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险计划书

工程保险计划书

工程保险计划书

某企业打算建一新办公楼进行搬迁,由于是工程风险很大,所以必须有所保险以提供他们完善支持,而现有法律规定他强制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或是建筑工程一切险险种为三种: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厂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并非所有保险公司都提供

一旦遭遇意外,损失一般分为直接或相关物品损失,直接或第三方人员损失等。

建工险的赔偿责任:在本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本保险单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本公司按下列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只有当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人为疏失达到“重大过失”时,保险公司才对由此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一般过失行为造成的损失,从条款上去理解和解释,保险人还是要负赔偿责任的。具体赔偿以具体事例进行分析。

安工险负责部分

1 、因设计错误、铸造或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

2 、由于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漏电、短路、大气放电及其他电气原因造成电气设备或电气用具本身的损失

3 、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

4 、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

5 、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

6 、档案、文件、帐薄、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 7 、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8 、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9 、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的损失

10 、除非另有约定,在本保险单保险期限终止以前,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

 对于第三者责任的除外责任

  1 、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项下或本应在该项下予以负责的损失及各种费用

1 )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或他们所雇用的在工地现场从事与工程有关工作的职员、工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或疾病

2 )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或他们所雇用的职员、工人所有的或由其照管、控制的财产发生的损失

3 )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

4 )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支付的赔偿或其他款项,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仍应承担的责任不在此限。

总的除外责任

(一) 1 、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2 、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或毁坏

3 、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三)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四)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五)工程部分停工或全部停工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

(六)罚金、延误、丧失合同及其他后果损失

(七)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建筑一切险的免责条款

(1)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2)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的缺陷、物质本身的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

(3)因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

(4)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气装置的本身损失,或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

(5)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

(6)档案、文件、帐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

(7)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8)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9)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

(10)除非另有约定,在本保险单保险期限终止以前,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签发完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受的部分

责任部分

1、自然事件

建筑工程保险所承保的自然事件包括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陷下沉、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建筑工程保险

2、意外事故

建筑工程保险所承保的意外事故是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爆炸、飞机坠毁或物体坠落等。

3、人为风险

建筑工程保险承保的人为风险有盗窃、工人或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

4、第三者责任部分的保险责任

第三者责任部分的保险责任是指在保险期间因建筑工地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工地及邻近地区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

而如果希望提供较为完善的保险,因首推工程安装一切险。可以完全避免各种风险的损失,并且价格比单保安工险和建工险的来得更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