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承包协议书范本

甲 方:安徽皖岭农副产品经营专业合作社

超市承包协议书范本

乙 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杜绝纠纷,更好地为周边市民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承包经营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经营范围:

乙方必须在经营营业执照范围内正常经营超市,不能经营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禁营物品。

二、承包期限及费用: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_____月_____日至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乙方承包后每月承包费用贰仟柒佰元整(¥:2700元),按季度支付,每季度结束前提前15天一次性-交付下季度承包费,逾期每天按3%的月承包费(即81元/天)收取滞纳金,逾期超过半月,自动解除合同,并以一季度的承包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承包期内,所产生的水、电、物业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店内一切电器和固定物品(另见附表)由乙方维护,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的,乙方按原价赔偿;

保证金2万元,或由担保人签字给予担保,若有损坏丢失,乙方不能补偿的由担保人承担责任。

三、门店货源相关事宜:

1、乙方可采用自采形式,但要在保证食品安全以及价格正常的情况下方可上架,如果因食品安全以及其他所有问题产生刑事、民事、经济赔偿等情况,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可采用甲方提供配送服务。甲方保证所提供商品一系列安全问题。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超市用房一间,占地面积64.43平方米。

2、甲方为乙方提供品牌。

3、甲方监督乙方的营业工作以及食品卫生及安全工作。

4、甲方监督乙方经营商品的价格,严禁乙方哄抬物价。

5、对乙方经销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严禁超市存有腐烂变质食品。

6、如发现乙方经营严重危害周边居民身心健康的不卫生、不合格食品,甲方有权没收并责令乙方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并继续每季度按合同索要承包经营费用,并且赔偿甲方名誉损失费。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须经营符合国家卫生许可条件的食品,严禁经营“三无”或霉变食品,如发生中毒或其它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含刑事、民事、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

2、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监督,严格遵守《超市管理制度》,并在甲方指导下开展营销活动。

3、乙方自行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部门规定办理的各种证件,其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向居民室外摊销或强行推销任何商品。

5、门店经营价格应与市场价格保持平衡,乙方不得要求甲方保证消费的居民人数。

6、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迎接上级的一系列安全及食品卫生检查。检查不合格,如罚款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不得以任何理由少交或要求退还承包费。

8、乙方负责超市室内及门前的清洁卫生。

9、严禁乙方向居民赊帐,有特殊情况要注明情况并签字,违反一次罚款50元。

10、承包到期后,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存货。

11、乙方要严格执行《超市管理制度》如违反一条一次罚款50元。

五、其它相关事宜:

1、承包合同一经签订后,乙方的经营就开始自负盈亏,即使因一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超市经营亏损,也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如违规,甲方有权提前合同终止,并不返还租金。

3、保证所售商品不能高于附近超市及农贸市场。

4、如果停电,甲方不承担为乙方提供发电的责任。

5、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6、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安徽皖岭农副产品经营专业合作社所有。

甲方(签章): 经办人签字:

乙方(签章): 担保人签字:

超市承包协议书范本 [篇2]

甲 方:

乙 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杜绝纠纷,更好地为园区员工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承包经营管理规定,结合我公司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协议,协议条款如下:

一、经营范围:

乙方必须在经营营业执照范围内正常经营超市,不能经营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禁营物品。

二、承包期限及费用:

本协议有效期为 1 年。自 2015 年___6__月___1__日至 2016 年____5__月___31___日止。

乙方承包后每月承包费用 ),按季度支付,每季度结束前提前15天一次性-交付下季度承包费,逾期每天按3%的月承包费(即 元/天)收取滞纳金,逾期超过半月,自动解除协议,并以一季度的承包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承包期内,所产生的水、电、物业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店内一切电器和固定物品(另见附表)由乙方维护,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的,乙方按原价赔偿;

保证金2万元(签订协议时缴纳给甲方),若有损坏丢失,乙方不能补偿的由担保人承担责任。

三、门店货源相关事宜:

1、乙方可采用自采形式,但要在保证食品安全以及价格正常的情况下方可上架,如果因食品安全以及其他所有问题产生刑事、民事、经济赔偿等情况,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超市用房一间,占地面积110平方米。

2、甲方为乙方提供指导服务。

3、甲方监督乙方的营业工作以及食品卫生及安全工作。

4、甲方监督乙方经营商品的价格,严禁乙方哄抬物价。

5、对乙方经销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严禁超市存有腐烂变质食品。

6、如发现乙方经营严重危害公司员工身心健康的不卫生、不合格食品,甲方有权没收并责令乙方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甲方可提前终止协议,并继续每季度按协议索要承包经营费用,并且赔偿甲方名誉损失费。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慈溪太平鸟物流有限公司

1、乙方必须经营符合国家卫生许可条件的食品,严禁经营“三无”或霉变食品,如发生中毒或其它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含刑事、民事、经济赔偿),并终止协议。

2、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监督,严格遵守《超市管理制度》,并在甲方指导下开展营销活动。

3、乙方自行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部门规定办理的各种证件,其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向员工摊销或强行推销任何商品。

5、门店经营价格应与市场价格保持平衡,乙方不得要求甲方保证消费的员工人数。

6、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迎接上级的一系列安全及食品卫生检查。检查不合格,如罚款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7、不得以任何理由少交或要求退还承包费。

8、乙方负责超市室内及门前的清洁卫生。

9、严禁乙方向员工赊帐,有特殊情况要注明情况并签字,违反一次罚款50元。

10、承包到期后,如不协商续签协议,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存货。

11、乙方要严格执行《超市管理制度》如违反一条一次罚款50元。

五、其它相关事宜:

1、承包协议一经签订后,乙方的经营就开始自负盈亏,即使因一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超市经营亏损,也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如违规,甲方有权提前协议终止,并不返还保证金。

3、保证所售商品不能高于附近超市及农贸市场。

4、如果停电,甲方不承担为乙方提供发电的责任。

5、此协议前三个月作为考察期,乙方在考察期内未能做到自己的责任及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5、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6、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慈溪太平鸟物流有限公司所有。

甲方(签章): 经办人签字:

乙方(签章): 签字:

超市承包协议书范本 [篇3]

甲方:惠水县芦山中学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合同内容:

一、承包项目期限:双方约定将学生超市经营发包给乙方(有质资),承包期为2012年9月到2015年7月。2015年8月要重新招标来确定新的学生超市经营者。

二、承包金:在甲方组织的`公开招标中,乙方以暗标中标,若竞标人数只有两家,则以竞争性谈判胜者中标,每年承包金为小写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第一次签订此合同前交付,以后在每年九月份开学前一个15天内交清。

三、承包条件:

1、乙方必须具有的资质:食品流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符合开超市的条件。

2、乙方在公开招标后竞标成功,无条件按食堂回收时小超市清点货款接收超市现有底货(食品保值期超期的除外)。

3、有多年从事超市经营者优先。

四、经营范围:

学校超市的经营商品有学校特点,主要包括日常生活用品、学生文化用品、面包饼干、方便面等干点心、饮料、糖果等:

严重影响校园环境卫生的商品(如甘蔗),严重危害校园安全的商品(如热得快、电热蚊香器、酒类、蚊香、香烟等)不许经营;武侠、淫秽、爱情类文学读物严禁经营。 内部不能开小吃店,不能经营馒头、生煎、包子、面条、饺子等食品;不得经营非定型包装食品,需二次加工食品如:油炸食品、珍珠奶茶、肉串、玉米、粽子、茶叶蛋等。

五、双方责任和权利:

甲方:1、室内简装,水、电到位,校方有权对超市的经营范围、营业时间、食品卫生、商品价格及其超市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有权对超市经营中,有严重影响校园环境卫生及安全的商品进行干预和制止。

2、实行主管人员、学生代表督查评价考核机制,进行全程性动态管理。

3、维护师生合法利益,参与制定并监督执行每批商品的零售价,确保价格合理适当。

4、保护乙方正常经营权利,按乙方举报,配合乙方查禁校内其它同类经营者。 乙方:

1.要合法经营,服务于教育、服务于师生,提高服务质量,营业时间要服从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超市开放时间为课间休息期间,正常上课时间不能开放。

2.超市所售商品价格要合理、公道,为师生所接受。所售商品确保质量,进货货单交学校一份,货单登记不得有遗漏,且有货源单位盖章,便于事故追究。

3.超市所售商品要合乎卫生要求,严禁出售“三无”商品(三无产品是无生产厂名,二无生产厂址,三无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的产品),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责任自负。

4.超市电费由乙方支付,甲方按学期收取,收取按0.5元/度。

5.店铺若要进一步装修,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包期满或因乙方的原因中途停止承包的,必须恢复甲方交付时的原样,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在装修时不得破坏整体建筑结构,也不得自行分割分租转租。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承包金不予退还。

6.乙方按学校要求搞好超市内卫生,超市门前区域由乙方自行保洁。

7.店内由乙方添置的其他可移动设施,在承包到期时,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概不负责。

8.乙方应自行负责店铺内的安全保卫工作。乙方在校内的人身安全事故自行负责。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与学校无关。

9.严禁从业人员与同学生发生谩骂、殴打现象,如学生出现不良言行,应及时告之值周行政、教师,或交政教处处理,否则将给予从重处理和处罚。

六、风险保证金使用

如因乙方责任,出现食物中毒或引起意外事故,给学校声誉、学校固定资产或师生健康造成损害的,甲方所有损失或意外事故导致的经费产生由乙方承担。并无条件搬出校园。

七、违约责任:

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有违约行为,先由甲方口头提出整改意见,如乙方未及时整改,则由总务处出具书面整改意见,每次书面整改意见就乙方违约的具体情节,写明整改要求和处罚决定,并给予200元至1000元不等的罚款。如罚款之后无明显改进的,或者与甲方管理人员发生冲突的,则甲方有权与乙方中止合同。合同中止后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若因政策原因,要取缔学校超市,乙方无条件把超市搬出校园,学校不接收超市底货及不负任何责任。

未尽事宜:合同条款未有说明的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签订后,学校制订的其它监管制度也一并适用于本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惠水县芦山中学 签字:

乙方: 签字: 签定日期:201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