摒弃丧葬陋俗 倡议书

尊敬的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朋友们:

摒弃丧葬陋俗 倡议书

为进一步革除丧葬礼俗陋习,推进社会文明新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推动我镇绿色、惠民、阳光文明丧葬改革,根据县文明办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走廊”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本县“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特向广大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朋友们发出此文明丧葬倡议书:

一、树立厚养薄葬的孝德理念。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百善孝为先,老人在世晚辈多关心,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树立厚养薄葬的孝德理念,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倡导文明科学的丧葬礼仪的优良传统,从俭办丧事,死后不搞假孝敬,不借丧葬活动之机摆阔气、讲排场。

二、倡导文明科学的丧葬礼仪。移风易俗,倡导丧葬新风尚;崇尚科学,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乱搭灵堂灵棚,不吹吹打打,不污染环境,不堵塞交通,不在出殡沿线燃放爆竹、散撒纸钱花圈,不影响他人的正常生产、生活,自觉维护人居环境,用安静、生态、环保的方式进行丧葬活动。

三、推进绿色生态的安葬方式。实行火葬,严禁土葬。大力推行公墓内集中埋葬,不得将骨灰装棺再葬。提倡将骨灰撒散、深埋,不留坟头,安置地不设纪念性标志;提倡实行生态安葬,采取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严禁乱埋乱葬和违规建墓,积极配合乱埋乱葬整治工作。

四、树立健康文明的祭祀新风。积极改变传统祭扫习惯,实行文明安全祭扫方式。不在公墓、殡仪馆以及林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焚烧低俗纸扎祭品等。在祭扫方式上,用鲜花祭祀、植树祭祀、无烟上坟等现代祭祀方式缅怀先辈追念故人,积极参与公祭、共祭等追思活动。

五、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作用。党员干部要以倡导宣传丧葬文明新风为己任,自觉遵守丧葬礼俗改革的新规定:在操办直系亲属的葬礼时,坚持节俭简朴的原则,不大操大办,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决不允许对违法违规丧葬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模范带头,争做文明科学的倡导者和传播者,用实际行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尊敬的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移风易俗,自觉实行文明丧葬,自觉遵守殡葬管理的的规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传承优秀殡葬文化,倡导厚养薄葬理念,用实际行动为建设活力城桥、生态城桥、人文城桥、宜居城桥、和谐城桥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2015年9月15日

摒弃丧葬陋俗 倡议书 [篇2]

全市各族各界群众:

又是春风送暖,又逢清明时节。值此缅怀先烈、祭奠逝者、追思先人的传统节日到来之际,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要求,讲文明树新风,在全社会营造“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良好氛围,确保全市各族人民度过一个健康、文明、绿色、平安的清明节,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祭扫新理念。大力提倡通过集体公祭、家庭追思、网络祭扫、时空信箱、鲜花祭奠、踏青遥祭、植树代祭、撰文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追思先人,缅怀逝者。告别祭祀陋习,自觉抵制祭扫活动中的迷信行为和纸钱、冥物等低俗祭祀用品,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党政机关、公务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及广大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以身作则,通过实际行动,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凝聚起文明低碳祭扫的'社会共识。

二、优化祭扫新环境。大力倡导厚养薄葬,鼓励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选择树葬、花葬、河葬、草坪葬、草原骨灰散撒等生态葬法,不留坟、不建墓。自觉保护生态环境,不在人口密集区域、城镇十字路口、广场、主要公路两侧烧纸,抛撒冥币,告别纸灰飞扬、烟雾缭绕的不文明现象。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在集中祭扫服务场所推出“鲜花换纸钱”、“时空相信”、“思念墙”等方式,引导群众环保祭祀,努力营造清洁明净的清明节。

三、丰富清明新内涵。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摒弃奢侈浪费的丧葬习俗,树立科学的祭扫观念,以肃穆、节约、低碳、健康的方式寄托哀思,理性祭扫、节俭祭扫,给逝者尊严,让先人安息。充分利用现有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烈士纪念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踏青游园、清明诗会等群众性清明节文化活动,积极传播清明优秀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现代清明节生活方式。

四、消除安全隐患,共度平安清明。强化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定点祭祀和有关防火规定,不违规用火,不在山头、林地、公墓林带内烧纸焚香、燃放鞭炮,防止引发火灾。合理安排祭扫日程和路线,错峰祭扫,安全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遵守治安、交通管理秩序,以免造成人流车流拥堵,发生安全事故,确保祭扫活动高效运转,安全有序。

全市各族各界朋友们,拥有和谐美丽家园是我们共同的期盼,保护大森林、大草原,把内蒙古建成北方生态屏障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在春风拂煦的清明时节,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共同携起手来,在全社会大力倡导“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以移风易俗、保护环境、倡导新风的实际行动,建设文明、和谐、幸福的美好家园!

牙克石市民政局

2015年3月26日

摒弃丧葬陋俗 倡议书 [篇3]

全区各族各界群众:

又是春风送暖,又逢清明时节。值此缅怀先烈、祭奠逝者、追思先人的传统节日到来之际,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要求,营造“文明祭扫,生态安葬”的良好氛围,确保全区各族人民度过一个健康、文明、绿色、平安的清明节,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祭扫新理念。大力提倡通过集体公祭、家庭追思、网络祭扫、时空信箱、鲜花祭奠、踏青遥祭、植树代祭、撰文以祭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追思先人,缅怀逝者。告别祭祀陋习,自觉抵制祭扫活动中的迷信行为和纸钱、冥物等低俗祭祀用品,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党政机关、公务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及广大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以身作则,通过实际行动,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凝聚起文明低碳祭扫的社会共识。

二、优化祭扫新环境。大力倡导厚养薄葬,鼓励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选择树葬、花葬、河葬、草坪葬、草原骨灰散撒等生态葬法,不留坟、不建墓。自觉保护生态环境,不在人口密集区域、城镇十字路口、广场、主要公路两侧烧纸,抛撒冥币,告别纸灰飞扬、烟雾缭绕的不文明现象。各地殡葬服务单位要在集中祭扫服务场所推出“鲜花换纸钱”、“时空相信”、“思念墙”等方式,引导群众环保祭祀,努力营造清洁明净的清明节。

三、丰富清明新内涵。发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摒弃奢侈浪费的丧葬习俗,树立科学的祭祀观念,以肃穆、节约、低碳、健康的方式寄托哀思,理性祭奠、节俭祭奠,给逝者尊严,让先人安息。充分利用现有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烈士纪念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踏青游园、清明诗会等群众性清明节文化活动,积极传播清明优秀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现代清明节生活方式。

四、消除安全隐患,共度平安清明。强化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定点祭祀和有关防火规定,不违规用火,不在山头、林地、公墓林带内烧纸焚香、燃放鞭炮,防止引发火灾。合理安排祭扫日程和路线,错峰祭扫,安全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遵守治安、交通管理秩序,以免造成人流车流拥堵,发生安全事故,确保祭扫活动高效运转,安全有序。

全区各族各界朋友们,拥有和谐美丽家园是我们共同的期盼,保护大森林、大草原,把内蒙古建成北方生态屏障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在春风拂煦的清明时节,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共同携起手来,在全社会大力倡导“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以移风易俗、保护环境、倡导新风的实际行动,建设文明、和谐、幸福的美好家园!

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办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2015年3月

摒弃丧葬陋俗 倡议书 [篇4]

县城广大城乡居民朋友:

百善孝为先,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长期以来,人们在办理丧事活动中,一些攀比阔气、污染环境、妨碍秩序的丧葬礼俗陋习普遍存在。特别是丧葬出殡时沿街不间断的燃放大量鞭炮,不仅造成了环境污染、打扰了民众生活、存在着安全隐患、影响了交通秩序,而且与当前全县开展的文明弥渡创建、争创省级园林县城、建设美丽幸福新弥渡格格不入,也是有违《弥渡县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不文明行为。尽孝治丧,重在真诚,贵在节俭,树立绿色、生态、文明的丧事新风是大家的共同责任。为此,特向广大城乡居民发出“爱护环境,文明办丧”的倡议:

倡导文明简朴的丧葬礼俗。革除丧葬陋习,树立文明殡葬新风,用感恩的心态悼念先辈,办理丧葬礼仪。提倡佩戴白花、一个鞠躬、一场家庭追悼会的文明丧葬仪式来告慰先辈,提倡文明节俭办丧,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操大办,不讲排场,不比阔气。

倡导文明科学的丧葬礼仪。移风易俗、倡导丧葬新风尚,殡仪活动不搞丧葬陋习,崇尚科学,不摆道场不念经,不搞封建迷信,以文明、健康、现代科学的方式告慰逝者,用真诚的情感追思亲人。

倡导文明环保的公德意识。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城市环境,用环保、生态、洁净的方式表达追思,不乱搭灵堂灵棚、不雇用多班鼓号、器乐,不在公共场所焚烧纸钱,不在出殡沿线散撒纸钱、燃放大量鞭炮,用安静、生态、环保的方式进行丧葬活动,不污染环境,不堵塞交通,不影响他人的正常生产、生活,自觉维护人居环境。

良好的习惯需要我们共同养成,社会的文明需要我们共同创造。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村委会要把此项活动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职工守则、文明公约的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全体党员、干部要模范带头,树立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丧的新风尚。广大居民要携起手来,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人,自觉爱护环境,文明办丧。让我们一起为建设美丽幸福新弥渡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