律师协会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相同的效力。

三十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合同 篇3

A方:________________

B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是________的高科技机电设备。为合理、有序地开发该产品市场,有效地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A方根据与_________达成的共同开拓北方市场的相关协议,经与B方友好协商,就A方确认B方作为A方的承销代理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承销代理内容 A方确认B方为__________(包括家用型、商用型、工程型)设备地区代理商,销售区域为_________。B方的承销代理资格及承销代理时限为本协议签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 双方职责

(一)A方职责

1.向B方颁发相应的授权证书。

2.向B方提供相应的营销和技术培训,并提供关于空气源热泵中央热水器营销及技术资料,使B方熟悉A方的技术、管理及营销模式。组织培训的费用由A方负责,但差旅费用和食宿费用由B方自行负担。

3.根据AB双方合同约定,向B方按时、按量、按质提供货源。

4.对于条款对产品提供免费保修。

5.及时向B方提供管理、营销产品宣传、技术、服务等全方位的支持。

6.对产品组合、价格、技术、服务、传播等方面政策的调整时以书面形式向B方通报。

7.向B方提供行销、服务类的作业指导手册及表格。

8.不定期组织的承销代理商培训,相互交流销售经验和市场信息。

9.对B方的各种合理建议及时回复。

10.将A方掌握的有关B方地区终端客户资料提供B方,并提供公关及技术方面的支持。

11.A方确保B方在指定区域及约定时间内享有的承销代理权,并将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及时查处各种违规现象,保证严守B方商业机密。

(二)B方职责

1.B方销售___________,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A方和北京___________的声誉和利益。B方不能在A方供货的产品包装箱内外附加任何附加物。

2.B方安装专线传真机及可上网电脑用于外界之沟通。店面按照A方提供的图纸统一广告和陈列空间的装修。

3.至少配备_____名以上全职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产品的技术服务,至少配备_____名以上全职的销售人员负责产品的行销。

4.不仿制A方产品,不承销代理与A方产品同类的空气源热泵产品。

5.设立非直属分销机构或招募分销商时需在A方备案。产品出现质量问题A方将根据本协议第七条质量保证及保险

6.遵守A方颁布的营销政策和价格政策。

7.按照A方要求为终端用户提供优质、周到的咨询及售后服务。

8.每季度按时向A方提供销售总结报告及计划书,并保持同A方持续的沟通,及时反馈各种销售信息。

9.B方印制的各种宣传资料须提前呈A方审阅,在批准后方能发布。

10.规范使用标示、商标等产品识别系统,在营销活动中保持A方及北京___________完整统一形象,以及A方确定的统一装修店面形象。

11.积极支持A方组织的各种市场推广活动。

(三)市场代理秩序

1.A方不得通过其他渠道直接或间接地向B方独家代理区域销售所约定的产品,A方如有违反,B方有权向A方提出经济索赔。其中家用型机(水箱容量在_____升以下)每台罚款_____元,商用型、工程型热泵热水机组按进货价的_____%处罚。

2.B方不得在A方向第三方授权的区域内销售约定产品,如有违反,处罚内容同上。

3.B方如果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独家代理的区域内发现A方的其他代理商串货,B方应通报A方,A方将对串货的第三方处以相同的处罚,A方在收取罚款后_____天内,奖励B方罚款额一半的奖金。

4.在A方尚未向第三方授权销售产品的区域,B方可以销售A方产品,一旦A方向第三方授权,B方在接到A方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在该区域销售。

5.热水工程(工程型机组)如B方在A方已授权的第三方区域内有业务洽谈需及时向A方通报备案,由A方告知第三方。取得工程后需向第三方支付主机机组进货价(代理价)的_____%。如遇第三方就同一工程对象已先于B方开始洽谈,则B方不得再接洽。如遇特殊情形,可由B方与第三方协商解决或由A方协调。

6.上述串货行为发生后的维修仍由串货方负责,如拒不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及维修,可由所在地区代理商进行,费用由串货方承担。串货方不履行该义务,A方有权解除代理协议。

第三条 销售任务合同有效期内,B方每年需向A方采购空气源热泵中央热水器产品任务如下:第一年:从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第二年:从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

第四条 价格

1.空气源热泵中央热水器价格制定权、发布权在A方,AB双方均有保守价格机密的责任。

2.B方在授权期内采购产品价格按照A方统一制订的《空气源热泵热水器市场承销代理结算价》执行。工程施工由B方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和A方的技术要求下自行组织施工,有必要时可由A方派出技术人员予以指导,如需A方负责安装,则工程安装收入(费)由A方享有。

3.B方应严格按照《空气源热泵中央热水器市场销售指导价》进行销售。遇销售价格因市场需要进行调整,上浮或下浮要求控制在_______%范围内。

第五条 奖励政策

1.年度返利。即以年度为结算单位,根据B方该年度可以计算返利的采购额而给予B方的相应销售奖励。年度指签订合同之日起的十二个月。

2.返利金额如下计算方法:超额累进,例如……

第六条 广告宣传

1.A方向B方提供完整的产品宣传资料。B方承担在当地进行的营销宣传费用。

2.AB双方在对外宣传中有义务维护对方的形象,不能以任何形式损害对方的利益。

3.A方及清华索兰承诺创造各种条件进行产品的宣传、推广。

第七条 质量保证

1.由A方提供的空气源热泵中央热水器质量由A方负责,压缩机保用_____年,除压缩机外的其他部件保用_____年(以产品质量保证书为准)。

2.保用期内若出现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人为及其他非正常因素对产品造成的损害除外)由A方负责更换部件的费用,由B方进行维修。日常维护、保养、客户回访及超出保用期之产品的更换(含部件、压缩机)费用由B方承担。保修期过后, B方可收取工本费。

第八条 服务

1.B方应按A方服务规范对客户提供营销和技术服务。

2.B方对所售产品客户必须建立完整的客户服务档案,并在10天内及时将其知会A方。

3.B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注意维护本产品的商誉,客户购买付款后开具发票,提供保修卡并填写客户联系卡,并须按约定时间上门安装。B方须提供优良的售后服务,A方接到B方所在地用户有关对B方所销本产品的服务投诉,有权责成B方及时予以改正。当B方经营因严重不负责任,对A方提供的产品声誉和市场形象严重受损时,A方有权终止本代理协议。(统一的服务条款另附)。

第九条 产品交付及付款

1.B方向A方订货时须填写,《空气源热泵中央热水器订货单》,该订货单必须由B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B方公章,以传真或快递等形式向A方下订单。

2.A方收到订单后通知工厂方备货,A方收到B方全额货款后3天内发货。如B方订货有特殊要求,应在下订单同时付______%货款。运费及保险费由B方承担,货物运到B方,B方应仔细检查有无损坏,若有损坏,请运输公司签字认可后,A方协助办理理赔。工程型机组下订单时先支付_____%货款作为定金,A方接到定金后十日内备妥货,B方接到备妥货通知后_____日内付清余款,收到货款后A方即组织发货。

第十条 协议的续签和终止

本协议到期后, A方根据其所取得的授权期限和范围,与B方经书面确认即可视为协议继续有效;在双方履行协议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1.A、B双方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协议第三条、第四条以及违反了第八条第三款且被客户投诉三次以上查证属实的。

2.一方认为对方违反了本协议约定之其它内容,守约方认为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3.如果B方没有在经营中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在每一代理期终了时,B方愿意继续代理A方产品,A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B方继续代理产品。

协议终止应提前_____日通知对方。但如因为B方未及时支付保证金的,A方可随时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并按约定保证金的一半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履行协议过程中,因一方的违约或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额予以赔偿或家用机(_____升以下水箱)可按每台热水器_____元的范围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B方需交纳_____作为履行本协议的保证金。

2.如双方同意解除本协议,保证金如数退回(不计利息)。

第十三条 履行协议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由主张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仲裁。如该地仲裁机构,由北京市仲裁机构仲裁。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 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A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

B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4

供方:

需方:

为增强供需方的责任感和确保需方的正常生产,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履行。

一、品名:成品木料;

二、结算价格:每立方米人民币 (含 %增值税发票)。

三、规格(mm)、数量(m3)、交货时间:

规格厚度长 度宽 度数量总计

交货规格34 XXX

结算规格32 XXX

交货的时间和数量以需方每次下达给供方的订单确定。

四、木料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用材要求:树种:白杨树;产地 。

2、木料的材质要硬、要白,木质不可太松。

3、木料不允许开裂、水腐、死节、大活节、蓝变、心材、虫眼、斜纹、带边皮、变形弯曲。

4、木料的规格尺寸不得出现负公差,厚度正公差不得超过 mm。

5、木料允许小色差、10mm以下的小活节和11度以下的小斜纹;

6、木料湿度在15度左右,正负公差不得超过3度。

五、包装标准:按不同的规格分类打捆,包装带要打紧并要整齐地在木料两端打包,不得让木料在装卸时脱落四散。包装物不计价、不退回。

六、交货地点:需方企业所在地。

七、验收方法:需方按上述第四、五条的质量要求和标准对供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对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的木料,应在收货后20天内通知供方处理。

八、结算方式:货到20天结帐,需方按验收合格及成配套的实际数量计算货款,并在收到供方出具增值税发票后以转帐的方式支付货款。对不成配套的产品,如有续单配套,再进行结算,否则不予结算,后果由供方承担。

九、双方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交货的,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向需方偿付违约金。由此造成需方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供方还应给予赔偿。

2、供方逾期交货的(宽限期6天),按该货款总值的日1%向需方偿付违约金。因供方逾期交货导致需方生产的产品不能按时交货所造成的损失超过供方应当偿付的违约金数额时,供方还应给予赔偿。

3、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按逾期额的银行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十、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对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代理合同 篇5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签约时间:20 年 月 日 有效期 年

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产品一事,达成一致,签署本合同,各方在此承诺已完全知悉并理解经双方协商确认的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的含义。

一、 经销范围和内容

1.1甲方指定乙方作为 地区 渠道乐盒l8网络高清点播机产品指定经销商。同时,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条款、条件以及范围行事。

1.2乙方为 地区独家代理商:在乙方完成考核任务指标并遵守本合同及甲方代理商管理政策的前提下,甲方承诺在此区域的乐盒l8网络高清点播机产品乙方拥有独家代理权。

二、 合同期限内任务目标

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完成销售xxxx(任务细分见附件一)

三、 产品价格政策

3.1甲方给予乙方产品的供货价格见附件三,之后的供货价格如有变动,以甲方届时的书面通知或者公告为准。

3.2 如甲方对乙方供货产品有价格调整,其间的产品盘库、价保补差等相关事宜届时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在甲方帐面上的余款(调价补差款、返利)在乙方下次提货时冲抵货款。

3.3成为甲方独家代理商可享受价保政策,准代理商期间不签订价保协议。

四、 产品定购与供应

4.1经甲乙双方商定,乙方首批订货金额为 元人民币(详细在附件一中填写)。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后10日内将首批款项通过银行电汇方式划入到甲方指定账户,如乙方未如期执行,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4.2乙方应如实、有效、完整、正式填写代理商登记表,并经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同时加盖公章(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二)。

4.3甲方收到乙方的足额货款,按订单供货。订货数量最少为10台,并按10台倍数累加。

4.4甲方通常采取汽运方式向乙方供货,甲方发货到乙方指定地点(收货地点限于省会级城市和地级市),汽运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4.5原则上甲方营销体系采用代理制,即甲方下设若干地区独家代理商,地区独家代理商下设若干经销商,甲方直接管理地区独家代理商,地区独家代理商管理其辖区内经销商。当地区无独家代理商,甲方直接管理经销商直到当地有独家代理商为止。或者当地独家代理商违反甲方有关营销规定,或者虽当地区内有独家代理商但其不能覆盖区域,甲方有权直接管理和下设经销商。乙方对甲方的营销体系及其管理制度表示了解和接受,如有违反同意按照甲方规定承担全部责任,相关营销规定解释权属甲方。

4.6 乙方负责该独家代理区域内经销商的供货,供货价格按甲方指定经销价格政策执行(见附件三)。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如需更改价格政策时,以正式书面盖章文件通知乙方,价格政策甲方享有最终解释权。

4.7 当乙方未按甲方规定覆盖到指定独家代理区域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未覆盖到的经销商供货,进货数量计入乙方年度业绩中,并计算年度返利。

4.8 当甲方发现乙方连续三个月无进货记录,或连续两个季度进货均未达到该季度总任务的50%时,或乙方经营中违反甲方价格政策分销和销售产品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独家代理权及相应奖励政策。

4.9 凡乙方取消订单、拒绝接收货物、无正当理由退货的,应按当笔货物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属乙方特别定制产品,则乙方拒绝接收货物或无正当理由退货,应按当笔货物总金额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 付款方式及期限

5.1本合同采用现款现货的付款方式,即甲方确认乙方款项到达甲方指定帐户,并核对与乙方所下订单信息无误即可发货给乙方。

5.2乙方以支票或银行电汇方式向甲方付款,乙方应将款项交付甲方指定的财务人员,其他人员无权接受乙方的支票等结算票据。如乙方将票据交付给甲方指定人员以外的人员导致票据没有到达甲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己承担。

5.3如乙方需现金支付货款,乙方须经甲方财务责任人同意并将现金送交甲方指定接受地点或接收人方可。

5.4票据必须填写甲方户名,不写户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己承担。

5.5未经甲方正式同意,甲方销售人员不得收取现金、空白支票、背书承兑等可背书转让的票据,如乙方将其交给甲方人员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己承担。

甲方开户行与帐号:开 户 行: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乙方开票信息:

公 司 名 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和电话:

开户行及帐号:

六、 产品交付与验收

6.1乙方将指定的接货验收人、验收地点等详细信息填写到(附件二)经销商或代理商登记表中。

6.2甲方作为乐盒l8网络高清点播机的生产商,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的合格产品。国家未有特别约定的,按照甲方企业标准执行。

6.3产品到达乙方指定地点后,若收到的产品有数量不符、外观损坏等特殊情况,应在货物到达当日书面通知甲方,超过两个工作日未提出的,视为验收完成。

6.4乙方应当在货物签收后当日立即签发产品签收单传真至甲方,甲方以乙方签发的产品签收单时间为标准确定提出异议的有效性,若乙方在签收货物两个工作日内,未将产品签收单传真至甲方,则以甲方产品签收单为准,视为乙方签收完成。乙方在验货时如发现有短货或货损的情况,应立即与运输部门联系,及时查对核实,并将此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必要时应向公安、保险等部门报案,并取得有关单位的有效证明,以便处理或索赔时有据可依,否则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6.5乙方在收到货物后七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视为甲方供货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对产品验收合格。

6.6参加验收人员为合同及附件中指定甲乙双方代表人。

6.7乙方定货后,甲方按合同约定发货到收货地点后,乙方应在18小时内安排订单中指定的收货人完成收货,否则,乙方逾期接收应支付逾期接收货物期间甲方保管或委托第三方保管的费用;逾期七天不提货(视为乙方拒绝接收货物),甲方将有权自行处置货物,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 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7.1资金、物流责任:乙方作为甲方本合同指定区域的独家代理商,承担乐盒l8网络高清点播机 前款1.1所述 区域的物流、资金流的全权责任。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在当地的销售推广工作。

7.2窜货管理。

7.2.1乙方作为甲方乐盒l8网络高清点播机 前款1.1所述 区域独家代理商,应保证所经销的产品在 前款1.1所述 区域规范运做。所辖区域市场价格严格按照甲方下发的价格政策有关规定执行,禁止下游经销商向其他区域进行任何形式的跨区域销售。如发现乙方下游经销商违规向其他区域销售,甲方将对乙方的窜货机型处以每台双倍统一零售价的罚款,如拒绝缴纳罚款,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和经销权利,并有权取消年终奖励。

7.2.2如乙方或乙方所属下游经销商出现窜货现象,乙方保证对下属经销商的窜货行为承担全部责任;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乙方未做出任何回复,甲方将视为乙方默认不回购,甲方视为乙方恶意串货,将采取但不限于罚款,扣除奖金等方式处理,直至取消代理资格。

7.2.3乙方承诺对甲方公司的窜货管理规定了解并接受,如有违反同意按照甲方规定承担全部责任,相关窜货管理规定解释权属甲方。

7.3价格管理。乙方有义务遵照甲方制定的价格体系执行,如因此造成窜货等市场问题,甲方将追究乙方责任。

7.4客户服务。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客户服务工作,甲方协调乐盒l8网络高清点播机售后服务中心全面负责售后服务,详细内容参照国家有关“三包”规定和甲方有关客户服务政策执行。

7.5市场信息。乙方有责任努力扩大甲方产品在乙方代理区域的销量,提高市场份额,并按照要求向甲方提供产品进销存信息及其他市场信息。乙方每周定期向甲方报告产品库存信息,市场同类型产品的信息,以便甲方及时对乙方的支持。

7.6乙方应每周一上午11点前上报前一周终端销售情况报表给甲方指定对接人员。

7.7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在该区域的市场或促销活动。

八、 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另一方在此后任何时间可以向违约方提出书面通知,违约方应在1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该通知发出15日内违约方不予答复或没有补救措施,非违约方可以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并依法要求损害赔偿。

九、 特殊约定

乙方理解并同意:除持有甲方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加盖甲方公章并有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外,甲方任何业务经办人员无论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作出的任何业务承诺、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甲方授权以甲方名义、以甲方业务员名义发出业务订单,接收、验收或确认任何工作成果),都不代表甲方,该种行为完全是其个人行为,乙方同意由此发生的所有法律后果都自行承担,无权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对乙方不按此条约定执行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行为涉及金额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十、 知识产权的归属

10.1乙方理解:甲方拥有乐盒系列产品的全部知识产权,乙方除按本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外,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行使乐盒系列产品的其他权力。

10.2乙方同意:乙方销售的乐盒系列产品中软件部分的最终用户使用许可授权均以甲方现有的授权使用许可协议为准,乙方无权向最终用户进行其它授权。

十一、 保密条款

11.1本发行产品的程序和文档以及甲方的销售计划、价格政策和市场策略均为甲方的有价值的商业秘密,乙方保证不泄露这些商业秘密,也不为本合同规定以外的目的而使用这些秘密。

11.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有关产品、市场的文件均为乙方有价值的商业秘密,甲方保证不泄露乙方的商业秘密,也不为本合同规定以外的目的而使用这些秘密。

11.3双方应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制定有关制度,以保证接触到上述秘密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职员、顾问)不泄密。一旦发现对方的商业秘密有泄露的迹象,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尽可能地采取救济措施,使损失最小。〖1〗〖2〗〖3〗〖4〗

11.4在本协议终止时,双方应向对方交还(或销毁)对方有关的全部资料及其备份并继续负有保密的义务,直到对方将其公开为止。

十二、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如因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履行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发生的其他业务出现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十三、 条款的完整性

甲、乙双方均承认,已阅读过本协议,并同意:本协议为双方关于发行合作事宜的所有协议和约定的全部记载,并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意向书与建议。未经双方书面修订,不得对本协议加以变更。协议附件是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 协议的修改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协议继续有效。

十五、 不可抗力

15.1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火灾、地震等等不可抗力事故,将影响协议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通知对方。并尽快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进行确认。

15.2双方尽快根据此项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协商本协议的进一步执行问题。

15.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对履行协议的延误或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负法律责任。

十六、 标题

本协议各条标题仅具有提示和注意的作用,不作扩大的解释。对于协议内容的一切解释均以标题下的正文为依据。

十七、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附件内容与主合同相矛盾时应以主合同为准。

甲方(供方)北京宏景捷讯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需方)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