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机租赁合同(通用版)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下面为大家提供了挖机租赁合同,一起来看看吧!

挖机租赁合同(通用版)

  挖机租赁合同1

甲方(租租方)

乙方(出借方)

为了确保挖机在租赁过程中正常运行,经甲乙双方就挖机租赁有关事宜进行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承担挖机的柴油消耗和随机配备工作人员的食宿,以及设备的保管。

2、甲方提供作业任务,对于岩石部分应作出相应的爆破,严禁硬性作业。

3、甲方负责挖机作业全面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提供挖机(型号: )一台,工作人员壹名,确保车况正常,如因机械故障,月度内维修保养时间不得超除三天,若有超出甲方可按租金比例系数扣减乙方的实际误工租金(月度工时达到时免扣)

2、乙方自理挖机的维修配件和付油开支,以及业务往返的差旅费用。

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合理安排,真正做到安全高效,自理施工过程中自身人为造成的'安全责任。

三、租赁期间作业时间规定:

月度租赁作业工时为8小时,如因甲方原因或者是无作业任务等,乙方作业工时不足8小时,乙方的租赁费不变:如作业工时超出小时以上的部分,甲方按每小时350元的标准再支付乙方的超时作业款。计时方式为挖机电脑计时,月度到期之日开具完工单。

四、进退场费用规定

甲方租赁乙方挖掘机期限不足2个月的,进场费用由甲方承付,达到2个月的进出场费由甲乙双方各付50%.

五、租金标准

合同宗旨为月度租赁,即每月(三十天)挖机的基本租赁使用费为 元整,超出小时,以外的超时款另外计算(乙方不提供税票)

六、租赁费用的支付

挖机自进场之日起每月租赁时间达到25天后一次性付清当月租金。

七、安全责任及设备保管

1、甲方必须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正确指挥施工,如乙方觉得施工环境太差,工作难度太大,作业很不安全,可停止施工,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再施工。如甲方强行施工,造成设备及人员伤亡,甲方全部承担赔偿。

2、如出现甲乙双方事先没有预测的事故发生,造成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甲方承担责任。

3、属乙方挖机手责任,造成设备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责任人员必须听从安排,积极、主动配合甲方责任人员的指挥,优质高效完成每天的工作,并遵守甲方的作业时间和规章制度。

5、挖机在租赁中如出现被盗或人为破坏甲方负责赔偿。

八、综上所述,甲、乙双方互相遵守,确保施工正常进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租 借 方: 出 租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挖机租赁合同2

同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租用甲方设备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备配置 甲方将神钢 sk200-8 式挖掘机设备一台及管理人员一名,租赁给乙方用于 工地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个月,如超出艇期则按实际小时(150 元/小时)计收租金。若因乙方原因,租用时间不足一个月,甲方将按一个月收取租金,并且设备进退场所有费用均由乙方全部负责,租期未满半年,进退场费用也需乙方负责。

三、租金计算及付方式 .

1、此设备按月计算租金,每月租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

2、从设备拖车当日起(即 年 月 日)计收租赁租金,到乙方电话通知设备退场并全额付清租金及相关费用当日为合同截止日。从拖车当日收取一个月租金叁万元整(30000)。后每隔 30 天结算一次,不得拖欠。如乙方逾期未付清租金,甲方每天将按所欠租金总额的 3收取滞纳金。并有权停止设备的使用,设备停止期间乙方照付租金,直至乙方付清全额租金后方能使用该设备。

四、甲方职责和权利

1、挖掘出配备管理人员一名为乙方服务至合同期满。

2、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看管。

3、甲方有权拒绝不符合挖掘难度要求的挖掘操作。

4、租赁期间,甲方的服务公限于租赁设备的操作,对乙方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材料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租赁期间,乙方无论因任何原因造成工期停顿,无论时间长短,甲方仍将按时向乙方计收租金。

五、乙方职责和权利

1、负责甲方设备的签收与保管、遗失,损坏照价赔付。

2、负责设备燃油供应及费用,并保证烯油品质符合国家标准。

3、负责安排管理人员的食宿并承担其费用。

4、甲方设备需维修时,乙方必须给甲方二天时间作为维修工时,若因甲方设备自身原因,超出二天保养。乙方有权扣除超出时间的相应租金。维修费在 1000 元以下的,由乙方支付。

5、如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也他人纠纷造成甲方设备被扣押,由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其他约定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甲方设备作为抵押转租或转运其他工地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若因乙方所提供的安全设备及防护力不强,或违章指挥造成的设备及操作人员的安全事故,则由乙方付全责。

3、在合同终止前,乙方必须提前 5 天电话告知甲方,以便双方作好设备退场和租金结算工作,若因为乙方原因使甲方设备在合同终止当日未能及时退场,则视为乙方续租,甲方将计收租金直至设备离场之日为止。

4、挖掘机每月工作时间约定在 240 小时以内,如果超出约定时间 ,甲方则按超出时间(每小时 150 元)向乙方加收租金,每月不足 240 小时,按 240 小时计。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有纠纷或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