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项目合作协议

甲方:

加油站项目合作协议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甲方已经中标的中国石化四川石油分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前提下,为确保乙方能在甲方与业主方签订正式施工合同后成为甲方的合作单位,甲、乙双方就本工程,本着公平、诚信的原则,并在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范围:土建、钢结构、装饰

三.工程价款:按实结算。

四.合作内容:

1. 甲方就已经中标的中石化四川石油分公司的加油站项目承包给乙方(一期)4-5座;二期4—5座(按乙方一期所完成进度、质量、安全实际情况而定)

2.乙方为确保能正式成为甲方的合作单位向甲方缴纳 50万元诚意保证金,本工程正式签订施工合同后自动转为工程履约保证金;

3.甲方与业主方签订正式施工合同后乙方负责缴纳所承接工程项目应缴纳的履约保证金,若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乙方无法缴

纳工程履约保证金,视为乙方违约,乙方缴纳给甲方的诚意金不予退还;

4.甲方按工程实际结算总价的10%(不含税费)收取乙方工程管理费,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劳保基金的返还由甲方收取使用,不返还给乙方;

5.计价标准:按最新的石油化工安装预算定额计取;

6.开工日期:本协议签订一个月内;

五.合作工程项目资金管理:

1.建设单位转拨的各种款项必须转至甲方财务处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工程税金及地方规费由乙方自行缴纳,甲方在建设单位转款到位时,如乙方未交甲方有权直接代扣代缴。甲方扣除上缴管理费及工程保修金后,原则上七天之内转给乙方使用;

2.工程质量保修金扣除和支付及保修职责按工程合同标准要求执行,由乙方负责执行工程质量保修。

3.工程决算价以甲方与业主签字盖章为基数,业主未定之前工程款为暂定价。乙方转款限额不得超过实际完成合同认可工作量的80%,工程决算完毕,在业主到款后(不包括保修金)甲方应在七天内将余款转给乙方;

4.乙方与外界相关人员或部门所作的涉及本工程施工,且可能造成经济纠纷的各种承诺、协议、约定等须经甲方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签,否则视为乙方个人行为,乙方应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合理使用本工程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否则

所造成的经济纠纷为乙方个人行为,与甲方无关。

六.甲方职责:

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向乙方提供相关工程所需的证件复印件和经营许可的复印件;

2.为乙方提供与工程相关的管理服务。

3.施工合同由甲方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人)签订及加盖甲方合同专用章,乙方人员必须参与合同签订过程。乙方无权签订施工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个人行为,乙方应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4.工程正式开工后甲方应免费为乙方提供资料专用章,仅用于工程资料的编写和整理。

5.甲方有权随时对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进行检查和管理,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和服从甲方的管理。

七.乙方职责: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未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除承担业主约定的处罚外,甲方将予以同等罚款;

2.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文件等,若有违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发生的一切费用;

4.乙方无权对工程转包,若分项工程确需分包,必须经甲方同意,并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5.乙方要无条件配合好甲方的财务(或税务)检查。

八.其他有关事项执行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合同条款。

九.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并随甲方同建设单位所签的工程合同生效时生效,工完款清,自行失效。

九.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加油站项目合作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现有甲方经营的 加油站目前正处在关键时期,经双方共同协商,全面实施双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合作原则

1.1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建立起来的互信、惯例与默契是商业合作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提高效率与共同发展是双方本次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利益。

1.2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守秘密。

1.3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优势互补,提高综合竞争力,共同铸造新的市场格局。

1.4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 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

二、合作标的

2.1标的:经营权及所有权均为甲方的 加油站。

2.2标的现状:甲方承诺其拥有标的全部股权并对标的全部资产享有独立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权利,上述权利如存有瑕疵,甲方承担责任。

三、合作方式及内容

3.1甲乙双方组成一个新的战略合作体,以合作标的为平台,由甲方负责经营管理,并按约定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2出资:

3.2.1甲方投资40万元,于 年 月 日投资到位。

3.2.2乙方投资40万元,于 年 月 日投资到位。

3.3利润分配:

3.3.1各方每月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分配方式为当月利润的60%,当月未分配利润的40%用于合作平台的.运营。

3.3.2 利润分配由乙丙丁三方按1:1的方式进行分配,甲方不参与利润分配,甲方每月按约收取合作标的约定租金作为回报。

四、权利与义务

4.1在投资资金投资到位后,各方不得因任何原因抽回出资。

4.2甲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其他各方均有监督权。

4.3合作期间,加油站的亏损由乙丙丁三方按1:1的比例承担。

4.4如其中任何一方需要转让股份,须首先征求对方的意见,在同

等条件下,相对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否则,转让无效。

五、违约责任

5.1若因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第1款之约定的,违约方无权参与利润分配,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2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一方向对方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律师费、调查费、审计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等。

六、其他条款

6.1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按照本协议合作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6.2本协议正本及协议附件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未在同一时间签署的,则以最后签署盖章的时间为协议生效日期。

甲方: 签订时间:

乙方: 签订时间:

丙方: 签订时间:

丁方: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