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锦集六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租赁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租赁合同锦集六篇

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切实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耕地的使用管理

为对耕地进行科学、合理、统一、严格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确定并纳入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允许乙方自主决定种植品种和耕种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充分提高耕地产出效益,鼓励以水为中心的基本农田改造,提高耕地单产效益。

第二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耕地位于成都市 区 ,总面积约20xx亩,四至界限分别为(以实际标注为准)。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10年,从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1月31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按照先缴费后使用,一年一交,三年一议价的方式缴纳租赁费,租赁费头两年每年800元/亩,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下一年租赁费以现金方式全部结清,20xx年至20xx年租赁费为1200元/年、亩。三年重新议价时,不涉及经营权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全部投入建设大棚温室种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赁费,如国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设的按实际情况适当增收租赁费,具体费用增收事宜由补充合同约定。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但龙泉驿区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7、维护乙方相关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资源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如在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耕地进行了基本农田改造,对改造形成的资产如电网、水利设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设的,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享有处置权。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5、执行龙泉驿区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经营,滥垦草原。

6、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管理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规范的企业法人执照及相关手续。经营时要按照区示范农场标准进行建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四川省及成都市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自治区及管理区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交由农业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如果在规定期限内(7日内)不能办理相关的企业规范注册手续,在取消租赁资格的同时,按所缴纳保证金的10%收取违约手续费。

6、乙方如果在二年内不能达到区现行生态农业示范标准的,年租赁费按正常标准上浮30%收取。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耕地租赁示意图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移动通信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租用甲方土地或房屋等相关场地建立移动通信机房一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它相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用房屋、面积及用途

1.甲方将其所拥有的位于 (市) XXXX 租赁给乙方使用。

2.乙方将上述房屋楼顶或场地用来放置通信设施及设备。

二.租赁期限、租金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的租赁期限为 X 年 。(自 20xx 年 10 月 2 日至 20xx 年 10 月 1 日)

2.乙方租用场地的年租金为8000元整(大写:捌仟元整)(该租金不含税包括乙方机房设备设施所用室内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其它额外费用。

3.场地租金支付方式为:以年为单位,以电汇方式支付租金。后继租赁期内的租金支付同第壹年支付要求相同,直至租赁期满。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将其出租财产可能存在对乙方建立机房不利的情况告知乙方,否则,

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于合同生效后10日内将房屋和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并保证其处于正常的适用状态;甲方向乙方设备提供 220伏交流电,如无法提供,需配合乙方从供电局引入,保证乙方正常用电。由甲方提供电源线、地线、光缆传输线敷设路由的接线位置。

3.甲方保证出租财产没有任何产权纠纷,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债务抵押、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场地前办妥,否则,一切法律后果及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4.乙方在施工期间与相邻关系的协调问题由甲方负责。

5.甲方协助乙方搞好机房外安全工作,对进出乙方机房人员及携带物品有义务进行验证并登记。

6.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其出租场地,否则,将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

7.租赁期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因机房维护,附属工程施工及人员正常出入租赁场地,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止相关人员的正常进入。否则,所产生的一切通信事故及经济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四.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向甲方支付租金,每季度乙方按时向甲方缴纳电费。每度电依照1.0元收费标准(预交电费3000元)。

2.乙方按甲方指定的电源、地线接线位置布放电缆线到位,并安装计量电表一块,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将租用场地转租或转借他人使用。

4.乙方人员进出甲方场所,必须遵守甲方的规定。机房内发生问题由乙方负责。

5.租赁期满,乙方若需续租,须于期满前2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应于期满前1个月予以答复,如同意续租,双方应续签合同。

五.施工与维护

1.租赁期内,如乙方须进行基站相关施工及设备维护,甲方负责协调与相邻方的关系,保证乙方及时的、不受干扰的施工。

2.施工期间,甲方应为乙方工程车辆和工程人员的进出提供方便;

3.甲方应提供乙方施工时的临时用电和临时场地;

4.甲方应满足乙方施工的其他需要。

六.基站配套设施的使用

1.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基站配套设施,甲方不得妨碍;

2.甲方应为乙方人员进出租赁站址区域提供便利,乙方人员凭证件进出甲方站址区域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甲方提供进出租赁站址的条件和路径。乙方设施要经过相邻方的区域的,甲方有义务参与协调。

4.甲方应保证出租站址的正常用电,按照国家及行业等相关标准做好设备接地等工作;

5.甲方有义务按照国家有关电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基站配套及相关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

七.特别约定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拆迁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使用,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应按月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租金,乙方承诺不再向甲方提任何经济要求。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字时间不一致时以较晚一方签字盖章的时间为准。

4.若乙方受到阻碍,无法进入或虽然进入但收到他人的干扰,均视为不可供乙方使用。

八.违约责任

1.除供电局停电或不可抗拒情况外,甲方不得随意停电。否则,因甲方行为造成乙方的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任意改动乙方室外设施,或损坏乙方设备,由甲方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甲乙双方确认签字

十.其它

1.本合同无补充协议,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任何方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3.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附件(名称)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人):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承租人):石油化工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20 年 月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加油站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加油站基本情况:

甲方所有的金泉加油站(以下简称加油站)坐落于山西省,具体情况为:

1、土地情况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甲方须提供土地所属方出具的“同意加油站租赁及所占用土地转租意见书”。

2、房屋情况。房屋共5间,150平方米;

3、该站共有加油机4台,加油枪4支;油罐100立方(20立方两个,30立方两个,共四个油罐)。

4、雨棚一个264平米,室内暖气设备一套,10千瓦发电机一台及配套设施一套。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计五年,从20 年1月1日起,至20 年12月30日止。

第三条 用途

加油站经营、成品油销售以及其他在乙方营业执照范围内的合法经营活动和为经营而进行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该加油站的年租金为净5万元(人民币)(不含水、电、取暖费)。

租金付款以下列方式执行:

按年度支付:每年租金一次性支付,支付时间:第一年租金在交付加油站前支付,以后年度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

支付方式:现金或支票甲方收到租金时,必须出具正规的租赁业发票。无租赁业发票的,乙方可拒付租金。

第五条 水电费及其他费用

甲方保证现在正常运转的水电暖设施交付乙方使用,乙方使用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由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独立的供电水计量设施。

水电费由乙方交付,水电费的基数以水电表记载的经双方核实并签字盖章认可后的数字为准。

甲方应当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项由甲方自行支付。因甲方出租加油站可能产生的土地合法化涉及土地方面的或者其他方面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当自行按照土地管理法律的要求办理相关登记备案、变更手续,并自行交纳有关费用和收益,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声明并承诺如下

1、甲方是依照中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出租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的资格。出租该加油站的行为如果需要股东或董事会批准,已经得到股东或董事会的书面同意,甲方保证该书面同意的真实性,并将该书面同意作为合同的附件。

2、甲方对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对于出租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已经获得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其他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3、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其他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之上未设置抵押权、典权以及其他形式的物权。

4、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或其他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之上没有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5、如果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为甲方与其他人的共有财产,则甲方出租该不动产的行为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甲方保证该书面同意的真实性,并将该书面同意作为合同的附件。乙方向甲方交付价款,视为向该不动产所有的权利人交付价款。甲方保证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授权,由其代为受领价款。甲方保证该书面授权的真实性,并且将该书面授权作为合同附件。

6、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系合法建筑,已经获得相应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卫生、市容、消防等方面的规定。如果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因甲方的原因而被罚款,甲方承担交付罚款的义务,并且有义务使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符合有关规定,免于以后被处罚。

7、甲方保证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并且符合加油站营业的安全要求。

第七条 加油站及附属设施的修缮

经双方协商,租赁期内,现有设备设施非磨损性毁坏的维修由甲方负担,经营过程中,磨损性损坏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房屋、雨棚等建筑物非人为因素造成房屋裂缝、地基下陷由甲方负责,发生其它问题由乙方负责。

租赁期内,油罐、输油管道乙方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与甲方协商解决。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的修缮义务和费用承担按照下列第3种方式确定:

1、涉及出租加油站房屋主体结构、用电线路、上下水管道的维修保养以及出租加油站油罐、加油机、管线等主要经营设施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组织维修由甲方或乙方进行,从甲方交给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或乙方从应付甲方的租金扣减。

2、涉及出租加油站房屋主体结构、用电线路、上下水管道的维修保养以及出租加油站油罐、加油机、管线等主要经营设施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

3、其他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按第一种方式执行。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按照合同收取租金的权利;

2、甲方在本合同期满后,如无违反合同的情形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无利息)。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出租加油站的修缮义务或承担修缮费用。

4、除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外,甲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金,如果因此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负责赔偿。

5、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甲方允许乙方不必征得甲方的同意即可对租赁加油站进行改造、重修、扩建,只要这种改造、重修、扩建是乙方经营管理的需要否则不可动工。

6、甲方允许乙方不必征得甲方的同意可以将承租加油站直接转租别人或承包给别人,但转租后甲方仍与乙方直接结算租赁费,不与转租人产生关系,由于转租发生的责任和刑事事故由乙方负责。

7、甲方不得继续从事与乙方经营项目雷同的.经营活动。

8、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加油站经营管理所需要的各种正常手续,并应乙方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具体证照清单见本合同第十条。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享有出租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完全的使用权。按照乙方规划与安排使用出租加油站。

2、乙方有无权对出租加油站进行改造、重修、扩建;乙方有权对出租加油站进行站容、站貌、设施、环境等进行改造和维修;有权更换该站名称,悬挂“中国石化+朝阳图案”的标识,乙方的该项权利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只要这种改造、重修、扩建是为了使加油站和附属设施适合经营管理的需要。

3、由于上述改造、重修、扩建而给出租加油站增加价值的,在出租期满后,按照下列第3种方法处理:

(1)继续租赁加油站的,新增财产的产权无偿归甲方所有,但是不得因此而提高租金;

(2)新增财产的产权无偿归甲方所有,由甲方折价予以补偿。

(3)由双方协商解决。

4、乙方有权在出租加油站内外设立自己的形象标识,有权以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作为发布广告的载体。

5、乙方有权使用构成出租房屋主体的设施及附属设施。

6、乙方可依据自己的安排设立安全保卫设施。

7、乙方可以将承租加油站转租,转租不必征求甲方的同意,但是,转租期限到期日应在本合同租赁期间届满前。

8、租赁期满,乙方有优先承租加油站的权利。

9、在租赁期间或者租赁期满两年内,甲方转让出租加油站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10、乙方应当向甲方如数按时交付租金,但依据本合同做出扣减的除外。

11、乙方在出租加油站内依法经营,不得进行非法活动。

13、租赁期间,不得自行完全拆除租赁加油站。

14、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健全防火、防盗措施。租赁期间由于经营不善引起的火灾,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加油站的安全防范,刑事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5、水、电、煤气、暖气、电话、有线、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按规定自行承担。

16、乙方要在租赁期冬天下雪时,要对国家批准和公路两边进出口甲方硬化路面及罐区共计2160平米的积雪进行清理,否则由于积雪造成的损坏和在租赁期乙方的人为损坏完全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

第十条 加油站资产、证件完善

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对该加油站所有资产登记填表,经乙方对所有财产进行验收,不符合加油站建设或设计规范的,甲方应在合理期限内按照乙方要求进行整改,该站财产以双方签字确认的登记表为准。

第十一条 加油站资产和证照的交接

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双方对该加油站进行交接,交接包括财产交接和证照交接,交接中形成的《财产交接清单》和《交接纪要》等文件属于本合同的附件。

当甲方交付的加油站财产和证照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乙方有权拒绝支付其余款项,并且该拒付行为不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乙方随时有权要求其补齐,且该项权利属于不可抵消的乙方单方享有的独立的权利,无论合同各方是否有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水、电

加油站交付后,甲方应保障为乙方提供加油站运营所需的水、电等全部配套设施,确保水、电的畅通使用;水源、电源应当接入国家供水、供电部门的统一网络

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无法正常使用水、电而导致该站无法正常经营,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该情况持续超过15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补租赁时间、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并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租赁期满后事宜

1、租赁期满后,加油站的不动产归甲方所有;动产部分属乙方投资的归乙方所有,其余部分归甲方所有。

2、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经营,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与乙方续签转让加油站经营权合同;如乙方不愿继续经营,应将加油站移交给甲方,并保证其连续性。

3、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不再继续租赁加油站且甲方没有违反合同情形,乙方应当在加油站交回甲方后10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

4、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不再继续租赁时,乙方有权拆除“中国石化+朝阳图案”标识。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下列行为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行为: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加油站财产和证照;或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加油站。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交付租金。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证照的完善、变更、代办义务,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加油站的。

4、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规定,作出虚假声明或未履行承诺。

5、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办理土地合法化手续,影响加油站正常经营的。

6、双方违反合同其他规定的。

违约救济措施:

1、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

2、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根本违约,造成另一方履行合同对自己重大不利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

4、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赔偿因此而受到的实际损失。

5、双方特殊约定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

(1)违约金: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10000元。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0元。

第十五条 保密义务

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和合同任一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非公开的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以下统称“保密信息”),只能由本合同各方及其人员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对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和合同任一方提供的保密信息,未经合同双方或提供方的书面同意,合同各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本合同一方披露合同内容或任何保密信息,接受方可在该政府部门或机构要求的范围内做出披露而无需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但披露方应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确保该等被披露的信息获得有关政府机关或机构的保密待遇。

在任何情形下(其中包括本合同终止、解除的情形),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永久持续有效。

第十六条事前事项

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因该加油站与其他法人、自然人发生的一切未尽债务关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接管该加油站后,由于甲方事前原因(如:未结民事纠纷、未结行政处罚等)致使该加油站无法正常经营,甲方对此负有排除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补租赁时间、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

1. “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1个月,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与对方取得联系,以便解决进一步履行合同的问题。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6个月,任何一方都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5.因地震、战争、洪水、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免除违约责任。甲方按照实际租赁加油站的时间收取乙方租赁费,多收部分,由甲方退回乙方。

6.经营期间,如遇国家规划、拆迁、政府征收等政府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甲乙双方应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政府拆迁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经营补偿费(至合同到期日剩余日期的经营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同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减去乙方的实际租赁期限,退还乙方剩余年限的租赁费。

第十八条 协助义务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遇到需要使用加油站邻近马路、场地时,甲方应给予及时协助帮助处理好相邻关系。

第十九条 通知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第二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争端;若调解无效,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在调解和仲裁、诉讼过程中,双方应保证本合同正常履行。

1、 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由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

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双方应按本合同书全部条款所约定的事项完整全面地履行合同。

3.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应当以书面方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4.如果本合同书需延长(不可抗力等),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5.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第二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四份。

2.甲、乙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

(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

(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 篇4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调剂房屋使用的余缺,甲方愿意将产权(或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_________市(县)有关房产管理的规定,经过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模板租赁合同。

第一条 出租房屋座落地址_________。

第二条 房屋名称、规格、等级、间数、面积、单价、金额、地面质量(见下表)

房屋名称规格等级间数面积单价金额地面质量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和标准,将出租的房屋及时交给乙方使用居住。

第四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甲方应出具收据。租金在当月_________天内交清,交租金地点在_________。房屋租金,由租赁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房屋租金标准协商议定;没有规定标准的,由租赁双方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协商议定。出租方不得任意抬高租金。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得乙方同意,但应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转载自本站,请保留此标记。)。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让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应按延迟期间内乙方应交租金的_________%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合同范本《模板租赁合同》。

2.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维修由甲方负责,如租赁房发生大自然损坏或有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并可以用修缮费用收据抵销租金。

3.出租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由甲方负担。

4.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_________%计算。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依约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_________月以上,甲方可以从乙方履约金(如乙方付有履约金)中扣除租金,并可收回出租之房屋。

2.租赁期间,房屋管理费、水电费由乙方负担。

3.租赁期间,如乙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____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_________%计算。

4.租赁期间,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窗,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经房屋修缮管理部门批准方能施工。乙方在租用房屋内装修墙窗的格、花、板壁、电器等物,在迁出时可一次折价给甲方,亦可自行拆除,但应恢复房屋原状。

5.租赁期间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搬出全部物件。搬迁后_________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八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九条 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房管部门调解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市_________(县)房管局、_____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出租人(签字):_________ 承租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5

甲方:(承租方)

乙方: (出租方)

经双方友协商,并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 车辆租赁:七座大型客车,车牌沪XXXXX。

二、 用途:用于浦东外环线声屏障工程一标、二标监理项目部。

三、 适用范围:罗山路以东、杨高中路以南等浦东地方。

四、 租赁方式:租用驾驶员本人,车辆1辆,随时随地有监理项目部调配使用,夜间加班等一系列工作,汽油由甲方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 价格:每月租凭费用 元。

六、 结算方式:每月底结清当月的费用,以此类推。

七、 附加条款:使用期间车辆正常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在使用期间有甲方违规指挥造成交警部门罚款,费用甲方负责,车辆损坏等均由甲方无条件承担并负责修理。

八、 以人为本,每月有一定的休息时间,有甲方自行调节。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6

兹经双方同意订立一切条件分列于后各愿遵守:

(一)业主将_____街/道_____号即_____大厦/楼_____座_____楼租与租客,双方订定租金每月人民币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正(收租时另给收据为凭)及订明租用_____年,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规定租客在生用期内不得退租,否则按照所余租期之时间赔偿租金。保证业主收到原定租期的全。保证业主收到原定租期的全部租金。

(二)租客不得分租或转租与别人,除所租用之楼宇外,租客不得占用其他地方。租约期满,住客如继续租赁或退租,须于壹个月之前以书面通知(续租则另订新租约方生效力),否则租客须补偿一个月租金给业主。如业主需要收回楼宇,亦须要一个月前通知租客。

(三)该楼之租金必须在每月租期之首日以上期形式缴纳,不得藉词拖欠,租客未按租约定的日期交租金,业主有权对逾期租金在逾期期间按日租金的3%交纳滞纳金。如过期十五天,租客仍未将租金交到业主或租客不履行合约内任何条件,业主有权利将此合约终止,当作租客毁约自动退租,另将楼宇租与别人及追讨欠租,租客不得异议。

(四)租客迁出时,必须在租期内将屋内物品全部搬走以清手续,业主所属物品除外,如租客藉故取巧不交回门钥匙或留下任何物品不予搬走故意阻延时间。在租客迁出后三天以内仍不来取作放弃权利论。业主有权不经公安部门及法庭等手续而联同贰名见证人将该些物品出售,所卖之款作为弥补欠租,如有不足之数,租客仍须负责,不得异议。

(五)该楼之管理费由租客支付,(今后如管理费降低或调高仍全部由租客支付)。水、电、煤气、电话等费用均由租客支付,房屋租赁登记费由业主支付。

(六)本楼只作之用。

(七)租客不得在该楼贮存违禁品或干一切触犯法律之事,倘经发现,即报有关当局究办。租客不得有喧哗或扰乱邻居安宁之举动,倘经别户投诉,租客仍喧扰如前,业主有权令租客迁出。

(八)租客未经业主书面同意不得在该楼宇任何地方标贴或悬挂个人或团体之招牌,或具有宣传性质之广告。租客不得在该屋宇外装置晒衣架、花架、霓虹灯招牌等,如租客不依约遵守,业主得雇人拆除之,一切费用租客必须负责。

(九)该楼内之一切原来设备及间隔,租客必须征得业主同意,方可更改或增减。

(十)该楼一切门窗,厨房及浴室之设备如洁具、水龙头、水管等如有损坏,租客须免费负责修理或赔偿。如租客因疏忽而毁坏本楼之设备,损及别人之家具衣物或伤害他人等,租客须自投风灾、水、盗窃及意外保险,租客如有任何损失,业主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租客不得在该楼宇饲养猫、狗及使人厌恶之鸟类及动物。

(十二)租客不得拒绝业主派遣之人员,在适当时间入屋检视该楼宇近况或进行任何修理工程,当合约届满或终止前两个月,业主在不干扰原则下,租客须准许持有业主书面证明书之人士,在合理之时间内进入该楼视察。

(十三)租客搬进该楼宇时,该楼宇内之电器设备包括。

(十四)该楼宇之电表及水表均属业主名下登记,租客依照水电分表耗量付款,如租客欠租欠租超过15天,或多次催促而仍未交水电费等,业主有权拒绝供应电力给租客。

(十五)租客收到业主交来该楼大门及房门信箱钥匙共把,将来租客迁出时,必须全部交回业主,如有遗失,必须照样配妥不得异议。

(十六)《物品清单》。租客退房时以上物品应完好归还回业主,如租客故意损坏该等设备可被控告并负责赔偿。

如有损坏或丢失租客应赔偿。

(十七)本租约一式三份,业主、租客及见证人各持一份存证。

立租约人:

出租人(业主):

承租单位名称(租客)(盖章):

见证人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