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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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原文地址:通知。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①初试时间:2017年5月10日-5月11日

②初试科目:初试科目为三门:英语(不含听力)、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三门科目均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门。有关考试科目详见招生目录。

③考试地点:吉首大学(考生在考试前一天持准考证到校了解考场)。

  2、复试、体检时间

2017年5月9日-12日。

  四、录取

录取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非定向、定向。

非定向:档案、人事、户口、工资等关系转入我校,在校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定向:档案、人事、户口、工资等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享受原单位福利待遇。

我校研究生学费收取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当年研究生学费标准。

  五、学制:标准学制为三年。

  六、毕业与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原定向培养单位工作。非定向博士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