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土地出租合同

出租方:

厂房土地出租合同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互助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签定本合同,共互执。

一、出租土地和厂房的位置,面积:本厂区座落于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办鲁家湾村,厂区有车间一层、二层,约1000多平米,库房约500平米,各种设施配套共计40余间,场地约 亩,东西宽 米,南北长 米,员工宿舍10间,全部交由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租赁从2017年地和所有附属物、建筑物交付乙方使用,至 日,期满后,双方友好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乙方续签合同。

三、租金和租金交付方式:合同签订日,乙方交付甲方两年租金,以后每年按签订日期交付一年租金,年租金为柒万元,三年后递增6%,依此类推。

四、有关事项:土地、厂房租赁期内,从2017年 月 法律责任。如因此事务造成乙方停工、停产由甲方承担相关

的经济责任,并负责协调解决相关事宜,确保乙方正常生产。

五、相关责任:

1、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应做到厂区水、电、路的畅通和正常使用,如遇人为的原因,造成乙方停产或不能生产,由甲方出面负责协调解决,并处理好外界事宜的干扰,确保乙方正常运作、生产。

2、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从事合法的经营生产,按政府部门要求做好厂区的安全工作,不可非法经营,无权擅自将厂区转让给第三者,如遇特殊原因,需变更经营,在不拖欠租金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拥有使用该土地的其它经营项目权力。

六、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政策的变动和当地政府的统一规划,必须服从政策的变迁,乙方所建设的附属物归乙方所有,其索赔条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例》执行。

七、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时交付土地和厂房给乙方使用或提前收回土地和厂房,负担偿付违约金(一年租金),并按乙方所建设的设施等,按实际评估损失予以给乙方赔偿。乙方未按有关规定、非法经营、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续加补充条款,并具同等法律效益。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以备存档,

签订日起生效。

十、合同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无法按合同条款执行的,可由当地政府,人民法院仲裁。

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本合同有效期: 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2017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厂房土地出租合同 [篇2]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公平、平等、自愿、互助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

甲方将坐落于 的土地及地上厂房建筑物出租给乙方使用,土地使用证号为 号,土地面积约为 亩(其中包含:土地证登记面积 平方米和 。) 地上厂房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内有10t行吊一台),另有两栋住宅。土地及厂房的使用性质: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 20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 年 6 月 30 日 时止。

第三条 租金及租金的缴交时间和方式

1、(1) 201 年 7 月 1 日至 201 年 6 月 30 日,年租金为 万 元/年(大写:)。

(2) 201 年 7 月 1 日至 201 年 6 月 30 日,年租金为 万 元/年(大写:)。

(3) 201 年 7 月 1 日至 201 年 6 月 30 日,年租金为 万 元/年(大写:)。

(4) 201年 7 月 1 日至 20 年 6 月 30 日,年租金为 万 元/年(大写:)。

(5) 201 年 7 月 1 日至 201 年 6 月 30 日,年租金为 万 元/年(大写:)。

2、租金一年一付,第一年度租金在本合同签订后 3 日内支付,以后每年度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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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乙方应当于每年6月1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一年度的租金。逾期支付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按日息的 2 ‰计收乙方逾期支付部分的滞纳金。乙方逾期超过两个月不能支付租金(含部分)的,构成违约,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第2项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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