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技术合同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技术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技术合同5篇

技术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生产技术总监一事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一、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技术总监。由乙方对甲方有机茶生产经营所需的茶园环境、园地开垦、品种选择、栽种技术、肥力管理、病虫害防治、茶叶采摘、加工、包装、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的技术性问题,提供全方位的指导和服务。

二、聘用时间为期三年,自20xx年7月1日开始起算至20xx年6月30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另行协商是否续签。

三、乙方的报酬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每年的基本报酬为30000元;第二部分为效益奖金,初步拟定为20190元。该部分奖金在年底时,由甲方根据乙方贡献和工作成效,确定具体的发放金额。

四、鉴于乙方只是在甲方兼职从事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双方之间并不形成劳动关系,因此甲方不负责乙方社会保险事宜。

五、鉴于乙方为甲方兼职技术总监,甲方不要求乙方每天按时上下班,但甲方每月到岗时间不得低于 天,合计每月不得低于 小时。具体以乙方到岗签到记录为准。

六、乙方每月至少安排 次员工技术培训,每次技术培训时间不得低于1小时。乙方需对有机茶生产相关茶园环境、园地开垦、品种选择、栽种技术、肥力管理、病虫害防治、茶叶采摘、加工、包装、储存、运输等方面全面进行培训。尤其应当对农药、化肥、除草剂的选择、施放时间和方法及时进行培训,并向全体员工明确强调哪些属于国家明令禁止施用的农药、化肥、除草剂,以确保有机茶生产质量。

七、乙方必须全面按照有机茶的标准进行规范管理、指导,对甲方产品生产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乙方不得出现责任上的差错,如工作中出现责任差错,甲方将酌情扣除乙方的效益奖金。

八、如果乙方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差错,乙方将负责赔偿由些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出现下列情形之下,则视为乙方出现严重差错:

1、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

2、所生产的茶叶成品不符合有机茶标准的比例超过 %;

3、茶叶成品不符合卫生标准或者农药残留超标;

4、其它对甲方生产或声誉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

九、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的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或用于申请权利保护、生产经营以及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乙方在离职后无权再继续使用该技术或转让该技术。

十、乙方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还需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1、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得商业秘密;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甲方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4、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并不自营与甲方类似的产品或服务,不为他人类似经营提供任何建议;

5、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

十一、乙方在任职期间应该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或财务制度。乙方在任职期间的生活费用,如电话费、住房费、生活费由乙方自己负担,因公出差费用由公司负担。

十二、乙方不能满足本协议约定的到岗时间、或者不能完成培训任务、或者出现两次以上的责任差错、或者一次以上重大责任差错、或者存在其他明显不能胜任技术总监情形的,甲方有权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十三、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该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双方约定守约方的经济损失为3万元,确有证据证明守约方经济损失超过3万元的,以有证据证明的实际经济损失为准。另外,守约方实现权利的费用应由违约方承担。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技术合同 篇2

除了《合同法》总则规定的无效理由(如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之外,具有下列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情形的技术合同无效:

(1)限制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进的技术,或者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包括要求一方将其自行改进的技术无偿提供给对方、非互惠性转让给对方、无偿独占或者共享该改进技术的知识产权。

(2)限制当事人一方从其他来源获得与技术提供方类似的技术或者与其竞争的技术。

(3)阻碍当事人一方根据市场需求,按照合理方式充分实施合同标的技术,包括明显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实施合同标的技术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数量、品种、价格、销售渠道和出口市场。

(4)要求技术接受方接受并非实施技术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服务以及接收非必需的人员等。

(5)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等的渠道或者来源。

(6)禁止技术接受方对合同标的技术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对提出异议附加条件。

温馨提示:无效的技术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拘束力。但是,技术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技术合同风险负担

在履行技术开发合同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而导致研究开发全部或部分失败的,其风险负担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可补充约定或按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当事人合理分担。

技术合同无效的特殊规定

除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技术合同无效外,根据技术合同的特点,合同法第329条专门规定: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是指通过合同条款限制对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限制对方从其他渠道吸收先进技术,或者阻碍对方根据市场的需求,按照合理的方式充分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技术成果指侵害另一方或者第三方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利实施权、技术秘密的使用权和转让权或者发明权、发现权等的行为。

技术合同的分类

技术合同分为四类: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及技术秘密的使用和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咨询合同——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合同特点

1.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成果,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行为,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兼具技术成果与技术行为的内容。

2.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履行期限长,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计算较为复杂,一些技术合同的风险性很强。

3.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技术合同标的物是人类智力活动的成果,这些技术成果中许多是知识产权法调整的对象,涉及技术权益的归属、技术风险的承担、技术专利权的获得、技术产品的商业标记、技术的保密、技术的表现形式等,受专利法、商标法、商业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等法律的调整。

4.当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应当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技术人员。

5.技术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技术合同基本原则

技术合同作为一项法律行为和一项科学技术工作,订立技术合同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共次序的原则。《合同法》[1] 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干扰乱社会经济次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所必需履行遵守的基本原则。

(2)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是《合同法》总则中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准则,这些原则适用于订立、履行各类合同。

(3)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的原则。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的原则上我国法律确定技术合同规范、设计技术合同机构时的指导思想,也是技术合同的特有原则。

技术合同认定管理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行按地域一次登记制度。技术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的受托人,以及技术培训合同的培训人、技术中介合同的中介人,应当在合同成立后向所在地区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出认定登记申请。

当事人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当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相关附件。合同文本可以采用由科学技术部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采用其他书面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采用口头形式订立技术合同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不予受理。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及相关附件进行审查,认为合同内容不完整或者有关附件不齐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

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使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规范名称,完整准确地表达合同内容。使用其他名称或者所表述内容在认定合同性质上引起混乱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退回当事人补正。

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以当事人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关材料为依据,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绳。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如实反映技术交易的实际情况。当事人在合同文本中作虚假表示,骗取技术合同登记证明的,应当对其后果承担责任。

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当事人所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和认定。其主要事项是:

(一)是否属于技术合同;

(二)分类登记;

(三)核定技术性收入。

技术合同 篇3

许可人_________,是一家根据_________法律组建并存续的_________(许可人组织形式),注册地址_________,主要营业地点_________。与被许可人_________,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组建并存续的_________(被许可人组织形式),注册地址_________,主要营业地点_________。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以下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前言

A.许可人是一家全球大型_________产品制造商。

B.被许可人是中国一家_________产品制造商。

C.被许可人希望从许可人获得许可证,而许可人愿意授予被许可人许可证,许可其制造_________产品(详见附件_________,以下简称产品)。

D.许可人同意按照有关部门法律和本合同条款的规定,向被许可人授予制造许可产品的许可证。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相关法律,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签署许可合同。双方特此协议如下:

1.定义和解释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或者上下文另有所指,本合同的解释规则及本合同中使用的术语的含义见附录一。

2.授予许可

2.1 许可的授予许可人特此授予被许可人由其本人实施、不可让与或转让给他人、不可分割的权利:

(a)于中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在被许可人经批准的设施内,使用许可人的技术资料、专利权和相关工具制造被许可产品的(非独占)(独占)权利;

(b)向被许可人的独占客户并且在被许可人的独占区域内销售被许可产品的独占权利,以及在遵守产品供货协议、经销协议规定的前提下,在被许可人非独占区域内销售被许可产品的非独占权利。

2.2 许可期限

第2.1(a)条项下授予的各项专利权许可的有效期自合同生效日或相关专利证书颁发或授予之日起,至下列日期截止:

(a)相关专利权保护期届满;

(b)许可人有权授予许可的期限届满;或者

(c)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本合同期限届满或者提前终止。

3.许可费

3.1 入门费和提成费被许可人应当:

(a)向许可人支付_________美元(入门费);并且

(b)在合同期限内按照下列方式向许可人支付提成费,数额为净销售额的百分之_________。

3.2 其他费用:被许可人应当就与本合同项下第三方软件的修订有关的技术资料、工具和信息的收集、拷贝或通过其他方式进行的复制支付额外的费用。被许可人应在许可人发出有关付款通知后六十(60)日内向许可人支付上述费用。

4.记录和支付

4.1 许可费支付日期:许可人应在合同生效日起三十(30)日内向许可人支付入门费。

4.2 提成费报告:在合同期限内,每半年(截止于每年6月30日或12月31日)结束后十五(15)日内,从截止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提成支付期开始,许可人应大体上按照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中规定的格式,向被许可人就上一提成支付期发出一份提成费的书面报告(提成费报告)。提成费报告应由(被许可人的授权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予以确认。提成费报告中所载数额不得由于被许可人对其买方的付款义务进行宽限、没有或者不能从许可产品买方或任何其他人收取欠款而进行扣减。为确定提成费的数额,许可人会不时要求被许可人提供有关信息,对于许可人的合理请求,被许可人应予以满足。

4.3 提成费支付日期:在各提成支付期结束后六十(60)日内,被许可人应向许可人支付当期提成费报告中所载明的提成费数额。

4.4 电汇提成费:根据许可人向被许可人不时发出的书面通知,被许可人应将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以电汇方式付至许可人的银行账户。

4.5 税收支付:除对向许可人支付的款项中应付的税项代予扣缴外,被许可人应负责缴纳本合同签订与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税收。被许可人向许可人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款项时应从中代予扣缴有关的税务预提,并在三十(30)日之内向许可人提供有关政府机关出具的关于税务预提已经及时缴纳的纳税凭证。为协助许可人在其本国就在中国支付的税务预提获得税收抵免或减让,被许可人应向许可人提供该外国税收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据。

4.6 迟延支付利息:如果被许可人没有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许可人支付某一笔费用,被许可人应承担自该款项到期至该迟付款项足额支付之日的利息。相关利率(按照L1BOR美元六月期贷款利率加2%,逐日计算。)

4.7 支付不能:如果被许可人没有在相关到期日或之前支付(并且在到期之后仍然没有支付)提成费的任何部分或其他到期款项,许可人则没有义务向被许可人提交任何其他技术资料、技术改进或工具,或者继续提供技术支持或培训。

4.8 保存销售纪录:被许可人应就被许可产品的销售情况进行清晰准确的记录。许可人有权自付费用对与提成费计算有关的所有记录进行审计。许可人的该项审计应在被许可人的正常营业时间进行,每日历(季度)(年度)不超过(一)次,并且应至少提前两(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被许可人。如果通过审计发现任何提成支付期内的提成费计算有误,应对该期提成费进行相应的调整。如果通过审计发现在该提成支付期内有到期应付的`其他款项,被许可人应在三十(30)日内向许可人支付。如果通过审计发现被许可人支付的款项超过当期应付的提成费,许可人应在三十(30)日内将超出部分退还给被许可人。

5.软件和固件:

5.1 操作软件许可:许可人特此授予被许可人使用操作软件的非排他性的权利,但是只能用于被许可产品且须遵守第5.4条的规定。许可人及其每一份第三方软件的各提供商(各第三方软件提供商)保留被许可产品中所使用的操作软件的所有权利。许可人特此授权被许可人大体上根据附件_________所列格式制作的书面协议(软件分许可)的规定向被许可产品的买方授予使用操作软件的分许可。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被许可人不得拥有或者向被许可产品的买方或其他任何人许可或试图许可操作软件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权利。

5.2 软件分许可:被许可人应对各软件分许可进行管理和监督,以确保各买方/分被许可人遵守有关规定。如果买方/分被许可人违反了软件分许可的规定,被许可人应立即书面通知许可人(或其指定关联机构)并采取许可人不时要求采取的所有措施协助许可人(或者指定关联机构)行使作为分许可人的权利并采取救济措施,或者由许可人行使有关权利和采取救济措施。

5.3 固件权利:对于固件,被许可人应根据有关法律和审慎的程序在该固件上表明版权标识和/或其他标志,告知被许可产品的买方及其他任何人,严格禁止对固件的复制、分拆或其他类似行为,以及许可人对该固件享有专有权等。

5.4 被许可人自用产品:如果被许可人将合同产品或被许可产品用于自用,包括进行本合同允许或许可人另外书面批准的测试、培训或展示活动,被许可人在使用相关操作软件时,必须如同被许可产品的买方/分被许可人一样遵守分许可合同的规定。

5.5 第三方软件许可授权:就操作软件中构成与之不可分离的、被许可人不能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第三方软件,如果许可人有该软件向被许可人进行分许可的法定和合同权利,则应被许可人的申请,许可人应向被许可人进行分许可专门用于本合同项下目的。进行分许可时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协议中包括以下条款和条件以及许可人合理要求的其他内容:

(a)被许可人应遵守许可人与每一第三方软件提供商之间签订的许可协议的所有有关条款和条件;

(b)被许可人应就使用和经允许对该第三方软件进行分许可及时向许可人进行报告并支付费用,以使许可人能够满足其对第三方软件提供商的合同义务;被许可人向许可人的付款中应包括许可人就被许可人使用该第三方软件所应支付的全部费用,以及许可人为使被许可人使用该第三方软件所进行的复制和其他行为的合理收费及相关管理成本;以及

(c)被许可人应就其使用或经允许对该第三方软件进行分许可所产生的损害、损失、费用或开销的索赔和责任(包括律师费和开销)向许可人及其关联机构进行补偿并使其免受损害。

5.6 第三方软件许可请求:对于并非操作软件有机组成部分的第三方软件,如果被许可人不能及时获得,而许可人有将该软件向被许可人进行分许可的法定或合同权利,则应被许可人的请求,许可人应遵从并按照第5.5条的规定合理考虑向被许可人进行分许可。

5.7 第三方软件许可帮助:对于许可人没有法定或合同权利对被许可人进行分许可的第三方软件,许可人应当应被许可人的请求,进行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协助被许可人从第三方软件供应商处获得该第三方软件的相关许可,被许可人承担相应成本和费用支出。

5.8 第三方软件修改:如果许可人对第三方软件进行了修改,许可人应在其法定或合同权利范围内将这种修改结果提供给被许可人。

5.9 相关源代码转让就第三方软件源代码而言,许可人无义务向被许可人授予任何性质的分许可。

6.技术资料和工具的交付

6.1 许可人的交付:许可人应合同生效日后三十(30)日内开始向被许可人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工具。

6.2 首次交付的形式:包含本合同项下初次提交内容的技术资料和工具应采用许可人于合同生效日在其_________(地点)的厂房中所采取的形式。(在合同期限内,如果许可人对技术资料进行任何改进,用于许可人在其于_________(地点)的厂房内进行制造的任何正常用途,许可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通知被许可人。)

6.3 视为交付:被许可人应指定一名普通承运人并组织技术资料和工具的运送工作,费用由_________支付。许可人在其厂房内向被许可人指定并安排的普通承运人提交技术资料和工具后,视为完成交付。

6.4 被许可人对工具的使用:在任何情况下,许可人都没有任何义务就工具、操作软件或涉及第三方软件的任何技术资料或软件向被许可人提供源代码。被许可人不得对工具进行拷贝、反向工程、分解或修订,不得将工具用于制造被许可产品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也不得允许对于制造许可产品不属于合理必要的其他人使用或者接触工具。

6.5 被许可人接入设置:被许可人确认其未因本合同取得以下行为的任何权利:接入被置于由许可人或其关联机构运营的各个主机电脑系统、局域网、广域网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站及与之相连的个人电脑)之上或者构成其一部分的系统、数据库、应用软件或服务。

3.6 .6资料返还:本合同终止后,或者被许可人停止使用任何工具或技术资料的任何部分后,被许可人应立即(1)根据许可人的指示,向许可人归还并/或销毁(包括从其控制的计算机存储器中删除)位于任何介质中的所有体现该技术资料和/或工具的资料(包括原件和复件);并且(2)在许可人提出请求后的十(10)天内向许可人书面确认,所有上述材料已经归还或者销毁。

7.技术支持和培训

7.1 许可人培训义务许可人应向被许可人提供附件_________中规定的技术支持和培训。

7.2 额外培训和支持:应被许可人的请求,许可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按照许可人的收费标准向被许可人提供额外的技术支持和培训。这种收费应包括基于所使用人员的相关成本得出的按日给予的津贴(包括工资或薪金、额外福利和管理费用)以及上述人员的差旅、起居和有关的费用开销(例如对有关设施的使用、获得外部资源、服务和材料所产生的费用等)。被许可人应在许可人就上述费用发出付款通知后三十(30)日内足额支付所有相关费用。

8.部件采购、分包

8.1 许可人部件供应被许可人应按照部件供应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从许可人处购买许可人部件。

8.2 第三方部件供应:被许可人应有权根据(经批准的条款)(被许可人和经批准的提供商共同商定的条款)从(第三方供应商)(经批准的供应商)处购买第三方部件。

技术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湖南省XXXX电厂(以下简称甲方)#1机组励磁调节系统为WKKL-1型微机励磁调节装置自动控制的三机励磁调节系统,自97年投运以来一直没有进行过大修,现委托北京瑞奥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对#1机组励磁调节系统进行大修。根据#1机励磁调节系统现有的具体情况,就本次大修工作的范围、质量及要求等达成以下协议。

一、大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1、微机励磁调节器(A,B柜)试验检查

1电源检查,包括整流电源、+5V、+15V、-15V、24VI、24VII;

2绝缘检查,强电回路用1000V摇表,弱电回路用500V摇表;

3继电器校验,A.、B柜1K-8K继电器根据定检标准进行定检;

4A、B柜单板检查,包括主机板、A/D板、SPBDCB板、I/O板、PGC板、继电器板各两块,依据WKKL微机双自动励磁调节器调试方法进行;

5开关量输入输出检查,应用windows测试软件进行;

6可控硅测试;

7回路传动试验;

8带假负载检查可控硅波形及移相触发脉冲波形;

9双柜均流及手自动切换试验;

10柜体外观检查及螺丝紧固;

11自动及手动电压调节范围测量;

2、备励柜试验检查

1继电器校验;

2绝缘检查,方法同上;

3感应调压器检查,包括调压器调压范围及侍服电机检查;

4回路传动及A、B柜切除联动手动柜;

5整流桥检查;

6带假负载检查整流波形;

3、开机试验检查

1发电机空载A、B柜零起升压及阶跃响应试验;

2发电机空载A、B柜手/自动切换及均流检查;

3自动柜至手动柜切换试验;

4发电机并网A、B柜手/自动切换及均流检查;

5A、B柜并柜试验;

6控制装置传递函数模型参数测定(包括低励、过励、V/F限制等传递函数模型的参数);

7发电机电压/频率特性测试;

8自动励磁调节器各单元静态特性试验;

9操作、保护、限制及信号回路动作试验;

10灭磁试验及转子过电压试验;

11整流柜的均流试验;

二、双方的义务和职责:

1、甲方的义务和职责:

(1)负责介绍励磁系统大修施工现场的停电、安全措施及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2)负责提供励磁系统的运行状况及原始试验数据和检修记录;

(3)提供励磁系统大修用的检修电源;

(4)对现场施工进行跟踪分步验收认可;

(5)负责励磁系统大修时与其它部门的配合、协调;

2、乙方的义务和职责:

(1)依照国家有关标准制定技术措施,并与甲方商讨后实施;

(2)配合甲方大修中的试验工作;

(3)对检修中发现的缺陷和异常及时通报于甲方;

(4)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由乙方自负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协议之外的设备问题和缺陷应及时与甲方联系,以便采取对策;

(5)提供大修所需所有工器具及试验设备;

(6)根据试验提供详细的试验报告;

三、 工程质量及要求:

(1)工程验收根据国家经贸委最新《大型汽轮发电机交流励磁机励磁系统技术条件》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励磁系统技术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章节进行;

(2)励磁系统大修的保质期为一年(以竣工验收日期算起),在一年内,由于大修的原因而发生的缺陷由乙方无偿解决。

(3)工期:大修合同签订后,5日内编制检修作业指导书报送甲方,大修开工后,检修工期控制在20个有效工作日之内竣工,竣工3日内提供详细的试验报告。

(4)入场后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学习安规。

(5)甲乙双方订立《安全协议》,严格遵守甲方安全制度和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6)每天进行安全情况总结,发现事故苗头立即进行教育并纠正,把事故差错消灭在萌芽状态。

(7)由乙方负责试验方案的制定,并由甲方负责审定。

未尽之处,甲乙双方随时协商解决。

技术合同 篇5

合同登记编号: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研究开发方(乙方):

签订地点:省市(县) 签订日期:年月 日

有效期限:年月 日至年 月日

填写说明

一、“合同登记编号”的填写方法:

合同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编码,第五、六 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合同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合同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84规定填写(合同登记序号由各地区自行决定)。

二、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

包括开发项目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开发目的、使用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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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及效益情况、成果提交方式及数量。

提交开发成果可采取下列形式:

1、产品设计、工艺规程、材料配方和其他图纸、论文、报告等技术文件;

2、磁盘、磁带、计算机软件; 3、动物或植物新品种、微生物菌种; 4、样品、样机; 5、成套技术设备。 五、研究开发计划:

包括当事人各方实施开发项目的阶段进度,各个阶段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达到的目标和完成的期限等。

六、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包括当事人各方情报和资料保密义务的内容、期限和泄漏技术秘密应承担的责任。

双方可以约定,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七、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八、委托代理人签订本合同书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九、本合同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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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技术开发(该项目属 计划※),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技术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二、应达到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三、※研究开发计划:

四、研究开发经费、报酬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

(一)研究开发经费是指完成本项研究开发工作所需的成本;报酬是指本项目开发成果的使用费和研究开发人员的科研补贴。

本项目研究开发经费及报酬:元 其中:甲方提供元,乙方提供元。 如开发成本实报实销,双方约定如下:

(二)经费和报酬支付方式及时限(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一次总付:元,时间: (2)分期支付:元,时间: 元,时间: (3)按利润 %提成,期限: (4)按销售额%提成,期限: (5)其他方式:

五、利用研究开发经费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的财产权属:

六、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地点)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