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我为歌狂

作文:我为歌狂1

我为歌狂。唱歌使我的生活更加多姿多彩;唱歌使我的生活不再乏味无趣。总之我很难让语言来表达对它的喜爱。

作文:我为歌狂

从小,我听妈妈哼唱摇篮曲,大一点听小姨和姐姐唱,再大点就跟着录音机里的叔叔、阿姨们哼几句。可,现在的我,已不再满足。经妈妈允许,每逢星期五,特许我看CCTV—3台的《同一首歌》这个文娱类栏目。渐渐地听多了,我也能装模作样来两下了。

我爱歌,可以用一部动画片的片名《我为歌狂》来形容。《愚公移山》、《从头再来》鼓舞人心,教我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挫折,永不妥协;《双截棍》、《动起来》使的在学习紧张之余放松心情,活力四射;《常回家看看》、《懂你》又能让我收藏亲情,倍加珍惜……

在家里,妈妈的歌总是那么几首,弟弟听腻了,我就把我新学的都唱给他听。听罢,他对妈妈说:“姐姐唱得真好听。”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去县城柯桥时,一些音像专卖店在播放悦耳的音乐。我呢,一定会驻足下来,陶醉在那美妙的歌曲声中。小姐姐见我这么爱音乐,就把她用零花钱买的磁带、CD都送给了我。现在,我也开始积攒零用钱,准备买好多CD呢。

歌啊,我为你喜,我为你狂,你将伴我一生!

作文:我为歌狂2

当今社会,歌曲是人们娱乐的重要的一部分。有热情似火的摇滚风,有小桥流水的婉约派,有肝肠寸断的离别曲……无论是哪样的歌,我总要听一遍。

我对歌曲的痴狂,那可真是无人能及,从前,我总是拿爸爸的手机听歌,只要我开始听歌,那就只有等到手机没电了才方可以停止,后面慢慢长大了,才约束了自己成天听歌的疯狂举动,到上四年级的时候,知道有一种东西叫mp3,那时我就觉得它有无限的诱惑力,整整缠了爸爸三天,爸爸经不住我的强大攻势,终于给我买了。爸爸害怕这个mp3过两天就会被我听的报废,特地买了一个好一点儿的,但是结果有时总是不尽人意,这个mp3的寿命就比普通的长了那么几天而已。

有时,我也会被自己爱听歌的举动所吓到,我为什么爱听歌呢!这是个problem。我听歌只是觉得放松,好听而已吧!有一首歌,能让我听三十遍,我也记不住歌词,但是自那以后,我学会了听歌时,听他精细的歌词和所抒发的感情。

那次,我和爸爸一起在听歌,电视上播的是父亲,我漫不经心地听着,那句,托清风捎去安康,你所骄傲的孩子,长大了,传来时,我听到了几声抽泣,原来是父亲,这电视中歌手声情并茂的演唱,我不敢回头望,父亲哭是因为对自己父亲无尽的思念牵挂,还是因为做父亲的种种酸楚呢!

后面,我明白了,一首歌最可贵的,是他的节奏和情感。

我爱听歌,我为歌狂。

作文:我为歌狂3

在学校里所学的课程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音乐了。我经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轻轻地哼唱着白天所学的歌曲。

瞧,我戴着耳机,又不知在干什么了,只见我摇头晃脑地,嘴里还一直在哼唱着旋律,听起来却总是感觉怪怪的。我唱出了一句有一句残缺不全的歌词,显然没注意到周围的同学们“痛苦”的表情——

一节信息技术课上,老师破天荒地让我们自己操作电脑,我二话不说,立刻打开了百度音乐,耳机里传出了我最喜欢的《宫商角徵羽》的声音,我一遍又一遍地听着这首歌,到了后来,我竟然情不自禁地跟着唱了起来。

“……古曲道十里红妆为谁笑……”我这样旁若无人地大声唱着,还激动地手舞足蹈,这可把同学们吓了一跳,都向我投来诧异的目光,而我仿佛毫不知情,依旧沉浸在音乐中。

直到旁边的同学怒气冲冲地提醒了我,我才从音乐的世界回到现实生活中来。

我看到了老师与同学们诧异的表情,连忙停止了音乐的播放,然后不好意思地冲大家笑笑,接着又低下了头。

“丁零零,丁零零”,下课了。虽然这次在全班面前出了丑,也非常尴尬,但是这丝毫没有减少我对音乐的热爱,反而让我比以前更加喜欢音乐了。

我喜欢听歌,更喜欢唱歌。喜欢唱出心中的话,因此,我歌词也抄了满满一本,常常会在空闲的时候会拿出来翻一翻,看一看,一边看着,一边在心里唱着那一个个美丽的音符与文字。

在《我的祖国》中,我可以领略到祖国的大好河山,祖国美丽的风景。这就是我们的祖国,伟大的祖国。在这片辽阔的土地上,到处都是明媚的阳光与希望。

《真心英雄》让我明白,即使眼前是无尽的黑暗,也要相信,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希望,也要努力尝试,因为它,就有可能是走向成功的通道。不论遇到了什么样的困难,都要记住,阳光总在风雨后,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朋友》这首歌总会让我想起我的朋友们,更让我懂得一个人拥有了友情,就如青山拥有了小溪,小鱼拥有了水源,让我懂得生活中朋友是不可缺少的。

在歌中,我可以体会到快乐是什么,辛福是什么;在歌中丰富的情感中,有许多世上珍贵的感情,有牵动自己心的感受,更有唱出自己心里喜怒哀乐的力量。

因为音乐,一杯冰冷的黑咖啡会变得香浓;因为音乐,一个悲伤的人会露出久违的笑容;因为音乐,寂静的夏夜会变得活跃;因为音乐,灰暗的天空也会增添几分灵动。

虽然在别人眼里,这本不算什么,但是我喜欢音乐,喜欢唱歌,我为歌狂!

作文:我为歌狂4

大街上,料峭的寒风呼呼地刮着。每个行人都脚步匆匆,恨不得赶快回家,躲进温暖的被窝。

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只有风声的寒冷傍晚,街上却响起了一阵悦耳的歌声,嘻哈的旋律是那样的不羁,这一切,全都来自正在无拘束地散步的那个女生。那个女生仿佛周身散发着一种名叫温暖的东西。在这个料峭的冬天,她却像一个狂人一般活在属于她的音乐世界里。那个女生,就是我。

如果说一般人是喜欢听歌的话,那么我就算是为歌而狂了。这话不算过分,我爱歌真的到了一种极致。以至于晚上睡觉前、在家做作业的时候,都要手捧着个MP5如痴如醉地听着。我爱歌。非常非常爱。

如果你问我为什么这样爱歌,我会不假思索地回答:“因为它触碰到了我的心灵。”那一句句个性的乐音让我又重新做回了我自己,让我又尝到了孩提时代品尝过的棉花糖,让我又触摸到了胸腔内曾熊熊燃烧着的激情。

那些美丽的音符,将独特、自由和个性传递给每一个接收到它的人。于是,我扯开了嗓子,大声地唱,我需要找回属于我的个性与张扬!

在所有的各种歌曲中,我最喜欢的是五月天的《倔强》,这是我偶然中听到的一首歌,但在第一次听到它时,我就深深的爱上了它。

那发自内心的摇滚和坚持,深深震撼了我。正如《倔强》中唱的那样:“最美的愿望一定最疯狂,我就是我自己的神,在我活的地方!”我开始坚信自己的理想,寻找自己的方向。我开始追赶着太阳,追逐着自己的未来。

夜晚,我卸下浑身的包袱,让心在乐符中洗去一天的劳累与不堪,在歌声中晾一晾,重拾内心的激情和乐观。这时,夜市安静了,冷清了,而我的心却沸腾了,期待着明天不一样的生活。我知道。我的未来不是梦!

为歌而生。为歌而活。为歌而狂。这就是我。在强节奏的音乐声中,我又找回了自我。我的心在嘻哈地跳动着,我的血液在欢快地流淌着。

我不怕!在凛冽的.寒风中,我向着这世界,大声地说道:“我是狂歌者,我为歌狂!”

作文:我为歌狂5

Hello,大家好,我叫郑晶楠。我是个活泼可爱的小女生,我有许多爱好,比如:唱歌、跳舞、书法、乒乓球……其中,令我发狂的就要数唱歌了!

奶奶告诉我,我从小就喜欢唱歌。我几个月大的时候,他们抱我去幼儿园玩,一听见小朋友在唱歌,我就咿咿呀呀地跟着唱了起来,把他们都逗乐了。老师们还夸我唱得好呢!哈哈,宝宝时的事情,我已经记不清了,但我觉得这应该是真的吧,因为我现在就是一个为唱歌而发狂的人。

而现在,我每天要做的第一件事,除了睁开双眼,就是唱歌:“|1355|2251|……”秘密花园的歌谱从我口中流淌出来,打破了家里的宁静。而我这个人体闹钟一响,家里的人就都起床了,开始了一天的生活。

去学校的路上只要花5分钟,这短短的5分钟也被排得很满。在车上,我要完成英语兴趣班的作业——听英语,如果没有作业,妈妈也会安排我听古诗。可我心里想的还是唱歌。嘿嘿,明的不能唱,我就不能在心里偷偷唱吗?“轻轻敲醒沉睡的心灵,慢慢张开你的眼睛……”哈哈,幸亏我坐在妈妈的后面,否则我这一脸陶醉的样子肯定会被妈妈发现的。

放学回家,我一下车就放开喉咙唱起来:“当我在病床上,从昏睡中醒来……”“小悦,你回来了?”奶奶的声音从楼上传来,看来奶奶听到我的歌声了,我回道:“嗯,奶奶,我回来了!”等我走到家门后,发现门是开着的。嘿嘿,没想到我的歌声还可以当门铃哦!

你看,我说“我为歌狂”一点儿也不夸张吧。如果你也是一个歌狂,就来找我做朋友吧!

作文:我为歌狂6

在欣赏了《我为歌狂》一书后,我有很多的感想。本书写了南华高中的学生在创立一个乐队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多的挫折,但他们不放弃,凭着对音乐的热爱和顽强的毅力走过一个又一个里程碑,体现了他们永不放弃的信念。这种坚韧不拔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同时也体现了事在人为的道理。

“成事在天”很早以前就被许多人信为真理,因而当他们遇到挫折时就会感叹自己命运不好,甚至诅咒“上帝”。

如果相信“成事在天”,那就等于承认人的一切都是被“上帝”安排好了的,那么人从出生开始,他一生所要走的路也就不可更改了。既然这样,“上帝”为何还要赋予人能思考的智慧头脑和能创造的灵活双手呢?这岂不是自相矛盾了吗?如此,“上帝”,未免太玄虚了。那么,信奉“成事在天”,感叹命运不好,不正是自欺欺人吗?

成事既不在“天”,也不在“地”,那究竟靠的是什么呢?古苏格兰有位国王曾经带领自己的部下反抗外族侵略,历经六次失败后,几乎绝望了。但当他看到一只蜘蛛在六次失败后第七次终于结网成功后,得到启发,振作起来,在第七次战斗中,赶跑敌人,收复了家园。这虽然是个传说,却个我们深刻的启示。如果那位国王信天命,那么在这多次失败后,必定认为自己命中注定不能胜利。因为他没有丧失信心,他不想听从命运的安排,敢于把命运发来的险球扣回去;他不相信自己就是平庸,试着把自己投入到铸就辉煌的惊心动魄中去。把不满表达成上进,把委屈升华成不屈,把失意改写成冷峻,认定只有经过顽强斗争才能胜利,结果终于胜利了。

这不正告诉我们:事在人为,只有自己,才是命运的真正主宰吗?要想“成事“,必须靠自己的努力和奋斗,等着“上帝”施恩,将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事在人为”包含两层含义。首先,无论在顺利时还是困难时,都要对自己充满信心,否则就谈不上“为”;其次,就是要“为”,要实干,既不能空谈不做,也不能浮夸,要一步一个脚印地干。自然,不付出些代价是不行的。

因此,当我们在遇到挫折时要坚信着:暮色里的地既然能用荆棘筑成,那么晨霭的路也必能以鲜花铺就。就如人生的小舟,不会永远被暴风雨摧残。我们要握紧自己的拳头,迈开自己的双脚,用自己的力量去拼搏奋斗,永远告诫自己:事在人为!

作文:我为歌狂7

其实我写下本文的题目便后悔了。为什么呢?因为这似乎有些名过其实,我并非爱的发狂,但也算是热衷,我并非喜欢在大家面前卖弄喉咙(主要是本人五音不全),但也时时听歌,甚至到了做作业也需要听歌的地步,不然的话,大脑无法激活,做题思路也会常常短路。

身为一个忠实的听众,收集歌星们的专辑是必然的,JJ,Jay,will,S。H。E的我无不喜欢,JJ的《江南》、《编号89757》、《曹操》皆是我囊中之物,Jay的系列专辑都是我的掌上明珠,will的《高手》与S。H。E的《不想长大》更是我的最爱……

我喜欢歌,并不是它是一首流行歌曲,而是喜欢它的那种律动感,有了它的存在,我的生活中充满了节奏,充满了精彩,做起事随着这些节奏更是有条不紊,即使偶尔havesomeproblems,没关系,权当它是一段变奏,接下来会更有激情。在家中,我走起路也会随着节奏蹦跳起来,惊地妈妈叫起来:“都这么胖了,你跳起来,不怕把这幢楼震塌了?”“……”

我喜欢歌,并不是它是一首流行歌曲,而是喜欢它的美妙的声音。音乐的魅力所在便是它的声音。有了它的存在,我的生活永远都是快乐的,妈妈常说:“笑笑笑,吃饱笑药了!”而所谓的“笑药”就是一阵阵乐声,无论在什么时候,听到音乐我便高兴,被妈妈训后;考试考砸后,只要听音乐,我便得到了无比的快乐。

因为音乐,一杯过夜的廉价咖啡也变得香甜;因为音乐,躁热的夏夜也变得舒适;因为音乐,我不得不爱我的生活;因为音乐,哪怕到一千年以后也不再寂寞。总之,音乐就是我的生命,有了它,我的生活才会五彩缤纷,多姿多彩!

作文:我为歌狂8

因有歌,这个世界不再沉静;一个个优美的音符跃然纸上,散落在人间,散落在星空,散落在天堂。我为歌狂,它已成为生命中的一部分。

从小我便和歌结下了不解之缘,我的理想是当一名歌手。从小我便热爱音乐,经常受到老师的好评与赞扬,还有同学们的羡慕。有了老师与同学的激励,增添了我前进的动力。于是,我便更加刻苦,更加努力:每天至少得练习五六首歌,分低声部、高声部与中声部,在准备练习前,必须让心平静下来,不能心有旁骛;如果有一首歌经常唱跑调,那么我会多听,然后反复地去练习。

我爱歌爱到了极点。上课时,我端起书,试图用书捂住嘴小声的唱;下课时,为了不受同学的干扰,我会找个安静的地方唱歌;在夜晚睡不着时,我会把白天练习的歌曲再复习一遍;甚至刷牙时,也在不停地哼着曲儿。

在我心中,歌是我的白天使!一首又一首悦耳婉转的歌声牵动我的心境,让无奈的情思瞬间消失。一曲又一曲神奇美妙的歌声,唱出了我的喜怒哀乐,唱出了这个充满爱的世界。我的世界自从有了歌,我渐渐明白了:凡事都要用心去做,心态决定一切,并且坚持不懈、持之以恒,拥有足够的耐心和毅力,那么这件事就一定能做好。这个世界若是没了音乐,那么将缺少活力,缺少奇妙,缺少动感。

歌,是我快乐的伴奏;有歌的安慰,悲伤时也可以止住眼泪;歌因我而唱,我为歌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