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注意事项

在与员工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呢?怎样才能避开那些常见的法律纠纷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是签合同注意事项,欢迎阅读。

签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时间

对于合同签订时间,主要就分为两种情况:新员工入职首次签订合同以及老员工合同到期续签合同。

先来说新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首次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必须在用工之日起30天内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再来是老员工:老员工合同到期进行合同续签的时候,最好是能在合同到期之前完成合同续签。如果合同到期时间正好遇上相关节假日问题,务必于节假日之前完成相应的签订工作。

那么,不按时签订或续签合同会有什么风险呢?

如未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进行劳动合同的签订,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很多用人单位认为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没有什么影响,因为什么工资呀、社保呀之类的都按照法律规定准时发放了。

如果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我们应该怎么办呢?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应当及时以该理由终止劳动关系。

为了避免用人单位陷入被动的情况,在遭遇劳动者以各种理由拒绝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时候,尽快采取措施。

与此同时,用人单位要注意保留劳动者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据。

如果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补签劳动合同。

对于补签劳动合同是否能够免除由于未及时签订书面合同所需要支付的双倍工资,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关分析,包括合同补签的时间以及双方合同签订的情况。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1. 关于合同的内容

一份具有法律效应的劳动合同应该包括以下内容: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内容看似有些繁琐复杂,但合同中涉及的相关内容越多,规定越细越明确,当遇到相关情况的时候对公司就更加有益,更利于问题处理。

2. 关于合同的形式

劳动合同要严格以书面形式签订,必须要有双方当事人在场,同时必须有合同条款、合同日期等等,劳动合同为一式两份,签订完成后劳动者一份,用人单位一份。

劳动合同的日期涉及到了劳动者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期间,还涉及到日后有可能发生的诉讼时效问题。

企业可以同时准几份不同的劳动合同,一份用于应付外部的检查,另一份用于强力约束劳动者并在实践中执行。

试用期劳动合同

关于试用期的问题,小薪只想说千万不要针对试用期来单独签订所谓的试用期劳动合同。

很多用人单位会根据自身公司情况签订单独的`试用期劳动合同,这样可能会导致这份试用期劳动合同被法律认定为一份未约定试用期的短期劳动合同。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呢?

按照法律规定,试用期约定本身不合法;

单独的试用期合同到期的时候,将被法律认定为第一次劳动合同到期,再次签订劳动合同将属于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如果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理由接触劳动合同的话,将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合同。

所以当这样的情况发生的时,用人单位往往会吃大亏,切记!

试用期本就是第一次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种类和期限依法可以约定的条款之一,用人单位无需单独就该条款签署协议

关于试用期期限,按照国家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合同条款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为避免出现被认定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同时采用非空白的劳动合同。

另外,用人单位应该避免出现签署完合同但是未交付劳动者,交付成功后可让签订已领取劳动合同的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