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保党员公开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农保党员公开承诺书

负责全县范围内城乡居民(凡属本县农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以及具有本县城镇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人员。)的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基金划拨、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档案管理、制发卡证、统计管理、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等工作,并对乡镇事务所的业务经办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考核。

二、服务内容

1、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登记、审核,及养老保险关系建立和终止工作。

2、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建立个人帐户和管理缴费档案的业务工作。

3、办理到龄参保对象的待遇核定和支付。

4、办理直接领取对象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

三、服务对象

本县城乡居民

四、服务承诺

(一)、优化服务水平

1、加大优质文明窗口建设力度、大力推行“热情服务、”“微笑服务”、“满意服务”。

2、健全窗口服务制度,做到标识清楚、用文明语、程序规范。

3、落实限时办结制。各项业务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不得延迟。

4、每月15日之前下发本月养老金。

(二)、落实服务责任

1、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到谁接待,谁负责落实,做到办事有人接待,有人帮办。

2、落实责任追究制。对业务办理出现过错实行责任追究,造成不良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和领导责任加以追究。

(三)、推行政务公开

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业务、政策依据、缴费标准、办事程序在经办大厅公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实行阳光操作。

(四)、加大监督力度

在业务经办大厅设立意见箱和服务投诉电话(7055131),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主要负责人姓名、办公室电话、手机

主要负责人:吴辉

办公室电话:7055131

手 机:13810267806

六、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

联络员姓名:朱齐波

联系电话:13617925388

【党员公开承诺书】部分党员2011年公开承诺书

1、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深入贯彻落实党在基层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社区党建“三有一化”标准,带领班子成员强化学习,提升素质。坚持周二、周五集中学习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

2、深入开展“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年终群众测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3、创先争优,服务群众。积极组织社区“两委”和54名党员以“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群共建”、“三坚持一结合”等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促进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4、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积极依托现有建材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鼓励社区居民发展以交通运输、餐饮服务为主的非公有制经济,社区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800元以上。(12月底前完成)

5、完成总投资1.76亿元,涉及全社区398户居民利益的城中村改造规划设计和拆迁补偿方案,力争年底前开工建设。

6、科学规划,完成筹建占地600亩、计划投资15亿元的综合市场立项工作 。(12月底前完成)

7、努力解决群众关心的住房、就业等热点问题,确保全社区12户低保户、6户五保户得到有效保障,生活幸福。

8、社区居民新农保入保率达到96%以上,新农合参与率达到100%。(10月底前完成)

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搞好政务村务公开,坚持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解决村内重大事务。

农村党员公开承诺书

为了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结合我村实际,特提出“创先争优”党支部创建承诺书,具体如下:

一、领导班子好:村“两委”干部团结协调,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完成镇党委交办的各项任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要求村班子成员及广大党员加强学习政治理论,进一步发扬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精神,努力增强驾驭新农村发展的能力。

二、党员队伍好:进一步加强工作的督查与监管力度,健全考评制度,使得党员队伍整体素质高,普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支部各项工作的开展,推动西卫桥村的可持续发展。让全体党员能切实感受到加强自身建设的紧迫感,然后自然的融入到“创先争优”的学习和实践中来。能够做到按时缴纳党费,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三、工作业绩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党的建设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相互促进。理清经济发展思路,促进本村经济发展,特别是农业经济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四、群众反映好:每年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村里公共设施得到改善和发展。党支部在群众中有拥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五、工作机制好:建立健全党支部各类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坚持和完善以“三会一课”为主要内容的党建活动制度。健全党员活动室,远程教育设施齐全,并定期开展各类活动。

农村低保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环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进一步搞好农村低保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解决贫困群众生活问题,把有限的低保金用在困难群众身上,我们郑重向镇政府和广大群众承诺:

一、政策宣传内容全面准确,宣传阵地设置到位,宣传不留死角;

二、严格按照“个人申请、乡镇受理、入户核查、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三榜公示、社会化发放”的低保工作程序规范进行操作;

三、严格低保对象认定条件,对规定的“十不准”人员决不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对象准确。不优亲厚友、分户拼户保、平均保,无人情保、关系保、搭车收费等问题;

四、按规定及时足额将低保资金发放到户;

五、按规定规范完善村、户低保档案资料。

承诺人:包片领导(签字):

联村领导(签字):

村 干 部(签字):

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