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土地承包合同

发包方(甲方):兰陵县车辋镇房沙沟村村民委员会 法人代表:

房屋及土地承包合同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

为发展农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土地资源,促进环境改善,促进经济发展,经村、支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在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集体土地1.3亩发包给乙方从事经营管理、收益。 二、四至为:东至房士峰砖厂,西至农户家院,北至坑洼,南至村文化广场。

二、承包期限:12年,自2017年3月30日起至2028 年3月30日止。

三、承包费每年每亩500元,共计650元,

承包期限内全额共计7800元,(人民币大写:柒仟捌佰圆整),一次交清全部承包款,乙方应该按时足额交给甲方承包费,不得拖欠。

四、甲方保证该土地界线的四至与他方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五、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

2、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业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该土地的'自主使用与经营管理权,土地承包经营取得的收益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3、乙方不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乙方必须与甲方协商解决。

六、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有一方违约将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管站、见证机关留存一份。

甲方(印章):兰陵县车辋镇房沙沟村村民委员会

法人代表:

乙方(签字按手印):

身份证号:

镇经管站(印章):

见证机关(印章): 2017年3月30日

房屋及土地承包合同 [篇2]

随着时代的变化和形势的发展,现经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研究决定和收买人、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自愿,现将大门山西边老牛房及牛房所占地出卖给乙方老牛房现前后、左右(牛房此大约三分地左右等巧生五年期一到全部归承包者)全部承包给乙方,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老牛房合计11间全部出卖合计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二、现有牛房所占地和牛房现在的前后左右大约壹亩贰分左右,全部承包给乙方同意建围墙,承包款合计人民币 。

三、承包期为 年,2012年4月 日至202 年4月 日止。如甲方违反此合同应赔偿乙方一切损失。

四、承包者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政府部门政策性征地和用地承包者必须服从,政策性清场费、赔偿费归承包者所有,土地赔偿费归甲方所有。

五、承包者在承包期内如遇任何事情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六、老牛房出卖款2000元,承包款为 ,合计人民币 ,此款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七、合同到期后,乙方必须在到期后的三十天内将所有房屋设施拆走,逾期不拆,无偿归甲方所有。如需继续租用土地,须重新商谈订立新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房屋及土地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土地转包协议

一、甲方 将自己承包的土地位于精河县托里乡一牧场的耕地七百二十五亩转包给乙方 种植经营。四面界限:东至精河县八家户农场,南至李志虎承包地界,西至蒋现明承包地界,北至三合公司地界。其种植经营权及经营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提供井、水泵、变压器、滴灌设施和房屋(含725亩土地、75、40、63地上管)。

二、转包期限为5年。自2011年11月19日至2017年12月30日止。

三、 承包费及付款方式:每亩每年土地350元(叁佰伍拾元整),缴费时间为每年10月20日一次性-交清下一年的承包费。如逾期缴纳,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

四、转包协议签订之日,有甲方验收所有甲方提供的井、水泵、变压器、滴灌设施和房屋(含725亩土地、75、40、63地上管)。带协议履行期满,有甲方于2017年10月30日对井、水泵、变压器、滴灌设施和房屋(含725亩土地、75、40、63地上管)验收。承包期内若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上述财产任何一样损坏。乙方必须积极修复,如不能修复的照价

赔偿。

五、协议履行期内,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遵纪守法,合法经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给他人,不得漏种、撂荒。如遇土地发生纠纷,甲方出面协商,保证乙方正常发行协议权利和义务。

六、协议签订前,该宗土地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债权俩务均出甲方承担,乙方只负责每年承包费350元(叁佰伍拾元整),其他费用与乙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协议签订及履行期内,甲、乙以方必须遵守合同条款,全面履行义务。若一方违约则出违约方赔偿对方叁拾万元违约金。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异议,双方再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乙方: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