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代理合同范文汇总七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代理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品】代理合同范文汇总七篇

代理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甲方基于对彬县房地产市场状况和对“某楼盘”的营销策略调整的需要,决定根据《“某楼盘”项目之策划销售代理合同》第九条合同的终止与变更,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协商同意以下具体终止条款:

一、协议终止时间

从20xx年9月1日起双方予以终止签署期限为20xx年3月19日至“某楼盘”项目结束止的策划销售代理,乙方不再履行代理事宜,且因合同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互不追究。

二、解除内容

1、终止“某楼盘”项目之策划销售代理合同约定所有条款及内容;

2、“某楼盘”项目之策划销售代理合同其一切相应的附件同时终止。

三、甲方责任和义务

因自20xx年3月19日签署代理合同起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乙方已经实际开始前期与销售有关的.各项准备工作,且所有前期费用皆由乙方垫付;

甲方需根据原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前期垫付所有综合费用:元( 元)支付给乙方;

四、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20xx年9月1日前按"交接资料清单"(详见附件)要求提交项目销售资料;

2、乙方在20xx年9月1日前按照领用登记归还所有甲方物品;

3、乙方所有人员在20xx年9月1日前撤离“某楼盘”售楼部,并由乙方结清乙方销售人员费用。

4、甲方按揭专员、房管所协调专员未到位前乙方需继续协助甲方办理前

期甲方与按揭银行、及房管所的对接协调工作;

五、其他

1、甲方需于协议解除当日按约定全额支付给乙方前期垫付费用;

2、本协议书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附件:交接资料清单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 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双方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为 在 地区进行经销,由于甲方以优惠的价格供货给乙方,所以乙方必须全面负责该地区的市场推广和产品销售;

2、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国标的合格商品,并向乙方提供所有商品质量检测报告书的复印件;

3、乙方进购甲方的商品后在保质期内,任何因甲方商品自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相关损失和关联到的赔偿由甲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4、因乙方自身保管或者运输等原因造成的自身质量损害及造成的相关损失和关联到的赔偿事宜等,由乙方承担一切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销售任务和奖励

1、乙方作为经销商首批须向甲方定货 箱,货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乙方须在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后,前半年每月向甲方定货不低于 箱,后半年每月向甲方定货不低于 箱,否则甲方有权取销乙方的经销权;

3、甲、乙双方的销售任务超额奖励,可以单独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甲方的供货、退货服务

1、乙方定单的每次最低定货金额: 元,否则甲方不予安排送货,甲方根据乙方的定单在24小时内将货物送达乙方,运输费用需乙方承担;

2、旺季或者重大节假日来临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应就库存备货,加强沟通,对市场需求做好预测,提前做出合理的备货计划准备,并对畅销量大的的商品实行“15天预警“控制,将货物缺口造成的销量损失,降到最低极限;

3、乙方自提货物或者收到甲方来货,必须当面点清数量好检查出货品质量,无误,即给予签署甲方的'发货单据,乙方提货离开甲方仓库或者送货人员离开乙方仓库,甲方即不负责对货物的非生产质量问题和数量缺少负责;

4、乙方在收到货物7天内发现批次质量问题或包装破损原因造成货物无法正常销售,如果产品内在质量完好,甲方给予乙方退换货;

四、合同约定的商品规格和价格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价格是含税到岸价格(价格表见附页)

2、乙方有责任规范好管理好所属区域的下级客户的价格体系,因低价供货造成下属终端客户的零售价格低于市场正常零售价格,而遭到同一区域其他代理商或者终端客户投诉或者索赔的,乙方应承担完全责任和损失索赔,甲方有权对其做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3、因原材料价格或者生产等原因,需对商品价格统一上调或者下调的,乙方应该给予配合支持。甲方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接到通知30日内,全面按照甲方的要求调整对外销售价格,并执行完毕;

五、关于结算方式

1、首次进货采取货到付款的结算方式

2、甲方对乙方实行现款现货的结算方式,甲方确认乙方的货款到账后,方可给乙方送货;

3、乙方对甲方的付款方式可以是:现金、支票、电汇、银行汇票方式;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事项,在本合同明确规定的处罚事项,按照本合同规定执行,本合同未明确的违约处罚事项,双方可商定,但处罚金额最低限度标准为 元。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明确违反本合同规定且性质严重的,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对甲方的市场或者品牌造成损害或损失的,或者消极、敷衍销售,造成市场份额严重下滑大的,乙方应承担相关赔偿,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合同的期限及续签

1、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有效期壹年,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可重新谈判合同条款,继续签订合作合同,同等条件下甲方给予乙方优先签定权;

八、合同其他约定及补充事项

1、甲、乙双方除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书面形式、且手续齐全的补充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均可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甲、乙双方应给予承认;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未果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3、本合同一式两份,涂改或者复印无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充分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生产的产品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代理产品名称:

二、销售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为 地区 渠道经销商。

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本合同授权经销区域外销售本合同授权代理的以上产品。

三、价格体系:甲方提供的产品价格为到岸价(以甲方提供价格表为准)。

四、销售目标 单位:(万元)

附:以上如果没有在合同签订时确定,双方之后以附件补充。乙方无法达成季度目标任务时,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经销区域做出调整的权利。

五、结算方式

1. 乙方首批提货款不低于 万。

2.款到发货(款到甲方指定帐户才发货),即乙方向甲方提交订单并付清相应货款。

3.乙方每次向甲方汇款后,将汇款说明和汇款单一并传真或扫描至甲方,以便双方往来账目精确核对。甲方定期向乙方以传真形式发出对账单,乙方若有疑意需在5日内向甲方提出,否则将凭甲方的对账单为准。

六、供货与运输

1.乙方应提前填写《订货单》。

2.甲方在接受《订货单》,并确认乙方款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发货,如发生不可抗拒的因素(如交通事故、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使甲方无法保证货期的除外。

3.运输费用:从发货地到乙方指定接货地(限一地点)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的收货地址为联系人及电话

4.甲方负责把货物送到上述地址,若乙方库房不能通过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货物到达困难,乙方必须协助运方的运输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更改收货地址,需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货物验收

1.乙方与运输单位交接验货时应就验收情况履行有关手续并及时将其与运输单位的验收情况的商务记录报知(传真)甲方,乙方逾期未报,视为乙方收讫无误;货物到达目的地卸货后发生的货损、货差由乙方负担。

2.甲方向乙方运送货物,在运输途中造成的破损,由甲方与物流公司协商处理;在乙方验收后,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销售服务

1.对于问题产品的定义:存在非人为的质量问题,此类产品甲方给予无条件退换。

2.双方配合严格控制产品货龄,保证产品正常销售。

3.新产品上市后,甲方会根据市场情况做多元化促销支持活动。

4.如首批产品滞销,乙方需在收到货的2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将由甲方负责协调(尽量在本地区消化)所产生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甲方的义务

1.维护乙方在指定区域作为经销商的权益,不在范围内另设其他同渠道经销商。

2.向乙方提供正常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批文和产品检验报告。

十、甲方的权利

1.有权对乙方违反市场规范的操作进行处理。

2.乙方连续60天未向甲方订货或持续 月销售量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销售目标时,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经销区域做出调整的权利。

3.如乙方有违约行为,经劝阻无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乙方的义务

1.认真执行与甲方共同制定的市场操作及广告宣传方案

2.自觉维护甲方产品与品牌形象,在甲方的指导下做好区域内消费者投诉、产品问题和有关部门检查的配合工作。

3.不得超越本合同约定区域销售。

4.准确、及时向甲方传递包括库存、销量、分销商经营情况的有关市场动态信息。

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经营必备证件复印件。

十二、乙方的权利

1.享受本合同约定区域内的独家经销权。

2.根据市场实际情况,乙方有权在经销区域设置二级经销商。

3.享受甲方免费提供的市场指导和相关资料。

4.乙方被授权使用正大欧瑞信的注册商标,使用范围仅限于与产品销售有关的业务,包括人员名片、宣传广告,但上述事宜须事先得到甲方的批准备案后方可执行。

十三、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或利用甲方产品或品牌从事本合同的约定事项以外的任何其他经营活动,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纠纷和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2.甲方提供的商业文件涉及产品营销、培训、销售的资料,乙方有责任保守相关商业机密,如乙方泄露甲方提供的商业文件,甲方将以侵犯商业机密行为追究乙方责任。

十四、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条款没有规定的事宜时,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加以解决,并将达成一致的协商结果以补充合同的形式纳入合同文本。

2.以上条款所列内容经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在双方均同意的前提下,可以按解除合同的方式处理分歧。

3.甲乙双方因合同相关事宜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甲、乙双方可以将有关争议向甲方所在地提起诉讼。

4.甲方在合同期限内所推出的同一品牌的新品,甲方优先考虑乙方的区域经销权;甲方公司所有人员向乙方借款、借货,须经甲方经理签字,并由财务出具合法手续后方可出借,未经同意的借款,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5.合同履行中,双方均负有书面通知的义务,合同中的通讯地址为双方约定地址,一经发出,即为送达。

6.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立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应。

十五、补充内容

十六、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限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止。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代理方)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邮 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e-mail:

乙方(委托方)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沈阳办事机构地址:

联系电话:沈阳办事机构电话:

业务负责人:沈阳办事机构负责人:

邮编:传真:e-mail: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乙方雇员人事业务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人事代理是指乙方根据管理需要,将全部或部分人事业务委托甲方依法办理的服务业务。

第二条 委托方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法人组织。

第三条 代理方是指XX市人才中心所属的、经授权的、依法从事人事代理及人才派遣业务的实体中介机构。

第二章 甲方权利义务

第四条 甲方有权力询问乙方与委托人事业务相关的情况,有权力核实乙方提供相关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五条 甲方有义务在合同期内按乙方要求开展如下委托人事代理服务:

1、提供国家、当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人事代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服务功能等咨询服务;

2、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负责保管乙方员工的人事档案,负责办理出具各种以人事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3、提供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推荐、招聘、测评、初步面试等服务;

4、负责代办乙方工作人员的社会统筹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的申报和缴交;

5、负责代办乙方与其员工的劳动合同鉴证相关手续;

6、乙方要求办理的其他人事服务。

第六条 甲方有义务保守乙方人事、劳资相关商业机密。

第七条 甲方按乙方委托要求,在办理过程当中遇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三章乙方权利义务

第八条 乙方有权力委托甲方为其代理、代办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人事代理业务,有权

力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经与甲方协商后对本合同标准文本进行修改后签订委托人事代理合同。

第九条 双方签订合同后,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力通过甲方对其员工的档案及相关人事资料进行管理、调用、控制。

第十条 乙方有权力对甲方的代理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 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办理本项业务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与本项业务相关的公司背景资料及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其员工的人事相关资料、劳动关系证明和其他与委托人事代理服务相关的资料。

第十三条 乙方有义务按委托代理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数额向甲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第四章 费用及付款

第十四条 乙方应向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过程当中遇第三方收费的,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五条 乙方应在每月8日之前支付代理服务费,或划款至下列帐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第五章 争议与仲裁相关的合同样本·房地产代理合同·委托购房合同·财务代理委托合同·人事代理协议书·委托协议书·货物运输代理合同

第十六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当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提交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七条 由乙方提供的与委托甲方代理服务相关的数据、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六章 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在合同期限内,双方应定期核对委托人事服务情况和账目等资料。

第十九条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提出单方中止合同的,乙方应按如下要求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双方签订合同时间未满一年的,乙方按当月代理服务费金额交满一年服务费;双方签订合同时间满一年未满一年半的,乙方按当月代理服务费金额支付满一年半的服务费;双方签订合同时间满一年半以上的,乙方违约金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一条 双方约定需修改或删除的本合同条款。

第二十二条 其他需约定的协议见附页。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沈阳人才交流服务经营管理中心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人)

签字: 签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5

根据专利法第十九条二款规定,兹委托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专利代理人_________代为办理名称为_________的发明创造申请:

一、委托事项

发明创造名称: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授权上述代理人办理:

□申请、审批、批复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异议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无效程序中的有关事宜。

□其他有关事项。

二、费用

1.申请代理费_________元,实审代理费_________元,申请代理加急费:_________元,其它费用_________元。

2.代收款项:

实用新型申请费□_________元

发明申请费□_________元

外观设计申请费□_________元

实质审查费□_________元

公布费□_________元

3.代理费、代收费合计:_________元

4.交款方式和期限:

现金_________元

支票_________元

三、声明及保证

被代理人:

1.被代理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被代理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被代理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被代理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被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代理人:

1.代理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代理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代理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代理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六、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七、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九、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被代理人(盖章):_____ 代理人(盖章):_____

联系人(签字):_______ 联系人(签字):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6

一 合同双方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二 总则

1.甲方接收乙方委托并提供从中国 到 的铁路运输服务。

2.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运输代理服务并支付相关费用。

三 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乙方提供的各项资料,代办铁路运输计划。

2.定期向乙方提供货物状况信息(如货物位置,到达目的地时间等)。

3.发生货物丢失、破损时,甲方协助乙方或收货人取得铁路事故地当局的原始商务记录,及协助货物权益人向铁路当局办理索赔事项。

4.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解决运输中各类突发事件。

5.若遇国家铁路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并调整相关费率。

四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准确的收货人名称、地址、电话、始发站、目的站、品名、数量、毛重等信息。

2.若乙方负责提供全套正确合法有效的相关单据,并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清单和所运货物完全一致。

3.乙方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向甲方付款。

4.货物在发运站与目的.站的装卸由乙方负责。

五 运输费用确认:

运输货物为 ,数量为 万吨,运输代理费用: ¥ 元/车(人民币 整)。

六 付款方式

乙方应付费用 元 ,运输费用付给甲方指定账户。

七 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提供的资料和实际所运货物不符所造成的滞留费和运期延误等,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货车滞留时,货车滞留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可预见并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如发现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另一方该事件发生的详细情况,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程度。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时中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须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

九 保险

乙方应在运输前为其运输货物购买货运保险。

十 传递方式

本协议中载明的甲、乙双方的联络方式均为双方认可的有效联系方式。传真、电子邮件、特快专递为本协议认可的书面方式。经由本协议载明的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发给对方的函件,一经送达即视为发出方的真实意思并对发出方具有约束力,除非发出方在合理时间内对该函件予以撤回。在采用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情况下,函件自发出之日起视为送达。在采用特快专递的情况下,函件自发出3日后视为送达。

十一 争议解决与使用法律

如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

十二 生效、修改及终止

1.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和补充的内容经签字盖章后,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项下约定的当票货物运输服务完成之日止。

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E-MAIL:

代理合同 篇7

沈阳博学教育科技开发中心

独家代理商合同

合同签定甲方:沈阳博学教育科技开发中心

合同签定乙方:

合同签定时间:20xx年月日

代理商合同

甲方:沈阳博学教育科技开发中心

乙方: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注释1)的使用和推广应用,共同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使用“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进行学习的事宜进行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作为代理商,开展“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乙方成为代理商的基本条件

乙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乙方须了解并熟悉甲方的代理商制度,“pp教育”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甲方对提出经销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乙方代理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负责“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产品的正常运作,为乙方发展的用户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如软件升级,修正错误,在线技术支持等),但不包括乙方责任的内容;对于甲方产品的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由甲方进行免费升级维护。

2.2甲方为乙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免费培训。

2.3甲方负责制定相关的资费标准和服务标准。

2.4甲方持续完善代理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乙方开展代理商业务。

2.5甲方持有“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的全部所有权。

3.乙方权利义务

3.1乙方向客户提供“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的内容及使用方法,提供客户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经销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3.2乙方承诺不以低于甲方给予其的零售价发展客户,与其它代理商进行不正当竞争,也不从事其他损害有损甲方利益的活动。乙方违反此义务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同时,乙方违反此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3乙方在申请“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新用户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协议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3.4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届时有效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选择的“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到期用户续费,甲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乙方未及时为其到期用户续费造成用户名被删除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3.5乙方应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乙方可以使用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及课程编码学习法名义开拓市场。

4.付款/结算条款/与代理商级别

乙方代理甲方提供的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以下简称“系统”),具体内容及服务如下:

独家代理:

4.1、乙方向甲方交纳独家代理费元(人民币大写),乙方成为省市区县镇独家代理商。享有该地区独家代理权。甲方向乙方提供由甲方自主研发的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万,乙方销售额向甲方返款30%。在两个月内,应乙方要求中,甲方可以无条件将代理费退还给乙方。乙方需将甲方所铺的货返回给甲方。(见附件1)

4.2、代理商可以在授权区域招经销商也可以直接采取连锁经营。订购产品名录见附件4

4.3、可以使用课程编码学习法开办辅导班,公司提供技术与平台,该项服务免费。

4.4、如乙方采用课程编码学习法对学生进行辅导,甲方为乙方提供开办辅导班所需要的各类辅助服务,如制定学习方案、提供阶段试卷等。

4.5甲、乙双方须遵守有关知识产权的协议(见附件2)。

4.6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见附件3)。

4.7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将按照总公司规定的'全国统一价格销售。

5.违约责任

5.1乙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2如因乙方原因(如未按交费标准和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付款不及时等)造成用户争议,由乙方负责。

5.3如因甲方技术原因给“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产品用户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免责条款

6.1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诸如海底光缆受撞船事件的影响而损坏,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出甲方防范与预见能力的故障等类似事件。

6.2甲方在进行“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服务器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乙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甲方违约。

7.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7.3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7.4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7.5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8.附则

8.1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

8.3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由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甲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由双方另签新合同。

8.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8.5双方未尽事宜可增加附页,法律效应等同于主页。

《签字页》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甲方电话:024-86280355乙方电话:

公司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3号地址:

穗港馨都大厦1602室

邮编:110032邮编:

注释1:“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课程编码学习法”为沈阳博学教育科技开发中心开发推出的第四代学习方式,会员可以在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平台进行学习。

附件1

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独家代理协议

一、独家代理方式

省会城市独家代理费5万元,甲方给乙方铺50万元的货(学习卡)。

市级独家代理费2万元,甲方给乙方铺20万元的货(学习卡)。

县级独家代理费1万元,甲方给乙方铺10万元的货(学习卡)。

镇级独家代理费5000千元,甲方给乙方铺5万元的货(学习卡)。

乙方每销售一张卡,给甲方返点30%。

二、应乙方要求,在两个月内,甲方可以无条件将代理费退还给乙方。乙方需将甲方所铺的货返回给甲方。

三、乙方在三个月内,销售额达不到5万元,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独家代理商资格。甲方需退还乙方独家代

理费,乙方将甲方所铺的货返回给甲方。

附件2

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产权协议

甲方:沈阳博学教育科技开发中心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使用甲方‘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课程编码学习法’产权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所使用‘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课程编码学习法’的产权归甲方所有。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出租或许可其他机构或个人使用‘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

3.不得以甲方未授权的方式对‘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课程编码学习法’进行复制、解密。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利用‘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的全部或部分制作、销售任何形式的软件。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转让‘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的代理权。

5.乙方若违反本协议上述规定或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均将被视为违约或侵权,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代理合同’,收回乙方代理权,不退已支付的服务费用。并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6.乙方应要求本单位人员在使用该系统时遵守上述规定,限制或禁止违反者再次使用,并协助甲方追究其法律责任。

7.‘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合同’期满后,乙方仍可继续代理本系统。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外,乙方必须无限期遵守本协议以上各项条款。

附件3

博学教育课程编码学习法系列产品服务条款

沈阳博学教育科技开发中心(合同甲方)按本附件规定,向用户(合同乙方)提供技术服务。

一.服务方式;

1.在合同期内,进行网络以及电话咨询

2.公司对给乙方发送相关资料;包括产品宣传资料的电子版和培训文稿。

二.服务标准;

1.公司为用户提供服务,保障用户对产品的正常使用。用户可以根据实际要求,通过电话咨询、邮件咨询和网络服务等服务方式来获取相应的服务内容。

2.上门服务: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后,上门服务包括上门培训、上门回访和系统维护等服务形式;辽宁省以内地区,3天内解决;辽宁省以外(不设分公司或事务所)地区,如果乙方要求进行上门服务,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服务费用以及是否进行上门服务。

3.电话咨询:本公司设有服务电话(4006161516),为用户提供国家法定工作日的12小时电话咨询服务。电话咨询即时响应,1小时内解决。用户咨询邮件3小时内答复。

5.定期回访:公司每月向用户提供一次电话回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