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运输合同汇编十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运输合同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用】运输合同汇编十篇

运输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车队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保证施工中道路、取土、装车、卸土的畅通。

乙方负责运输:运输地:

要求乙方车辆:部(解放、东风王平头、斯太尔);车箱长5.3米、车箱宽2.3米、车箱高1.4米

运距:公里运费:元/

结算方式:按车次结算,24小时结算(以现金方式结算)

此协议双方认同,在约定时间内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乙方将施工车辆安排到现畅

甲方负责联系住宿地方,乙方车队自己交房租。

甲方安排乙方工程项目收取合理的管理费:工程总费用的__%

违约罚金:乙方车队按约定到达后甲方如无工程安排,违约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每车500元/天。乙方车队没按约定到达工地并施工,违约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500元/天。

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定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范例2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基坑土方外运(甲方负责装车,乙方负责用车外运至工地外)。

三、合同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基坑开挖验收规范达到全面优良。

五、合同单价及价款及工程量计算方式:

项目单价总价备注说明

土方外运元/平方米按实际方数乘以单价1土方单价以实方计算;

2本单价含施工时的有关机械台班费用,外运装车等费用;

3本单价含外运泥尾场地清理费用;

4本单价含一切乙方机械进退场费用。

六、付款方式:

1、按月结算,每月按实际完成量的80%,结算时扣除相关罚款及相关费用后支付给乙方;

2、当主体基坑到底完成后三个月内付清完成工程量的95%;

3、所有土方工程及手尾工作完成后六个月内支付5%。

七、甲方责任:

1、办理施工许可证,余泥排放证等费用;

2、组织图纸会审,组织监督落实班组工人进场安全教育;

3、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负责工程控制轴线的放线、测量标高工作;

4、向乙方提供基坑支护施工图纸一份。

八、乙方责任:

1、指派管理人员驻现场,负责管理土方队伍,办理准运证及相关费用;

2、运输车辆必须是散体物料运输正规车辆,禁止雇请非法营运“野鸡车”;

3、余泥堆放场必须是手续证件齐全(提供合格证件给甲方备案)否则承担相关责任;

4、必须服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业主、监理公司、总包单位管理人员的管理;对进场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平安卡考试;

5、负责工人的安全教育,对工人进行安全、质量技术交底、管理工人的生活问题;

6、乙方必须带领全体工人生产、文明施工,如发生事故(无论任何原因)乙方负者20%事故引起的相关费用,甲方负者80%的相关费。

7、各班组在签订本协议时先交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金。

8、在施工过程中所有的安全防护及安全标志,没有甲方许可不得随意拆除。

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如违章作业、违章蛮干,不听从管理人员指挥,一律按项目部管理人员的通知进行罚款;

9、分包单位必须按广东省、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总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负责土方内外运输工作的货及机械、车辆的安全责任,负责土方施工进程中违规导致的政府部门的罚款;

10、乙方外运的过程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持场地内外道路文明卫生清洁(卫生由乙方负责);车辆禁止超速、超载等道路交通违规行为,如有发生乙方负责相应为规处罚费用及相应责任;

11、乙方必须服从项目部的工序、工作面及工期安排;

12、乙方负责周边外围关系(如***、***、街道、村委等)。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因图纸变更未能及时通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所造成工期延后责任有甲方负责;

3、乙方施工时因工艺及施工方法而造成质量返正,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工期不得顺延;

4、乙方如不能满足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乙方须采取有效措施如增加机械车辆等,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5、本合同结算方式为乙方完成整个基坑开挖标准如果中途乙方自行退场,则甲方只结算乙方所完成总工程量的85%;

十、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请仲裁委员会调解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副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正副本一份。(附安全责任书、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发包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 承包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车队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保证施工中道路、取土、装车、卸土的畅通。

乙方负责运输:运输地:

要求乙方车辆:部(解放、东风王平头、斯太尔);车箱长5.3米、车箱宽2.3米、车箱高1.4米

运距:公里运费:元/

结算方式:按车次结算,24小时结算(以现金方式结算)

此协议双方认同,在约定时间内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乙方将施工车辆安排到现畅

甲方负责联系住宿地方,乙方车队自己交房租。

甲方安排乙方工程项目收取合理的管理费:工程总费用的__%

违约罚金:乙方车队按约定到达后甲方如无工程安排,违约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每车500元/天。乙方车队没按约定到达工地并施工,违约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500元/天。

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定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合同 篇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1-3工区土方运输

2、工程地点:挖方区—填方区

3、工期:15天(有效工作日)

二.工程量及单价

1、土方运输总量约

2、运输单价: 三.结算方式

1、甲方依据乙方每日的运头数,以三联单开出票据,待土方运输结束后,乙方凭三联单据按实结算。

2、甲方在土方运输结束后的两天内,一次性付清运输费用。

3、若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故障维修时,甲方可支付壹万元费用进行救急之用。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挖填方区的取土点和倒土点提前进行技术交底,并安排专人进行指挥。

2、乙方在完成土方运输任务后,有权要求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费用结算,若逾期一天,按总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

3、挖方区的便道出现严重损坏时,甲方有义务及时进行维修。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休息时间安排。

5、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施工计划实施,每天不少于10辆运输车,并不得随意调走,若发现一次,甲方有权按1000元/车进行处罚。(车辆发生故障除外)。

7、若乙方在运输票据中弄虚作假,一经甲方查实后,假一罚十,并从结算总费用中扣除。

8、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退场,否则前期运输的费用按60%结算。

五.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诉至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3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项目而产生的渣土需要外运,甲方将该项渣土外运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职责,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单价:

合同签署前,由双方代表根据甲方提供有关施工图纸,交换现场标高,经测算,暂定土方量为100万立方米,运输完毕后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土方外运,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地址进行堆放,按车箱容量以每方/每公里1.5元为基准核算,机械装车费为2.5元/方。

四、工期: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土方运输的施工顺序,工期按甲方施工进度确定。

2、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应延期: ①、相关职能部门因管理需要,要求停运或停止施工。

②、甲方工程项目进展造成乙方车辆无法运输或施工。

③、大雨等恶劣气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④、经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五、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署生效后,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安排车辆进场作业,按工程进度十天为小结,支付乙方80%的进度款。

2、工程完工,甲方和乙方根据现场发放的渣土票核定工程量,按有关约定在15天内办理结算。

六、甲方工作范围及承担责任:

1、及时向乙方交付有关施工图纸的施工组织设计,协助乙方考察现场。

2、在乙方进场施工前,甲方负责清理场内障碍物、场内排水、提供夜间施工的照明设备。

3、甲方负责施工作业场地硬化和围扩。

4、现场配备专业管理人员配合乙方施工并协调工地工作。

5、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凋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6、负责解决工地周边有关事宜。

七、乙方工作范围及承担的责任

1、办理有关土方方开挖外运的一切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人为原因,对施工中的建筑物、可视设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因车辆滴、撒、漏而影响环境卫生、现场文明和车辆运输安全等问题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和有关部门联系协调,自行解决,并承担因纠纷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合理安排,

5、乙方所有的施工机具及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

八、其它约定:乙方以上价格不含税费。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十、补充条款:

乙方(公章)

甲方(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4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各工地散装水泥事宜签订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半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二条:运输价格表 说明:

1、货物运输目的地发生变化,价格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运输方式:公路汽车运输。

3、运价包括: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

4、以上价格如有客观原因,如油价上涨需双方协商对价格调整。

5、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第三条:运输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在运输当月17日依据甲方供应散装水泥工地签证凭据作为对账依据完成对账,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付现金给乙方。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运费,所欠运费按上月实有金额的3%为滞纳金,否则乙方有权停运,并追回所有运费。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提前一天预报水泥计划及运输计划,以便乙方提前调配车辆确保运力。并保证进场道路畅通,以使水泥直达工地。

2、甲方应按约定时间与乙方结算运费,若不及时结算运费,造成相关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合同终止后,甲方在30个工作日内付清乙方所有运费。

4、如有新的运输点以补充协议方式对价格调整,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确保运送准确、及时、安全,工地当天水泥必须当天送到(除特殊情况外)。

2、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水泥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计量和分量差以生产厂磅为准,按国家标准的千分之三执行,磅差超出千分之三部分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伍万元整。

第八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为凭,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二0xx年月日

运输合同 篇5

____(简称甲方)委托____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外托运____(货物),乙方同意承运。根据《合同法》和____海上运输管理规

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港运至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货物于__天内集中于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第三条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__小时内装完货物。

第四条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第五条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方负担。

第六条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第七条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____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运输费用

按__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全船运费为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__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第九条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份,交__等部门各存一份备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__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公证处公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

甲方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

乙方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

__年__月__日订立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单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并同意按下列条款进行交易:

(1)品名及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允许溢短装:____%

(5)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装运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装船标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装运期限: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_天内装出。

(10)付款条件:开给我方100%保兑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证,并须注明可在装运日期后15天内议付有效。

(11)保险:按发票110%保全险及战争险。________由客户自理。

(12)买方须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开出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售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约未执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13)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中国商品检验局或工厂出具的品质证明、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签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4)凡以cif条件成交的业务,保额为发票价值的110%,投保险别以本售货合同中所开列的为限,买方如要求增加保额或保险范围,应于装船前经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险费由买方负责。

(15)质量、数量索赔:如交货质量不符,买方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30日内提出索赔;数量索赔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15日内提出。对由于保险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转运单位或邮政部门造成的损失卖方不承担责任。

(16)本合同内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约或延迟交货,售方概不负责。

(17)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进行。

(18)买方在开给售方的信用证上请填注本确认书号码。

(19)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号:

日期:

订单号:

买方:

卖方:

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并同意按下列条款进行交易:

(1)品名及规格____

(2)数量____

(3)单价____

(4)金额____

合计____

允许溢短装__%

(5)包装: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装船标记:

(9)装运期限: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天内装出。

(10)付款条件:开给我方100%保兑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证,并须注明可在装运日期后15天内议付有效。

(11)保险:按发票110%保全险及战争险。____由客户自理。

(12)买方须于__年__月__日前开出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售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约未执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13)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中国商品检验局或工厂出具的品质证明、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签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4)凡以cif条件成交的业务,保额为发票价值的110%,投保险别以本售货合同中所开列的为限,买方如要求增加保额或保险范围,应于装船前经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险费由买方负责。

(15)质量、数量索赔:如交货质量不符,买方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30日内提出索赔;数量索赔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15日内提出。对由于保险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转运单位或邮政部门造成的损失卖方不承担责任。

(16)本合同内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约或延迟交货,售方概不负责。

(17)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进行。

(18)买方在开给售方的信用证上请填注本确认书号码。

(19)其它条款:

卖方: 买方:

运输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约地 :杭州下城区

全 年 运 输 合 同

甲方(委托方):XX有限公司

地址:乙方(承运方):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事宜,达成如下具体约定:

一、运输货物名细: 以单程运输合同为准。

二、货物承运时间及地点:以单程运输合同为准。

三、运输方式为汽运(具体以单程运输合同为准)。乙方提供的运输工具必须证照齐全,符合国家标准。

四、双方的责任、义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货物名称、产地、材质、规格、件数、吨数、车、船号等资料,便于乙方收货。

2、甲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托运货物交付给乙方,以便乙方完成运输事宜。

3、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

4、甲方在货到目的地后,应及时验收货物。如有异议,应在货到目的地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提出。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 乙方按甲方清单验收货物,如有不符或有损,及时通知甲方,待收到甲方确认后方可接收。否则,

视乙方所收货物无误。乙方按件数点收(根据甲方要求过磅与否),重量以随货提供的磅单为依据(或以甲方另行要求为准),负责原来、原转、原交,货到目的地后也按相应的标准交接货物。

2、 在货物装车前,如遇货物(尤其是线材、带钢、螺纹等)打包松散、吊牌脱落等包装问题,乙方

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甲方指令处理货物,否则视为乙方收货无误。

3、乙方保证取得甲方盖章确认的单票运输合同后方可执行运输任务。若乙方在未取得甲方盖章确认前擅自执行运输任务,甲方将拒不支付运输费用,且乙方需全额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乙方按商定的时间和地点调派适载条件的车辆及时装运,对承运货物的运输、装卸、保管及交接工作,应谨慎

处理,按章作业,保证货运质量。单程运输前需通过与甲方签订单程运输合同的形式确认,包含车号、配载明细、装运日期、预计到达日期、卸货点 、包干费等要素。为保证甲方货物在汽车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承运车辆在前往甲方指定地提货时应配备足够安全防范装置,应避免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确保甲方货物安全送达指定收货单位。

4、每批货物送达指定收货单位后,乙方核算人员应登记公路发运台帐,并将发运单、收货单位的签收回单及汽车运输发票等有关单据及时交付给甲方相关业务人员,便于甲方核对、核算,如收货人拒收应及时通知甲方,等待甲方指示,不得自行其是。

5、乙方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将托运货物及时、安全地运至目的地。不同规格和材质的货物应尽量分票、分开装载,并与装运地及收货单位交接清楚;重量以装运地运单作为交接依据。

6、货到目的地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货人接收货物,并按甲方指令卸货。若甲方在单票运输合同中明确委托乙方待甲方书面提供放货指令后予以卸货的,乙方应引起重视并严格执行。未经甲方书面放货指令,乙方不得擅自进行卸货,否则甲方将拒不支付运输费用,且乙方须承担甲方全部经济损失。甲方放货指令指定传真: 。乙方接受指定传真:。乙方收到甲方指定传真机的放货指令后,需致电甲方确认方可放货。

7、在装车、积载、运输、保管、卸车等环节,乙方应谨慎作业,保证货物与装运前的状况相符,否则由此导致货物包装、质量或数量等产生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

8、在运输过程中产生货损、货差(包括货物丢失、被盗),乙方应按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负责赔偿。

9、在装卸、运输过程中,乙方应妥善保管托运货物,不得擅自调拨、挪用、抵押或做其他处理。乙方按原转原交交付货物。

10、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货物或按甲方指示将货物运至其它目的地。如因此造成运费损溢或乙方损失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11、乙方不得在运输车辆上配载任何可能影响甲方货物质量的其他货物。

12、乙方保证装运车辆全部投保货物险,赔付范围单车50万以上。乙方需将保单复印件递交甲方留档。

13、乙方唯一凭甲方物流部相关物流人员指令操作,其他指令一概无效,否则,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14、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风险保证金50万元,保证金将于甲乙双方合作结束,双

方确认无误后如数退还。

15、乙方承运期间,乙方作业人员及作业工具的安全性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

1、甲方按货物的实际装运量向乙方支付运输包干费,实际费用以甲乙双方单程运输合同的约定为准。

2、乙方需凭装运单、收货人签收单等原始单据作为与甲方结算凭据,与运费发票一起递交甲方。甲方凭单付款,缺一不可。

3、乙方开票前应先传真对账单给甲方,双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开具运费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应及时核对。在收到乙方运费发票及装运单、收货人签收单等相关结算单据后,甲方应在无异议条件下2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清运费。

4、如甲方明确告知乙方由第三方支付运费的,乙方应在收到运费后,直接向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开具发票。

六、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的,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承运期限(单程运输合同有承运期限的以单程合同约定为准;单程合同无承运期限的参照全年运输合同承运期限)超期的,除港口压港、不可抗力外,应按1元/吨/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2、 乙方承运期间所造成的货差磅差超0.3%部份由乙方承担,货值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3、 乙方承运期间所造成的线材散包超5%部份由乙方承担,按照30元/吨赔偿甲方。

4、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承担的应付给甲方的任何违约金、扣款、损害赔偿金等,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但无需乙方同意即可直接在乙方运费、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同时乙方必须在扣除保证金之日起一周内,补足保证金扣款部分。乙方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和相关第三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5、如货物错运至非甲方指定收货单位,乙方应负责及时、无偿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收货单位。如因错运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除人力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外而导致车辆延期未能及时配载或抵达,产生的额外费用及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具体金额可与甲方协商解决。

7、除由于货物自然属性、甲方原因造成货物减损外,对于运输途中发生的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乙方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就本合项下的单程运输合同,甲方盖物流业务专用章予以确认。

八、争端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提交本合同签订地法院通过诉讼解

决。

九、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予以修改;若协商不成,按原合同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2 月31日,到期如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则效期自动续延一年。延长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如双方需继续合作,则应另行签订全年运输合同。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乙方出资人以企业全部财产为本合同及后续一系列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等)以及每笔单次运输协议项下乙方的一切义务与责任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乙方出资人确认:

乙方法人以个人合法财产为本合同及后续一系列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等)以及每笔单次运输协议项下乙方的一切责任与义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乙方出资人确认:(签字) 身份证号:

本人系保证人之配偶,已知悉上述承诺及保证事项,并同意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上述承诺及保

证责任。担保期限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乙方出资人配偶:(签字) 身份证号:

运输合同 篇7

本章共四节,三十四条。

在综合各专门运输法的规定和借鉴国际公约、各国运输合同立法中的有益经验的基础上,规定了本章的运输合同。本章分为四节:第一节一般规定。主要规定了运输合同的一般规则;第二节客运合同,主要规定了客运合同的主要内容;第三节货运合同,主要规定了货运合同的主要内容;第四节多式联运合同,主要规定了多式联运合同的特殊内容。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百八十八条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释义】本条是对运输合同含义的规定。

运输合同又称运送合同。本条可以看作是对运输合同的定义,这个定义参考了有关的法律规定。如海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铁路法第十一条规定,铁路运输合同是明确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托运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意大利民法典第1678条规定,运送契约是指获得对价的承运人负有将人或者货物从一地运至另一地的义务协议。

运输合同的定义包含了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运输合同的主体是承运人和旅客、托运人。运输合同主体是运输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者,即运输合同的当事人。根据运输合同是双务合同的特性,当事人一方是享受收取运费或者票款权利承担运送义务的承运人,另一方是享受运送权利并支付运费的旅客和托运人,双方当事人的数目视具体合同关系而定。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作为一方当事人,可以是一人或者为数人,如在相继运输中承运人可分为缔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在多式联运合同中有多式联运经营人和各区段承运人。承运人多为法人或者组织,但也可以是个人。托运人是指与承运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具有双重身份,其是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又是运输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2.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有时就是收货人,但是在多数情况下,另有收货人,此时,收货人不是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外国和国际公约一般都规定,货物送达目的地后,承运人有通知收货人的义务,经收货人请求交付后,取得托运人因运输合同所产生的权利。在存在收货人的情况下,托运人与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是为了收货人的利益,承运人应当依照运输合同向收货人交付,但收货人的权利产生于请求交付之时,而非运输合同订立时,收货人是运输合同的第三人,也是运输合同中重要的关系人。

3.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由此可见运输合同的客体是承运人运送行为,不是货物和旅客。

4.在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义务是将旅客或者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权利是收票款或者运费;而旅客、托运人的权利和义务与其对应,权利是要求承运人将其运输到约定地点,义务是向承运人

支付票款或者运费。这里的票款是指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向承运人支付的报酬;这里的运费是指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向承运人支付的报酬。

在本章的立法过程中,对于是否规定运输合同一章曾有不同的意见。一种观点认为,我国对于各种方式的运输合同,都已有专门法作了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已对铁路运输合同作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对航空运输合同作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对海上运输合同作了规定,因此再在本法规定运输合同就没有多大意义,同时还会带来适用上的麻烦,即在本法对运输合同也作了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到底是适用本法对运输合同的规定,还是适用各专门法中的规定因此在本法中最好不要对运输合同作出规定。另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对运输合同作出规定。本法采纳了第二种观点,这是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运输合同除了铁路运输合同、海上运输合同和航空运输合同外,还存在公路运输、内河运输等运输方式,对于这些运输合同,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法律规范,而合同法的规定是要对所有运输方面的合同都要有所规范。在本法中对运输合同作出规定,就可以对公路等其他运输方式运输的合同作出规范。

2.随着运输业的极大发展,出现了一些新的运输方式,这当中最典型的就是多式联运合同。多式联运合同是一种特殊的运输方式,这种运输合同有许多不同于其他运输合同的特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规定范围太窄,只局限于其中要有一种运输方式是海运工具的运输合同。本章在借鉴国际多式联运公约的基础上对多式联运合同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这就可以补充我国以前规定的不足。

3.对于本章的规定与各专门法的关系问题,依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只要各专门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有与本章的规定不一致的,优先适用特别法的规定。只有在特别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本章的规定。

4.我国已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对于运输合同的规定详略不一,有的还有不一致的规定。合同法总则以及本章的规定对三大运输法起着补充的作用。

第二百八十九条 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释义】本条是对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运输的规定。

什么是公共运输公共运输包括班轮、班机和班车运输,还包括其他以对外公布的固定路线、固定时间、固定价格进行商业性运输的运输行为。公共运输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在运输中,对公共运输的承运人要比一般承运人的要求高些。在国外对公共运输行为一般都有专门的行政性文件进行规范,这些行政性文件对旅客或者托运人的利益都作了较为有利的保护。

2.公共运输的承运人的运输行为除了具有商业性的一面外,还由于其是面向社会大众(包括广大旅客和托运人)的运输,具有公益性的一面,例如从事铁路旅客运输的承运人就是属于公用事业单位。

3.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一般都对自己的运输制定了固定的路线、固定的时间、固定的价格,这是公共运输最为显著的特征,从合同法的意义上讲,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与旅客或者托运人之

间的合同的内容确定化了。这种合同的基本内容不是由具体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的,而是由公共运输的.承运人单方制定的,当然公共运输的承运人对外公布的固定的价格不是随便制定的,而是在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收入状况而制定的,并且还要经过主管部门的同意。

4.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与旅客或者托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的形式一般都是格式化的。公共运输合同的格式化产生的原因是由于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一般都具有垄断性质,以及运输事务的频繁发生。这就决定了具体合同双方协商在事实上的不可能。但是只有公平合理的,并且依照法律的具体规定而产生的格式化合同才更符合旅客或者托运人的利益。为了防止公共运输合同内容的不平等,保护和促进运输经济的发展,公共运输合同一般都要经过国家运输主管部门的审查批准。所以一般来说对于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我国的国务院或者行政主管部门都制定了行政法规或者行政规章等加以规范,例如我国的政府部门制定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等都对公共运输行为作了一定的规范。

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的、合理的运输要求。但在运输工具已满载的情况下,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可以拒绝旅客的乘坐要求。由于不可抗力导致不能正常运输的情况下,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也可以拒绝旅客或者托运人要求按时到达目的地的要求。本条强调的是不得拒绝旅客或者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对这里的“通常合理”要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在不同情况下,其内涵是不同的,例如在海上旅客运输中,旅客坐的是头等舱,旅客要求提供空调服务就是“通常合理”,而对散舱的旅客来说,要求提供空调就不是“通常合理”的;其次,判断是否为“通常合理”,不是依单个旅客或者托运人的判断,而是依一般旅客或者托运人的判断;最后,这里的“通常合理”意味着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对旅客或者托运人实行差别待遇,例如同为乘坐普通舱位的旅客,承运人就不能对其中的一些旅客提供免费餐,而对另一些旅客不提供。第二百九十条 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

【释义】本条是对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安全运输的规定。按照约定时间进行安全运输是承运人的一项主要义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与旅客或者托运人就运输事宜所作的一致的意思表示。合同中一般对运输时间、到达地点和运输的安全作了约定,承运人应当按合同中的约定进行运输,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本条要求承运人按照约定时间进行安全运输的规定包含了三层意思:

1.承运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间内或者合理的期间内进行运输。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或者合理的期间内,承运人应当将旅客或者托运人托运的货物运到目的地。如果由于承运人的原因造成旅客或者货物不能按时到达目的地的,承运人就要承担运输迟延的违约责任。

2.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保证旅客或者货物的安全,运输行为是一项带有危险性的活动,特别是航空运输更是高风险的行业,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因此强调运输活动的安全性是运输行业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运输合同立法的基本原则。安全运输就是承运人要确保被运输的旅客和货物以及所使用的运输设备完好无损。有关法律都有专门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等。

3.承运人应当将旅客、货物运到约定的地点。正如前面所述,运输合同实质上是旅客或者货物从一个地点到另一个地点的位移,旅客或者托运人与承运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就是希望承运人把旅客

或者货物运到约定地点。如果承运人不按合同约定的地点运输,将旅客或者货物错运到另一个地点,如运输合同中约定承运人应当将旅客或者货物运到上海,承运人却将旅客或者货物运到了南京,承运人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百九十一条 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释义】本条是对承运人按照约定或者通常运输路线进行运输的规定。

运输合同是从起运地点到目的地的位移,所以承运人运输时都要按照一定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在运输中,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路线进行运输,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承运人应当按通常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不得无故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习惯的或者地理上的航线将货物运往卸货港。之所以要规定承运人要按照通常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主要是基于以下两方面的原因:

1.承运人按通常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可以规避一些危险。我们知道通常的运输路线一般都是经过多次运输行为的检验,并被证明是很安全的,如果不按通常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就有可能给运输活动带来危险,对于旅客或者货物带来危害。例如在民用航空运输中,航空运输路线一般都是经过精心测航的,选择的路线一般都是比较安全的(例如少风暴的发生、少强气流的出现等恶劣天气出现),在国际民用航空运输中,通常的运输一般还要经过航线所经国家的特别准许,如果民用航空运输承运人不按通常的运输路线运输,就有可能对旅客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

2.一般来说,承运人不按通常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还有可能造成运输迟延,而运输迟延可能对旅客或者托运人精神上、物质上造成损害。

在有的情况下,承运人不按通常的运输路线运输,进行合理的绕行也是准许的,一般不按违约处理。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由于运输合同中列明的一些具体的事由出现而发生的绕行。例如合同中明确约定,在出现风暴的情况下,航空承运人可以绕行。

(2)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承运人也可以绕行。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船舶在海上为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财产而发生的绕航或者其他合理绕航,不属于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

3.在运输中遇到危险,为了运输工具、旅客或者货物的安全,承运人也可不按通常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可以进行绕行。即使这种危险是运输前承运人没有做到谨慎处理使运输工具处于适运的状态所致,承运人运输必须绕行,这种绕行也是合理的。

4.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运人不能按照通常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的,承运人也可以合理绕行。

第二百九十二条 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释义】本条是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规定。

支付票款或者运费是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的主要的义务。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支付票款的义务一般是在购买旅客运输票证时履行,旅客没有支付票款一般是不能取得运输票证的。如由收货人支付运费应当在运输单证上载明,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托运人应

当按照约定向承运人支付运费。托运人与承运人可以约定运费由收货人支付;但是,此项约定应当在运输单证中载明。

如果在运输单证中没有载明应由收货人支付运费,收货人一般可以拒绝支付运费。按运费的支付时间可以分为“运费预付”和“运费到付”两种。“运费预付”是指承运人在签发单据之前就已经收到运费。这种支付方式是受承运人欢迎的,因为他们无需承担运费的风险,但不可抗力灭失的除外,“运费到付”就是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承运人才能收到运费。这种支付方式对于承运人来讲,承担的风险比较大,但是这种支付方式在运输中时常出现,例如海上的国际货物运输中,在FOB价格条件下,买方才是真正的托运人,所以就有可能采用运费到付的方式,但此时,应当在运输单证中注明,运费由收货人支付。

本条规定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有向承运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费的义务,同时也规定,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合理路线运输而增加票款或者运费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费。在日常的生活和经济活动中,常常出现这样一些情况,承运人不按照运输合同中约定的运输路线或者合理的运输路线进行运输,向旅客要求增加票款,向货物的托运人或者收货人要求增加运费。承运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按照约定的路线或者合理的路线进行运输,是其自己的过错,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没有任何过错,因此在此种情况下,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费。

第二节 客运合同

第二百九十三条 客运合同自承运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释义】本条是对旅客运输合同的成立时间所作的规定。

旅客运输合同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其订立和成立与其他民事合同的订立和成立有相同的地方,但是旅客运输合同的订立和成立时间上也有其特殊的地方。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合同行为主体方面来看,在旅客运输合同中,运输部门一般具有独占的地位,制作并发布标准合同,其相对人是社会中不特定的大众,任何人都可以按这些企业发布的标准合同确立合同关系。但是旅客运输领域中还有一个特殊情况的存在,即旅客运输供求关系所造成的运力与运量的矛盾总是存在的。在运力大于运量的情况下,承运人不应拒绝也不会拒绝旅客。如果在运力小于运量的情况下,承运人就可能满足不了所有旅客的要求。在实践中,如铁路客运中,往往在售票窗口告示某车次的可售票的数量;班轮客运中承运人在营业地或者报纸上公告航次和舱位数量,承运人在此运量的范围内才受拘束。

2.从运输合同的内容来看,承运人所制作公布的客票、价目表和班次时刻表等间接或者直接地构成合同内容,但是否构成合同的内容,是以合同是否成立为界限,在旅客购票以前,即合同成立以前,这些内容的性质仅在于说明承运人的运输能力、运输安排、价格等实际情况,对承运人法定资格、经营范围、经营行为能力的公示,此时上述内容还不构成具体运输合同的内容,只有在旅客向承运人交付票款,取得客票后,合同才成立,上述内容也才成为运输合同的内容。

3.旅客运输合同一般在旅客取得客票时,合同成立。在旅客运输合同中,一般合同一成立,旅客就已履行了其主要的义务,即支付票款的义务。

运输合同 篇8

甲方:福建省广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蔡海洋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条例,甲乙双方为了顺利完成工程施工中沥青混合料的运输任务,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笨运输协议:

一、 工程名称:沥青混凝土运输工程

二、 承包、内容:沥青混合料的运输

三、 工程量以实际完成的车辆运输数量为准

四、 工程期:依据实际施工时间定

五、 运输单价:

乙方应提供运输车辆不少于16台,混合料的运输按过磅吨位计算,按0.6元/吨*公里结算(不足八公里的按八公里计算)。

六、 付款方式:

每月五号对上月的运输单据进行对账,如双方确认无误,甲方十号之前付乙方的全部确认款项。

七、 甲方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一切与运输有关的事、物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提供任何的帮助。

八、 乙方责任:

1、应为车辆及司机手续证件不齐全或违反交通管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甲

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后果乙方自负。

2、乙方保证进场到甲方工地的车辆车况良好,必须保证每月28天能正常运输,乙方车辆进场后必须全权服从甲方的调动和一切车辆运输安排。

3、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在施工现场惹事生非及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保证完成任务,车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离现场或有意停工,如果车辆不服从安排、调配,甲方将采取经济处罚。

5、施工过程中如果因为乙方的车辆故障或是其他人为原因使得甲方的材料报废的,乙方必须按价赔偿。

6、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道路损坏,机械车辆事故等,影响周边建筑物,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人员的工伤、安全、意外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7、如乙方无故中途退场,影响甲方的正常施工,由此引发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 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不得以提高单价等理由而罢工,如乙方为完工时车辆擅自调离现场或有意停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要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制定专人在现场对施工车辆进行管理。

3、乙方如因重大事故和严重违章受到业主等部门的罚款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工程款不足时乙方应如数补偿。

4、合同双方均不得采用虚假记录,如在运输数量上弄虚作假的,除虚假部分的运输数量不得作为运输计算依据外,还须按照虚假部分的费用十倍进行罚款。

十、 其他事项:

1、协议在执行过程如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

2、如果有自然灾害,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停工等不能实施合同条例,双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 本协议合同一式四分,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同具法律效应。本协议合同

书自双方签订日起生效,待项目工程完工,帐清后自动终止,双方需严格遵守执行。

甲方代表: (盖章)乙方代表:(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9

租赁协议是指某人(出租人)将标的物的占有权或控制权(附带或不附带购买选择权)授予另一人(承租人)以换取租金或其他给付的协议。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道路运输合同范本。

托运人: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承运人: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收货人: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重 公斤,价值:人民币 元。

第二条 货物起运地点:成都市 街 号

货物到达地点: 市 街 号

第三条 货物承运日期:XX年 月 日,货物运到期限 :XX年6 月 日前。

第四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承运人必须保证货物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

第五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由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

第六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知收货人,由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行验收,并对货物是否完好等情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承运人 ,一份交托运人存底)。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本次运输运费 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 元,货物到达卸货并由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7日内支付剩余的费用。

第八条 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承运人应在货物到达以后,收货人未验收前妥善保管货物。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5%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且不能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货物运到期限。如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 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情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 元。

第十条 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运人:(盖章) 承运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本合同签订时间:XX年 月 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成都市 区 路(街) 号。

运输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运输货物:

2.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__港运至_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3.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货物于___天内集中于_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4.装船时间:

甲文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___小时内装完货物。

5.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6.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_方负担。

7.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___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8.双方权利义务:

9.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____%计(),全船运费为_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10.费用结算:

11.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费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12.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

双方签字: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开户银行:_____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_帐号: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