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土地承包合同范文汇编10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土地承包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土地承包合同范文汇编10篇

土地承包合同 篇1

为发展农业经济,经四组全体村民协商同意将 地 亩,承包给 从事 经营,双方合同如下:

一、发包方:沟口村四组全体村民及法人代表李建章(简称甲方)

承包方:铁谢村村民法人代表谢银峰(简称乙方)

二、甲方同意将 亩土地自年 月日起承包给乙方,由乙方自主从事农业经营,承包期为 年。

三、乙方同意自承包期开始,每年付给甲方每亩小麦 斤(折每年九月份小麦市场收购价格计算),付款方式一年一清,先付款后种地,每年九月底前付清。

四、承包期间,国家补助给农民的优惠政策由甲方享受,如综合直补、粮农补贴等。如在承包期间国家有重大工程或其它建设各种优惠政策及赔偿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干涉,水利设施出故障乙方自行处理。

五、承包期间,甲方不得以地主身份干涉乙方正常经营,乙方所用务工人员甲方人员可优先但应遵守乙方一切规章制度。

六、承包期间,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任何一方不经对方同意无权私自更改和终止合同,否则应付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本合同期满,应把本块土地一切建筑物及杂物清理干净,把土地恢复原状,水利设施完好齐全,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交给甲方(如乙方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给村委存档,其余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村委会: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过公开协商,签订荒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 亩荒地承包给乙方使用。

荒地方位东起 ,西至 ,北至 ,南至 。

二、荒地的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该荒地的承包金为每年人民币 元,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五年荒地承包款 。

三、荒地租赁期间,可自由的选择经营项目。

四、承包期内,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因人事等其他的任何变动影响此协议的执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造成方负责全部责任。

五.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六.乙方在经营期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得超过协议期限,流转收益归乙方所有。

甲方将荒地发包给乙方,要保证发包土地权属清楚,没有任何争议,保证乙方能正常使用所承包的荒地,保证原有道路畅通。

七.合同期满如甲方荒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其他未尽事益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 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3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上甲方经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并经村民代表、党员会议通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包土地用途、面积、养殖业

面积:甲方将地位于东至 西至 南至北至,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

二、承包期限及承包费缴纳时间

承包期限共年,从 年 月 日起至承包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于每年的 月 日前交清下一年土地承包费。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在该承包土地搞养殖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转让第三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地上建筑物归乙方所有,土地归甲方所有,并甲方有权对外另行承包。如遇到修路,兴办公益事业项目建设,国家与政府征用土地时,可随征随用,乙方不得进行任何干涉,甲方有权将土地随时收回,并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有权依法搞好养殖业,不违法经营,不得栽种树木、粮油作物,水电等费用乙方自行承担,如遇到征用土地,地上附着物、建筑物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

五、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并赔偿违约金2万元。

六、甲方不得因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冯格庄街道办事处经管站留存一份。

甲方: xx 乙方:xx

法定代表人:xxx

土地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 县 乡(镇) 村_ 村民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附图

四、转让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 元一次性结清。(结合自己情况,最好一年一付)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土地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发包方)

乙方: (承包方)

一、为发展我县的水果生产,乙方在 镇 村 组承包甲方土地进行业生产, 地名、面积 亩(具体面积、地点见附表)。

二、承包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用于种植经济作物及果树。

三、承包期限

从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共x年。

四、承包交付时间及方式

实行先交承包费后使用承包土地的原则。双方商定:第一、土地租金每亩为800元/亩(每年4月1日前交租金)。第二、承包完第一年以后第二年起每亩升30元/亩。(第一年800元,第二年830元,第三年860元,照此累计)。

五、如果遇到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地面附着物赔偿费及青苗费归乙方所有。

六、为方便生产,乙方在承包土地范围内修建电灌站、工房道路、围墙、排洪沟等,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所有投入均归乙方所有。

七、承包期间乙方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甲方村民。

八、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信守合约,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违约,否则将追究违约方的责任,违约按每亩赔偿1000元计算。

九、乙方所建房子、电灌站、道路、水井、水池、围墙、排洪沟等,到期后,如果甲方不需要留用的,乙方一定要还原耕作面积为了保障复耕,承包满五年,第六年4月1日乙方交复耕押金壹万元,到各组组长妥善保管,承包满十年,第十一年4月1日,再交复耕押金贰万,耕作面积还原后,组长把押金退还乙方。

十、承包期间,乙方不得随意转让,不得种树,不得挖鱼塘。

十一、此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生效,以后所签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6

近期随着国家农业政策的调整,很多省、直辖市、自治区相继出台减免农业税的政策,特别是黑龙江省、吉林省两大粮食主产区进行农业税减免试点,由此引发大量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到人民法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急剧增多,诉讼争议的焦点大多为农业税减免能否引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审判,直接关系到国家农业政策的贯彻执行,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

在审判实践中,一种观点认为,税收减免属国家政策调整,是合同成立时当事人无法预见的,是在合同成立后,与合同当事人无关的客观原因发生的,如果继续履行合同明显失去公平,应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另一种观点认为,我国的.现行法律并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合同成立后,对双方当事人风险和机遇共存,当事人既要承担风险责任,同时也享有机遇所带来的利益,变更合同反而显失公平,因此农业税减免不能引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笔者同意后者的意见,其理由如下:

一、我国现行法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不应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情势变更制度或原则,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提出来的,已为一些国家和法律所确定。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在合同成立后,作为合同关系基础的情势因不可归责于合同当事人的原因,发生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克服的异常变化,致使履行合同将对一方当事人没有意义或造成重大损失,该当事人可以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在合同法的制定过程中,围绕要不要建立情势变更制度,存在不同的意见,主张建立情势变更制度的认为,根据公平原则,应当建立情势变更制度;反对建立情势变更制度的认为,什么是情势变更,各国的理解不尽一致,界限不好确定,规定会产生情势变更原则的滥用,会影响合同的履行,不应建立情势变更制度。

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约定由流转后享有土地经营权的人向国家缴纳农业税,由于国家农业税的减免使土地承包金、出租金、转让金提高幅度较大,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获得较大利益,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因土地流转没有享受到国家农业税减免带来的实惠,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要求增加承包金、出租金、转让金,甚至要求解除合同,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不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因此引发大量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诸法院或申请仲裁机构

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应当受理,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受理后可以主持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视为协议变更或解除合同;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由于我国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没有依据,应被人民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驳回请求。

二、从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情势变更制度的沿革来看,没有最终确立情势变更制度。

1986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规定了因国家税收、价格等政策的调整,致使收益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的,应当允许合同变更。

由于我国当时处于商品经济阶段,国民经济不发达,减免农业税会造成国库空虚,国家对农业税的征收只能在征收幅度上进行微调,不可能大幅度减收或免收;价格也受国家政策的调整,从而引发价格的波动,对合同当事人的收益状况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了平衡合同当事人的收益,最高人民法院做出可以变更合同的司法解释,是与当时我国的经济体制、国民经济状况及农民的收入状况相适应的。 国家税收的调整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也是不以合同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符合情势变更的特征。这一情势变更制度的规定,对于当时农村承包政策的贯彻和执行起到较大作用,也是我国关于确立情势变更制度的一次偿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司法解释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1999年7月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下文简称《规定》)规定了“对承包合同中约定承包金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护,对当事人单方要求变更承包金的,不予支持”。这一规定明确了在农业承包合同的履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变更承包金,对单方变更承包金的请求,不予支持。

该《规定》并没有规定情势变更制度,并规定“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1986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审理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同时废止。”可见随着《意见》的废止,情势变更的规定也同时失效。20xx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适应,也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

20xx年7月29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因承包方不收取流转价款或者向对方支付费用的约定产生纠纷,当事人协商变更无法达成一致,且继续履行又显失公平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发生变更的客观情况,按照公平原则处理。”该规定仅限制两种情况,一种是承包方将土地无偿流转,另一种是承包方不仅不收流转价款,反而向对方支付费用。这两种情况之所以可以变更,是因为合同在订立时就显失公平,是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

排除了承包方将土地无偿流转的情况,承包方将土地有偿流转,依法不应变更合同,更不能解除合同。从适用的原则来看,确定了适用公平原则。从我国情势变更制度的沿革来看,并没有最终确立情势变更制度,最高院虽然曾做过有益的偿试,但为了保持法律和司法解释的一致性,也已被废止,所以在审判实践中,不应再适用情势变更原则。

三、从情势变更的适用程序来看,情势变更仅适用当事人协商变更。

在发生情势变更的情况时,并非自动地发生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后果,当事人须经一定的程序才能变更或解除合同。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概括起来,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当事人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运用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因为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实际上是订立一个新合同来变更或终止原订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发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要约,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对要约予以承诺,变更或解除合同即可成立;如另一方当事人不予承诺,原合同继续有效。

二是当事人一方行使变更或解除权而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合同变更或解除权是当事人一方以其意思表示即可使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权利,属于形成权。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仅凭自己单方的行为便可以使某种权利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

变更权和解除权是形成权的重要表现形式,变更权或解除权的产生,一是合同的约定,二是法律直接的规定。合同约定附变更条件的,系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可见发生情势变更的情况时,一方当事人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具有法律直接规定的事项,这种法定事由不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而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而我国现行法并没有建立情势变更制度,因此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享有因“情势”而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以情势变更为由向另一方当事人传达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意见,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因对方当事人不享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而拒绝承诺,由此产生纠纷,即使诉诸法律,由于不享有变更或解除权,其请求也不应得到支持。

我国农业税减免政策的出台,是国家对农业的资金投入,是为了鼓励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已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农民获得利益。而转让土地经营权者早已离开农村,他们在城镇大多有较稳定的收入,已经融入城镇建设之中。如果允许合同变更,真正获得实惠的不是因受让而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农民,而是转让土地经营权的农民,从而改变了我国对农业资金投入的方向,使资金流失,与我国农业税减免政策相悖,也不能起到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作用,也不利于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

土地承包合同 篇7

合同,也称契约,是当事人双方或几方为实现一定的目的而协商同意订立的有关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文书。

合同具有合法性和约束性。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格守信用,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拒绝履行或变更、解除合同。

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主体、标的、数量与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

合同的格式有条款式、表格式、综合式。无论是哪种格式,都应包括下面四个部分:

(1)标题。位于合同的第一页中间,用较大的字体书写,只写明合同性质,如(订货合同》等。

(2)订立合同双方或多方名称。位于标题下方,通常在标题的左下方注明“订立合同单位”宇样后,再分别上下写订立合同单位名称、简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简称一般为甲、乙、丙方,是为了行文方便,但不能简称我方、你方、他方,以免引起误解。

(3)正文。包括签订合同的目的、依据、双方协定内容、条款(合同内容的六项要素)、合同的份数和保存等。

(4)结尾。在正文下方写明签订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单位的全称和法人代表姓名,并加盖公章。如有主管部门鉴证或司法机关公证,也应签署和盖章。之后写签订合同日期,日期一般在署名下方,也可以在标题之下打印好。

例一:

土地承包合同书

甲方:X X村九组

乙方:X X村十二组村民李XX

xx合作社于1991年搬迁到九组,该址对换给九组集体所有,为了充分利用土地,使其发挥应有的效益,甲方将原合作社旧址承包给乙方发展企业。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原合作社:东西长27.3米,南北长38.5米,面积为1.57亩,现有破瓦房11间,承包给乙方管理使用。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交承包款20xx元,乙方必须在使用前先交当年的承包款20xx元后使用。

三、合同期为1996年1月1日一20xx年1月1日,为期15年。

四、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所建的一切不动产归甲方所有,机器设备等动产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在经营期间,水、电设施及费用甲方不负责。

六、乙方在承包期间负责绍修甲方现有房屋,合同到期保证正常使用。

七、合同到期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双方重新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使用。

本合同一式4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X村九组 乙方:X X村十二组村民李×X

代表人:X×X

X X X X年X月×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村民大会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甲方决定将合同约定山林进行发包给乙方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位于村南_____与_____柳林交界处南北[_____]米,东西[_____]米,合计面积[_____]亩;_____以南与_____、柳林交界处南北[_____]米,东西[_____]米,合计面积[_____]亩。以上共计面积[_____]亩。

边界:_______________。

上述约定与政府核发的《林权证》不一致的,以《林权证》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年,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及支付

1、承包费用

承包费标准以每亩每年____元标准计算,共计金额为[____]元整。

2、定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交纳定金[____]万元,此定金为保证双方不得反悔违约之用途。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没收定金,若无违约则抵顶乙方应付承包费用;若甲方违约则甲方需双倍返还定金。

3、承包费支付

承包费用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纳承包费用的____%。

(2)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交纳承包费用的____%。

(3)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结清承包费用。

(4)如上述付款时间届满时,因甲方原因导致林权证未办理完毕,上述付款时间顺延至林权证办理完毕(以乙方收到林权证为准)之日。

  四、林权证办理

1、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及其他政府规定的手续,办理过程中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无条件给予配合。

2、办理林权证的费用按照以下第(____)种方式承担:

(1)由甲方承担。

(2)由乙方承担。

(3)由甲方承担____%,乙方承担____%。

  五、权利与义务

1、甲方对承包范围内原有的树木享有所有权,乙方不得随便采伐。

2、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在承包范围内的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对自行种植的树木享有所有权。

3、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护林房屋以便于管理。

4、承包期内,乙方有权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对林权进行处置,甲方无权以任何理由干涉。

5、乙方对山林有承包管理和受益权,(子女亲属有继承权)。

6、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7、甲方承诺:对甲方已经承包给他方的山林,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承包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村民大会表决同意书》系村民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因甲方提供虚假《村民大会表决同意书》而导致本协议无效的,甲方除双倍返还定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经济损失____万元。

2、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生产经营自主权,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万元。

3、承包期内,甲方强迫或者阻碍乙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万元。

4、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或者调整乙方承包林地,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万元。

  七、其他

1、合同期内,若因政府征用或其他合法事由需终止合同,则承包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及林苗补偿以及预期收益补偿归乙方所有,同时甲方需退还剩余承包期间的承包费用。对于征用补偿标准由乙方同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甲方无权代理协商。

2、甲方村民大会表决同意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9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文件规定,明确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特订立本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一、承包土地地点: 承包数量:600亩地喷灌圈

二、承包地期限: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三、承包地用途:限于种植农作物,不得取土。

四、租金交付时间:20xx年12月1日交付地租140000元整,20xx年3月2日交付140000元,20xx年4月1日前可以种植作物,付80000元。

五、甲方有责任调试喷灌正常,交付给乙方使用,如若第一次调试喷灌水泵运行有问题,所需费用乙方有权扣除租金费用的20%,作为维护费用,中间喷灌水泵出现问题,乙方自行解决。

六、甲方需于20xx年2月1日之前将主路与所承包土地之间道路进行修砌标准为:不低于6米宽,厚度不低于20cm,保证顺利通行60吨货车即可,甲方需于20xx年2月1日前架设好电力设施,保证水、电、路基础设施齐全。

七、甲方需于20xx年4月1日之前将喷灌圈内土地进行平整以适合耕种。

八、如甲方不能及时完成第六和第七项的土地、道路和电力设施工造成乙方不能及时耕种,造成损失于甲方承担,承担方式为延长1年租期。(将土地承包期延长至20xx年12月31日)

九、甲方须为乙方在所租地块区域内修建不低于50平米的简易房方便乙方居住。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传真件有效签字生效。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10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平等、公平、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土地承包的具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甲方愿将自己的位于 的复耕地共 块(总计 亩)发包给乙方,由乙方承包经营管理,乙方自主决定承包地用途,甲方不得干扰。

二、土地承包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承包期满后,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因土地、道路、水电需要修整,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免缴 年 月 日之前的承包费。)

三、土地承包价款:承包土地每亩每年 元, 亩地 年总承包款为 元整。

四、缴款方式:土地承包款以现金方式结算,分 次付清,第 次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第 次付款时间为 年 月 日。如乙方不能按时交清承包款,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五、在承包期内甲方应给乙方提供经营方便,保证从风平公路到所包土地道路畅通,水路流畅,和本村村民享受同样的水价和电价,不得干扰乙方经营。若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在承包期限内,如乙方的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扶持及国

补政策,扶持资金与补贴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七、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执,提请运城市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借故终止合同。

以上所有条款,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遵守,若违约应支付对方违约金10000元,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应负责赔偿。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镇政府、村委会各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镇政府(签字盖章):

村民委员会(签字盖章):

甲 方: (签字)

乙 方: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