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收费承诺书

为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效率,学校对各种收费项目和国家给予的贫困寄宿生补助资金的管理和发放严格管理,实行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的监督,让家庭真正困难的寄宿学生能够享受到党的优惠政策,现我校向全体学生家长和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规范收费承诺书

1、学校的一切代收费项目和金额在学校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2、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收费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必须经物价部门审核同意;

3、学校不以办各种班为由,向学生收取培训费用;不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教师不参与有偿家教;

4、严格办学要求,不违反规定擅自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联合办学;不参与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进行办班的宣传发动、代为收费;不违反规定将校舍场地出租、出借用于有偿补课;

5、严守自愿原则,学生保险、报刊杂志、校服、学生奶等服务性代办项目必须先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经家长签名同意后才可收费,且严格按规定收取,不搭车收费;

6、严格收费要求,不跨学期收取各类费用;不违反规定动员和组织订购、办理学生学习用品、教辅材料及各类商业保险;

7、严堵外来收费,不代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开展商业宣传、推销或委托收费,不为任何部门和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进行搭车收费;

8、学校食堂以服务学生为宗旨,不以盈利为目的,各种菜和物资的价格张榜公布,生活费严格按照实际刷卡消费,不乱收多收。真正做到是为学生服务,尽一切力量不断提高生活质量,增强服务水平;

9、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学校规范操作流程,(流程:学生申请--村组证明--学校审核--发放签字--打入校园卡--清单管理)完善各种手续,,最后进行公示;

10、学校严格将上级下放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金额及时足额地充到学生的饭卡中,不挪用不截留。对学生消费情况进行监督反馈,让学生的消费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11、学校真诚地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及时沟通反馈,携手共创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监督电话:7061550

承诺人:唐县镇小学

2012、9

规范教育收费承诺书

治理教育乱收费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严格贯彻执行中央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规定,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庄严承诺:

一、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标准,不准擅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二、不准搞搭车收费和变相收费;

三、严格执行《盱眙县教育局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规定,不准违规补课收费;

四、严格按照《盱眙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为学生造用书,不准统一组织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五、严格执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化要求,不准任何部门和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乱收费或推销用具、用品等。 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举报电话:884198880

盱眙县马坝初级中学

2012年2月14日

全体教师规范教育收费承诺书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教费联〔2015〕1号文件)精神和《黄岛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青岛市黄岛区教育体育局规范中小学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及任务分工的通知》(青黄教体通〔2015〕50号)要求,为切实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树立良好形象,我们全体教师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关心爱护学生,自觉抵制各种违规办学行为。

2.严格执行中小学收费政策,不以参入设立特长班、提高班和实验班等任何名义变相向学生收取费用。

3.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含书报、杂志、试卷等),不以任何形式暗示、推荐、指定学生购买省定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

4.不组织、不参与或通过社会培训机构组织节假日有偿补课,不再社会培训机构中兼职,不动员、组织学生有偿补课。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遵守,请组织和群众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全体教师

2015年7月25日

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承诺书

为切实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树立学校及教育良好形象,我校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 实行阳光招生,自觉抵制各种违规办学行为。

2.严格执行中小学收费政策,不以设立特长班、提高班和实验班等任何名义变相向学生收取费用,不出租出借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场地办班收费。

3.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含书报、杂志、试卷等),不以任何形式暗示、推荐、指定学生购买省定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

4.不组织、参与或通过社会培训机构组织节假日有偿补课,不允许在校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中兼职,不动员、组织学生有偿补课。

以上承诺,我校将严格遵守,请组织和群众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学校:无棣县第一实验学校

2015年7月11日

中小学校长规范教育收费承诺书

治理教育乱收费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的第一责任人,为严格贯彻执行中央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规定,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庄严承诺:

一、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标准,不准擅立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二、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不准搞搭车收费和变相收费;

三、严格执行《xx年北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规定,不准违规补课收费;

四、严格按照《北京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为学生造用书,不准统一组织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五、严格执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化要求,不准任何部门和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乱收费或推销用具、用品等。

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举报电话: