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怎样申请宅基地

3、宅基地确权前的法律性质

农民怎样申请宅基地

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和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规定:

每个农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特定的宅基地仅限集体经济组织特定的成员享有使用权。特定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只可自己建房,不可将其出卖、转让。

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农村的宅基地。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将不予批准,同时法律规范禁止宅基地从农民手中向城镇居民流转。 宅基地使用证的户主为本村的实际户口在册之主,一般是家庭的年长的男性为户主,家庭成员是共同居住使用者。具体涉及到是不是家庭成员共有的问题以及如果家庭成员和户主分家时宅基地的分割等问题,依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的规定,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即只能给分离出原来家庭的成员另分宅基地,而户主及未分离出去的家庭成员则不能另分,这说明我国宅基地使用权为户主及组成该户的成员所共有。

3、2 什么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虽然农村居民住房全归私人所有,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因此,农村居民新建住宅应当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且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3、3 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哪些内容?

1占有权。宅基地使用人经依法申请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便享有对宅基地的独占权,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擅自使用或剥夺宅基地的使用。

2、在宅基地空闲处修建其他建筑物、设施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人在主要住宅建筑外,可自行在宅基地范围内建筑其他生产或生活需要的建筑和设施。

3、宅基地使用权人有在宅基地内种植林木、花草、蔬菜的权利。该种植的林木、花草、蔬菜归使用权人所有。

4、依法附随房屋出让宅基的使用权的权利。这家保护私有房屋合法买卖,继承、增与等权利。因房屋和宅基地连同一体,不可分离,所以,宅基地使用权必须连同房屋一并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变动,必须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房屋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3、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关于宅基地的规定: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一百五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4、

在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条里面,对申请宅基地条件是这么规定的: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注:因为很多地方实行的是一户一宅的规定,所以可以进行分户申请宅基地——假设老李有俩儿子李大和李二,李大李二俩兄弟未满十八岁之前,老李家就只有一个户口,户主是老李。李大成年后或是结婚了,自己分户出去了,然后李大就有了一个独立的户口,户主是李大,这样李大就可以向村委申请一块宅基地用来修建房子。流程是:申请分户——分户——申请宅基地——建房)

5、 宅基地的申请流程

申请宅基地的流程,在《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里是这么规定的: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写出申请报告,找村民小组成员签字同意并按手印后,然后找村主任或村支书签字同意并盖村委会公章

2。准备好申请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及复印件连同申请报告递交给乡镇国土所进行申请。

3。乡镇国土所收到申请后,组织人员进行实地察看后,组织会议进行决定。

4。乡镇审批通过后,将材料逐级向上递交给县级国土资源管理局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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