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标兵先进事迹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事迹了吧,借助事迹可以很好地体现先进对象的先进思想、精神,以及特定的时代特征。拟起事迹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书标兵先进事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书标兵先进事迹

读书标兵先进事迹1

品尝书本是一种生活的享受。

“阅读让生活充实”,在不同的心境下,可以选择翻阅情调各异的文章。悠闲时不妨赏识一些清雅脱俗的小品或散文,刚烈时也可朗读几首豪情奔放的诗词,再不然,在阅读了一大堆西方的名著之余,也不妨顺手拈来一本《张爱玲小说集》,尝尝倾城之恋的味道,又或者找来《余光中诗选》,洗刷一下呆滞的脑袋,甚至是博益的“书仔”也会合胃口的。总而言之,正是“于书无所不读,凡物皆有可观”。

人生与书本,书本与人生,两者对爱读书之人来说,是分不开的一回事。人与书的关系是非常亲密的,因人的精神粮食可反映出他的内心世界。试问一个有气质的读书人又怎会陶醉于浅薄晦涩的书中呢?怎么样的人,便会看怎么样的书;相对地,看怎么样的书,便会成为怎么样的人。这或许不是个定律,但也有它的道理。今天,在这种繁忙的工业社会里,人要是没有一点文学修养做底子,一味追求时兴和偏向物质的享受,张口闭口都是钱,南来北去都是房子、股票,问他莎士比亚是何人也?则瞠目结舌。这种满身铜臭的`人,充其量只是语言无味,而且可憎的“空心一族”而已。

古诗人言:“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人修养精湛,表如今外自是雍容的气度,出俗的谈吐,脸上洋溢的亦是灼人的光华(用“灵气逼人”一句不算夸张吧?)还记得前总统林肯曾说:“一个人到了四十岁以后,就应当为自己的脸负责。”

为什么有的人上了年纪,虽然是头皤齿豁,满脸布满岁月沧桑,但在那填满生命中的悲酸欣喜的容颜,却是一派安稳,慈爱和无边的笃定?但有一些却又是一副猥琐不堪的容颜?这无他,日日端为衣食谋,却不知多读读书,充实充实自己,因此离开学校的日子愈久,就愈是语言无味,愈是面目可憎了。相对地,书乡浸淫日久,则胸次玲珑、见识广阔,自然语言有味,气质高雅,此即“书卷气”之谓也!当然,我们不必强调中国古代名文人黄山谷说的:“三日不读书,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但假如穷年累月,一襟风尘,满面烟火,人就真的是俗不行耐的。

对喜爱阅读的人来说,看书就是一种享受。书卷中的意念像一股无形的动力,影响你的思想和心态。书乡浸淫日久,则心胸玲珑,见识广阔,自然语言有味,气质高雅,此书卷气也。

读书标兵先进事迹2

虽然我没有像语文书第一课的那样的窃读阅历,但是我却有在家里另类的窃读阅历。

二班级时,在书城,我看见了一套儿童武侠小说——《虹猫蓝兔七侠传》,随便翻一翻,便被迷住了。先买了三卷,回家一口气读完,英勇正义、足智多谋的虹猫,武艺超群、貌若天仙的蓝兔,邪恶的魔教教主黑心虎,太吸引我了,又买了三卷,偷偷藏在书桌放键盘的活动抽屉下,每次写作业的时分,趁外婆不在身边,拉开活动板,偷偷地看,一听到外婆的`脚步,就快速把抽屉推上去,埋头写作业,等外婆走了,再接着看,竟然不知不觉又读完了,只好央求妈妈答应我把剩下的两卷买回来。妈妈一向支持我读书,只是从来没见我过我如此沉迷过书的,可能是为了激发我的读书爱好吧,她非常爽快地同意了,而且还主动陪我去书城,干脆买齐了八卷,看完大结局才觉得过瘾。

后来这种窃读方式还是被精明的老妈识破了,痛斥了我一顿之后,告知我读书是光明正大的事,不需要如此偷偷摸摸的,但前提是必需先完成作业。

再后来竟然是老妈从当当网上开头帮我一本一本的买小说看,三班级不知什么时分,我又迷上了哈利波特,老妈先买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接着是《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最终是《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反正是妈妈看得比我还快还着迷,有时分还跟我热情商量一下故事里面的人物和情节,不消分说,我最宠爱的人是哈利,最崇拜的人是邓不利多,而我常常会用伏地魔作网名,作为虚拟世界里食死徒们的精神领袖,哈哈,恐吓一下别人。

慢慢地我已不再局限于看同一题材的小说了,我也不再局限于妈妈买书给我看了,我在福田区图书馆交了XXX元押金,办了一张我自己名下的借书证。那天我在少儿阅览室耗了一下午,走的时分借满了四本我喜爱的书,从今我的书桌上便源源不断地堆满了从图书馆借来的书,比方:《草房子》、《山羊不吃天堂草》、《八十天周游地球》……暑假,妈妈帮我借了几本学校同学都爱读的书,《巧克力味的暑假》、《男华诞记》、《男生贾里全传》,这些仿佛记录了我身边的同学、身边的故事,点点滴滴,非常熟识,非常亲切。

书是良师,也是益友,读书既能丰富我们的学问,也能充实我们的生活,让我们一起徜徉在书的海洋吧!

读书标兵先进事迹3

培育我们的婴儿教育书,父母讲的故事书,哑哑学语时的识字书,学龄前的连环画,上学时的课本,课外的各种散文、科普书、历史书和国内外的名著……在我的成长生活中一缕书香一直伴着我前行。

书中的味道多种多样,喜、怒、哀、乐、悲、欢、离、合、爱、恨、情、仇。这一份份味道令我在书的世界流连忘返。

在我记忆的最深处,一本书一直令我挥之不去,那就是—《安徒生童话》。每当我拿起它时脑海中便会显现:可怜的卖火柴小女孩的叫卖声,拇指姑娘憧憬光明的自由的眼神,海的女儿英勇地走向大海,化为水中的泡沫,艾丽莎兄妹间的亲情……安徒生童话里的人物都有英勇、勤劳、顽强的毅力,还有牺牲精神和克服困难的决心。他教会了我面对世事无常的生活要像安徒生童话里的人物一样,微笑着面对。

上学后我爱上了自传体小说,在其中我结识到了知音《城南旧事》。那是20年月,林海英和家人来到了北京城南,结识了一个个人。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所以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三天两头的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而仔细地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悲伤难受,我也会和她一起潸然泪下。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们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虽然很天真,却道尽人世冗杂的情感。

她看着一个个人离她远去,慢慢长大;她跟着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铃,缓缓离开的人,缓缓流逝的岁月长大。我明白了人会长大,会阅历离别,有离开才会有收获,所以我如今要珍惜光阴,使我也受益匪浅。

这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如饥似渴地阅读中,使我的语文成果突飞猛进,使我的课外学问丰富多彩,使我更热爱生活,使我更热爱社会,热爱这个世界。

翻阅人世千般气象,万种风情的纸页,触摸书中所诉故事的经脉,展读书中人物的笑颜,捧书中文章的内涵,那行云如水的语句,花雨缤纷的意境在一缕书香的温润中闪光,炫彩,唱歌。

读书标兵先进事迹4

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读书是一种学习的过程,一本书有一个故事,一个故事讲述一段人生,一段人生折射一个世界,“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说的正是这个道理。读诗使人高雅,读史使人明智,读每一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收获。“悬梁刺股”、“萤窗映雪”,自古以来,勤奋读书,提升自我是每一个人的毕生追求,读书是一种最优雅的素养,能塑造人的精神,升华人的思想。今天,我就给大家谈论读书。

读书有三到,就是心到、眼到、口到。心不在课本上,那么眼睛就不会看认真,思想不集中,只能随随便便地诵读,那肯定不能记住,即使记住了也不能长期。三到之中,心到最重要。思想集中了,眼会看不认真,嘴会读不正确吗?

读书三境界,是清代文学家王国维提出的读书理论。王国维在《人间词话》说:“古今之成大事业、高校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这三境界分别选自:晏殊《蝶恋花》、柳永《凤栖梧》、辛弃疾《青玉案》。

东晋诗人陶渊明,热爱田园生活,宠爱读书。他写了一首《杂诗》:“盛年不再来,一日难再晨。按时当勉励,岁月不等人。”告诫人们要珍惜光阴,好好读书。唐代文豪韩愈在一首读书诗中写道:“读书患不多,思人患不明。患足已不学,既学患不行。”指出在治学的过程中,要“多读、多思、虚心、躬行”。唐代书法家颜真卿写有一首留芳千古的《劝学》诗:“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他劝诫人们要勤奋学习,不要错过读书的好光阴。明代科学家宋应星,写有劝人们读书要专一,切忌胡思乱想的《怜思诗》:“一个浑身有几何,学书不就学兵戈。南思北想无安着,明镜催人白发多。”明代诗人于谦宠爱读书,认为读书能得到美妙的精神享受:“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清代诗人袁枚一首读书诗提示了人们,读书要求理解,切莫囫囵吞枣:“读书不知味,不如束高阁。蠹鱼尔何如,终日食糟粕。”这一首首诗,都隐藏着一个个背景。古往今来有多少明星名诗鼓励着我们读书。读书,因感悟的积累而结果。让读书成为习惯,是一个古老而崭新的话题。那么就让读书成为我们的习惯吧!!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的解释为:从字面上理解,就是:小鸟假如想展翅高飞,那就先要学会如何振动自己的翅膀;人假如想上进,就要先丰富自己的学问。学不倦从更粗浅的道理说,就是:我们假如想将来有一份好的.工作、好的前途、好的进展,先要用功读书,丰富自己的学问,通过不停的学习来弥补自己的缺乏。纵观古今中外,多少胜利人士不都是终生好吗?这句话对我而言,不仅仅是我的座右铭,早已成为我精神上的目标了,我离不开书……为什么这么说那是由于书,是我贫瘠的土地中唯一的绿色;书,是我重重的枷锁中唯一的钥匙;书,是我黑夜中唯一的火柴;书,是我心灵的河流中唯一的游鱼……对,只是我心中的唯一。假如没有书,就没有我今天的所修成的正果。我的语文老师把我们写的好文章,都打印出来,挂在班里展评,然后还发到报社,并且报社看到有好的文章还采纳。以鼓励我们多些好文章。老师接了我们好长时间了,我一篇文章也没被老师给打印出来。我就常常写文章,别人写的文章语句都是那么的美丽,而我写的文章却没有那么的好。我就看到了这句话。我就看了一些名著,如,鲁迅的《朝花夕拾》《阿Q正传》、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老舍的《茶馆》与《骆驼祥子》我读了好多好多的书,我的作文水平果真有所提高。已经有好些文章被老师给打印出来了。在老师的引导下,我去参与了小记者培训班,以便在学习学习写文章的本事在八个月之间,我上报了八篇文章。这也就是书给我的酬劳。

书是灯,读书照亮了前面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了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了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由于读书,人生才更加精彩!

读书标兵先进事迹5

我是个很爱看书的女孩,从小,就每天抱着一本厚厚的书“啃”呀,“啃”呀,另亲戚们都戏称我为“小书虫”,也赢得了四周邻居的全都好评:“这孩子长大以后有长进呀!”“嗯,这孩子是块读书的料!”我自己嘛,也由于得到大家的夸赞而洋洋得意,殊不知,自己的读书生涯,就从这里拉开了序幕……

小时分的我,根本不了解“读书”的真正意义,成天就捧着一本薄薄的《西游记》漫画书,又由于上面注有拼音,便一个人呆在房间里,翻来覆去的看,看了很多遍,却从来不觉得无聊,只是心里滋生出一种怪怪的感觉,只觉得:读书真好!那年,我五岁。

“呜呜,呜呜……”我一个人在自己的小天地里小声的抽泣着,由于看到《人鱼公主》这篇童话,我竟悲伤的哭起来了,原因很简洁,我认为那么可爱的人鱼公主竟化成大海上的泡沫了,实在是太可怜了,于是便稚嫩的哭起来了,心里唯一的感觉只有怜悯与悲伤,竟丝毫读不出人鱼公主扔掉刀子那一瞬间的幸福。但我仍然酷爱看书,心中那股“要把书永远读下去”的感觉似乎越来越剧烈,越来越坚定了,那年,我七岁。

“哈哈……”我在放声大笑,由于我最近迷上了《课堂内外》这一系列的作文丛书,尤其是《吹牛大王》这个栏目更是我的最爱,这些文章都很夸张,令人忍俊不禁。我看着看着,天长日久,自己写出的文章竟也带有一点创新的味道了,引得同学们欢笑连连,于是我快乐地笑,由于读书给我带来了开心与骄傲。我在心中暗暗宣誓:我肯定要把书永远的读下去,读一辈子!那年,我十岁。

而如今,我已经十三岁了,长大了,不再是从前那个稚嫩、可笑的.小孩子了,而是一名初中生了。尽管这些年来,读的书内容变了,自己的思维变了,但唯一没变的,就是我的看书习惯,陪伴我从小到大的,除了父母,就是那一本本书,就是那一本本传播文化学问的书啊!

好友们!书,已经成为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伙伴,它带给了我欢乐与学问,虽然书不会说话,但是它却能通过一个个漂亮精致的文字与我沟通!雨果曾说过,书籍是好友,虽然没有热忱,但是非常忠诚。”啊,书,我一生的好伙伴,我的心永远与你在一起,我们永远不分开,共同携手走完这漂亮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